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維護員的職責
1. 物業秩序維護員要怎麼干
第一:秩序維護員主要是執行層面,做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就是合格的秩序維護員;
現列舉行業內大物業服務公司的崗位職責如下:(需要說明的是,在物業服務行業內,保安、秩序維護員都是指同一崗位)
(一)秩序維護員(門崗)職責
1負責控制閑雜人員進入服務區域內,規范物品出入管理,協助公安機關處理有關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保障服務區域內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負責區域的消防及其監督,熟悉區域內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各類消防器材、設備設施的使用方法、操作、運行和維護流程,遇到緊急情況能正確處理。
3防止未經許可的人員、車輛、物資擅自出入區域,維護區域的治安、車輛秩序。
4負責區域內有關外來人員和裝修人員的身份核對、登記、放行。禁止乞討、拾破爛人員進入區域。
5負責區域內有關物資的離開服務區域的核對、登記、放行。
6負責區域內車輛進出的核對、登記、放行。
7制止各類違反區域管理公約、制度和干擾、妨礙物業服務工作的現象;
8保持出入口衛生,門崗(值班室)內的物品擺放整齊,符合「7S」標准。
9熟悉服務服務區環境、樓宇結構、設施、設備、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圍。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二)秩序維護員(巡邏崗)職責
1負責區域的消防及其監督,熟悉區域內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各類消防器材、設備設施的使用方法、操作、運行和維護流程,遇到緊急情況能正確處理。
2負責區域車輛的停放和安全保管,防止未經許可的人員、車輛、物資擅自進入區域,維護區域的治安、車輛秩序。
3制止區域內各類違反消防、衛生、綠化、停車等管理規定的行為;制止各類違反區域管理公約、制度和干擾、防礙物業服務工作的現象;禁止乞討、拾破爛人員進入區域。
4保持區域各類消防、交通、安全等標識齊全、醒目。
5負責區域內有關外來人員和裝修人員的管理。
6負責區域內裝潢裝修過程的檢查和管理。
7協助公安機關處理有關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三)秩序維護員(車輛管理人員)職責
1熟悉停車場環境、樓宇結構、設施、設備、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圍。
2負責指揮停車場車輛的行駛和停放,維護交通、停車秩序。
3負責對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4負責收取車位使用費。
5負責車輛出場時的資料驗證核實。
6負責協助清潔工維護停車場衛生。
7負責檢查停車場設施設備運行情況。
8負責清點停車場內的車輛。
第二:在拓展一下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總體來分,分為安防管理、消防管理、各種突發事件的管理預防,還包括員工自身的安全,這些都可以叫做安全管理
(1)在細分說:安防又分為人防和技防
(2)消防管理又分為預防和消防
范圍較廣泛,簡單來舉一個消防設備的安全管理的內容:
1、每周檢查項目:檢查各處消防栓、消防水管;檢查各類手提滅火器;檢查防火門、安全出口指示燈、安全通道照明是否完好。
2、每月檢查項目:消防加壓水泵、正壓送風、排煙風機試啟動一次;各類信號指示燈是否正常;各類水壓壓力表是否正常;消防水泵泵體是否漏水、生銹;檢查消防電源是否正常,能否及時切換。
3、每半年檢查項目:手提式滅火器是否有效;檢查煙感、溫感探測器是否正常工作;消防水栓放水檢查一次;檢查消防警報按鈕、警鈴及指示燈;檢查消防廣播系統;消防控制聯動系統進行一次實驗測試;自動噴灑系統管理和各消防水箱、水池排水檢查;氣體滅火裝置檢查測壓。
4、每年結合消防演習,對整個消防系統進行一次運行檢查,對各消防設備的聯動協調運行進行測試。
5、對巡檢和測試發現的問題和安全隱患,一定要在限期內整改完畢,並進行調查分析,採取措施避免錯誤的再次發生。
