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站的職責
① 公交車站站長工作職責
站長崗位職責 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努力鑽研業務,熟悉客運管理業務知識,組織制定本單位規章制度,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依照上級部門下達任務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工作計劃並負責實施,制定車站發展規劃。
二、全面負責車站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召開各類會議,及時傳達各級有關文件精神,報告生產經營情況,解決生產中實際問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組織本單位職工的業務學習,對職工進行工作和業務考核,落實崗位責任制。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四、帶頭執行和遵守車站的各項制度和考核措施,並嚴格按規定檢查落實,從嚴管理,以身作則,按章辦事,不絢私情。
五、加強領導之間的團結,做到分工合作,關心職工的工作和生活,虛心聽取意見和批評,加強學習、努力創新,大膽管理,開創工作新局面。
六、嚴格執行交通部《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按照汽車旅客服務「三優三化」標准帶領全站職工搞好車站服務工作。
七、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② 車站客運服務包括哪些環節和內容
車站客運服務包括的環節和內容:
1、負責本班組領導工作,根據車站工作布置,提出完成專任務的具體措施,質屬量良好地完成任務。
2、認真執行規章、命令、指示,按照作業標准檢查、指導班組完成各項客運工作,妥善處理班中發生的問題。
3、正確處理客運業務問題,接待旅客來訪,處理旅客投訴意見。
4、及時與車站信號樓值班員聯系,掌握本班列車運行情況。
5、安排班組各崗位勞動力,負責站台、候車室旅客候車乘降組織工作,確保旅客候車、乘降組織安全、有序。
6、負責站車交接工作,處理有關業務問題,協調站車及各崗位工作關系。
(2)車站的職責擴展閱讀:
崗位職責:
1、熟知本職業務,遵章守紀,執行命令,聽從指揮,堅持全面服務,重點照顧,文明禮貌地為旅客服務。
2、按作業標准要求,組織好旅客購票、候車、進出站秩序,宣傳旅行常識,搞好安全檢查,負責查驗車票、維護乘降秩序和解答問詢。
3、掌握列車運行情況及到、開時刻和停靠站台,按時顯示車次方向牌,有秩序地組織旅客檢、收票,正確統計上、下車人數。
③ 長途汽車站 職能
北京有以下幾個火車站:
1.北京火車站(北京的主火車站,很多北京始發終到的版火車都是權從這里始發的)
2.北京西站(過路車到北京的車站,還有就是往北京西面的火車從這里始發)
3.北京南站(京津城際、京滬高鐵的始發車站)
還有就是類似北京南、北京北等等的一些小型火車站,火車相對我以上說的幾個火車站就相對的比較少了
④ 地鐵站務員的職責是什麼
站務員崗位職責
一、主要職責是按「三優」、「三化」的要求,熱情服務旅客,保證發班車輛營收到位。
二、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安排,完成公司交待的臨時工作。
三、上崗時要著裝整潔、儀表端正、佩戴上崗證,攜帶票據袋,按「三優」、「三化」的要求服務旅客。
四、熟練掌握車站所有發售班次、途經站點及票價和軍殘優撫、兒童票價的政策。
五、按照發車安排表和發班程序,提前15分鍾引導旅客上車、驗票,對未售票、超高兒童、攜帶超重行李的旅客補票,發班前到打單窗口將電腦車票副劵打取三聯單,發班後將本次車送至指定地點,收取沿途上車旅客的票款,開具手工三聯單。
六、憑電腦車票副卷打取的三聯單時要准確報告發班車牌號,填寫手工三聯單車牌號、到達站、票價、人數要准確、字跡工整。
七、每月10號、20號和月底上交此期間的手工三聯單票款,月底做好本月報表,將手工三聯單票款交清。
八、發現承包人向站外拉客或私收票款逃避控收的行為要敢於制止,不聽勸阻的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
九、搞好衛生區域的衛生,積極參加「創衛」活動。
拓展資料
地鐵為鐵路運輸的一種形式,指在地下運行為主的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即「地下鐵道」或「地下鐵」(Subway,tube,underground)的簡稱。許多此類系統為了配合修築的環境,並考量建造及營運成本,會在城市中心以外地區轉成地面或高架路段。從專業角度講,輕軌和地鐵的區別,並非是在天上和地下,而在於其軌重和最大斷面客流:軌重每米60公斤以下,每小時客流量1.5萬至3萬人次的叫輕軌;軌重每米60公斤以上,每小時客流量3萬至6萬人次的叫地鐵。
⑤ 在車站工作一般都有什麼職務具體都是做什麼
鐵路局主要職務分為:
1、機務段:務段是鐵路運輸系統的主要行車部門,主要負責鐵路機車(俗稱「火車頭」)的運用、綜合整備、整體檢修(一般為中修、段修)的行車單位。
2、車輛段:車輛段是鐵路行車系統的重要單位之一,主要負責列車車輛(不包含機頭)的運營、整備、檢修等工作。
3、客運段:客運段是鐵路系統的重要部分之一,主要負責旅客列車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客運段擔當本局管內的旅客列車的服務(包括內旅客列車乘務工作和餐飲服務)。
4、貨運段:貨運段負責貨運列車貨運服務等工作。
5、工務段:工務段是鐵路系統的基層單位,負責鐵路線路及橋隧設備的保養與維修工作。工務段實行段、車間、班組三級管理制度,下設若干線路車間、橋梁車間、重點維修車間、綜合機修車間、運輸車間等專業車間。鐵路巡道,鐵路道口的看守,都屬於工務段職責范圍。
(5)車站的職責擴展閱讀:
車站由車站值班員,線路所由線路所的車站值班員統一指揮。凡劃分車場的車站,各車場由該車場的車站值班員統一指揮;車場間接發列車進路互有關聯的行車事項,由指定的車站值班員統一指揮。
列車和單機由司機負責指揮。列車或單機在車站時,所有乘務人員應按車站值班員的指揮進行工作。
在調度集中區段,調度集中控制車站有關行車工作由該區段列車調度員直接指揮;但轉為車站控制時,由車站值班員指揮。
⑥ 汽車客運里的站務員 職責,工作范圍之類的。。。急急
兄弟,你慢慢看吧,是否對你有用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
(交公路發〔2008〕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強化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於所有等級汽車客運站(以下簡稱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按照本規范,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和監督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條 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監督,督促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履行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職責。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五條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總體目標是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七條 汽車客運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負直接的領導責任,其他分管領導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汽車客運站領導和工作人員應當實行「一崗雙責」制,既對分管的業務工作負責,又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各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范各崗位的工作程序。
第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汽車客運站的人員、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第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與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簽訂安全責任協議,依法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發生安全事故和險情時,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第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宣傳、安全檢查、事故處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有關部門提出的防範和整改措施,應當嚴格落實。
