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考筆試
⑴ 交警和治安警察都是通過公務員考試才能進入嗎
您好,中公復教育為您服務。
2016年國制家公務員考試時間預計11月中下旬,具體考試公告和時間還未發布,可以參照↓
2015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表:
公告發布時間:2014年10月13日
大綱發布時間:2014年10月14日
職位表發布時間:2014年10月14日
國考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
查詢資格審查: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
查詢報名序號:2014年10月28日8:00後
報考確認繳費時間:2014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
准考證列印時間:2014年11月24日10:00至29日12:00
國考筆試時間:2014年11月30日
更多信息請點擊:http://hlj.offcn.com/html/guojiagongwuyuan/zhaokaoxin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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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公安局招聘輔警時,筆試考哪些內容
輔警的筆試內容有:公安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安基礎知識、材料作文題。
公安基礎知識:
主要測查考生的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涉及法律、政治、科技人文、公共行政、公民道德和消防基礎知識。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輔警考試必考內容,包括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四大專項,涉及數學、語文、邏輯等多種能力的考察,全面測查應試者的綜合素質。
公安基礎知識:
主要測查考生應知應會的與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工作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涉及公安機關的性質、職能和宗旨;公安機關的職責任務;公安工作的內容和特點;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和根本路線;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政策;公安執法監督等方面的知識。
材料作文題:
材料作文題最能體現一個人的綜合素質,它不僅僅測查文字寫作能力和駕馭能力,還涉及閱讀理解的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眾多方面的能力。
(2)治安考筆試擴展閱讀:
輔警(輔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並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區別於公職人員)。
輔警,輔警隊伍是一支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和管理的隊伍,協助民警執法、維持公共安全。
功能與配備介於現在的保安與正規警察之間,賦予基本的執法權,輔警會配備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輔警主要來源於本地市民,採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輔警成為一種新的職業。
警務輔助人員簡稱輔警,警務輔助人員是公安機關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機關破解任務繁重與警力緊張矛盾的現實選擇。
在協助民警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開展行政管理和服務人民群眾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目前關於輔警沒有國家層面的立法,但多數地方法規和規章將輔警許可權和職責歸納為: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按照相應崗位輔助履行下列職責:
(一)治安巡邏檢查、卡口值守、接處警、維持大型公共活動以及突發案(事)件現場秩序、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糾紛調解、治安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二)疏導交通,勸阻、查糾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三)社區管理、特種行業管理、養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動;
(四)信息採集、數據統計、文字記錄等警務活動;
(五)專業技術、後勤等警務保障活動;
(六)公安機關確認的其他輔助性警務活動。
⑶ 輔警筆試主要是考哪方面的呢
各地輔警考試筆試內容略有差異,考生須查看報考地輔警招錄公告了解考試的具體安排。
以2019年輔警考試為例,如:
1)四川省成都崇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男輔警82名)
①筆試採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包含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綜合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
②心理測評和筆試同步進行,心理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2)福建廈門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招聘輔警隊員64名
①筆試內容為:法律基本知識(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申論,筆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線。
②筆試時間:2019年7月20日上午8:00.