6、對消防設施日常運行、維修、更換的成本進行測算,為管理費的收取提供數據。
第三:簡單地舉一些突發事件的管理(內容均出自本人的個人官方博客):
(一)
火警火災應急處理預案
1.目的
使項目全體員工對突發事件具備快速反應能力,做到遇突發事件時有步驟、有秩序地實施各項緊急措施,以確保小區、大廈內的人員及財產的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於各部室、各分公司。
2.事件處理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2.1各分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
總指揮——項目總經理
副總指揮——保衛部負責人(現場負責人)
指揮中心——中控室
滅火組——組長:消防主管/領班; 組員:保衛全體員工及保安公司
警戒組——組長:內保主管/保安隊長 組員:全體保安員
搶救組——組長:綜合部經理/主管; 組員:綜合部員工
疏散組——組長:客服部經理/主管; 組員:客服部員工
技術組——組長:工程部經理/主管; 組員:工程部相關技工
2.2義務消防隊各小組職責:
2.2.1 滅火組——負責火災現場的滅火搶險工作。
2.2.2警戒組——負責火災現場周邊的安全控制、人員支援、協助疏散及重要物資的搶救看護工作。
2.2.3 搶救組——負責火災中受傷人員的包紮、護理及安置工作。
2.2.4 疏散組——負責通知、引導相關人員進行緊急疏散及安撫工作。
2.2.5 技術組——負責確保救火、疏散行動中的供水、斷電及其他消防設施設備正常運行的支持工作。
3.通用處理程序
3.1 中控室在接到消防主機報警或其他形式的火情報警後應立即到達報警現場進行確認,當場處理並查出原因,事後及時上報部門經理。
3.2物業任何人員如發現在小區、大廈區域內發生火情,發現人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立即用電話或對講機向保衛部中控室報告,如身邊無通訊設備,可按下距離最近的火災手動報警器按鈕向中控室報警,並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控制火勢,等待增援。(應本著小火先自救,大火先報警的原則。)
3.3如火災發生在上鎖的客戶或住戶區域內,在有備用鑰匙的情況下,按備用鑰匙啟用程序使用備用鑰匙。
3.4在聯系不上住戶/客戶、萬分緊急的情況下,如不採取措施可能會造成更大損失,確需破門進入滅火或確認的,經項目總經理批准,應有兩名以上物業人員同時破門進入。事故處理完後,應保護現場,照相取證並做好相關記錄。客服部應盡快聯系該住戶/客戶說明情況並到現場確認。
4.特殊處理程序
4.1如夜間發生火警火情,中控室人員在確認後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按本預案的要求及時啟動相應級別的事件處理程序,但需及時向相關人員報告。其他部門的值班人員應無條件的服從中控室人員的滅火指揮。
4.2如火情緊急並有蔓延趨勢或已經失控,中控室人員在請示項目總經理後,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如情況危急,可先報警再向領導報告。
4.3夜間發生真實火災時,保衛部保安隊長及班長應根據中控室的指令立即組織駐點的保安隊員迅速奔赴火場,實施滅火撲救工作,並隨時向中控室報告火場情況。
5.火警火災事件處理程序
5.2事件處理預案(自有滅火設施可撲滅的可控火情)
5.2.1中控室職責:
5.2.1.1中控值機員經確認確實發生真實火情,立即用對講機通知附近區域的保衛人員攜帶滅火具火速趕到現場,
5.2.1.2立即對火情現場進行定點錄像,並進行跟蹤監控。
5.2.1.3用對講機或電話通知消防主管(領班)、保安隊長(班長)到達現場。
5.2.1.4電話通知保衛經理(值班負責人)。
5.2.1.5電話通知項目總經理。
5.2.1.6通知滅火組、警戒組、技術組人員到位協助撲救火情。
5.2.1.7堅守崗位,注意觀察火場附近區域的火警信號,如有報警,應立即派專人查看。
5.2.1.8根據現場總指揮的命令起降防火卷簾門及開啟排煙送風系統。
5.2.1.9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部過程。