第三章 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第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組織落實汽車客運站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相關人員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保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三級以上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四級以下汽車客運站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應當適應工作需要。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熟悉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對各崗位工作人員有關安全生產的活動予以規范。
第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對所屬工作人員特別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度及長期的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和年度培訓時間,確保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人每年應當接受20 小時以上培訓。
第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發生重、特大事故後,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通報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汽車客運站運營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將安全生產管理指標進行細化和分解,制定階段性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根據安全生產責任進行考核和獎懲,定期公告考核和獎懲情況。
第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登記台賬和檔案,妥善保管備查。
第二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保障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安全生產經費投入應當不低於上年度汽車客運站客運代理費總額的0.5 % ,專項用於安全生產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設施設備購置和維護、安全生產檢查和評價、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演練、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工作等。
安全生產經費年度結余可以轉入下年度使用,當年安全生產經費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積極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推行現代化科學管理方法,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第二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為客運駕駛員和乘務員提供必要的服務設施和臨時休息場所。
第二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安全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並確保齊全有效。
第二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自然災害、客運量突增、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通信聯絡、應急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危險品查堵制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進站上車:
(一)制定危險品檢查工作程序,規范危險品查堵工作;
(二)設立專門的危險品查堵崗位。在進站口等關鍵環節對進站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和托運行包進行安全檢查,對查獲的危險品要進行登記並妥善保管或者按規定處理;
(三)配備必要的檢查設備。一級汽車客運站應當配置行包安全檢查設備;二級以下汽車客運站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安裝使用行包安全檢查設備,提高危險品查堵效率和質量。
第二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制度,按照《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見附件)的要求,對營運客車進行安全例行檢查,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檢或漏檢的車輛(因車輛結構原因需拆卸檢查的除外)出站運行:
(一)指定專門的安全例檢人員。安全例檢人員應當熟悉客車結構、檢驗方法和相關技術標准,並經汽車客運站考核合格;
(二)設置專門的檢查場地,配備汽車安全檢驗台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三)嚴格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對符合要求的客車,安全例檢人員應當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加蓋汽車客運站安全例行檢查印章,並經簽字後出具「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
「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24 小時內有效。汽車客運站調度部門在調度客車發班時,應當對其「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進行檢查,確認完備有效後才准予報班。
第二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出站檢查制度,對出站客車和駕駛員的相關情況進行檢查,嚴禁不符合條件的客車和駕駛員出站運營。
對出站客車主要檢查「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行駛證、《道路運輸證》 、客運標志牌和實載旅客人數等;對駕駛員主要檢查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件等。
經出站檢查符合要求的客車和駕駛員,汽車客運站出站檢查人員應當在「出站登記表」上進行記錄,並經受檢客車駕駛員簽字確認。
第五章 安全生產監督規則
第二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客運站內部監督機制。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監控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運營,向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負責,報告安全隱患,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建議。
汽車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應當積極採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出的預防措施和改進建議,並及時組織人員予以落實和整改。
第二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重點檢查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第三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有關專家對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進行評價,並根據評價報告,對安全生產隱患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和處理,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充分發揮乘客、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對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作用。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應當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
