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人防職責
① 人防部門現在主要負責什麼工作的
人民防空辦公室是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人民防空辦公室,是縣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也是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實行縣政府和縣人武部雙重領導體制,並接受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的領導。
(一)平時主要職責 1、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關於人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人防建設的規劃,協同軍事部門搞好有關城市防衛建設。 2、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戰時人口疏散計劃,戰時人民防空醫療救護、物資和水電供應以及其它各項保障方案,並適時組織必要的演練。 3、研究制定全縣人防工程的規劃、計劃,組織實施人防工程建設,負責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 4、組織制定並落實全縣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規劃,負責全縣人防通信警報系統的建設和維護管理,組織人防通信警報值勤。 5、制定並實施全縣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劃,向全縣人民進行人防知識教育。 6、負責人民防空經費物資管理和全縣人防國有資產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經費的籌措。 7、會同建設部門制定並落實城市建設與人防建設相結合的規劃,監督檢查城市建設與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情況。 8、負責審批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9、完成縣國動委和上級人防部門交待的其他工作。
(二)戰時主要職責 組織人防系統平戰功能轉換,突擊搶修和改造人員隱蔽工事,落實重要目標和設施的防護偽裝;根據市人防指揮部命令和空情信息,迅速發出空襲警報信號;適時組織指揮群眾疏散和隱蔽;組織指揮人防專業隊伍和人民群眾消除空襲後果;積極配合城市防衛作戰,支援前線。人防部門的戰時職責。 1、根據上級命令,利用人防通信警報網路和傳播媒體發放防空襲警報。 2、組織實施燈火管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揮人民群眾及重要物資的疏散和隱蔽,開展防空襲斗爭。 3、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對城市重要目標的防護,協助軍事部門搞好城市防衛作戰和要地防空作戰。 4、組織指揮人防專業隊伍和群眾消除空襲後果 ,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② 人防辦的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抄、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定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措施。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劃。組織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報及各項業務建設和管理。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物資和資產。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人民防空幹部培訓。組織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建設標准化管理工作。管理人民防空專用設備、器材的生產和引進。辦理人民防空機構編制有關工作。戰時承辦組織全國人民防空的業務工作
③ 人防部門具體是做什麼的
(一)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根據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本省實際,研究制定或草擬相應政策、地方性法規,制定落實措施。
(二)根據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國防建設需要,擬定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根據國家確定的人民防空重點城市防護類別、防護標准和城市發展情況,及時上報城市防護類別調整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城市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有關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組織省直有關部門適時修訂完善省級人民防空襲預案及各種保障計劃;指導各地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擬定人民防空演習計劃、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根據國家頒布的訓練大綱,制定群眾防空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訓練計劃,指導群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組織指導各地制定戰時城市人口疏散計劃,搞好疏散地域建設;協助軍事部門指導城市防衛建設;完成省政府賦予的有關搶險救災任務。
(五)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規劃和建設計劃,協調利用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實施計劃、技術和質量管理,督促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六)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根據國家制定的人民防空工程防護標准和質量標准,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劃、技術、質量管理。貫徹落實「平戰結合」方針,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工作,監督檢查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七)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根據國家規定的人民防空教育內容,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計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八)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搞好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的清理、產權登記和管理工作。
(九)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科研成果。根據國家制定的人民防空專用設備器材技術標准,指導人民防空專用設備器材的生產和引進。管理人民防空科研設計工作。
(十)組織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制定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重點做好人民防空幹部作戰指揮、防空技能和通信保障能力培訓。
(十一)戰時組織指揮城市人民開展防空襲斗爭。組織指揮群眾進行疏散隱蔽,發放空襲警報,實施燈火管制,消除空襲後果,配合城市防衛、要地防空作戰,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城市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這種單位屬於邊緣部門,就是很舒服,但不能有政治前途的地方.看個人性格,如果你很想創事業,那麼就不好.如果很想混工資,那麼是不錯的選擇,工作輕松啊。
④ 人防是干什麼的
人防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關於人民防空建設的方針、政策和回指示,研究制定人民防空建設答發展規劃、實施計劃和落實措施,並檢查監督執行;
(二)組織人民防空潛力調查,擬制戰時人民防空和重要目標防護方案。
(三)組織人民防空設施的建設、管理與開發利用,指導城市建設貫徹人民防空要求;
(四)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物資和財產;
(五)負責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的組織建設,落實軍事訓練,組織人民防空演習;
(六)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檢查;
(七)開展人民防空學術研究,總結交流經驗;
(八)戰時發放空襲警報,具體組織實施燈火管制、人員疏散、重要目標偽裝防護和消除空襲後果,負責國動委指揮所有關勤務;
(九)承辦國動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⑤ 關於地級市所轄的縣、區級人民防空部門應該有哪些職能
我國人民防空的領導和管理體制
人民防空的領導和管理體制,是關繫到能否卓有成效地組織平時人民防空准備和戰時人民防空襲斗爭的大問題,是整個人民防空建設中的關鍵性問題。
依據人民防空法,我國人民防空平時的領導和管理體制是:「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的人民防空工作。大軍區根據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授權領導本區域的人民防空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同級軍事機關領導本行政區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國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管理全國的人民防空工作。大軍區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管理本區域的人民防空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的人民防空工作。中央國家機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管理中央國家機關的人民防空工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的設置、職責和任務,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計劃、規劃、建設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民防空工作。」