5.2.1.10在項目總經理、保衛部經理到達指揮崗位前,中控值班人員全面負責火警處理的指揮調度職責,並有權依據現場情況判斷是否撥打119(無法判斷火情趨勢時,寧可報警,不可不報)。
6.善後處理
6.1如條件允許,總經理應到場主持善後工作的有關事宜。
6.2項目總經理帶領物業人員安撫住戶/客戶,並考慮解決其臨時住所的問題。
6.3保衛部或綜合部負責對現場的拍照取證工作。
6.4如條件允許,工程部恢復電、氣等系統的運行。
6.5保衛部出具事故報告,經項目經理審批後報總公司。
6.6綜合部根據有關政府機關對火災的認定結果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索賠事宜。
6.7由項目總經理統一行使對外發布消息權。
7.項目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個性文件為實施本預案的支持文件。
7.1支持文件目錄:
7.1.1義務消防隊組織架構圖及人員名單。
7.1.2轄區內重要水、氣閥門位置一覽表
7.1.3轄區內電路、電閘位置一覽表
7.1.4緊急疏散方案
7.1.5備用鑰匙啟用程序
7.1.6重點防護區域分布一覽表
7.1.7住戶/客戶緊急電話聯系表
7.1.8項目其他的關於火警火災事件處理的培訓文件
治安、刑事突發事件處理預案
1.目的
使項目全體員工對突發事件具備快速反應能力,做到遇突發事件有步驟、有秩序地實施各項緊急措施,以確保小區、大廈內的公共人員及財產的安全。
2.范圍
2.1適用於各項目、各部室。
3.事件級別的定義
盜竊、搶劫、綁架、兇殺、恐嚇爆炸等刑事案件
4.事件處理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4.1處理此類突發事件的主要責任部門為保衛部。
4.2其他部門應根據保衛部處理事件的需要提供相應的支持和協助。
5.通用處理程序
5.1物業任何員工,凡發現小區、大廈內發生上述突發事件,應及時進行勸阻或制止(刑事案件除外),並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採取邊報告邊控制的有效措施,在第一時間報告保衛部中控室,報告時,如發現肇事者正欲逃跑或現行違法犯罪等緊急情況,可先通知門崗及巡視保安人員採取封堵及控制措施,而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或部門,但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
5.2保衛部中控室接到上述事件的報告後,應立即用對講機調集巡視保安人員到現場查看並進行事態控制,並向保衛部經理、主管報告。
5.3保衛部經理、主管接到報告後及時到達事件現場進行處理。
5.4如事件有升級、擴大趨勢,保衛部經理應及時向項目總經理報告。
5.5發生事件應立即報警處理,同時上報項目總經理及保衛部經理。
5.6在事件的處理過程中,其他部門人員應對保衛部提供積極的支持和幫助。
5.7刑事案件發生後,應保護好現場,除確有必要外(進入案發現場應人員要切記:1、不要觸摸現場任何物品。2、不要用現場的電話報警或通知相關人員。3、記清自己進入現場的行走路線。4、如對現場被害人進行施救時,如被害人被捆綁,不要將捆綁繩索解開,應用剪刀剪開繩索保持繩索解扣的原狀。),任何人員不得在警方到達前進入或破壞案件現場。
6.特殊處理程序
6.1如在夜間發生突發事件,保衛部中控室人員在確認後應及時向保衛部經理、主管報告,並根據部門領導的指令及時啟動相應級別的事件處理程序。
6.2夜間發生上述突發事件時,保安隊長及班長應根據中控室的指令立即組織保安隊員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控制及警戒工作,並隨時向中控室報告現場情況。
6.3如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還未逃離的,保衛部應迅速對其人身和行為加以控制,如犯罪嫌疑人持有凶器的,不宜貿然進行抓捕,應注意觀察嫌疑人詳細特徵(如面部特徵、身高、穿著、口音、乘做的交通工具、逃跑的方向等),應組織人員進行外圍控制,等待警方到場處理或向警方提供線索。
7.3事件處理程序(盜竊、搶劫、綁架、兇殺、恐嚇爆炸等刑事案件)
7.3.1中控室職責
7.3.1.1接到報告後立即用對講機或電話通知保衛部經理(主管)及附近保衛人員火速趕到現場。同時向項目總經理報告。
7.3.1.2立即對案件現場或各出入口進行定點錄像,對可疑的人或事要進行跟蹤監控,並及時通知相關保安崗位進行盤查控制。