附件: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一、轉向:轉向節及臂,轉向橫、直拉桿及球銷應無裂紋和損傷;轉向盤應轉動靈活,操縱方便。
二、制動:無漏油、漏氣現象;相關連接鎖銷齊全、牢固;駐車制動有效;氣壓表工作正常。
三、傳動:離合器應結合平穩,分離徹底;中間軸承和萬向節不得有裂紋和松曠現象;驅動橋殼不允許有裂紋。
四、照明:前照燈、霧燈、轉向信號燈、示廓燈、制動燈、前位燈、後位燈、危險報警閃光燈齊全有效。
五、輪胎:輪胎不得有嚴重磨損(轉向輪的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於3 . Zmm ,其餘輪胎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於1 . 6mm ) ;輪胎不得有破裂和割傷(輪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長度超過25mm 或深度足以暴露輪胎簾布層的破裂和割傷);氣壓符合要求。
六、懸掛:不得有斷裂、移位現象。
七、車身:安全窗和安全門處有醒目的紅色標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採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應備有便於取用的擊碎玻璃的專用工具。
八、隨車安全設施:配備有危險警告標志牌、三角木、防滑鏈(在冰雪天氣時);滅火器在有效期內。
⑦ 汽車站站務員的服務規范和崗位職責。急!!!
看你在什麼部門,要是檢票員就在門口准備檢票什麼的,要是清潔員就要到處打掃衛生,要是安全檢查員就要注意有沒有危險品什麼的,主要看你是什麼部門的了 慢慢看吧,是否對你有用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
(交公路發〔2008〕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強化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於所有等級汽車客運站(以下簡稱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按照本規范,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和監督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
第四條 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監督,督促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履行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職責。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五條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總體目標是把住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源頭關,有效預防和減少因汽車客運站源頭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
第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七條 汽車客運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負直接的領導責任,其他分管領導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汽車客運站領導和工作人員應當實行「一崗雙責」制,既對分管的業務工作負責,又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不斷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生產投入,落實各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規范各崗位的工作程序。
第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汽車客運站的人員、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進站」是指: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
第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與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簽訂安全責任協議,依法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發生安全事故和險情時,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第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宣傳、安全檢查、事故處理、責任追究等工作,對有關部門提出的防範和整改措施,應當嚴格落實。
第三章 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第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組織落實汽車客運站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相關人員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保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三級以上汽車客運站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四級以下汽車客運站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應當適應工作需要。
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熟悉各崗位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對各崗位工作人員有關安全生產的活動予以規范。
第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對所屬工作人員特別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年度及長期的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和年度培訓時間,確保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人每年應當接受20 小時以上培訓。
第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分析查找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發生重、特大事故後,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及時召開安全生產分析通報會,對事故當事人的聘用、培訓、考核、上崗以及汽車客運站運營管理等情況進行倒查,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將安全生產管理指標進行細化和分解,制定階段性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根據安全生產責任進行考核和獎懲,定期公告考核和獎懲情況。
第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登記台賬和檔案,妥善保管備查。
第二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保障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安全生產經費投入應當不低於上年度汽車客運站客運代理費總額的0.5 % ,專項用於安全生產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設施設備購置和維護、安全生產檢查和評價、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演練、事故的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工作等。
安全生產經費年度結余可以轉入下年度使用,當年安全生產經費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積極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推行現代化科學管理方法,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第二十二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為客運駕駛員和乘務員提供必要的服務設施和臨時休息場所。
