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辦職責
① 應急廳是干什麼的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省級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法規和規章草案,組織制定地方標准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省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省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吉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協調國家和省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市縣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劃撥和省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省政府有關部門及下一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承擔全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全省煤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標准情況,參與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省應急廳應加強、優化、統籌全省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省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1)應急辦職責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主要職責
組織編制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建立災情報告系統並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國家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
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後,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並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採取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鬥力。
應急管理部要處理好防災和救災的關系,明確與相關部門和地方各自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② 應急管理部的核心工作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主要職責:組織編制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地區各回部答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建立災情報告系統並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國家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後,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並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採取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鬥力。應急管理部要處理好防災和救災的關系,明確與相關部門和地方各自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③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6.3.1.1成立公司(局)水害事故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公司總經理(局長);
副總指揮:公司分管生產、安全、技術副總經理;
成員:公司(局)其他領導、生產安全副總,調度中心、生產技術部、機電動力部、通風管理部、安全監察部、綜合辦公室、規劃發展部、財務資產部、天宇公司、供銷公司、救護大隊、醫療中心等部門(單位)負責人及事故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專業技術人員。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協調生產礦井水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根據水害事故性質,制定現場處置具體方案,全力營救被困人員。
3)做好礦區秩序穩定和傷員的安撫等善後工作。
4)負責水害事故報告,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分析水害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制定具體防範措施。
6)應急結束後,組織協調恢復生產正常秩序。
6.3.1.2水害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調度中心
主任:生產技術部部長;
副主任:調度中心主任;
成員:生產技術部、機電動力部、通風管理部、調度中心、安全監察部等部門有關人員。
主要職責:
1)負責編制煤礦水害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日常應急管理工作。
2)負責水害防治技術措施的落實工作,及時收集水害防治工作信息,綜合各類應急資源,為指揮部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提供決策依據。
3)負責對水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技術指導。
4)負責各有關部門應急處置工作的聯系,傳達應急指揮部的指令,發揮組織協調樞紐作用。
5)負責向上級報告應急救援有關事項,督促落實指揮部決定的事項和領導批示、指示精神。
6)負責應急值守、信息匯總、應急救援工作書面總結。
④ 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履行以下哪些職責
為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根據《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內家突發公共事件容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國發〔2005〕11號)和中編辦《關於增設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的批復》(中央編辦復字〔2005〕47號),國務院辦公廳設置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國務院總值班室),承擔國務院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國務院總值班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⑤ 應急救援系統的組織機構包括哪些職責是什麼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
黨委書記
生產副礦長
安全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礦長助理
成員:
採掘副總
機電副總
調度主任
地測部主任
技術部主任
通風隊長
機電隊長
安監站長
救護隊隊長
設備管理部主任
綜合辦主管
經營管理部主管
各採掘隊長
應急指揮部下設技術方案組、搶救實施組、供風供電通訊組、後勤保障組、安全監督協調組等五個救援小組和一個應急救援辦公室,簡稱礦應急辦(設置在礦調度室),由礦調度主任兼任應急辦主任。
