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處理
⑴ 開飯店需要申報消防申報的文件
下面四篇都是報開業檢查要的;你在哪裡我不知道只能給你這個了;
防火責任管理制度及疏散預案
第一條:@@@@@@@有限公司所屬@@@號@@層實行四級防火責任制。第一級:公司負責人;第二級:各部門;第三級:各班組;第四級:崗位(即各員工)。
第二條:防火安全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負責,責任到人。
第三條:第一、第二、第三級責任人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需要變動時,應將變更後的名單書面通知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第四條:第一級防火責任人由公司法人代表擔任,職責是: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安全規定和文件精神,全面負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組織實施各項消防安全制度,部署、檢查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重大險隱患的整改。
劃分防火責任區,指定區域防火責任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實防火措施。
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
對在防火安全工作的有功人員、部門和違章失職而發生事故的責任者作出獎懲決定。
安保部為公司防火工作的職能部門和監督機構,受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一級防火責任人的委託,應做好以下工作:
擬定防火工作規章制度。
督促各部門各單位落實重點單位消防工作的「十項標准」。
督促檢查各項防火制度和消防措施執行情況,並代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
核定、審批各部門、各單位吸煙點、用火、用電申請。
指導對義務和專職消防人員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和訓練。
考核各部門的防火保衛工作,提出獎懲建議意見。
做好消防、治安承包合同,安全保衛協議書的簽約工作。
第五條:第二級防火責任人由各部室的一名負責人擔任,其職責是: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接受消防監督機關的監督指導,組織實施各項消防安全制度,經常檢查重點單位「十項標准」的貫徹落實情況。
根據防火工作需要,劃分防火責任區,指定區域防火責任人,逐級落實防火措施。
定期檢查各崗位防火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經常對職工進行「三懂」(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三會「(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子)的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對新職工、臨時工、租賃單位營業人員做好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每月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在冬防、夏防和重大節日前組織群眾性的安全大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對確實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應積極採取預防措施,並專題報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自屬領導單位。
領導和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訓練,使義務消防人員都能按照滅火方案和消防操作規程的要求履行職責。
根據各實際情況,在夜間、節假日組織人員值班進行巡邏檢查,保障安全。
第六條:第三級防火責任人由各班組的一名組長擔任,其職責:
負責所管轄范圍的防火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安全的制度規定。
組織學習防火知識、文件,檢查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發現違章行為應及時制止,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採取防範措施,並向領導匯報。
負責消防器材、設施的保養管理,嚴禁移動和挪作他用,並保持消防安全通道暢通。
下班前認真執行安全檢查,檢查門窗有否關好;電源是否切斷;有否遺留火種。
第七條:四級防火責任人為全體員工,其職責:
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除,不能及時解決的,應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負責本責任區范圍內的安全,下班做到關閉門窗,做好火、電源管理,清除廢紙等易燃物。
認真學習防火、滅火知識,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和各項安全活動。
發現火警時要及時撲救,並立即報警。
保養好責任區范圍內的各種消防器材,設備。
第八條:各級防火責任人,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不按消防法規和本制度規定辦事、有章不循、玩忽職守、麻痹大意,對重大火險隱患經提出後又不積極整改的,經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研究,予以嚴肅處理。
第九條:發生火災時,應迅速從本會所餐廳安全出口處有序的逃向室外。
新員工消防安全知識須知
定期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遵守本店的消防安全規定。
掌握防火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熟知滅火器的適用對象和使用方法。
熟悉餐廳滅火器擺放位置,熟悉安全通道和出口。
熟悉火警報告程序,發生火災迅速報警並及時撲救。
各部門防火管理責任制
主管必須負責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
認真執行上級領導的消防工作指令,努力實施崗位防火責任制。
帶領並督促本部門員工遵守防火安全規定,做好日常性的防火安全工作。
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並善於提出整改意見。
熟悉火警報告程序,發生火災迅速報警,組織員工及時撲救。
組織員工保護現場,協助公司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易燃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規則
嚴禁非法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規則
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指定有關人員負責保養、維修和管理。
公司員工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埋壓和圈佔消防水源,不準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不準在消火栓和滅火器材前堆放貨物。
各條主要通道和安全出應當設備疏散指示標志、緊急照明裝置和必要的消防設施。
負責保養、維修和管理消防設施和器材的人員必須經過消防知識的專業培訓,經有關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位從事操作、管理。
違反上述條款按《@@@市消防監督管理處罰辦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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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5日
餐廳疏散預案
意外火災事件處理
按下走道的火災報警器玻璃。
撥打119火警電話,通知物業管理處。
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撲救火災,所有的電源立即關閉。
集合所有客人和員工,即從疏散樓梯的至地面。
切勿使用電梯。
保持冷靜,避免驚慌。
