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不符
① 入職後發現實際工作內容與面試不符合,應該怎麼辦
有人說道,面試的時候,自己對HR所介紹的職位描述很滿意,可直到自己上班後就越來越失望了。幾天下來,並不是HR所介紹的那樣,自己很是失望,想辭職但又想現在辭職,自己何時能找到合適的工作,很是糾結。
相關觀點:如果是管理崗位,公司會讓你從底層做起,這也可能是不符的原因。
入職前幾個月是公司對員工的考察期,公司還沒有給你真正的業務。
單位在招聘的時候,對用人要求和崗位職責並沒有明確的標准,有的職位介紹更可能借鑒的其他公司,而當自己真正入職的時候,就不免有差距。
說話模稜兩可,現在已經成為了很多HR的慣用手段了。比如薪資,HR會說根據你的情況4-6k,如果你沒有反駁也沒有繼續追問的話,入職後很有可能就是4k。再比如保險,如果HR說可以上保險也可以不上,根據你的情況來定。那麼你入職後有90%的可能性是不給你上保險的。模稜兩可其實就是緩兵之計,等你入職幾個月了再去糾結這事情,就沒有意義了,所以在面試時一定要拒絕模稜兩可。
求職人員在面試時一定要多留一個心眼,以免自己吃虧上當。
② 入職後發現崗位不符怎麼辦
如果剛入職,覺得工作不滿意想離職就得盡快,如果拖拉時間越長就越虧,不僅是耽誤你自己學不到東西也沒錢,更拖延的企業的項目進度。
③ 入職後乾的活,跟崗位職責不符,非能力問題,僅是領導的安排,心裡充滿了絕望,當初就是沖著這個崗位來的
無論干什麼都有可以學習的地方,或許你領導在考驗你是否能勝任,事與願違太多,腳踏實地的干吧,越跳槽越不利於個人發展 來自職Q用戶:耿女士
④ 工作內容和合同不符有賠償金嗎
單位沒復有按照約定提供工作內制容,這是單位的違約,屬於重大違約,而且你曾經想單位領導提出(不知是否以書面形式,且有合法的可查的依據,如郵件、掛號信件等)。你可以要求與單位解除勞動法合同,並要求其給予賠償,並可以申請補償金。
供參考
⑤ 簽訂勞動合同的崗位和實際崗位不符,該怎麼索賠
單位不可無故調崗,辭職情況下可協商,協商不成可申請辭職。
⑥ 面試與實際工作內容不符,被辭退有賠償嗎
你好,可以的;一般而言工作內容依勞動合同約定為准,
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勞動條件的才可專以屬解除合同;
如果公司不按合同來要求職工,公司方面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 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你要求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
工作地點也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公司單方要求變更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以此為由解除合同,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