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發生事故時,發布、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2)會審、決策救援方案和措施,指揮救援工作。
(3)向上級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4)必要時向各有關單位發出緊急救援請求。
(5)負責事故調查、總結。
(6)負責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7)保證應急救援費用正常投入,救災物資儲備充足。
總指揮職責
(1)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指揮,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發生事故進行應急救援時,發布、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3)決策救援方案和措施。
(4)審查向上級匯報材料和對外報道材料。
(5)下達救援任務和命令,調集救援力量和物資。
(6)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向上級匯報。
(7)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2.3副總指揮職責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制訂具體營救遇難人員及應急救援的作戰方案和行動計劃,協調、組織和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設備,全力支援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安全及時完成總指揮下達的任務。
⑥ 政府應急辦是干什麼的
政府應急辦是為了處理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突發事件,版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理的權政府部門。
政府應急辦的應急指揮處(與值班室合署辦公)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市政府系統和應急管理系統的值守應急工作;協助市應急委領導同志指揮處置突發事件;負責協調、指導市級應急搶險救援隊伍、資金、物資和避難場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應急管理相關會議、活動。
(6)應急辦職責擴展閱讀:
政府應急辦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預案管理處負責組織修訂、審核市級應急預案,並指導檢查各部門、各區縣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負責督促檢查應急演練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本市應急管理體制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本市突發事件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工作。
綜合信息處負責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管理工作;收集匯總城市運行和應急管理信息,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承辦市政府系統和應急管理系統相關文電工作;聯系市應急委專家顧問組。
宣教動員處負責突發事件應對和應急管理的宣傳、教育、培訓和社會動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協調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組織應急管理的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⑦ 應急管理部包括哪些部門
(一)辦公廳(黨委辦公室);
(二)應急指揮中心;
(三)人事司(黨委組織部);
(四)教育訓練司(黨委宣傳部);
(五)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司;
(六)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局;
(七)火災防治管理司;
(八)防汛抗旱司;
(九)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司;
(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
(十一)安全生產基礎司(海洋石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十二)安全生產執法局;
(十三)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司;
(十四)救災和物資保障司;
(十五)政策法規司;
(十六)國際合作和救援司;
(十七)規劃財務司;
(十八)調查評估和統計司;
(十九)新聞宣傳司;
(二十)科技和信息化司;
(二十一)政治部,其中,政治部「協助開展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其日常工作由人事司、教育訓練司等承擔。
(二十二)機關黨委;
(二十三)離退休幹部局;
(二十四)消防救援局;
(二十五)森林消防局。
(7)應急辦職責擴展閱讀
2018年3月17日,國務院機構改革,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提高國家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項重大任務。
為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整合優化應急力量和資源,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
國務院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民政部的救災職責,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部的草原防火、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
中國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以及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應急管理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⑧ 應急處置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哪些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
黨委書記
生產副礦長
安全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礦長助理
成員:
採掘副總
機電副總
調度主任
地測部主任
技術部主任
通風隊長
機電隊長
安監站長
救護隊隊長
設備管理部主任
綜合辦主管
經營管理部主管
各採掘隊長
應急指揮部下設技術方案組、搶救實施組、供風供電通訊組、後勤保障組、安全監督協調組等五個救援小組和一個應急救援辦公室,簡稱礦應急辦(設置在礦調度室),由礦調度主任兼任應急辦主任。
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發生事故時,發布、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2)會審、決策救援方案和措施,指揮救援工作。
(3)向上級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4)必要時向各有關單位發出緊急救援請求。
(5)負責事故調查、總結。
(6)負責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7)保證應急救援費用正常投入,救災物資儲備充足。
總指揮職責
