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治安處罰許可權
① 派出所的管理許可權是哪些
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法規,對本轄區特種行業、公共場所、民用危險物品、違禁品、戶口、居民身份證、暫住人口、出租房屋等,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權。
治安管理行政強制權和處罰權。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可以口頭傳喚,被傳喚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傳喚,經派出所上一級領導批准,可以強制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的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當場盤問、檢查和留置盤問權,依法實施刑事案件調查權、強制措施權和搜查權。
依法執行社會 社會監督改告、監督考察權。
按照法律法規,有使用秘密手段和使用武器、警械權。
在規定的緊急情況下,有優乘坐權、優先通行權和優先使用權。
在規定的緊急情況下,有限制通行權、限制停留權和交通管制權。
② 派出所罰款的許可權是多少
每個地方都有所不同,比如四川的派出所可以消法處罰可以到2000元,北京的最高可處罰1000元。
根據《四川省消法條例》第七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決定;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二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給予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對經濟和社會影響較大的城市供電、供水、供氣和重要的基建工程、交通、郵政、電信樞紐及其他重要單位責令停產停業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出意見,並由公安機關報請本級人民政府依法決定。
《北京市公安局關於印發《公安派出所實施消防監督檢查的范圍程序和行政處罰許可權規定》的通知》第十八條公安派出所的處罰許可權:
(一)按照管轄,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法行為處以警告處罰。
(二)按照管轄,對公民違法行為處以50元以下罰款,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三)公安派出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應給予處罰的違法行為,超越授權范圍的應當及時報上級公安消防機構予以協同處理。
(2)派出所治安處罰許可權擴展閱讀:
第一條為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嚴格追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正確適用事故罰款的行政處罰,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以下簡稱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等有關責任人員實施罰款的行政處罰,適用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對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和決定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事故發生單位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本規定所稱主要負責人是指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局長、礦長(含實際控制人、投資人)等人員。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上一年年收入,屬於國有生產經營單位的,是指該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所確定的上一年年收入總額;屬於非國有生產經營單位的,是指經財務、稅務部門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總額。
③ 治安處罰權在派出所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條明文規定,「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的治安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轄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九十一條也規定,「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因此,在涉及治安管理處罰案件中的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由公安派出所決定,治安管理處罰的案件(包含公安機關處罰案件)是不用經過法院審理和決定的。
如果派出所誤判,你可依據該條款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處罰會保留案底。
④ 派出所的處罰權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版告;
(二)罰權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4)派出所治安處罰許可權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四條 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
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第五條 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
第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⑤ 治安大隊有處罰權嗎治安大隊和派出所的有什麼區別
治安大隊沒有處罰權。但是能以公安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六條 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第十七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八條 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委託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託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委託行政機關對受委託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託組織在委託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得再委託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九條 受委託組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
(二)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
(三)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
治安大隊和派出所的區別:
治安大隊,是公安部門為了維持一方的社會安定、地方平安、居民安寧、社會動態、戶籍管理、戶口審批、人口統計而設立的專業隊伍。
派出所為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其主要任務是:堅決貫徹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爭;防、控各種事故的發生,管理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衛國家安全。
(5)派出所治安處罰許可權擴展閱讀:
治安大隊工作職責
一、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社會治安管理工作,負責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制止違法犯罪;
二、掌握、分析全縣社會治安動態、研究制訂預防、查處的對策;
三、負責查處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妥善處置重大群體性、突發性事件,
四、搞好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和大型群體、集會遊行示威等治安管理,查禁社會丑惡現象,救助群眾危難,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五、指導基層公安機關維護公共場所、大型群眾性活動治安秩序的安全保衛工作;
六、指導派出所開展駐村聯戶、社區警務、等級評定、創建優秀責任區、創安等活動;
七、指導全縣公安戶籍管理工作和基層基礎建設工作,負責居民身份證管理,負責查處違反戶政管理的案件,負責流動人口、暫住人口、重點人口及租賃房屋管理等;
八、負責全縣門牌管理、戶口登記、戶口統計、戶口調查、戶口變更遷移,負責戶口檔案管理、人口基本信息計算機管理;
九、認真組織了解、調查、審核、審批各類戶口,負責對流動人口管理和人口查詢以及人口統計,負責全縣徵兵政審工作;
十、指導基層派出所業務,督促貫徹實施上級和領導下達的任務,收集信息,解決、協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⑥ 為何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處罰權是有限的
因為他們作為執法單位可以依據的只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尤其規定罰款最高不能超過50元,拘留不能超過15天,雖然現狀並不一定就是這樣,但制度上是這樣規定的。
⑦ 公安派出所有哪些行政處罰權
公安派出所是縣市區級公安機關直接領導的派出機構,是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服務人民群眾、保衛一方平安的基層綜合性戰斗實體。公安派出所是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確保治安局勢平穩的第一道防線,是密切聯系群眾的窗口和紐帶,其工作成效和隊伍素質直接關繫到社會治安和公安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到黨委、政府的形象和黨群關系、警民關系。
公安派出所行政處罰權以及職責任務主要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
(2)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
(3)管理轄區內的重點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支、彈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4)指導、監督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
(5)宣傳、發動、組織、指導群眾開展安全防範工作;
(6)輸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系明顯、案情簡單、一般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縣、市進行偵查的刑事案件,並協助偵查部門偵破其他案件;
(7)辦理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
(8)參與火災、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
(9)接受群眾報警、求助,為群眾提供服務。
⑧ 治安管理處罰決定許可權的一般規定是什麼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處罰,由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當於縣一級的公安機關裁決。警告、50元以下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決;在農村,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裁決。《公安部關於鐵道、交通、民航、林業公安機關執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幾個問題的通知》也規定了鐵路、交通等部門的公安機關也享有一定的裁決權。可見,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處罰裁決權屬於公安機關。具體有三類:
.縣、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當於縣一級的公安機關。這里的市,指縣級市而不是直轄市、地級市。在火車、輪船、林區、飛機上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鐵路公安局(處)、公安分局(分處)、公安段、鐵路工程局和勘測設計院公安處、公安段,交通、港航公安局(處)、公安分局,航務工程局公安處,民航公安處、公安分處、縣一級的林業公安局、公安處等相當於縣級公安機關裁決。以上公安機關裁決超過50元以上罰款或行政拘留。
.公安派出所可裁決警告、50元以下罰款等處罰輕微的案件;此外,鐵路、交通、民航、林業公安派出所、公安科可以行使警告、5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裁決權。
.在農村,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警告、50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機關(指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公安派出所沒有委託的權力)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裁決治安管理處罰案件。
根據《公安部關於執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委託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委託書。受委託的鄉(鎮)政府裁決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序應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34條執行,但不得採用當場處罰。
⑨ 請問當地公安派出所的處罰許可權有多大
治安處罰許可權這樣規定:鄉鎮治安處罰權一般應由縣級公安機關行使,公安派出所的治安處罰權只有警告及5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