遵從物業人員和消防人員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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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5日
消防安全管理協議
物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租賃單位:? @@@@@ ?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上海消防法規定》和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餐廳消防安全,雙方在簽訂消防安全管理協議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一、 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點:@@@@@
二、規章制度
1、甲乙雙方必學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 2、甲乙雙方都應有消防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 3、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消防制度和法規。 4、餐廳使用中,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員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教育,介紹有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員工人員消防安全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消防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餐廳使用中,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餐廳的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
同志負責聯系,監察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租促、檢察和指導。 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按期限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改認真整改。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8、 每年消防設施檢查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案規定檢查,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負責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9、 乙方上崗作業必須執行上海市消防學校培訓合格,才可上崗。
10、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電焊、氣焊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1、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器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准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2、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3、本協議同工程合同同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 ? ? ? ? ? ? ? ? ? ? ? ? 乙方:@@@@@ ?甲方代表: ? ? ? ? ? ? ? ? ? 乙方代表:
電話: ? ? ? ? ? ? ? ? ? ? ? 電話:
年 月 日 ? ? ? ? ? ? ? ? 年 ? 月 日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正確使用滅火器,本餐廳滅火器為3KGABC磷酸銨鹽乾粉。
本餐廳安全出口為2個,發生火警迅速保護客人安全出口處有序的逃向室外。
做到會報警(119)、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子
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除,不能及時解決的,應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負責本責任區范圍內的安全,下班做到關閉門窗,做好防火、防電源管理,清除廢紙等易燃物。
認真學習防火、滅火知識,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和各項安全活動。
7、 發現火警時要及時撲救,並立即報警。
8、 保養好責任區范圍內的各種消防器材,設備。
9、 知道熟悉本餐廳的消防系統。
@@@@
2011年1月5日
講課人: 員工:
⑵ 什麼是食堂治安
危險時防不勝防,所以在危險來臨之前要做好預防措施,下面是一篇關於食堂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希望等於大家有用。
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高校食堂的管理工作直接關繫到學生的身體健康、安全和正常的學習與生活,關繫到高校的穩定,我們飲食服務中心全體炊管人員都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負起責任,強化監督管理,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按以下處理突發事件的預案採取緊急行動:
一、飲食服務中心負責人接到食堂報告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處理食物中毒(特別是化學性食物中毒)時應突出一個「快」字。及時處理不但對挽救病人生命十分重要,同時對控制事態的發展(特別是群體中毒)更為重要。
1.通知校醫或撥打「120」急救電話救治病人,妥善安置處理患者,解除其病痛;
2.及時向後勤保障處領導、分管校長等上級有關領導報告;
3.當中毒人數多、涉及面廣時,應協調各方力量,確保搶救工作有條不紊進行。要確保危重病人的搶救質量,加強對較輕病人的治療、觀察,並特別注意毒物對較輕病人的潛在危害。
二、在搶救病人的同時,爭取時間,組織人力,查清食物中毒的性質。如果延誤時間,現場情況有變,將不易查明。
1.事件相關食堂立即停止營業;
2.立即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物;
3.對可疑中毒食物進行封存和采樣,並將采樣食品送衛生防疫部門化驗;
4.診斷食物中毒要根據典型的臨床表現及共餐同病的規律,找出真正的病因;
5.對可疑為毒鼠強中毒者可進行血、尿及嘔吐物實驗室檢查。如檢出毒鼠強,對可疑刑事中毒案件應將情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6.保護現場,收集對違法者實施處罰的證據。
三、在進行緊急報告制度時,還應注意及時將情況向當地政府報告,以便取得政府的支持,根據事件控制情況的需要,建議政府組織衛生、醫療、醫葯、公安、工商、交通、郵電、廣播電視等部門採取相應的控制和預防措施。
四、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1.追回已售的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
2.對中毒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
3.根據不同的中毒食品,對中毒場所採取相應的消毒措施;
4.提出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措施和建議;
5.積累食物中毒資料,為改善食品衛生管理提供依據。
⑶ 餐廳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規章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准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葯。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准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准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各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
