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理安全職責
㈠ 企業主要負責人有哪些安全生產職責
企業主要負責人七項安全生產職責: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7.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㈡ 企業安全負責人崗位職責
僅供參考
安全管理人員崗位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在公司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管理、監督工作。
2、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新入廠職工的廠級安全教育;歸口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辦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對領導參加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組織制定、修訂本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執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範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5、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時」監督,使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技裝備的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6、會同設備管理部門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大機組安全監督工作。負責本專業特殊工種(如:氣、電焊工、起重工、電工、鍋爐司爐、氣瓶充裝工、壓力容器檢驗工等)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7、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並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8、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主管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報總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發生重大事故,組織到總公司匯報。
9、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制定職工勞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發放標准,並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10、負責對企業各單位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會同工會等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