治安吸毒案件案卷順序
⑴ 大理吸毒案件辦理程序我朋友吸海洛因第一次被抓要關多久、為什麼第一
吸食毒來-品屬於違法行為,由源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行政處罰,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相關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
⑵ 請問毒品治安案件的辦理程序是什麼
首先抄吸食毒品得分什麼類型毒品而定,1.吸食.麻古冰毒頭2次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第64條處理或者社戒第三次就會根據戒毒法第38條進行強制戒毒2年現在有可能是3年(2年拘留所1年社區監管)。如果是K粉海洛因一次會拘留兩次就會強戒
⑶ 我有吸毒案底算刑事案件嗎
吸毒屬於違法,是治安案件,不是刑事案件。販賣、運輸毒品等才是刑事案回件。
《治答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
⑷ 抓吸毒案件是治安大隊還是行警大隊
緝毒大隊治安大隊抓的多點…行警大隊一般不會有事沒事的就去抓吸毒的…但是公安行證執法機關都有權力抓人…
⑸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毒品的處罰規定有哪些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05年8月28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現將其中有關毒品治安案件處罰規定的條款摘錄如下: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的。
第七十三條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四條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活動時,為違法犯罪行為人通風報信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一十九條本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86年9月5日公布、1994年5月12日修訂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同時廢止。
⑹ 派出所留有一次吸毒案底多張時間能去掉
案底在我國指的是犯罪記錄,被行政處罰有治安處罰檔案,不會消除。
《公內安業務檔案管理容辦法》第十六條治安處罰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處罰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材料,應當建立治安處罰案卷。治安處罰案卷分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處罰卷兩種。
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員登記表;
2.審批表;
3.傳喚證(回執);
4.訊問記錄,
5.調查和證據材料;
6.檢查交代材料;
7.裁決書;保證書;
8.沒收財物收據,罰款收據,保證金收據;
9.解除拘留通知書;
10.申訴及復議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決執行結束後,由裁定機關業務部門立卷並向本機關檔案部門移交歸檔。
其他處罰卷,原則上接受處罰的類別分別立卷,由承辦單位保存一段時間後,登記造冊,經領導批准後處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機關檔案部門移交歸檔。
⑺ 吸毒初犯治安管理處罰後留底多久會自動刪除
案底在我國指的是犯罪記錄,被行政處罰有治安處罰檔案,不會消除,但版也權沒有太大不良影 響。
《公安業務檔案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治安處罰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處罰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材料,應當建立治安處罰案卷。治安處罰案卷分為治安 拘留 卷和 其他處罰卷兩種。
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員登記表;
2.審批表;
3.傳喚證(回執);
4.訊問記錄,
5.調查和證據材料;
6.檢查交代材料;
7.裁決書;保證書;
8.沒收財物收據,罰款收據,保證金收據;
9.解除拘留通知書;
10.申訴及復議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決執行結束後,由裁定機關業務部門立卷並向本機關檔案部門移交歸檔。
其他處罰卷,原則上接受處罰的類別分別立卷,由承辦單位保存一段時間後,登記造冊,經 領導 批准 後處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機關檔案部門移交歸檔。
⑻ 公安處理吸毒嫌疑人的流程
對日常執法辦案過程中發現的有吸毒嫌疑的違法犯罪人員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詢問,全面收集固定相關證據,可以參照以下流程的處理:
1、對於查獲的吸毒案件依法進行受案;
2、依法對吸毒嫌疑人進行吸毒檢測,證明其體內是否含有毒品成份,並出具法律文書;
3、依法詢問涉嫌吸毒的人員,查證其是否有吸毒行為;
4、依法收集固定證人證言、吸毒前科、戒斷症狀、吸毒工具、檢查筆錄、視聽資料等相關證據;
5、依法對符合條件的吸毒人員進行「吸毒成癮」或「吸毒成癮嚴重」認定,並出具法律文書;
6、依法對吸毒人員作出行政處罰以及社區戒毒或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並根據決定情況執行;
7、對於被決定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在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時,作出社區康復決定,責令其參加社區康復。
(8)治安吸毒案件案卷順序擴展閱讀:
辦理吸毒案件時應當及時、全面、客觀的收集固定相關證據,特別要加強執法記錄儀在取證過程中的使用,主要證據要求有:
1、違法嫌疑人的陳述與申辯。
2、證人證言。
3、物證、書證。主要包括扣押的毒品及吸毒工具的清單、照片等。
4、鑒定意見。主要包括毒品種類鑒定,吸毒成癮(吸毒成癮嚴重)認定意見。
5、檢測結論。包括吸毒現場檢測報告書、實驗室檢測報告書和實驗室復檢報告書。
6、勘驗、檢查筆錄、辨認筆錄、現場筆錄。主要包括現場檢查材料,現場勘查筆錄、現場照片、辨認筆錄等。
7、視聽資料、電子數據。主要包括與案件有關的監控錄像、錄音及電子數據等。
8、其他證據材料,如吸毒人員的身份證明材料、吸毒人員戒斷症狀或者吸毒史證明材料等。
⑼ 請問毒品治安案件和毒品犯罪案件的辦理程序有何不同
治安案件是公安機關調查,公安機關處罰,最高的處罰就是拘留15天,當然還有就是強制戒毒。犯罪案件是公安機關調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最終由人民法院定罪判刑。
⑽ 吸毒是治安案件
對。
《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