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賓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 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製定本規定。
二、 酒店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人事經理擔任,以協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其他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並由總經理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保安部,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負責,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及下屬企業負責人為本部門(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各崗位主管(領班)為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三、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各崗位的工作特點,依照國家及行業的有關勞動安全規定及技術標准,制定和不斷完善本部門各類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 各部門制定的各類勞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須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備案。
五、 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可根據酒店總經理指示成立事故處理小組,並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報告制度》進行妥善處置。
六、 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概念含義:
1、 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指不發生工傷事故、職業病、設備或財產損失的狀況,即人不受傷害,物不受損失。
2、 事故及傷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傷亡事故指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 工傷(包括職業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或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傷害和職業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4、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5、 危險源(危險的根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物質損失事故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6、 安全生產,是指為了使勞動過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及各種災害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生產作業過程的正常進行而採取的各種措施和從事的一切活動。
7、 勞動安全管理,是指企業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技術標准為依據,採取各種手段,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狀況實施有效制約的一切活動。
8、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指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該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七、 不安全的行為及不正確的觀念與態度:
1、 缺乏知識、技術、經驗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2、 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3、 上崗操作準備不充分,與同伴聯系、配合不當。
4、 操作姿勢不正確,用力過猛,速度過快,工作位置不當。
5、 安全裝備設置錯誤或失效。
6、 以身體代替工具,或以拋遞代替手傳等不安全動作。
7、 飲酒、服葯、過飢或過飽時作業。
8、 帶病、超負荷、超時、過度或惡劣環境作業。
9、 未使用或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工具或穿著不安全的服裝。
10、 作業期間開玩笑、追逐打鬧、搞惡作劇等。
八、 不安全的環境:
1、 不適當的照明環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 溫度過高或過低,空氣不流通,濕度過大。
3、 不安全的設備設施、構造、作業程序及方法。
4、 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銳鋒利、表面過滑、老化失效。
5、 設備、材料、工具或廢料、物料沒有堆放妥當或儲存不善。
6、 出入口、通道狹窄或堵塞。
7、 地面不平、太滑或有臨時及凌亂物品。
8、 缺乏護欄及圍蔽,上方及周圍有施工作業。
9、 設有高溫、高壓、轉動、帶電、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蝕設備及物品的場所。
10、 人員流動大、有機動車進出、玻璃門、玻璃牆、雙向門、轉彎等場所。
九、 健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十、 酒店勞動安全生產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管理。
十一、 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 組織、指導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政策、規定。
2、 教育各部門管理人員尊章守法,帶頭搞好安全生產。
3、 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情況匯報,發現問題及時找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4、 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調查、布置、指導、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5、 負責隨時檢查、通報各部門勞動安全管理的執行情況,對出現的各類不安全問題及職業傷害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並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 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本部門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運行進行監督。
2、 向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交安全生產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部門的安全隱患提出防範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3、 參與制定酒店和部門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並負責督促實施。