⑷ 公務員考試警察治安(一)是什麼崗位
區別治安 (二),招錄對象不一樣,其實就是治安民警,一般在公安局派出所。
⑸ 今年我參加了全省統一招警考試,通過了筆試.但專業不知道有沒有報錯.我是法學專業,但崗位要求是治安類學科
這樣的話資格審查過不了。
你得打電話到那個部門負責審查的咨詢。
⑹ 派出所治安員考試試題
協助警方維持秩序,發現各類安全問題,及時防止和報告。沒有其他特殊的權利,而現在往往變得懶惰廣州警方巡邏保安開出,實在看不下去。另一種是輔助,是學習的准警察,通過相關考試,也可升級為警察。輔警在一些地方還牛比真正的警察,因為大部分靠關系和金錢進去,而一些周邊城市輔警非常傲慢。
⑺ 求各位大哥大姐幫幫忙 我後天就要參加治安巡邏隊考試了 分為筆試和體能測試 請問筆試都是考關於
公安業務常識、行政職業能力
⑻ 公安招警考試和公務員考試時一個性質的考試嗎要是不是這兩個考試有什麼區別啊
公安招警考試和普通公務員不是一個性質的考試。主要區別如下:
一、考試科目不同
普通公務員考試目前主要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而公安招警筆試除了需要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外,還需要考一門《公安基礎知識》。
二、體能標准不同
普通公務員不需要進行體能檢測,但是公安招警的人員體能需要達到一定的標准。測試項目和達標標准見下表:
三、體檢標准不同
普通公務員體檢對身高體重未作出明確規定,但是公安招警中規定男性身高一般不低於170厘米,體重不低於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於160厘米,體重不低於45千克。
目前公安招警考試已經合並到公務員考試中,都是每年4月份招考。
(8)治安考筆試擴展閱讀:
公安招警考試筆試主要科目及考察內容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包括五大部分內容: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常識判斷和資料分析。
1、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查報考者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確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包括根據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詞語、語句的含義;概括歸納閱讀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斷新組成的語句與閱讀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據上下文內容合理推斷閱讀材料中的隱含信息;判斷作者的態度、意圖、傾向、目的;准確、得體地遣詞用字等。常見的題型有:閱讀理解、邏輯填空、語句表達等。
2、數量關系主要測查報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量關系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據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常見的題型有:數字推理、數學運算等。
3、判斷推理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事物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常見的題型有: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邏輯判斷等。
4、資料分析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統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5、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重點測查對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基本素質等,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二、申論
申論主要考查應考人員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應考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貫徹執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題型如下:
1、寫文章反映的問題或背景,分兩點或三點,或根據材料;
2、根據反映出的問題找到原因,要和上題一一對應;
3、根據上題原因提出相應對策,也要和原因順序一致(要提到貫徹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統籌全局,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等國家相關政策)。
4、給定題目寫文章或自擬題目寫文章。
三、公安基礎知識
公安基礎知識考試大綱劃定的考查范圍是:
1、公安機關的性質、職能和宗旨,其中包括:公安機關的建立與發展、公安機關的性質、公安機關的基本職能和公安機關的宗旨。
2、公安機關的職責任務,其中包括:公安機關的任務、公安機關的職責和公安機關的權力。
3、公安工作的內容和特點,其中包括:公安工作的內容、公安工作的特點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4、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和根本路線,其中包括: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和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線。
5、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政策,其中包括: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針和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
6、公安刑事執法和行政執法,其中包括:公安刑事執法和公安行政執法。
7、公安執法監督,其中包括:公安執法監督概述、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和公安機關外部執法監督。
8、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其中包括: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概述、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素質和職業道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義務和紀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人事管理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內務制度。
⑼ 招警考試筆試考察什麼
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專業科目筆試,主要測查報考者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與能力,包括職業素養、基礎知識、基本能力三個方面。
(一)職業素養。主要測查報考者的政治素質、對人民警察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認知水平。
1. 政治素質
(1)政治立場與忠誠度
(2)政治敏銳性與鑒別力
2. 職業道德和紀律要求
(1)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
(2)人民警察職業道德
(3)人民警察職業紀律
(二)基礎知識。主要測查報考者掌握有關法律和公安基礎知識,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1. 法律基礎知識及執法依據
(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2)法學基礎理論
(3)憲法基礎知識
(4)民法基礎知識
(5)人民警察法基礎知識
(6)行政執法基礎知識
(7)刑事執法基礎知識
2. 公安基礎知識
(1)公安機關的性質、任務、職能、職權與組織管理
(2)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路線、方針、政策及公安歷史沿革
(3)公安隊伍建設
(4)公安執法監督
(三)基本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在有關執法勤務活動中,正確觀察、判斷、分析案(事)件,嚴格守法、規范執法,有效溝通協調,妥善應對處置的能力。
1. 群眾工作能力
(1)宣傳教育
(2)溝通協調
(3)組織動員
(4)服務群眾
2. 行政管理能力
(1)調查研究
(2)糾紛化解
(3)風險識別
(4)風險防範
3. 信息工作能力
(1)信息收集
(2)信息分析
(3)信息應用
4. 實務工作能力
(1)巡邏
(2)接警與處警
(3)安全檢查
(4)安全保護
5. 應急處理能力
(1)事態研判
(2)信息上報
(3)合理處置
(4)善後恢復
附錄:主要法律、法規、規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1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1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
1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15.《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1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17.《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
18.《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19.《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20.《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
21.《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
22.《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
23.《公安機關督察條例》
24.《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
25.《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佩戴和使用槍支規范》
26.《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