(1)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指揮,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發生事故進行應急救援時,發布、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3)決策救援方案和措施。
(4)審查向上級匯報材料和對外報道材料。
(5)下達救援任務和命令,調集救援力量和物資。
(6)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向上級匯報。
(7)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2.3副總指揮職責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制訂具體營救遇難人員及應急救援的作戰方案和行動計劃,協調、組織和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設備,全力支援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安全及時完成總指揮下達的任務。
⑨ 應急管理體系的應急職能體系
應急管理體系,是指國家層面處理緊急事務或突發事件的行政職能及其載體系統,是政府應急管理的職能與機構之和。加強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就要根據突發事件或危機事務,把握並設定應急職能和機構,進而形成科學、完整的應急管理體制。
應急管理體系的應急職能體系:
(一)區分自然性與社會性緊急事件、綜合性與專項性緊急事務,形成集中統一的應急管理職能體系,突發事件不外乎自然性緊急事件和社會性緊急事件兩大類。
(二)系統釐清、大力整合現有的政府應急職能,形成一個相對獨立、又與常規管理職能緊密對接和互補融合的應急職能體系,要做到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要把應急管理從常規管理中獨立出來,明確其性質、定位、范圍,把握其規律、特點、原則和要求,弄清其目標、任務、條件、方式和途徑,界定出一個成熟完備、獨立專門的應急管理職能領域。
第二,要把分散的綜合性應急服務職能進行適當的規劃、調整、組合和集中,把薄弱和欠缺的綜合性應急服務職能大力強化起來,形成一套細致全面的綜合性應急服務職能體系。
第三,要在現行配置於各職能部門的專門性應急職能系列的基礎上,對專門性應急管理職能和應急服務職能進行再提煉、再完善和再精專,形成一個高度精確有效的專門性應急處置職能體系。
第四,要科學設定、正確處理應急管理與應急服務、常規管理與常規服務的相互關系。
應急管理是相對於常規管理而言的政府工作,是針對緊急狀態而進行緊急行動並由此形成應急形態的政府管理。另外,綜合性應急職能既然極端重要,那麼就要有一個相應的常設政府部門來專門履行。這類部門就是綜合性緊急事務處置機構,是整個國家綜合應對和處理各種緊急事件的常設主體和軸心。
因此,加強應急管理、特別是應急體制建設就不能孤立地進行,而應該從整個政府工作的角度來著眼和行動;確切而言,就是要在著眼於科學理順行政體制、特別是應急管理體制的基礎上,與整個政府管理工作內在地對接起來,突出綜合性應急管理職能部門的正規化建設,重點探索實行「應急管理大部門制」,從一開始就著眼於建立大部門化的應急管理主幹機構,合理調整乃至重構國家應急管理主幹機構體系。
從行政改革和加強應急管理的實踐看,探索實行「大部門制」,就是要將政府的應急管理職能進行同類合並、大體集中,交由一個機構統一負責。只有這樣做,才能充分體現「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才能充分確保應急職能分類與應急機構設置科學化、合理化,才能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切實提高應急成效。這樣做正是新形勢下加強應急管理、推進政府管理科學化的客觀需要,更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強應急管理體制建設的一個現實選擇。
如果要把應急管理大部門化做實做細,就必須突出對應急管理主幹行政機構加以正規化建設,主要是必須把分散履行綜合應急職能的各種非常設行政機構和准行政機構加以集中和整合,由此形成一個集中統一、高效有力的應急職能職責主體,而不能以非常設、非正規、乃至應付的和重疊的形式來考慮、設立與維持;還要根據更科學、全面的綜合性應急職能來建設一個內設職能和機構更加科學、完善的應急行政主體,使之成為國家應急管理的直接保障主體和一個日常化運轉的正式政府部門。
從國家層面上看,廣大的國土面積要求有一個集中統一、協調靈敏、高效有力的最高專門權威和最高行政機構,統抓應急管理工作。這種機構可設為部級建制,但必須設有超部級權力權威,專門負責全國非國防性重大緊急事件處理。這個機構既直接處理具體事件,也在全局上發揮迅捷高效、強大有力的領導、組織、指揮、協調、促進和監督等作用。這樣,那些臨時的、無權威的、隨機設立的各形各色安全機構、安全運作模式和資源啟用模式都將廢棄,那些應急延誤、危機疏忽、內耗浪費及由此而來的危險後果都將避免;進而從體制上做到充分確保公共安全。
與此相配套,各級地方行政區域也要設置同樣的總部機構,統管本轄域的全部非國防應急管理事務。這其實就是要求在政府建制內新建一個非國防應急主幹機構系統,成為各級行政區域內緊急事務處理和公共安全保障的主幹機構和責任權威,位於直屬應急聯動中心和常規聯動中心之上,對本區域整個應急與常規安全責任與工作,進行統籌安排和具體的整合、協調、實施、指導、監督和推動。
這樣,在某時一旦發生重特大突發事件,就能有一個常設的應急管理主體去獨立負責了;再也不必一有大事就迫使核心領導層不得不停下手頭工作、打亂總體秩序而額外勞心了。顯然,這是非常符合應急管理規律和實踐需要的,是科學、務實和可行的;對於整個國家綜合應對和處理各種緊急事件來說,也是非常必要的。
參考網路:(http://ke..com/link?url=-CU54tkdBQYOh5SfmO_gqJuTu4kLR4_)
⑩ 應急救援中各部門的義務是什麼
(1)總指揮:應急狀態下,全面指揮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批准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與終止;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負責確定事故現場的指揮人員;負責確定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工作。
(2)副總指揮:主要協助組長進行決策、指揮和協調,分工負責各專業組的工作。當總指揮不在現場時,副總指揮行使總指揮職責。
(3)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後續修訂;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系,上報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各部門開展應急培訓及演練,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工作進行監督,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的考核、獎勵和責任追究工作;負責應急設備的檢查與維護,保證應急設備完好,隨時可用。
(4)通訊保障組:負責事故應急響應過程中公司內外通訊線路、通訊方式暢通;負責將應急總指揮的命令傳達給責任人;及時將應急反應的情況反饋給總指揮;負責對外的聯絡,可通過電話、傳真、網路等方式進行;在總指揮的授權下,發布污染事故信息、發生發展情況以及污染事故救援、人員傷亡、受影響情況等。
(5)警戒疏散組:負責危險區域內人員包括廠外群眾的疏散工作;負責警戒工作,協助組織人員搶險。
(6)醫療救護組:主要負責受傷人員的現場救護,進行清洗消毒處理,作好隔離控制,防止交叉感染和擴散。
(7)後勤保障組:主要負責搶險搶救物質及設備的供應和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保障。公司車輛或廠外救護車出動後,同時負責協助辦理住院等手續及通知傷者家屬和辦理保險事宜等。
(8)搶險搶修組:應急搶險搶修組接到通知後,小組成員迅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切斷事故源,負責現場搶險過程泄漏物料的處理,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迅速搶修設備、管道,控制事故,以防擴大。
(9)交通運輸組:負責管理事故現場交通管制工作。
(10)應急專家組:協助公司總指揮指導公司現場應急處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