4、 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如有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上級報告;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
5、 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領班)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規定和制度,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檢查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機械、電氣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消除危險隱患。
3、督促本班組員工搞好文明生產,保持工作地點的衛生整潔。
4、對本班組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5、如遇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並保護現場,參加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十四、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現象的發生。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設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潔,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酒店和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4、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和酒店有關部門匯報。
5、 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和報告上級領導,並協助調查工作。
6、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十五、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分類匯集國家頒發的勞動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各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和發生安全事故的檔案資料,建立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存放在總經理辦公室,並指定專人負責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門(公司)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匯總本部門勞動安全監督檢查報表及分析資料,建立相關檔案,及時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存檔。
十七、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建立本崗位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內容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類安全事故的案例匯編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可隨時抽查各部門管理檔案和各崗位的勞動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各部門須將改進後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小組檢查核實後才可終結,並將有關情況存檔。
十九、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
2、對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有知情權。
3、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權。
4、在緊急情況下有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批評和檢舉權。
二十、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義務:
1、接受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
2、遵章守規,服從管理。
3、在勞動過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他人違反安全作業的行為應給予制止。
6、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
二十一、勞動安全教育和培訓:
1、酒店對勞動安全教育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培訓制度。
2、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訓部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訓的教育。
3、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由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教育及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 各崗位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訓,經常檢查員工有關勞動安全的執行情況,並根據員工實際工作中出現的違反安全作業現象及時給予糾正及教育。
5、組織實施培訓的部門必須制定相關表格,註明組織部門、日期、時間、具體內容,所有參加培訓人員均須簽名確認。
二十二、酒店員工安全知識宣傳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業工種人員,如從事司機、電工、鍋爐、燒焊、油氣等工作的,須持證上崗並定期參加相關部門舉辦的安全學習及審證。
二十四、酒店按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實際需要選派人員參加註冊安全主任培訓班學習。
二十五、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與發放管理:
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定期發放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眼鏡、聽力護具、防護套、手套、防墜落護具、防護鞋等。
2、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采購、保管、發放由人事培訓部、供應部、倉管部及使用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3、所選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操作。
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根據酒店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
5、 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勞保用品管理規定》執行。
6、員工對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檢查,對失去保護功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及時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7、凡專業性強、結構比較復雜,使用要求嚴格或急救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由使用部門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凡適合個人身體規格或隨班組使用的,宜分散個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對在勞動安全方面表現突出並作出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十七、對因違反勞動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批評和處罰。