7.2確保通信暢通,在整個事件的處理過程中做好上傳下達的工作。
7.3.2保衛部職責
7.3.2.1接到報告後,除各崗位留守人員外,其餘保衛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在經理(主管)的指導下做好現場的控制保護工作,在公安機關到來前,禁止任何無關人員進入案件現場。
7.3.2.2保衛部經理對現場情況作一定了解後,向項目總經理匯報,並公安機關報案。
7.3.2.3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必要的搶救工作,進入案發現場應人員要切記:1、不要觸摸現場任何物品。2、不要用現場的電話報警或通知相關人員。3、記清自己進入現場的行走路線及觸摸過的物品,待警方到場後一一說明。4、如對現場被害人進行施救時,如被害人被捆綁,不要將捆綁繩索解開,應用剪刀剪開繩索保持繩索解扣的原狀,以免破壞作案現場的痕跡。
7.3.2.4如嫌疑人正在現場作案,應抓住時機立即將其抓捕,並扭送公安機關。但抓捕時要注意個人和周圍群眾的安全,同時要盡量控制影響。
保衛部負責協助公安機關調查事件過程,登記涉案物品,做好報案登記、筆錄等。
7.3.2.5夜間發生重大搶劫、殺人、盜竊、爆炸等案件時,保安各崗應立即封鎖
所有出入口,組織巡邏崗、門崗、中控值班員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圍、追、堵、截,
所有人員只准進、不準出,經查實無疑並經保衛部門同意後才可離去。
7.3.2.6如住戶、客戶已自行報警,保衛部經理應向項目總經理報告,並准備相關的證據、資料,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
7.3.2.7保衛部經理接到恐嚇爆炸、投毒的報告後應立即報項目總經理,同時向110報警。
7.3.2.8組織各部門協助公安機關做好隔離、清場、人員疏散等工作。
7.3.2.9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案件偵破審理工作。
7.3.2.10待公安機關現場勘察完畢後,對案件現場進行必要的照相取證。
7.3.2.11事後出具事件報告。
8.3.3項目總經理職責
8.3.3.1接到報告後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有關部門做好現場的保護工作,組織人員搶救危重傷號。
8.3.3.2通知保衛部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8.3.3.3向保衛部經理(中控室)下達緊急疏散的指令。
8.3.3.4指揮保衛部門人員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案件偵破工作。
8.3.3.5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8.3.4物業員工職責
8.3.4.1物業人員在接到發生刑事案件的報告後,應立即向中控室報告。
8.3.4.2如犯罪嫌疑人已逃離現場,發現人應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及時搶救重號傷員,嚴禁任何人進入現場,等候保衛部人員前來處理。
8.3.4.3如遇恐嚇爆炸、投毒等案件,一般恐嚇者多數會採用電話通知或郵包的方式告知恐嚇信息。但無論何種形式,物業發現人都必須認真對待,慎重處理。
8.3.4.4當接聽恐嚇電話稱有炸彈時,接聽者必須保持沉著、冷靜,不打斷對方說話,並進行文字記錄。可根據談話情況通過提問了解對方,同時拖延時間,通過對話了解對方特徵,如:對方的性別、年齡、口音、談話速度、有無口吃、語氣激動或平靜、對方電話的背景聲音等等。
8.3.4.5取得上述材料後,接聽人員立即向本部門經理(節假日期間總值班人員)匯報,並通知保衛部。
8.3.4.6若物業公司員工在某一區域發現無主的不明可疑物品,絕對不要觸動,應立即報告中控室,且疏導周圍人員立即離開,等待保安人員到來。
8.3.4.7熟悉情況的人員不要隨意與無關人員對案件進行議論,以免泄露案情,影響案件的偵破工作。
8.3.4.8盡量安撫住戶、客戶情緒,對外界的詢問及訪問應按物業公司統一的口徑進行發布。
9.善後處理
9.1如條件允許,總經理應到場主持善後工作的有關事宜。
9.2項目總經理帶領物業人員做好對住戶、客戶、受害人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9.3保衛部負責對現場的拍照取證工作。