第二十三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安全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並確保齊全有效。
第二十四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自然災害、客運量突增、公共衛生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通信聯絡、應急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危險品查堵制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進站上車:
(一)制定危險品檢查工作程序,規范危險品查堵工作;
(二)設立專門的危險品查堵崗位。在進站口等關鍵環節對進站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和托運行包進行安全檢查,對查獲的危險品要進行登記並妥善保管或者按規定處理;
(三)配備必要的檢查設備。一級汽車客運站應當配置行包安全檢查設備;二級以下汽車客運站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安裝使用行包安全檢查設備,提高危險品查堵效率和質量。
第二十六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制度,按照《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見附件)的要求,對營運客車進行安全例行檢查,並採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檢或漏檢的車輛(因車輛結構原因需拆卸檢查的除外)出站運行:
(一)指定專門的安全例檢人員。安全例檢人員應當熟悉客車結構、檢驗方法和相關技術標准,並經汽車客運站考核合格;
(二)設置專門的檢查場地,配備汽車安全檢驗台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三)嚴格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對符合要求的客車,安全例檢人員應當填寫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表,加蓋汽車客運站安全例行檢查印章,並經簽字後出具「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
「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24 小時內有效。汽車客運站調度部門在調度客車發班時,應當對其「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進行檢查,確認完備有效後才准予報班。
第二十七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出站檢查制度,對出站客車和駕駛員的相關情況進行檢查,嚴禁不符合條件的客車和駕駛員出站運營。
對出站客車主要檢查「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行駛證、《道路運輸證》 、客運標志牌和實載旅客人數等;對駕駛員主要檢查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件等。
經出站檢查符合要求的客車和駕駛員,汽車客運站出站檢查人員應當在「出站登記表」上進行記錄,並經受檢客車駕駛員簽字確認。
第五章 安全生產監督規則
第二十八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客運站內部監督機制。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監控汽車客運站的安全生產運營,向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負責,報告安全隱患,提出預防措施和整改建議。
汽車客運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應當積極採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出的預防措施和改進建議,並及時組織人員予以落實和整改。
第二十九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重點檢查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第三十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適時組織有關專家對客運站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進行評價,並根據評價報告,對安全生產隱患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和處理,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 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號碼、通信地址或者電子郵件信箱,充分發揮乘客、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對客運站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作用。汽車客運站經營者對接到的安全生產舉報和投訴應當及時予以調查和處理。
附件: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汽車客運站營運客車安全例行檢查項目及要求
一、轉向:轉向節及臂,轉向橫、直拉桿及球銷應無裂紋和損傷;轉向盤應轉動靈活,操縱方便。
二、制動:無漏油、漏氣現象;相關連接鎖銷齊全、牢固;駐車制動有效;氣壓表工作正常。
三、傳動:離合器應結合平穩,分離徹底;中間軸承和萬向節不得有裂紋和松曠現象;驅動橋殼不允許有裂紋。
四、照明:前照燈、霧燈、轉向信號燈、示廓燈、制動燈、前位燈、後位燈、危險報警閃光燈齊全有效。
五、輪胎:輪胎不得有嚴重磨損(轉向輪的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於3 . Zmm ,其餘輪胎胎冠花紋深度不得小於1 . 6mm ) ;輪胎不得有破裂和割傷(輪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長度超過25mm 或深度足以暴露輪胎簾布層的破裂和割傷);氣壓符合要求。
六、懸掛:不得有斷裂、移位現象。
七、車身:安全窗和安全門處有醒目的紅色標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採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應備有便於取用的擊碎玻璃的專用工具。
八、隨車安全設施:配備有危險警告標志牌、三角木、防滑鏈(在冰雪天氣時);滅火器在有效期內。 你真的要做這個嗎?我覺得不適合你。
⑧ 汽車站運輸科的職責
車站運輸科,不是交通運輸局裡面的運輸科,這兩個職位的許可權差別很大的。
車站運輸科主管的是車站里的車,雜事很多,權利不大,當然了,有權處罰違規(章)的進站車輛。
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車輛技術管理規定,認真落實車輛二級維護和安全檢測制度,督促駕駛員做好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三檢工作,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2、負責招聘駕駛員年度審驗工作;分析駕駛員的安全素質,掌握駕駛員的安全意識、駕駛技術、駕駛作風、職業道德等情況,並進行鑒定、分類排隊,提出教育方案並組織實施。
3、健全駕駛員安全行車檔案、事故檔案、車輛技術檔案,做好月、季、年度安全報表並按時上報,
4、按企業有關規定,編制年、季度業務計劃,並根據計劃及各時期乘客的流量,認真組織客源,努力提高營運車輛實載率和包車業務。
5、負責企業營運車輛、營運司機的營運證、上崗證、養路費、車輛購置附加費證、車船稅、線路牌、入戶車輛指標、報廢車輛手段等有關事宜的辦理工作。
6、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與承包經營者所簽訂的經營合同;切實加強對營運車輛的管理,根據規定及時收取管理費、車輛承包借款及其他費用,加強企業資金的周轉、促進企業的發展。
7、負責企業營運生產的資料收集、分析、統計、保管及編制工作,對營運車輛發生的事宜進行處理,並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及時、准確上報有關報表。
8、配合站場搞好站場管理和站場服務;組織司乘人員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確保營運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