衛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提高酒店衛生管理工作質量,向顧客提供清新、整潔、衛生的消費環境,特製定本規定。
二、內容
1、衛生管理包括個人衛生管理、物品及設備衛生管理和食品衛生管理三個方面。
2、每一級人員都對各自工作區域的衛生負有保持清潔、進行清理的責任。管理人員對下級的衛生工作負有管理連帶責任。
3、專業衛生清理部門和人員對所負責的區域和工作項目進行專業化清潔與管理。主要指公共衛生清潔,餐飲部膳食部管事、廚房及廚師、醫療部門及其人員。
4、個人衛生管理標准:
(1) 員工儀容儀表和個人衛生。
(2) 掌握必要的衛生知識。
(3) 身體、心理健康,須持《健康證》上崗。
5、食品衛生管理標准參見《關於酒店食品衛生的管理規定》。
6、物品及設備衛生管理標准:保持物品及設備表面平整、光亮、無異味、無損壞、無抹痕,擺放整齊有序。
7、衛生檢查按照員工自檢、班組檢查、部門檢查、職能部門檢查的四級檢查制度,採用常規檢查、專項檢查、暗查、暗訪的方式進行。對檢查出的問題,按照標准追究責任和進行處罰。
三、考核
1、物品、設施設備要求表面平整、光亮、無異味、無損壞、無抹痕,擺放整齊有序,否則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和造成的影響給予處罰。
(1)毛絮、浮灰、水漬、紙屑等輕微衛生問題,每處給予0.1—0.5元的處罰。
(2)積灰、污漬、油漬、較大雜物、毛發、皺褶等衛生問題,每處給予0.5—2元的處罰。
(3)污垢、有異物、裂痕、損壞、擺放不整齊、錯位、脫落或物品缺少、有異味等環境衛生問題,每處給予2-5元的處罰。
2、凡屬周期性衛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沒有清理形成衛生死角的,給予1元分處罰,由此影響到客人的消費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給予責任部門警告或責任人過失處分。
3、在個人衛生和食品衛生方面違反規定的,按照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食品衛生的管理規定
一、目的為加強酒店管理,嚴格貫徹《食品衛生法》,確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潔衛生,特製定本規定。
二、內容
(一)食品衛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產、加工、貯存、運輸、銷售的場所及周圍環境必須干凈、衛生,並有良好的防蠅、防鼠、防塵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凡患有瘡癤、化膿性創傷(特別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腸道疾病或健康帶菌者,一律不準從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從業人員應講究個人衛生。當班時穿戴工作服帽,並保持潔凈;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後必須洗手消毒。
(二)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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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怎麼從食品安全管理,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全形度,全覆蓋做好安全
你好 企業的安全管理及EHS管理,共包括三個大的方面,分別是:環境、職業健回康、安全生產。答
如果想系統的做好企業的EHS管理,需要從這三方面,利用系統的工具,一般是進行體系化管理,比如安全生產標准化體系,ISO14000,OHSAS18000等對企業的EHS工作進行管理。
很多外資企業有自己的管理體系,其中包括企業的EHS管理,也可以按照企業自己的體系進行管理。
食品安全、治安、消防均屬於企業EHS管理的范疇,簡單的來講即是:
建立體系,監督體系的運行、完善體系運行中發現的問題(俗稱審核)、再監督體系的運行,如此反復,建立企業的EHS文化,可全覆蓋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⑸ 餐廳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1、組長、副組長全面負責。遇到突發事件,由組長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迅速啟動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2、食品衛生,由學校食品衛生專職人員負責,具體對采購、原材料驗收並登記。對所夠物品索證、加工銷售過程、留樣、試嘗實行監督。
3、對服務中心、特色初中、白馬校區食品衛生安全實行監查。
4、若遇一般輕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的輕微嘔吐、腹瀉)由學校醫務室負責(鄒興菊,李新銳)。
5、當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時,應迅速向考點組長報告。並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救援,撥打「120」,「999」急救電話。做到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
6、聯系家長,當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工作,防止過激行為發生。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力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7、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8、人員調度,分工明確,落實責任,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9、信息公開,保障師生和家長在事故安生 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准確作好信息公開,並如實向上級報告。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10、事故責任追究,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及事故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推諉責任影響預案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11、緊急疏散:若遇地震、火災等災害時,負責餐廳的內部管理人員、學校後勤工作人員、分別在每餐廳的樓道轉角處,有序組織學生疏散。直到學生全部離開食堂,方可離開。
⑹ 急需食堂衛生安全措施與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食堂衛生與食品安全管理,規范食堂生產經營行為,保證食品安全衛生,保障學校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校園內一切從事餐飲業食品經營活動的單位及個人。
第三條 食堂衛生與食品安全管理堅持預防為主、分級管理、標本兼治、監督指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 基礎設施建設與操作設備
第四條 食堂的基礎設施建設與操作設備應按照食品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嚴格設計建造和購置,做到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必須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特性相適應,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食品原料儲存場所應分別設有主食品、副食品和調味品等置放區域,各區域須相對獨立;