9.4保衛部根據公安機關的處理或偵察結果出具事故報告,經項目經理審批後報總公司。
9.5由項目總經理統一行使對外發布消息權。
10.項目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個性文件為實施本預案的支持文件。
10.1支持文件目錄:
10.1.1緊急疏散方案
10.1.2重點防護區域分布圖
10.1.3住戶/客戶緊急電話聯系表
10.1.4基本救護常識
10.1.5建築具體布局平面圖
10.1.6保衛部崗位分布圖
10.1.7項目其他的關於治安刑事案件處理的培訓文件
車輛事故突發事件處理預案
1.目的
使項目全體員工對突發事件具備快速反應能力,做到遇突發事件有步驟、有秩序地實施各項緊急措施,以確保小區、大廈內的公共人員及財產的安全。
2.范圍
2.1適用於各項目、各部室
3.事件處理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3.1處理此類突發事件的主要責任部門為保衛部。
3.2其他部門應根據保衛部處理事件的需要提供相應的支持和協助。
4.事件處理程序
5.通用處理程序
5.1物業任何員工,凡發現小區、大廈內發生上述車輛事故事件或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保衛部中控室,報告時應講明事故發生地點、有無人員傷亡、車輛號牌及基本特徵等情況。
5.2保衛部中控室接到上述事件的報告後,應立即用對講機調集巡視保安人員到現場查看並進行事態控制,並向保衛部經理、主管/領班報告(節假日報總值班)。
5.3保衛部經理、主管接到報告後及時到達事件現場進行調查處理,組織人員對過往的其他無關車輛進行疏導。並保護好現場。
5.4提取肇事車輛的行駛證及駕駛人身份證件,最好留取當事人關於事故的書面聲明。
的以外,物業人員在報警前應經項目總經理批准。
6.特殊處理程序
6.1夜間發生上述事件時由保衛部保安隊長進行處理,應向保衛部經理及時報告。
6.2為車主開具的車輛事故證明應有項目分公司的印章。
6.3車輛損壞又無法確認肇事者的,如條件允許,保衛部應通過監控錄像查找,同時在現場調查時應注意損傷痕跡的新舊特徵等細節情況。
7.特殊崗位要求
7.1保衛部經理、主管/領班、保安隊長應熟知處理此類事件的程序及保險理賠要求。
7.2工程部人員應掌握物業區域內的公共設施設備的價值及維修清單,以便於定損理賠。
7.3中控室應掌握所有登記車輛的情況。
7.4大門崗應對進入的所有無證車輛的情況及去向進行詢問並登記。
7.5保衛部人員應掌握撲救車輛火災及緊急救護的基本常識。
7.6綜合部人員應掌握保險理賠的程序及要求。
8.事件處理程序(車內物品丟失、車輛撞人、丟失、爆炸、自燃等事件)
8.1接到報告後立即用對講機或電話通知保衛部經理(主管)及附近保安人員火速趕到現場,同時向項目總經理報告。
8.2保衛部組織人員保護現場,記錄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碼,疏導交通及圍觀人群。
8.3根據車主的陳述詳細記錄丟失的車輛及物品情況。
8.4保衛部通過監控錄像及門崗的車輛進出登記查找相關可疑線索。
8.5對被碰撞的人員給予必要的救助,注意:切勿擅自移動受傷的當事人。
8.6如住戶、客戶已自行報警,保衛部經理應向項目總經理報告,並准備相關的證據、資料,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同時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案件偵破審理工作。
8.7待公安機關現場勘察完畢後,對案件現場進行必要的照相取證。
9.善後處理
9.1如條件允許,項目總經理應到場主持善後工作的有關事宜。
9.2客服部經理帶領物業人員做好對住戶、客戶、受害人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9.3保衛部負責對現場的拍照取證工作。
9.4保衛部根據公安、消防機關的勘察、鑒定結果出具事故報告,經項目經理審批後報總公司。
9.5由項目總經理統一行使對外發布消息權。
10.項目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個性文件為實施本預案的支持文件。
10.1支持文件目錄:
10.1.1完整的機動車輛登記記錄
10.1.2住戶/客戶緊急電話聯系表
