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工作是公安工作的
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屬於公安具體工作的一種。是指公安機關運用國家賦予的權專利,依據法律、法屬規從事行政管理方面的各項業務工作。它的主要任務是預防違法犯罪,查處治安案件,組織群眾治安力量,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具體包括:戶籍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管理工作,特種行業管理工作,民用危險物品管理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工作,邊防工作,外國人管理和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 對哪一種具體工作不明白我可以具體解釋。
⑵ 公安機關是社會治安工作的(部門)
公安機關是我國政府部門中掌管社會治安和國家安全保衛工作的專門機關。
⑶ 公安工作的具體工作
公安專業工作主要包括:
(1)刑事執行工作。公安機關刑事執法工作主要依據《刑法》、 《刑事訴訟法》同犯罪行為作斗爭的工作。①國內安全保衛工作。國內安全保衛,是指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偵查和防範工作。
國內安全保衛工作是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依靠群眾,以秘密的偵查手段和公開的斗爭形式,防範、發現和打擊各種陰謀破壞活動,以保衛人民民主專政政權,保衛國家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②刑事偵查工作,是指公安機關依法採用專門調查方法和強制性措施,揭露、打擊和防範刑事犯罪的一項專門工作。刑事偵查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偵破刑事案件,阻止和打擊國際恐怖活動和國外、境外犯罪組織、犯罪分子以及黑社會組織的滲透活動;預防、制止和減少刑事犯罪的發生;及時發現犯罪、揭露犯罪、證實犯罪、打擊犯罪,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③刑事強制工作,是指依據《刑事訴訟法》對犯罪嫌疑人所採取的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和逮捕工作。④羈押工作,是指對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關押看守的工作。⑤執行刑罰工作。是指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負責短期有期徒刑執行、監外執行、緩刑執行、假釋執行、管制執行、拘役執行、剝奪政治權利執行、驅逐出境執行等項執行刑罰的工作。
(2)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是指由公安機關依據公安法律、法規所進行的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預防違法犯罪,查處治安案件,組織群眾治安力量,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具體工作包括:①戶籍管理工作。包括戶籍登記和戶籍證明工作。戶籍登記是國家關於人口的一項重要行政管理制度,也是公安工作的一項基礎工作。戶籍證明工作主要是居民身份證及其他人口證件的簽發和驗證工作。②公共秩序管理工作。這類工作是對人群聚集或進行公眾活動的公共場所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如對車站、碼頭、機場、文娛場所等公共場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工作。③特種行業管理工作。對旅店業、刻字業、印刷業以及計程車等行業進行治安管理,以預防和發現違法犯罪活動。④民用危險物品管理工作。對管制刀具、槍支、彈葯、易燃。
易爆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進行治安管理,以防止違法犯罪分子用以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在生產、運輸、保管、持有、使用過程中發生事故。⑤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對城鄉道路交通實行管理,預防和查處交通事故,保證交通安全與暢通。⑥消防工作;主要是進行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審核建設工程的消防設施,查處火災事故等工作。⑦邊防工作。包括邊防治安工作和邊防檢查工作。邊防治安工作主要是維護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保護國界安全的不可侵犯性。邊防檢查工作主要包括對出入境口岸過境人員的檢查、出入境交通工具的檢查、監護及對違章違法事件與案件的查處。⑧外國人管理和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對外國人在中國的入境、出境、居留、旅行實施管理,保護外國人的合法權益。對出入境的中國公民、華僑、港澳台同胞、過境居民進行管理,依法查處出入境人員中的違法犯罪人員
(3)保衛工作。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內部的安全保衛工作,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監察工作。①機關團體保衛工作。對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地、縣的黨政部門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和各民主黨派以及其他群眾團體所進行的保衛工作。②企業單位保衛工作。對工廠、礦山、財貿、郵電、水產等企業單位所進行的保衛工作。③事業單位保衛工作。對文化、教育、科研、衛生、體育、新聞、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所進行的保衛工作。④部門系統保衛工作。
對鐵路系統、交通航運系統、民用航空系統、森林系統所進行的保衛工作。⑤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維護工作。
(4)警衛工作。為確保黨和國家領導人,來訪的重要外賓、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領導機關以及重大活動的安全所進行的警戒、保衛工作,主要有住地警衛、隨身警衛、路線警衛、現場警衛等。
公安法制工作:公安法制工作是在公安系統實施公安法律和內部執法監督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公安法制工作總體規劃。(2)組織、協調起草公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3)負責公安機關應用法律、法規的解釋和咨詢工作。(4)負責規范性文件法律審核工作。(5)組織開展案件審核、執法檢查、考核評議、專項調查、專案調查;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6)組織、指導、辦理行政復議、聽證、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7)指導、承辦勞動教養、少年收容教養案件的審批工作。(8)組織開展法制培訓工作。(9)參與刑事司法協助、引渡條約、國際警務合作和重大涉外案件處置等法律事務。(10)研究執法中的問題和對策。(11)各級公安機關決定由法制部門承擔的其他工作。
公安教育科技工作:公安教育科技工作是為公安機關提供人才和科學技術、科研成果的專門工作。主要是公安科研工作,包括社會科學的研究和技術科學的研究。公安社會科學的研究,即圍繞有關公安工作的社會現象進行的研究工作。公安技術科學的研究,即圍繞有關公安工作的技術手段、裝備現代化進行的研究工作。
.公安後勤保障工作:公安後勤保障工作為公安各項工作提供財務、裝備、信息、給養等方面的服務和保障的工作。
主要包括:
(1)財務保障工作。為各項工作提供經費,並有計劃地、合理地使用經費的工作。
(2)裝備障礙工作。為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警用裝備、設施、器材、工作、服務等方面的工作。