(二)廚房操作間必須設置蔬菜粗加工區、禽畜肉粗加工區、水產品粗加工區、烹飪區、蒸飯區、冷盤(熟食)間、餐具洗滌區、面點製作間等,做到冷、熱操作台分離,達到功能區齊全、獨立、標識醒目。各功能區採光好,牆壁應有1.5米以上的瓷磚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製成的牆裙;地面鋪防滑地磚或打水磨石,下水道通暢,有抽油煙、送風設施,裝防火報警器,配置消防滅火器等;
(三)食品加工經營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四)廚房操作間和食堂倉庫建防鼠、防蠅、防蟑、防害蟲、防塵設施,倉庫物品一律離地、離牆上架分類存放;
(五)備餐間應配備紫外線滅菌燈等空氣消毒設施,配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的預進間。食品傳遞窗口應能靈活開閉;密閉性能優良;
(六)食堂餐廳整潔明亮,牆壁貼瓷磚至窗檯,地面鋪地板磚或打水磨石;
(七)配置蔬菜類食品、禽畜肉類食品、水產品類食品專用清洗池和餐用具專用洗滌池,並配蒸汽消毒櫃或電消毒櫃消毒餐、用具;
(八)食堂廚具全部使用不銹鋼產品,蒸飯櫃、工作台櫃、餐具保潔櫃、貨架、清洗池、菜盆、餐具、售賣用具等應全部不銹鋼化;各功能區配置密閉的容器盛放廢棄物;配置生、熟食品泠藏櫃分開泠藏食品;
(九)員工有專用更衣室,有專用洗手消毒池。
第五條 食品加工流程宜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以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應與原料通道、入口分開;與使用後的餐飲具回收通道、入口宜分開設置。
第三章 食品采購貯存
第六條 食品采購除了瓜果蔬菜,其他食品采購都應向供貨商索取營業許可證、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證、商品合格證等證件;有硬包裝的物品要嚴格檢查商品標簽上的廠址、電話、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各項說明是否齊全;此外還應採用手摸(抓)、鼻聞、眼觀,仔細檢查物品的偽劣,做到腐爛變質的原料不採購,從源頭確保采購物品的安全和衛生質量。
第七條 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酸敗、霉變、生蟲、腐爛變質、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三)超過保質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第八條 運輸食品的工具應當保持清潔,防止食品在運輸中受到污染,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第九條 食品采購後由倉庫管理員按物品的質量標准驗收,合格品進入倉庫分類集中離牆、離地上架分類存放保管。食品出庫實行先進先出原則,保證出庫物品不變質。食品出入庫都應分門別類、分條列項進行登記,作好台帳記錄。
第十條 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用品。
第十一條 食品冷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獨立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水產性食品分類存放;半成品、成品要加蓋或用食品保鮮膜蓋住才能存放入冷藏櫃;冷藏櫃要定時除霜、清潔。
第四章 食品加工
第十二條 食品加工前,操作人員應當認真檢查、檢測待加工的食品和原料,腐敗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進入加工區;所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衛生標准。
第十三條 待加工的食品和原料在使用前應當洗凈,蔬菜類、禽畜肉類、水產品類食品應使用專用池洗滌。專用清洗池應有鮮明標志。
第十四條 用於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刀、墩、案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分開使用,並做到標志清楚、定位存放、用後洗凈,保持清潔、乾爽。
第十五條 加工熟製品應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得低於80℃。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第十六條 在烹飪後至食用前存放超過2小時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隔夜、隔餐且感官無異常的熟食品應回鍋徹底加熱方可食用,保存食品安全措施條件不到位的不宜食用。
第十七條 製作冷盤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冷盤操作專用間必須安裝紫外線滅菌燈,操作前後進行半小時消毒;
(二)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經消毒後整潔的工作衣、帽,雙手必須洗凈消毒;
(三)加工使用的工用具應貼鮮明標志,用前消毒,用後洗凈、保持清潔;
(四)供加工冷盤用的瓜果蔬菜等食品原料,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送入冷盤間;
(五)製作冷盤的肉類、水產類拼盤原料,應在當餐用完;剩餘的必須存放於專用冷藏櫃內;冷藏超過24小時,必須重新加熱後方可食用。
第十八條 面點製作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面點製作間安裝紫外線滅菌燈,操作前後進行半小時消毒;
(二)加工麵食用的原料和其他輔料必須符合衛生標准,不得使用發霉、生蟲、酸敗、變質或被污染的原料;
(三)所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衛生標准;
(四)操作過程中用的刀具、容器、工具等應生、熟分開使用,每班用畢應確保洗滌干凈,用於成品的工具、容器在使用前須消毒。
第十九條 每餐加工製作的熟食、冷盤、點心都要留樣冷藏48小時,以備查驗。
第五章 食品出售
第二十條 備餐間裝置紫外線滅菌消毒燈,售餐前消毒半小時;配置保潔櫃存放餐具和銷售食品用的菜勺、點心夾等用具;傳菜口在售飯服務時方可推拉開啟,未使用的窗口必須關閉。
第二十一條 窗口服務工作人員要在預進間洗手消毒,戴口罩、手套、工作帽才能進備餐間售餐。銷售食品應當使用專用工具分檢傳遞食品;出售菜品前應檢查菜品的色、香、味、形是否正常,是否混有異物,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妥善處理。
第二十二條 銷售的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嚴禁購銷產品標志不全或現售現貼商標的食品;銷售食品必須新鮮衛生、熟透不夾生、無毒無害,禁止出售變質、生蟲、摻假、摻雜、超過保質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准規定的食品。
第二十三條 餐廳玻璃窗戶光亮,牆壁無塵無蛛網,地面清潔;桌椅整齊潔凈。
第六章 餐具洗滌、環境衛生
第二十四條 餐具、用具洗滌必須使用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滌、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安全衛生標准;
第二十五條 堅持科學規范洗消工作程序,即去殘渣、洗滌劑洗刷、凈水沖、消毒4道工序。消毒後感官檢查為光、潔、澀、干;餐具、用具消毒後應放進專用保潔櫃儲存。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達到防塵,無雜物,無油垢;
第二十六條 食品加工銷售場所內外的地面、牆壁、門窗應保持清潔,水溝隨時保持排污通暢;定時對餐廳座椅、地板進行消毒;
第二十七條 廢棄物裝入容器必須加蓋;廢棄物應在一餐完畢後及時清理,一天不得少於1次,清除後應及時清洗容器,沖洗廢棄物放置場所並進行消毒。
第七章 食堂員工個人衛生要求
第二十八條 食堂員工上崗前必須到衛生防疫站進行體檢,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取得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才能上崗。上崗後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和培訓合格證才能繼續上崗。培訓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查驗;
第二十九條 堅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洗衣服被褥;勤換洗工作服;
第三十條 上班應當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於帽內,不帶戒指、耳環、項鏈、吊墜等首飾、掛飾;