10.1.3車輛事故證明(樣本)
10.1.4基本救護常識
10.1.5緊急疏散方案
10.1.6公共區域設施設備價值及維修價格清單
10.1.7項目其他的車輛事故處理的培訓文件
2. 秩序維護員的職責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內由業主和物業服容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從以上兩條規定可以看出,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包括「維護相關區域內秩序的活動」,物業服務企業的職責包括「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的安全防範工作」。 另外,從《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來看,均明確物業服務成本中包含「秩序維護費」的內容,並無「保安費」的表述。
3. 如何當好一名秩序維護員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企業和員工之間的關系愈發密切,可以說,一個好的企業能培養和發展一批優秀的員工,同樣,一批優秀的員工也能壯大和發展一個企業。站在員工的立場,面對社會就業壓力的不斷增加,我們當然不能僅僅希望投身一個優秀的企業或公司,不能只期望企業去培養和發展自己。因此,從個人發展角度而言,如何在企業中做一名優秀的員工是我們每個人需要認真思考和面對的問題。本人根據以往從事物業管理的經驗,淺談幾點成為一名優秀員工的基本條 件。一、敬業愛崗,做一個樂於服務、甘於奉獻的人。作為天安物業公司的一名普通的員工,我們首先要敬業愛崗、甘於奉獻,簡單了說,就是要有責任心。責任心需要的不是知識、也不是智慧、甚至不是能力,而是盡職盡責、忠於職守、認真負責的態度。秩序維護工作不再是傳統式的「值班站崗」,敬業愛崗、樂於服務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首先表現在提升服務形象。在值班過程中我們要注意自己的儀容儀表,禮貌待客、用語文明。物業服務的工作對象是業主,其核心內容就是做好服務工作,因此,在工作過程中我們首先從心態上擺正自己的位置,甘心做服務工作。要盡快熟悉所服務的小區環境,大致了解業主的生活條件和生活習慣,及時掌握進出人員的目的地、時間和事由,詢問時應掌握必要的禮儀和修養。其次,基於秩序維護和服務工作繁瑣的工作內容,我們要有「耐心、關心、細心」的服務精神,認真聽取業主的意見和建議,努力把工作做到業主最滿意的程度。在工作過程中要做到不卑不亢,舉止言行得體,既要體現出我們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服務作風,又要在業主當中樹立起自己的尊嚴;在工作中不要怕麻煩,為業主多想、多做,抱著「業主服務為上」的工作態度,基於甘於奉獻的精神,全心全力做好自己的崗位工作;在工作不被理解和支持時,我們更要具有大度的情懷和寬容的胸襟。只有這樣,工作才能日趨完美。二、完善自我,做一個不斷學習、不斷探索的人。物業秩序維護工作需要很多方法和技巧,而不僅僅是單純的站崗值班。因此,在我們有了敬業愛崗的態度基礎上還必須具有良好的個人能力。要通過不斷的努力學習,完善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素質。難能可貴的是,公司給了我們很多學習的機會,我們可以利用空暇的時間去園區社區文化中心充實自己。我個人認為,作為一名秩序維護工作人員,需要具備應對緊急事情的能力、消防知識、急救知識之外,還要具有交際溝通能力、物業管理知識,這些能力不但需要我們在工作過程中通過實踐積累,而且需要我們在業余不斷學習中取得。我們首先要了解秩維守護業務的概念及特點、理解門衛業務的概念、任務及要求、熟悉業務制度和要求。在具備了這些基本知識的基礎上,我們才能更進一步掌握溝通和管理的能力。工作之餘,我們可以閱讀有關物業管理的報刊雜志,結合實際工作的具體情況,讓自己的業務更加完美和成熟。我們只有有了更多的知識積累,有了更豐富的知識底蘊,才能開闊我們的思想,獲取更好的工作方法,開拓出更多的管理模式。三、注重細節,做一個冷靜處事、一絲不苟的人。 細節決定成敗,一個簡單的疏忽可以毀掉百年基業,同樣也能毀掉個人的前途。看不到細節,或者不把細節當回事的人,肯定對工作缺乏認真的態度,對事情也只能是敷衍了事。而安全在於細節,秩序維護員非常需要有明察秋毫的火眼金晴。