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處罰法毆打他人
發布時間: 2021-02-10 11:12:44
Ⅰ 治安管理處罰條關於動手打人的處罰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了。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Ⅱ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毆打他人傷情等級的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是不對傷情鑒定的等級有規定的,只對鑒定為輕微傷或者不要版求鑒定(明顯不構成權輕傷的可以不做傷情鑒定)的案件中的違法行為人的處罰有規定。
規定鑒定等級的是《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Ⅲ 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司法解釋
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的司法解釋達到輕微傷,經過調解可以調解去解決,並不追究他的法律責任,如果達到輕傷或者重傷的話,那麼它對應的會有拘留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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