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門的職責
Ⅰ 工商局的職能是什麼
尊敬的「刮開看」:
您好,你的問題很實際,我樂意為你解答!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
2、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注冊登記工作,依法核定注冊單位名稱,審核、頒發有關證照,實行監督管理。
3、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4、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商品行為;負責流通領域的商品服務質量監督管理。
5、負責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登記管理、市場經營秩序的規范管理和監督;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6、負責合同監督管理工作和查處合同欺詐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和監管拍賣行為。
7、組織監督管理商標注冊工作,負責著名商標的認定;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監督管理商標印製;管理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評估機構並指導其工作。
8、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辦理地方性廣告核准手續。
9、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行為。
10、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和協會工作。
11、管理當地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和機構編制、行政人事、宣傳教育、紀檢監察、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工作。
Ⅱ 工商局、工商部門是做什麼的什麼職責有那些權力
工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是:
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
Ⅲ 工商管理局的職能是什麼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工商局的主要工作和職責是什麼
工商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注冊,依法核定注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對其登記注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受理消費者申訴,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范管理與監督;監督管理電子網路經營行為。
(六)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工作。
(七)組織管理廣告審批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工作。
(八)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合同示範文本,指導辦理合同鑒證,監督管理消費類合同格式條款,組織查處合同欺詐行為。
(九)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十)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管理拍賣行為。
(十一)對企業名稱,馳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商業秘密、商標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
(十二)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私營獨資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三)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協會、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Ⅳ 工商局是干什麼的其職能是什麼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與處理、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6、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7、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8、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9、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10、依法對商標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組織開展安徽省著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負責馳名商標的審核申報工作;依法保護有關商標注冊的地理標志;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保護。
(5)工商部門的職責擴展閱讀: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檔案、信息、統計、保密、信訪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宣傳和機關資產管理等工作。
2、人教處
承辦機關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省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導班子及相當級別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系統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3、財務裝備處
擬訂機關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財務、基本建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財務預決算;負責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4、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復議、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指導本系統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工作。
5、公平交易局(直銷監督管理局)
擬訂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查處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
6、消費者權益保護處
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承擔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與處理、網路體系建設工作。
7、市場規范管理處
擬訂規范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規范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經紀人及經紀活動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
8、合同監督管理處
擬訂合同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拍賣行為有關工作。
9、企業監督管理處
擬訂企業登記注冊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內資企業登記注冊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企業信用分類管理;組織查處違反有關登記管理法規的案件。
參考資料:
工商局職能及機構設置-安徽省工商局
Ⅵ 工商局職責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Ⅶ 工商局主要職能是什麼
工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7)工商部門的職責擴展閱讀
國家工商總局積極指導各地工商部門繼續深入開展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深入開展打擊「傍名牌」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針對當前侵權假冒工作的新動態,總局召開「傍名牌」相關案例研討會,
並及時處理知名企業「傍名牌」的投訴舉報,共受理今麥郎、萊尼、康美醫葯等知名企業投訴舉報的「傍名牌」案件8件,指導督促地方工商機關及時查處違法行為,保護了企業合法權益。
加大對利用網路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的打擊力度。總局召開全國工商系統推進誠信市場創建工作座談會,要求各地加大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商標侵權等各類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認真落實市場開辦者管理責任,
積極促進經營者守法誠信經營,不斷強化消費維權,切實維護市場秩序。總局印發《關於集中開展打擊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的通知》,明確重點,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了一批違法違規網路經營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