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主管職責
㈠ 公司企劃部法務主管一般的職責是什麼
1、擬訂相關法律文件。
2、參與公司經營合同的論證、談判,進行法律評估,擬訂相關合同文本專。屬
3、協助處理公司運營過程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組織擬訂各類法律文件,對公司運營中發生的法律事務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4、審查公司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類法律文書及合同,監督合同的履行。
5、協助公司處理、解決運營中發生的各類法律糾紛,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6、處理公司的訴訟、仲裁與執行事務。
㈡ ★公司法務部工作職責有哪些
對公司規章制度進行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查。
配合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完善公司財版務、人事制度及管理流程權。
對公司資產、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法律風險防控。
對公司相關部門人員開展法律知識培訓,避免潛在風險的發生等。如對人事行政部門講解《中華人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制定公司內部合同運營及管理流程。
制定公司常用合同示範文本。如公司勞動合同、租賃合同、擔保合同、物業管理合同、采購合同、特許經營合同規範文本。
參與公司對外商務合同的前期談判、合同起草、合同審核、合同簽訂、以及合同履行及實施,對合同實行全程監控跟進管理。
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風險進行即時處理並採取相應防範措施。
對合同運行過程中出現的應收賬款、違約責任等糾紛採取相應的法律措施,如證據保全、資產保全、先於執行、提起仲裁、訴訟等。
負責建立公司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如著作權、商標、專利等申報、保護等制度。
公司所涉法律糾紛的協商、談判等。
參與公司仲裁、訴訟活動。
㈢ 法務部的管理職責有哪些
每一個公司的法務都有些不同,但大致都是為公司進行風險規避;審查公司的合同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文件。
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對客戶、員工、供應商合同之擬定、修改、審核;處理及收集整理資料配合律師處理公司有關法律事務;收集、分析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法律信息並結合公司情況提出專業意見,針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預防措施;為公司提供咨詢和法務意見書,提供客戶及員工的法律問題咨詢,
負責制訂公司的各類法律文件。
㈣ 法務的工作內容
法務的工作內容:
1、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對客戶、員工、供應商合同之擬內定、修改、審核;
2、處理及容收集整理資料配合律師處理公司有關法律事務;收集、分析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法律信息並結合公司情況提出專業意見,針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預防措施;
3、為公司提供咨詢和法務意見書,提供客戶及員工的法律問題咨詢, 負責制訂公司的各類法律文件。
(4)法務主管職責擴展閱讀
法務專員最早出現在大型外資企業。外商在中國投資,必須遵守中國法律,而且中國正在加速推進法制化建設,因此,設置專門處理相關法律事務的法務專員,對外企來說尤為重要。法務專員作為一種新興職業,未來就業前景相當廣闊。
企業法務專員作為企業的一名員工,需要其全身心投入到企業事務中去,除了處理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糾紛和風險防範,還要能夠專業化地整合各種法律資源。
法務與律師的區別在於:
1、法務是單位的員工,律師是獨立於單位外聘的法律工作人員;
2、法務可以不通過司法考試,律師必須通過司法考試並領取律師執業資格。
㈤ 公司法務專員崗位職責
法務專員崗位的工作職責:
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為公司經營決策意向進行法律調研和法律審核,提供選擇方案和相應法律依據,保障公司經營決策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建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規范合同的簽定、審核、管理和履行等環節。針對不同類別客戶制定公司的標准合同文本。
完善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在合法性的前提下,使公司權利最大化。必要時可採取措施進行適當的法律規避。
建立客戶資信等級評估系統,進行客戶調研和資信評估,實施等級分類,建立客戶管理檔案,保障交易安全。
、建立健全公司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護體系。從公司研發、銷售、客服、經銷商包括客戶等環節進行規范保護。
開展法律培訓,針對管理、研發、銷售等不同人群進行相應的模塊化法律培訓,增強大家的法律意識,豐富相關法律知識和實踐技巧。
負責公司的應訴和訴訟事務。
協助人力資源部處理公司內部的勞務糾紛。
法務專員職責與工作任務:
職責一:職責表述:法務管理。
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各類法律文件文書及合同。
負責對公司規章制度、產品進行法律審核,審核公司的合同、制定標准合同。
負責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重大合同的審查、修訂、備案,對各類合同提出法律意見。
負責保管、年審或續期公司部分證件,包括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國稅地稅許可證等。
專利申請、處理知識產權法務。
代表公司處理何磊訴訟或非訴訟法律事務,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統一辦理集團法律授權工作。
管理外聘律師、法律顧問。
職責二:職責表述:法律服務
協助組織集團重大經營決策的法律論證和法律保障。
為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提供相應的法律咨詢,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組織實施對集團員工的法律宣傳、培訓工作。
職責三:職責表述:員工通用職責
認真執行集團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服從上級指揮,接受有關人員檢查監督,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作好記錄以及記錄的保管和移交工作。
按要求參加培訓活動,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
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
保守集團秘密。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並及時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