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事業服務中心職責
A.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如下:
(一)制定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管理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管理、技術和服務標准,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社會保險參保擴面、基金征繳和支出計劃建議方案,制定計劃考核評估體系,並組織實施。
(四)制定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繳費申報、費用征繳、財務核算、權益記錄、稽核檢查、關系建立、終止和轉移、接續、待遇審核、支付等經辦規程與操作規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補充養老保險方案。
(五)承擔編制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指導各地編制社會保險基金年度報告。負責監測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參與制定中央財政社會保險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方案。
(六)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管理社會保險基金。
(七)編制匯總全國社會保險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表,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
(八)建立全國社會保險運行情況分析制度,指導各地開展運行分析。
(九)負責社會保險精算工作,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對社會保險基金中長期財務風險進行測算分析,建立年度精算報告制度。
(十)受部委託,負責全國社會保險統計數據的採集匯總、整理分析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險統計指標體系,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執行統計報表制度和開展統計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險統計報表制度。
(十一)制定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業務需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業務指標體系。負責數據規范管理工作,牽頭組織社會保險數據整理、整合工作,組織全國聯網數據上報。建立數據分析應用體系,指導各地開展分析應用工作。參與金保工程總體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十二)制定社會保險稽核、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和信息披露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清理欠繳社會保險費計劃,並指導實施。
(十三)擬訂社會保險經辦業務檔案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開展社會保險咨詢和個人賬戶基金查詢服務工作。
(十四)擬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傷殘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葯店管理規范,制定考核評價體系,建立談判機制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管理定點服務機構。
(十五)制定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規范,指導全國社會保險經辦系統開展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地方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平台建設。
(十六)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崗位設置規范、工作人員任職資格標准、業務培訓規劃、考核規范和內部自律制度並指導實施。
(十七)承辦社會保險經辦事務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及中外社會保險協議的具體實施。
(十八)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主辦《中國社會保障》雜志。
(十九)承辦部里交辦的其他事項。
B. 請問,社會和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是干什麼的
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指的是各省市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局及其下屬的人才服務中心、人才市場等機構。
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本市關於人力資源服務和促進就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指導各區縣、系統、行業開展人力資源公共服務工作,負責研究本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事業發展規劃並提出建議。
(二)承擔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和管理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承擔大型公益性人才服務活動的具體組織協調工作。
(三)承擔本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公共服務標准化、信息化建設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2)社會事業服務中心職責擴展閱讀:
功能責任:
1998年以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快,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要素之一的勞動力,其自由流動的訴求越來越強烈。與此同時,政府的公共職能要求進一步強化。通過改革以減少機構重疊、職能交叉與脫節現象,增強政府的協調能力與對社會經濟的宏觀管理能力的社會期盼越來越強烈。
在這種情況下,本屆政府決定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時成立國家公務員局、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組建,旨在更好地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充分發揮我國人力資源優勢,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同時統籌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完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整合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統籌全社會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作為肩負公共管理職能的部門,她將在兩大領域發揮政府的調控服務功能:一是以促進就業、維護勞動關系穩定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核心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二是以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管理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職能。
新任部長尹蔚民在新部處級以上幹部會議講話指出,這個部門將承擔起擬訂人力資源管理和社會保障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勞
動收入分配製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職責;承擔起公務員隊伍建設、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職責;承擔起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職稱制度改革和軍轉安置制度改革等重要職責。
從新部職能的整合上可以看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是要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大部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的一項重要舉措。
此後,這個部門將實現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轉變;實現政府組織機構及人員編制向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轉變;實現行政運行機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規范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轉變。
簡潔與高效,是人民群眾對新組成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熱切期盼。隨著機構的正式運轉,所有進入人力資源市場中的人將會實現無障礙流動,勞動力將回歸經濟社會的基本要素功能,其配置將更加的市場化,更趨合理。
C. 社會保險事業局的職能是什麼
1、社會保險管理局,簡稱為社保局,屬於事業單位。
2、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社會保險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具體組織實施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負責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負責辦理參保單位和人員社會保險登記、增減變動和關系轉移;負責社會保障卡管理工作;負責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審核支付。
(三)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的具體管理工作。
(四)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進行稽核檢查。
(五)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運營管理。