根據中央決定,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作為國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設在總參謀部作戰部,負責管理全國的人民防空工作;大軍區人民防空辦公室,作為大軍區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分別設在各大軍區司令部作戰部,負責本戰區的人民防空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作為地方人民政府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設在各級人民政府,是本級人民政府的行政職能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的人民防空工作;中央直屬機關和中央國家機關人民防空辦公室,作為中央國家機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分別設在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負責中央直屬機關和中央國家機關及其在京直屬單位的人民防空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的人民防空辦公室,構成了我國人民防空領導和管理系統的主體部分。它們是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規定,在各級人民政府內設立的人民防空專門機構,是本級人民政府序列內的行政職能部門之一,和平時期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行政區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規、規章和措施;在計劃、規劃和建設等有關部門的協助下,擬制本行政區的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劃;擬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報、指揮自動化系統建設與管理;組織本行政區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監督、檢查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中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情況;檢查督促戰時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和其它保障方案的落實;組織、督促和檢查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的建設、訓練和管理;組織人民防空演習;組織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和科研;管理人民防空物資、經費和資產等。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人民防空辦公室也可作為各級人民政府搶險救災、處理突發事件的主要辦事機關。
人民防空的戰時指揮體制和平時的領導管理體制是有區別的。根據人民防空法,我國人民防空戰時指揮體制貫徹條塊結合、以快為主、以市級為重點的原則,實行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區(縣)、街道四級指揮體制。當國家發布戰爭動員令時,人民防空工作轉入戰時指揮體制,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和同級軍事機關應立即組成人民防空指揮部,履行戰時人民防空組織指揮職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防空指揮部由省委(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民政府、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及有關部門領導組成。通常要求設指揮長一人,副指揮長若幹人,分別由黨委、人民政府、軍事機關的領導同志擔任。一般設置指揮、通信、工程、治安、政工、後勤等業務處作為辦事機構。市人民防空指揮部由市委、市人民政府、軍分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和有關部門領導組成。設指揮長一人,副指揮長若幹人,分別由市人民政府、軍分區領導擔任。一般設置指揮、通信、工程、搶修、消防、治安、醫療救護、交通運輸、防化防疫、政工、物資供給等業務處作為辦事機構。只有人民防空一種任務的城市還要設防空作戰處。城市所轄的區(縣)、街道和大型廠礦企業、主要經濟防護目標管理部門,應根據所擔負的任務建立人民防空指揮部,其辦事機構和人員編成,應堅持精幹、高效的原則,安需要進行設置。
⑥ 「人防」是什麼部門啊,他們都做什麼
人防辦是人民防空辦公室的簡稱,受地方政府和軍隊雙重領導。主要工作是負責地方配合部隊防空的所有事務。
1、和平時期主要職責是(一)落實國家政策。負責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根據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落實措施。(二)組織防空建設。根據國家制定的人民防空工程防護標准和質量標准,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實施計劃、技術、質量管理。(三)開展防空教育。根據國家規定的人民防空教育內容,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計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2、戰時負責防空組織。對重要軍民用設施進行重點防護,組織黨政機關,重要工廠的搬遷撤離,組織人民群眾進行疏散、掩蔽,組織人員進行水電設施搶修,並進行防化防疫的工作。
⑦ 人防是做什麼的
人防辦就是人民防空辦公室。
簡而言之他的主要職責就是:平時負責人防工版程的修權建,維護,人防知識的宣傳教育等;戰時負責重要軍民用設施,黨政機關,重要工廠的搬遷撤離工作並組織人民群眾進行疏散,掩蔽,組織人員進行水電設施搶修,並進行防化防疫的工作。
近些年來,隨著時代的變化,人防辦的工作重點開始向民防方面傾斜,比如參與進行一些救災活動等。
縣級是有人防辦的。
⑧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人民防空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人民防空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人民防空建設的具體措施、辦法。
(二)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審查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建設統計工作。
(三)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指導各地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擬訂人民防空演習計劃、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制定群眾防空組織訓練大綱和訓練計劃,指導群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指導人口疏散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參與加強對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
(四)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原則、方案,協調利用地方和軍隊有關部門或單位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計劃、技術和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協調、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五)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工作。按國家防護標准和質量標准,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管理;依法承擔人防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工作;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工作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六)戰時組織開展城市防空襲工作。
(七)承擔自治區人民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利用人防系統設施、專業隊伍和信息保障等資源,參與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
(八)負責組織全區防空防災的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劃,組織、協調和指導人民防空防災知識宣傳教育。
(九)監督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十)負責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推廣應用科研成果。
(十一)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⑨ 土建中什麼是人防區什麼是非人防區
建築人防就是以人民防空工程為必要附屬工程的建築工程統稱。多以地下車庫為主要體現形式,內部設置人防門、封堵門、照明、通風、給排水、通訊網路等戰時掩體所需硬體。建築非人防區即相反意思。
在縣城以上城市規劃區內的國有土地上新建民用建築(除工業生產廠房外),按照下列規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層以上或者基礎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築,按地面首層建築面積修建抗力等級6級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第一項規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點城市的居民住宅樓,按照地面總建築面積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級6B級防空地下室。具體比例為:一類國家人防重點城市為6%—8%;二類國家人防重點城市為5%—6%;三類國家人防重點城市為4%—5%;縣城為3%。
(三)新建除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築,按照地面總建築面積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級6級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具體比例為:一類國家人防重點城市為4%—5%;二類國家人防重點城市為3%—4%;三類國家人防重點城市為2%—3%;縣城為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批准免建和減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積,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抗力等級。
(9)區人防職責擴展閱讀:
人防區專業判斷方法
第一、從建築形式上看是否有戰時出入口,防護通道和密閉通道。
第二、從防護功能上看是否有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防護密閉門、密閉門和防爆破活門。
第三、從結構內容上看是否具有抗核暴荷載沖擊波的設計,地下室頂、底板以及側牆厚度都明顯高於普通民用建築,一般都是全埋式的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