(3)生活保障工作。為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生活條件,安排好飲食、居住、衛生等方面的工作。
(4)信息保障工作。主要是為各項工作提供通訊聯絡、檔案資料以及應用電子計算機提供信息服務的工作。
⑷ 公安工作的性質和特點是什麼具體點
中國公安機關的職責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公安部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各省、自治區設公安廳,直轄市設公安局;各市(地、自治州、盟)設公安局(處);市轄區設公安分局,接受上級公安機關直接領導;各縣(市、旗)設公安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縣(市、區、旗)公安局下設公安派出所,由縣(市、區、旗)公安機關直接領導和管理。
公安部設有辦公廳、警務督察、人事訓練、宣傳、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邊防管理、刑事偵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衛、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監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裝備財務、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級機構,分別承擔有關業務工作。鐵道部、交通部、民航總局、國家林業局的公安局和海關總署緝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雙重領導。
⑸ 公安局治安大隊是做什麼工作的
工作職責:
一、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社會治安管理工作,負責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制止違法犯罪;
二、掌握、分析全縣社會治安動態、研究制訂預防、查處的對策;
三、負責查處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妥善處置重大群體性、突發性事件,
四、搞好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和大型群體、集會遊行示威等治安管理,查禁社會丑惡現象,救助群眾危難,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五、指導基層公安機關維護公共場所、大型群眾性活動治安秩序的安全保衛工作;
六、指導派出所開展駐村聯戶、社區警務、等級評定、創建優秀責任區、創安等活動;
七、指導全縣公安戶籍管理工作和基層基礎建設工作,負責居民身份證管理,負責查處違反戶政管理的案件,負責流動人口、暫住人口、重點人口及租賃房屋管理等;
八、負責全縣門牌管理、戶口登記、戶口統計、戶口調查、戶口變更遷移,負責戶口檔案管理、人口基本信息計算機管理;
九、認真組織了解、調查、審核、審批各類戶口,負責對流動人口管理和人口查詢以及人口統計,負責全縣徵兵政審工作;
十、指導基層派出所業務,督促貫徹實施上級和領導下達的任務,收集信息,解決、協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5)治安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擴展閱讀: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責: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公安局的業務可以簡單劃分為:
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國內安全保衛等等。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機關業務處(如政治處、法制處、裝備財務處、信通處等等),派出所(按職能可分為刑偵、治安、戶政、特業),若干工作隊(如刑警隊、巡警隊、治安隊、交警隊。
公安局的級別不同,具體稱呼有別,如××總隊、××支隊、××大隊等),現役機構(具體有邊防、消防部門、警衛局)等。
⑹ 公安工作的主要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6)治安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職責的緊急需要,經出示相應證件公安人員執行職務時應出示警察證,注意辨識,可以優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礙時,優先通行。
公安機關因偵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優先使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場地和建築物,用後應當及時歸還,並支付適當費用;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採取保護性約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單位、場所加以監護的,應當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准,並及時通知其監護人。
⑺ 公安治安員的工作是什麼
1.在民警組織,帶領下,開展巡邏防範工作.
2.按照公安機關要求開展治安防範知識的宣傳.
3.合法採取有效措施,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並幾時上報處理.
4.對己發生的群體性事件,治安或刑事案件以及重大災害性事故.立即上報,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擴大范圍,保護好現場.
5.積極完成安全保衛,清理整治,搶險救災等工作任務.
6.協助公安民警搜集有關社情民意.違法犯罪線索等情報信息.及時發現,報告.
7.在民警帶領下完成其他社區的安全防範工作.
⑻ 公安機關中的治安管理是指什麼具體是做什麼工作的
主要職能是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民用槍支彈葯、管制器具、劇毒化學品、特種行業;
對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
處置重大群體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
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
指導、監督保安服務業的管理工作;
指導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⑼ 公安治安管理崗位工作內容都有什麼
A、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B、一般行業管理工作 C、軍用危險物品管理工作 D、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
⑽ 公安機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內容有哪些
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屬於公安具體工作的一種。是指公安機關運用國家賦予的權利,依據法內律、法規從事行政容管理方面的各項業務工作。它的主要任務是預防違法犯罪,查處治安案件,組織群眾治安力量,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具體包括:戶籍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管理工作,特種行業管理工作,民用危險物品管理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工作,邊防工作,外國人管理和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
對哪一種具體工作不明白我可以具體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