安全服務工作要求我們更注重工作中的每一個細節,分析和總結每一項工作,不為失誤和過錯尋找任何借口,強調任何客觀理由。 我們必須清楚自己在崗位上所應負的職責,從細節著手養成一種良好習慣。我們要正視自己的優點與不足,正視自己的失誤與過錯,清楚自己崗位職責的明細和配合要求。改變認為安全工作不必大事、小事、事事操心、面面俱到的錯誤觀點;改正「只要自己不出事,別人的事我也不管」而漠視他人細節的做法;檢討「以前都是這么干」的經驗主義錯誤。注重細節也是一種心態,遇事沉著,冷靜,見微知著,才能洞察秋毫,運籌帷幄。反之,浮躁不定,心高氣傲,不能從一枝一葉中追根溯源,將不僅是工作之忌,也是人生大忌。總之,無論我們處於什麼崗位,都應不以細為煩,不以小為恥。只有當我們從一點一滴的細節中把業主當作朋友,勇於為業主及顧客擔當責任,才能最終使他們成為企業永遠的朋友。四、自主自發,做—個熱情奔放、主動進取的人。拿破崙有句名言: 「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個企業需要的不僅僅是少數「將軍式」的優秀管理人員,更需要一大批積極向上,敢於向將軍看齊的「好士兵」式的員工。所謂的自主自發,指的就是隨時准備把握機會,展現超乎他人要求的工作表現,以及擁有「與眾不同」的智慧和判斷力。在工作中始終明確自己工作的意義和責任,並永遠保持一種自主自發的工作熱情,積極主動,以一種飽滿的精神去面對工作,才能在工作中主動發現問題,主動解決問題。自主自發不但能使自己不斷進步,而且能讓公司知道你存在的價值,發現你的優點和才能。公司需要的不是一群循規蹈矩、墨守成規的員工,公司的發展和壯大需要更多具有創造力和開拓精神的員工,而自主自發的精神可以讓我們變得更加富有激情,富有創造力。當然,要想成為一名優秀的物業秩序維護員還需要具備很多東西,而這一切都需要我們在工作的過程中去不斷發現別人的優點,揚人所長,補己之短,不斷進步。孔子說過,「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隨時注意學習他人的長處,自然就會多看他人的長處,與人為善。我認為,這不僅是修養、提高自己的最好途徑,也是成為一名優秀物業保安人員的重要條件。
4. 地庫秩序維護員崗位職責
擔任車庫出入口執勤,疏導進出車輛,確保地庫秩序井然,減少安全隱患。
一、對進庫車輛必須檢查其大樓通行證,特殊情況(如臨時停放車輛)必須請示公司主要領導,並監督其行為;
二、車庫秩序維護員要積極疏導車輛准確進入停車位;
三、對夜間加班人員車輛進出嚴格履行必要的手續,車輛人員要按規定進行登記,機動車輛原則上可停放在車庫內,但必須保證次日 08:00前離開車庫(登記聯系方式);
四、車庫秩序維護員在上、下班高峰期應保持立崗姿勢,車庫門採用搖控開閉,高峰期車庫門盡量避免頻繁開閉(按規定時間開閉);
五、對從車庫搬運物品的車輛必須進行嚴格檢查,與駐樓單位相關的必須出具單位證明並通知當班組長;
六、車庫的進、出口必須嚴格區分,不得混用;
七、車庫搖控器由車庫門衛控制、交接,由組長監督交接並做好記錄;
八、車庫內疏導車輛的秩序維護員對停車位要做到心中有數,合理安排車輛入位;
九、車庫內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吸煙,特殊情況需動用明火經請示領導後,必須有人監督其作業,並採取保護措施;
十、車庫內秩序維護員要隨時檢查停放車輛及車庫內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向組長反映;
十一、大樓內遇有重要活動時,安保部要合理調配人員,車庫東西門和車庫中門的秩序維護員注意禮儀形象;
十二、車庫東西兩側風機要根據需要進行開閉,操控由消防值班人員進行,其他人員嚴禁操作;
十三、車庫兩值班室要保持清潔衛生,物品擺放有序,值班秩序維護員著裝整齊,姿勢端正,注意禮節禮貌,嚴禁打盹、吸煙、玩手機、看報刊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十四、車庫內若有施工人員,在確認其身份的情況下,必須監督其作業,保證作業不防礙交通,堅決杜絕其作業工具損傷車位車輛;
十五、要保證車庫中部停車位供主要領導停車,嚴禁其它車輛佔用固定車位;
十六、車庫東門秩序維護員要監督計程車按規定停在「計程車乘客點」,嚴禁任何車輛堵塞道路;
十七、車庫東門秩序維護員對外來摩托車、自行車要積極引導其有序停放在東側停車場,
並防止車輛逆行;
十八、車庫西門秩序維護員要制止車輛逆行進車庫,嚴禁任何車輛堵塞出口道路;
