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員崗位職責有哪些
『壹』 安全員的崗位職責
安全員崗位職責: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規程、規章制度。
2、負責制訂本所的安全工作計劃、兩措計劃、培訓計劃和工作目標。
3負責制訂「兩票」及標准化作業指導書,協助所長召開安全工作例會。
4、負責組織對本所內10kV及以下電力設施的安全檢查。
5、負責全面安全工作,參與事故調查。
6、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周」及季節性安全大檢查活動。
7、負責交通、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8、負責全所人員的安全培訓、安全規程學習與考試工作。
9、負責整理、匯總、上報安全方面有關資料、報表和總結。
10、負責供電所安排的其它工作。
工作標准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規程、規章制度。
2、對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兩措計劃、培訓計劃和安全工作目標,嚴格執行,確保各項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嚴格落實「兩票」、「三制」以及標准化作業要求。協助所長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安全形勢,研究安全工作,制定改進安全管理的辦法,嚴格執行安全考核。
4、按期完成10kV及以下電力設施的安全檢查,對存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對檢查結果進行嚴格考核。
5、積極抓好各項安全工作,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參與事故調查,並做好事故調查、統計和上報工作。
6、積極協助所長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與事故隱患,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做好記錄。
7、積極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依法保護供電區域內的電力設施不受侵犯。
8、大力加強全所人員的安全培訓、安全規程學習及考試等工作,全面提高人員的安全技術業務水平。
9、按時整理、匯總、上報安全方面有關資料、報表和總結,定期向安監部匯報各項安全工作。
10、認真完成供電所安排的其它工作。
『貳』 專職安全員崗位職責
安全員崗位職責
(1)負責項目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工作。
(2)負責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版、政策、規章制度,推權動項目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
(3)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進行監督,糾正違章作業,配合有關部門排除安全隱患,組織安全教育和開展全員安全活動,監督勞保用品質量和正確使用,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並同時勒令立即改正。
(4)落實安全設施的設置,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進行驗收。
(5)檢查安全標牌是否按規定設置,標識方法和內容是否正確完整。
(6)組織分承包商開展安全監督與檢查工作。
(7)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8)協助辦公室對進場的分包隊伍進行資質的審查及三級安全教育,並負責辦理與發放操作人員上崗證。
『叄』 建築安全員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建築施工安全員負責巡視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並負責對新進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所有在施工現場內發現的安全隱患安全員應該立即向工長、項目經理或相關領導匯報並有權停止施工作業。安全員有權檢查與安全相關的內業資料、日誌、記錄等文件並督促相關人員完善改進。安全員及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安全員沒有對施工的直接指揮權。安全員有義務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及內業資料的檢查。施工現場內所有人員要積極配合安全員工作。
建築安全員的主要職責:
第一條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有關法規、標准、和規定,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
第二條 努力學習和掌握各種安全生產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第三條 經常深入基層,了解各單位的施工和生產情況,指導和協調基層專業人員的工作。深入現場檢查、督促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並報告領導處理。
第四條 參與對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核,並對其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服務。
第五條 參加安全檢查,負責做好記錄,總結和簽發事故隱患通知書等工作。
第六條 認真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協助領導貫徹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七條 協助配合部門技術負責人,共同做好對新工人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第八條 當發現有違反安全施工的行為或安全隱患時候可以勒令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上級領導或部門。
『肆』 安全員崗位職責
安全員崗位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規程、規章制度。
2、負責制訂本所的安全工作計劃、兩措計劃、培訓計劃和工作目標。
3、負責制訂「兩票」及標准化作業指導書,協助所長召開安全工作例會。
4、負責組織對本所內10kV及以下電力設施的安全檢查。
5、負責全面安全工作,參與事故調查。
6、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周」及季節性安全大檢查活動。
7、負責交通、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8、負責全所人員的安全培訓、安全規程學習與考試工作。
9、負責整理、匯總、上報安全方面有關資料、報表和總結。
10、負責供電所安排的其它工作。
(4)安全員崗位職責有哪些擴展閱讀:
安全員,是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在車站、車內、超市、醫院、學校、企業、會場,出入口或電梯口,為班組長和作業人員做好安全生產的日常看管、排查、點檢、培訓、整改、預防、除塵保潔、安檢、防火防盜防爆防中毒、設備維修保養管理、安全提示等工作,並持證上崗,做好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提示排查,控制安全和事故的發生。
危險化學劇毒物品等生產企業、經營或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隱患預防控制機構、配備安全員,按時巡查,做好點檢交接整改記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兼職生產班組管理安全乾部;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