第三十一條 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應當用流動清水洗手;
第三十二條 操作時不吸煙,不做有礙服務和衛生的動作,如抓頭發、剪指甲、掏耳朵、伸懶腰、剔牙、打哈欠等。
第八章 管理監督
第三十三條 食堂主要管理者必須向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申請領取餐飲服務衛生許可證方可開業,要主動接受並積極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從事食堂生產經營活動:
(一)未取得餐飲服務衛生許可證的;
(二)員工未取得健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的;
(三)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或不符合衛生標準的;
(四)未按規定變更衛生許可證的;
(五)超越或改變衛生許可項目的;
(六)衛生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未延續的;
(七)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未經食品葯品監督部門批准而擅自對食品加工經營場所進行改建、擴建的;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
第三十五條 學校食堂經營實行「准入制度」。外來單位、個人要在校園經營食堂必須取得學校餐飲監督部門審核批准後,向食品葯品監管部門申請領取餐飲服務衛生許可證,方能在校園內經營食品餐飲行業。
第三十六條 食堂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衛生工作責任制,親自抓,負總責,與食堂經營管理者簽訂食品安全衛生工作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
第三十七條 食堂經營管理者是食品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經營食堂的食品衛生安全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二)制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切實落實崗位責任制;
(三) 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對食堂日常的食品安全衛生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四)制訂衛生檢查計劃,規定檢查時間、檢查項目及考核標准;每次檢查應有記錄並存檔;對檢查中發現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跟蹤落實整改;
(五)組織食堂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有礙食品安全衛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員調離崗位;
(六)接受和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對食堂食品安全衛生進行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三十八條 後勤管理處根據《食品安全法》和《海南大學食堂衛生與食品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學校餐飲業安全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測評,進行量化評價;
學生食堂直接主管部門成立食品安全衛生工作小組,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員,負責所管理的食堂、個體餐飲攤點的日常自查、自控、自糾工作;
各食堂、個體餐飲攤點的經營者負責組織落實《海南大學食堂衛生與食品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各項要求,配合各級食品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工作。
第三十九條 食堂應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門、學校食品監督部門和海口市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保留現場,封存可疑食品和食用具,配合衛生行政部門查清事故原因。
第四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廣大師生員工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主管部門的責任人和經營者,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後,隱瞞不上報的主管部門的責任人和經營者,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事故責任,並第一時間報相應的主管部門處理。
違反本辦法,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學校後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日起執行。
⑺ 怎樣配合好上級領導處理治安消防的突發事件
一般單位都制訂有 治安消防的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的。你把你們單位的找出來看看,按上面的要求做。
裡面都會寫到重大災情應急反應程序:第一步就是報警。然後控制現場,再然後領導要求你做什麼就做什麼。
⑻ 餐廳消防要求
餐廳通常需要設置消防報警系統、消火栓系統。對於噴淋系統參考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8.5.1 下列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除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者以及本規范另有規定者外,宜採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4 任一樓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 的展覽建築、商店、旅館建築、以及醫院中同樣建築規模的病房樓、門診樓、手術部;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地下商店;
8.5.8 公共建築中營業面積大於500m2的餐飲場所,其烹飪操作間的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宜設置自動滅火裝置,且應在燃氣或燃油管道上設置緊急事故自動切斷裝置。
如果是內部食堂就不需要作噴淋了,消火栓設置參考:8.3 室內消火栓等的設置場所
8.3.1 除符合本規范第8.3.4條規定外,下列建築應設置DN65的室內消火栓:
4 超過5層或體積大於10000m3的辦公樓、教學樓、非住宅類居住建築等其它民用建築;
5 超過7層的住宅應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當確有困難時,可只設置乾式消防豎管和不帶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內消火栓。消防豎管的直徑不應小於DN65。
8.3.3 設有室內消火栓的人員密集公共建築以及低於本規范第8.3.1條規定規模的其它公共建築宜設置消防軟管卷盤;建築面積大於200m2的商業服務網點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
如果是1000平米的內部食堂就不需要設置噴淋了,消火栓設置參考:
8.3 室內消火栓等的設置場所
8.3.1 除符合本規范第8.3.4條規定外,下列建築應設置DN65的室內消火栓:
4 超過5層或體積大於10000m3的辦公樓、教學樓、非住宅類居住建築等其它民用建築;
5 超過7層的住宅應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當確有困難時,可只設置乾式消防豎管和不帶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內消火栓。消防豎管的直徑不應小於DN65。
8.3.3 設有室內消火栓的人員密集公共建築以及低於本規范第8.3.1條規定規模的其它公共建築宜設置消防軟管卷盤;建築面積大於200m2的商業服務網點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