十九、大樓上班、辦事人員等嚴禁走車庫東西門。
5. 你做過秩序維護員這份工作嗎
秩序維護抄員是指受聘於物業或安防管理企業,按有關規定、行業規范(標准)或管理企業規章制度,具體實施維護管理區域公共秩序的工作人員。負責維護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協助做好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防範工作。」
崗位職責: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從以上兩條規定可以看出,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包括「維護相關區域內秩序的活動」,物業服務企業的職責包括「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的安全防範工作」。 另外,從《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來看,均明確物業服務成本中包含「秩序維護費」的內容,並無「保安費」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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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秩序主管崗位職責
秩序維護部主管崗位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和涉及安全秩序維護職責范疇的質量方針目標。
2、全面負責秩序維護部的日常管理工作,領導本部門員工順利完成公司及項目服務中心下達的工作指標、任務。
3、樹立全局觀念,以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整個社區的安全防範著眼考慮問題,並以此作為日常工作的出發點。
4、制訂並健全各項安全秩序維護制度和措施、秩序維護部各管理人員崗位職責,並組織實施、檢查落實。
5、貫徹安全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協助各部門,把安全工作的要求列入各項工作的崗位責任制之中。
6、根據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或公司領導的要求,責成各管理人員制定各自的階段性工作計劃及實施細則,並經常檢查、督導下屬人員認真落實各崗位職責,確保物業范圍公共場所保持良好的治安秩序。
7、按照「以法為據,有約可依」的工作原則,圍繞項目安全秩序維護工作(包括治安、消防、道路與交通秩序維護和突發事件處理),開展「十防」(防火、防盜、防搶、防騙、防毒、防亂、防塌、防破壞、防泄密、防意外)為中心的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生產檢查。
8、堅持物業秩序維護的規范化、程序化、標准化、制度化,堅持以身作則,最大限度地調動秩序維護隊員的工作積極性,並領導下屬員工積極開展質量管理活動。
7. 物業公司秩序維護員屬於保安嗎
現在小區的秩序維護員就是我們以前稱呼的保安。當下社會保安無處不在,商場有保安,學校有保安,公企單位有保安,只要是有人流集中的地方就一定會有保安。他們有的是向導,有的是地標,更有的是守護神。
而秩序維護員與保安卻有著本質的區別,為了釐清治安責任,避免與業主發生不必要的矛盾,物業管理區域內保安早已更名為秩序維護員「秩序維護員」,僅從字面上就清楚的體現了這一崗位的屬性。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4 負責轄區公共部位、房屋建築、設施設備以及相關場地、建築小品、附屬物等物業公共部位的維護。維護公共秩序,樹立公司形象。
5 糾正轄區內不文明行為有礙現象,小攤小販及各種推銷人員進入轄區對進出人員發現異常,按規定作相應的應急處理。
6 巡查消防、監控等器材設備是否完好,供水、供電有無跑、冒、滴、漏導常情況及氣味。亂扔裝修垃圾等。
7 檢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有無侵佔公共部位現象,危害公共安全,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