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違法所得
❶ 請問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的區別是什麼
如何確定收繳非法財物和追繳違法所得的范圍?
在確定收繳非法財物和追繳違法所得的范圍時內,容需要注意區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個人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事實上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個人財產時,以該部分個人財產予以收繳或者追繳,如專供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個人使用的手機;如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是用於或者被用於家庭生活而形成共同財產的,則相應地形成共同財產的部分應當予以收繳或者追繳,違法所得部分被家庭共同消費掉的,家庭成員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當違法所得的財物無法追回原物而責令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退賠時,財物的價值計算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國家規定的相應價格折價計算。
對收繳非法財物和追繳違法所得的范圍,《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關於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范圍的規定,比本法規定的范圍寬。在本法施行後,凡與本法不一致的,應當按照本法的規定執行。
❷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六個月之內未被公安機關發現,之後發現的是否可以追繳違法所得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專關發現的,不再處罰。即不屬會再受到罰款、拘留一類的處罰。
對於「違法所得」,如果在兩年之內發現,可以追繳。沒收違法所得是行政處罰的種類之一。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希望對您有參考價值。
❸ 治安案件已過追訴時效不再處罰,還可以追繳其違法所得嗎
不再處罰就是不會有任何的處罰行為,追繳也是處罰的一種
❹ 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有什麼區別
區別在於:
1.違法所得:是使用違法方式獲得的財產,包括資金和實物。
2.非法財物:則是指使用非法資金購置的財產。
非法財物是指違法行為人所佔有的違禁品和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物品,不包括加工、生產的產品和經營的商品。這些財物可能原本屬於違法行為人的合法財產,因違法行為而轉化為非法財產。如未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企業在無證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生產機械、工具、原料、摻雜摻假的物品等等。所以我們在實施「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時要注意與「非法財物」的區分,否則會造成違法行政。
違法所得是指違法行為人因其違法行為所獲得的金錢或其他財物,如銷售違禁品、銷售偽劣產品而獲得的錢款。是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因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所得的贓款、贓物和非法利益。當違法所得表現為一定的物時,違法所得除包括一定的物外,還包括該物所可能發生的天然孳息,以及利用該物進行經營所獲得的物質利益。
沒收非法財物,是指行政機關將違法行為人非法佔有的違禁品和其他財物無償收繳的處罰形式。
1、當事人非法所得的財物。就性質來講,這些財物不屬於當事人所有,而是被其非法佔有;
2、財物雖系當事人所有,但因其用於非法活動而被沒收,例如用作賭資的金錢等;
3、違禁品。違禁品是國家法律、法規明文禁止生產、加工、保管、運輸、銷售的物品及在某些場所禁止攜帶的物品,如在車、船、飛機上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黃色書刊、黃色錄音錄像帶等淫穢物品、毒品、內容反動的宣傳品等。
違法所得一般是會被追繳的,當違法所得表現為一定的物時,違法所得除包括一定的物外,還包括該物所可能發生的天然孳息,以及利用該物進行經營所獲得的物質利益
❺ 沒收違法所得屬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幾條
《治安管理處罰法》沒有沒收違法所得的法律規定。《行政處罰法》第八條回行政處罰的種類答:
(一)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四)責令停產停業;(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第五十三條除依法應當予以銷毀的物品外,依法沒收的非法財物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的款項,必須全部上繳國庫,任何行政機關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變相私分;財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返還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返還沒收非法財物的拍賣款項。
❻ 怎樣區分違法所得和非法所得
違法可以認為是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和約束性規定,如犯罪和治安行政案件,而非法回則可以理解成為法律規答制以外的行為,如政府違憲等等。違法行為的法律後果往往是適用刑法和治安處罰法或其他部門法中的懲罰條款,而非法行為的後果往往是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當然其所得就同理可得了
❼ 法律條文中「違法所得」與「非法所得」辨析
只要闡明違法和非法即可唄,500字。從大體上看,非法和違法是兩個相近似的概念。版但權還是有所不同的。非法的相對概念是合法,而違法的相對概念是不違法。如果直接區分非法與違法是很難的,但如果區分非法和違法的概念是以區分合法和不違法是否屬於同種范疇的概念的方法就很容易了。所以,違法可以認為是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和約束性規定,如犯罪和治安行政案件,而非法則可以理解成為法律規制以外的行為,如政府違憲等等。違法行為的法律後果往往是適用刑法和治安處罰法或其他部門法中的懲罰條款,而非法行為的後果往往是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
❽ 公安部門依法追繳違法所得需要根據什麼法律執行
在我國法律中明確提出公安部門有權利追繳違法所得,范圍包括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賭具、賭資,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於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請參考以下法律條例: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一條辦理治安案件所查獲的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賭具、賭資,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於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應當收繳,按照規定處理。
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追繳退還被侵害人;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8)治安違法所得擴展閱讀:
《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指出,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時追繳違法所得不上交會被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安機關依法實施罰款處罰,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收繳的罰款應當全部上繳國庫。
第一百一十六條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刑訊逼供、體罰、虐待、侮辱他人的;
(二)超過詢問查證的時間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不執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制度,或者不按規定將罰沒的財物上繳國庫或者依法處理的;
(四)私分、侵佔、挪用、故意損毀收繳、扣押的財物的;
(五)違反規定使用或者不及時返還被侵害人財物的;
(六)違反規定不及時退還保證金的;
(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八)當場收繳罰款不出具罰款收據或者不如實填寫罰款數額的;
(九)接到要求制止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報警後,不及時出警的;
(十)在查處違反治安管理活動時,為違法犯罪行為人通風報信的;
(十一)有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