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主任職責
『壹』 村委會主任一職能不能讓支書代理
可以,村委會主任出事的話,鄉里領導可以指定村支書暫時代理村委會主任的職務。
而且村支書還可以競選村主任,因為在一些地方,一人擔任村支書和村主任的一肩挑現象很普遍,只要是經過選舉產生的,一般來說,是合法的。
村支書和村主任不是一個概念。
村支書------------------村民委員會書記,是黨的基層領導。(必須黨員)
村主任------------------村民委員會主任,是村民選舉的領導。(可以不是黨員)
『貳』 代理機構職能有哪些
答:職介中心、人才中心和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負責為靈活就業人員辦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手續,具體辦理參保信息採集、保險手冊發放、信息變更、人員增減、門診醫療費用報銷等事項。
『叄』 委託代理人責任
看過錯方 委託代理屬於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委託人一作出委託的意思表示,那麼回對方就自動答取得委託代理權,所以這是一個無償代理 若乙存在重大過錯 應負賠償責任 但可以看出乙並無重大過錯 所以帶搶劫的 責任自負
『肆』 商業代理職責
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業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的。
在國際貿易中,商業上的代理是指貨主或生產廠商(委託人),在規定的地區和期限內,將指定商品交由國外客戶代銷的一種貿易方式。
其作法是由委託人與代理人簽訂代理協議,授權代理人在一定范圍內代表他向第三者進行商品買賣或處理有關事務(如簽訂合同及其它與交易有關的事務等)。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范圍所作的行為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直接對委託人發生效力,即代理人是在授權范圍內以委託人的名義行事。代理雙方屬於一種委託和被委託的代 銷關系,而不是買賣關系。代理商在代理業務中,只是代表委託人招攬客戶,招攬訂單,簽訂合同,處理委託人的貨物,收受貨款等並從中賺取傭金,代理商不必動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不負盈虧。代理雙方通過簽訂代理協議建立起代理關系後,代理商有積極推銷商品的義務,並享有收取傭金的權利,同時代理協議一般規定有非競爭條款,即在協議有效期內,代理人不能購買、提供與委託人的商品相競爭的商品或為該商品組織廣告;代理人也無權代表協議地區內的其它相競爭的公司。
在國際貿易中,諸如銷售、采購、運輸、保險、廣告、金融、訴訟等都廣泛採用代理方式。當前世界貿易中有較大的比重是通過代理商這條渠道進行的,我國在進出口業務中也廣泛地運用了代理方式。委託人通過代理方式,利用代理人在國際市場上的地位、銷售渠道及其專業知識,委派代理人去開拓市場,組織銷售和進貨,進行售後服務,傳播信息等,可避免因設立分支機構帶來的人員、財務上的負擔以及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等各種問題。代理人則可得到一定的傭金報酬。代理方式按委託人對代理人授權的大小,可分為一般代理、獨家代理和總代理。一般代理又稱傭金代理,是不享有代銷專營權的代理,委託人在同一地區和期限內,可選定一家或幾家客戶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代銷商品的實際數量按協議規定的辦法付給傭金,委託人可直接與該地區的買主成交,其直接成交部分,不向代理商支付傭金。獨家代理是委託人給予代理商在規定地區和一定期限內享有代銷專營權的代理,委託人在該指定地區和時間內,不得委託其他第二個代理人,獨家代理與包銷方式下的專營權不同(參見包銷),獨家代理下的專營權指的是專門代理權,商品出售前所有權仍歸委託人,由他負責盈虧。
另外,除另有規定外,委託人也可直接與指定地區的買主進行交易,但這一部分商品交易仍應向獨家代理商計付傭金。總代理是委託人在指定地區的全權代表,他有權代表委託人進行全面業務活動,除代表委託人簽訂買賣合同、處理貨物等商務活動外,還可進行一些非商業性的活動。
『伍』 失業代理負責人的職責
三、統計
負責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統計報表及統計分析工作。
二、繳費申報及征繳
一、繳費申報
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申報繳費制度是指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社會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在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後,攜帶規定的繳費申報材料到社保機構申報應參保繳費的人數和應繳納的保險費數額,經社保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保險費的一種國家強制性的繳費程序。它明確了社保機構、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之間的法律責任。
二、征繳
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258號令)、《社會保險征繳條例》(國務院259號令)的有關政策規定,對應參保繳費單位和個人按照核準的申報繳費金額,強制性徵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法定行為。
根據參保繳費單位和個人的申報情況,社保機構征繳崗位要掌握繳費單位開戶銀行及賬號、聯系人、單位負責人等有關情況,並與繳費單位建立業務聯系,及時了解繳費單位
的經營狀況和繳費能力。
社保機構征繳崗位按核定後的繳費人數、繳費基數和規定費率,由計算機系統計算出繳費單位當月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社保機構征繳崗位、財務崗位應每月根據《山西省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通知單》、《山西省社會保險費徵收專用票據》及時對賬,征繳崗位及時核查登記《山西省企業養老保險費徵收台賬》和《山西省繳費單位欠繳養老保險費清冊》。
三、個人賬戶管理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為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建立的,用於記錄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情況的個人賬戶。此賬戶具有唯一性和不變性,即每一個參保職工只能按本人社會保障號碼建立一個個人賬戶,本人不論流動到那裡就業,個人賬戶隨之轉移,終身不變,到退休時,按照賬戶中記錄的繳費工資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包括本金和利息),計發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主要包括:建賬、記賬、轉移、中斷和恢復、計息、支付、繼承、對賬等。個人賬戶管理要嚴格按照原勞動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勞辦發[1997]116
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政策的通知》(勞社廳發[1999]22號)、山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人事廳、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轉發《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的通知(晉勞社養[2001]261號)等有關政策文件執行。
四、待遇審核及發放和社會化管理服務
一、待遇審核及發放
按規定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人員,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條件時,社保機構應按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退休(退職)的人員計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並負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二、社會化服務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管理服務工作逐步與原企業相分離,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
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1、調查登記服務。2、咨詢查詢服務。3、資格認證服務。4、待遇落實服務。5、黨員管理服務。6、生活娛樂服務。7、檔案保管服務。8、法律援助服務。
五、辦公室
1.承辦中心領導日常政務活動事宜。
2.負責起草總體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會議決議和其它綜合性文字材料,做好以中心名義發放的文稿的修改審核工作,並呈中心領導簽發。
3.負責文書、檔案和行政事務工作。
4.承辦主任辦公會議和以中心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並整理會議紀要,負責編寫中心記錄。
5.做好督查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各科室及縣(市)區對中心決議、目標任務和規章制度的執行完成情況,並及時向領導匯報。
6.負責辦公用品、固定資產的購置、調配、維修、管理和各種文字材料、表冊的印刷等管理工作。
7.負責中心文明和諧單位創建和政風行風建設工作。 8.負責協調科室之間關系,處理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9.負責中心後勤、福利和組織員工開展文化娛樂活動。 10.負責辦理不屬於其他科室的一切工作。
六、基金財務管理
養老、失業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是對養老、失業保險基金
進行籌集和有效使用的一項管理工作,是圍繞社保險基金運動而展開的,對社保險基金進行規劃和控制的一項管理活動。其工作職責是:正確處理與社保機構內部和外部各方面的財務關系; 編制、執行和考核基金預算;依法籌集和支付基金;連續系統進行基金核算;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務分析;組織財務監督檢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