(六)負責退休職工社會保險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七)負責全市社會保險信息與統計數據採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八)負責指導縣(市)、區社會保險業務經辦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3、社保局將來改革的方向:以後事業單位改革實行聘任制,社保局是行使的政府職能,要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前景比較好。
4、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的現狀和前景
當前,我國社保制度現狀:
一是尚有部分人群沒有參保,其中私營企業、小微企業參加城鎮職工各項保險的比率偏低;
二是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還不夠順暢,適應流動性不夠;
三是待遇差距較大,公平性有待提高;
四是基金難以保值增值;
五是經辦管理體制仍然存在部門分割的狀況。
未來社保制度發展前景:
一是預計在「十三五」時期及至全面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應當從彌補制度缺失、構建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入手,不斷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群體之間的差距,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沿著公平、普惠、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二是在解除人民生活後顧之憂的同時,不斷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並增進人民的幸福感,切實維護個人的自由、平等與尊嚴,最終邁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福利社會。
(3)社會事業服務中心職責擴展閱讀:
2018年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公布,並同時發布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機構改革是制度整合的先導,本輪國務院機構改革後,社會保障管理分工將會發生較大變化,這一改革所釋放的政策信號值得我們高度關注。
眾所周知,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大體可歸納為五大板塊:(1)社會保險(五險);(2)僱主補充保障(三金);(3)社會救助(包括低保、醫療救助、反貧困、慈善救助等);(4)社會福利(包括免費義務教育、學校免費午餐、軍人福利、殘疾人福利、公租房、廉租屋等);(5)社會服務(包括社區服務、社工服務、義工服務、家政服務、公益服務、就業培訓、職業介紹、創業輔導、托兒所、青少年工作、養老院、養老服務等)。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D. 鎮公用事業社會服務站是干什麼的,要具體要詳細喔,在線等……
公共服務的,例如辦理、咨詢有關社保,醫保,貧困申請等。是上級縣級或者市級下設的一個機構
E. 社保中心工作職責有哪些
一、負責組織來指導全自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以及監督基金的儲存、增值工作。
二、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會基礎性工作建設,搞好財務電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財務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開展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會計核算工作,搞好各項基金的收支平衡與調度,確保基金支付需要;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各種財務報表,並按時向省勞動保障廳和其他有關部門報送。
四、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指導性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操作規程、工作方案和有關規定以及全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業務的工作。
五、負責全省企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工作。
六、負責全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工傷、生育保險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F. 社區事業服務中心是干什麼的
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勞動就業管理1.負責轄區內人力資源的調查和管理,按季動態跟蹤和及時更新信息庫。2.負責充分轉移鎮、充分就業村創建的組織工作。3.負責轄區內行政村就業工作的指導與考核,及網路系統運行的督查。 4.負責開發就業崗位、空崗信息的採集、求職登記、職業介紹和指導、就業培訓、創業指導、招工引勞、外來務工人員服務工作。5.負責城鄉勞動力就業、失業登記工作;負責各項就業再就業幫扶援助工作及優惠政策的落實。6、負責就業創業孵化基地的建立,宣傳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培養和幫扶創業典型。7、負責做好城鄉就業援助工作。8、負責就業工作各類台賬的建立,及時上報各類報表。二、社會保險管理1.協助縣社保中心負責全鎮社會保險業務指導、培訓和擴面推進工作。2.協助社會保險關系的建立、轉移、中斷、接續和終止工作。3.負責參保單位繳費申報的初核、職工繳費的記錄。4.協助縣社保中心對社會保險稽核及投訴、舉報的查處工作。5.為用工單位提供規范用工、人力資源管理、社會保險登記及申報、工傷及傷殘鑒定申報、管理職工檔案等服務。6.負責全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老年居民待遇的申報。7.組織領取養老待遇人員資格認證;負責全鎮企業職工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1.負責全鎮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擴面、基金征繳、養老金社會化發放以及對全鎮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開展進行指導。2.負責農保與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工作。3.負責全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統計報表匯總上報等管理工作。四、勞動保障監察1.承擔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2.協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監察職責。五、勞動人事爭議調解1.負責處理企業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用人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2.協助管理鎮、村勞資糾紛二級調解網路的日常工作。六、完成縣局和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G. 社會事業局是做什麼的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文化、民政、武裝、宗教、殘聯、旅遊、計生、文明創建等方面的方針政策;
2、負責區內基礎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和協調,管理直屬學校;
3、負責區內文化、廣播電視、體育事業的管理工作;
4、負責區內醫療衛生、預防、保健的管理工作,負責區內愛國衛生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辦理有關證件;
5、負責區內計劃生育工作,做好企業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門、鄉鎮、社區開展好計劃生育工作;
6、負責區內宗教事務的管理工作;
7、負責區內文明創建工作;
8、負責區內民政管理工作;
9、負責區內武裝工作;
10、負責區內殘聯工作。
11、負責區內旅遊管理工作;
12、負責區內城市社區管理工作;
13、負責社會事業系統黨建指導、協調工作;
14、完成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事業局下設教育處、衛生計生處、文化處、民政司法處、綜合處等5個處室,負責高新區教育、衛生、計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民政、司法、民族宗教、慈善、殘聯、老齡等方面工作。
(7)社會事業服務中心職責擴展閱讀
社會事務管理局隸屬於民政局。二者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從性質上,社會事務管理局是黨委下屬部門,民政局是政府職能機構。
2、從級別上看,社會事務管理局是民政局的的下設機構。
3、從職能上看,社會事務管理局只負責管理民政的一個方面,其主要負責婚姻、殯葬、收養、救助相關事務。而民政部門的管轄范圍相對就廣泛多了,有社會團體、兵役、救災、社會救助、行政區劃管理、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社會福利事業、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等方面。
H. 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是一個單獨的部門嗎
鄉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是由人民政府直接收理,根據各地實情,行政,事業,人數不等。但是職責是1樣的,為人民服務。
I. 農業部農村社會事業發展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建議,承擔新農內村建設的相關工作,協調容、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
(二)研究提出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的政策建議,參與相關規劃編制和標准制定、修訂工作,承擔相關項目的實施工作。
(三)承擔村容村貌整治和農村社區環境改善相關工作,推進農耕文明傳承和鄉村文化建設,推動農村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
(四)承擔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的培訓工作。
(五)負責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遊業等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與考核鑒定的業務指導工作。
(六)承擔有關鄉鎮企業、農村二三產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調研、政策咨詢、技術推廣和信息服務等工作。
(七)受委託承擔農業投入品監管、農業標准化示範等有關工作。
(八)指導掛靠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
(九)負責《中國鄉鎮企業》編輯出版工作。
(十)完成農業部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