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工作市政協委員職責
1. 誰知道市人大代表與市政協委員的職責是什麼二者有什麼共同和不同之處
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人民代表大會的人員組成,代表人民行使國家的權利.政協委員是政治協商會議的人員組成,參政,議政,提建議.
參考一下人大和政協的區別,你就會更明白的:
1、性質不同。人大是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人大是實現和保證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和社會主義民主的廣泛性。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以人大這一國家權力為基礎和核心的政治制度,屬於國家政權制度的范疇。而政協不是憲法規定的國家機構,它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我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屬於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黨制度的范疇。
2、法律地位不同。憲法和法律規定,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大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人大是全權的、至高無上的,在中國人大制度下,不存在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之間的制衡關系,「一府兩院」(政府、法院、檢察院)是人大的執行機關,它們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而憲法和法律沒有賦予政協與人大相同或相似的國家權力,政協不產生「一府兩院」,故不存在「一府兩院」 對政協負責,受它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
3、職能和作用不同。人大的職能依據憲法和法律規定,概括起來主要有四個方面:即立法權、任免權、監督權和重大事項決定權。而且人大制度還是堅持黨的領導的制度保證,因為根據憲法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的規定,共產黨執政是通過人大依法實現的,如果離開了人大,黨對國家政權的領導就失去了制度載體,共產黨執政就形同虛設。人民當家作主掌握國家政權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也是共產黨執政的根本目的。而政協的職能主要是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認真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人大最主要的職能是共產黨通過人大依法執掌政權,而政協則是參政議政。也就是說,人大是人民掌握國家政權、行使國家權力的法定形式和法定製度,憲法規定:「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作用上,政協是在決策之前對有關重要問題進行協商。而人大是在協商後表決作決策,決策後「一府兩院」執行。
4、活動依據和法律效力不同。人大依據憲法和法律開展工作,進行立法,進行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決定重大事項等,對行使權利中發現的問題除了提出議案、批評、意見、建議和糾正外,還可以對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提出罷免和責成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事對人能夠產生直接的法律後果。而政協按照其章程開展工作,對有關重要問題進行協商,對有關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主要是通過批評和建議進行民主監督,通過向共產黨和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一般不產生直接的法律後果。
5、產生方式和結果不同。人大依據《憲法》《選舉法》《代表法》等由有選舉權的選民進行直接和間接選舉產生,全國和地方各級(鄉鎮)以上都必須選舉產生人大,是法定必須產生的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而政協產生的方式是依照其章程設立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均不進行選舉;而且地方委員會不是必須設立,依照政協章程第40條規定:自治州、設區的市、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凡有條件的地方,均可設立地方委員會。
6、工作形式和內容不同。人大行使職權的工作形式由憲法法律和法規確定,主要有制定、修改、解釋、監督憲法法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查批准有關議案、聽取和審議有關工作報告、執法檢查、評議、任免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質詢或詢問、特定問題調查等;內容涉及立法(省級人大、較大的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重大事項的決定等(全國人大有15項職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21項職權。縣以上地方各級人大有15項職權、縣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有14項職權。鄉鎮人大有13項職權。)政協的工作形式主要由其章程和共產黨的文件加以規定,主要有民主協商會、小范圍談心會、座談會等通過議案、提案和其他形式提出批評建議等進行民主監督;內容由其章程或中共中央文件規定(全國政協有5項職權、全國政協常委會有7項職權。政協地方委員會有4項職權。中發<2005>5號文件規定政協協商的7個方面的內容)。
2. 市政協委員是什麼啊
人民政協既不屬於抄國家機構體系內襲的國家機關,也不同於一般的社會團體,而是中國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它根據「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不斷充實與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努力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愛國人士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對國家的大政方針、各項建設事業和人民生活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協商、討論,並實行民主監督。這對於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改善和加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改進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實現重大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所以選你做政協委員,可能和你是少數民族有關,這不需送禮,但是你要牢記自己的職責,多體貼民情,特別是你這個民族的情況,在政協中多發揮自己的責任。
3. 政協委員是幹嘛的
政協委員主要職責如下:
1、參加會議。
會議是政協協商討論問題最主要、最鄭重的形式。主要有全委會議、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常委專題座談會、專門委員會會議等。
2、提出提案。
提案是政協委員、參加政協的黨派、團體和專門委員會向政協全體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提出,經提案審查委員會或者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後,交承辦單位辦理的意見和建議。提案可以在全會期間提出,也可以在閉會期間提出。提案是政協委員履行職責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種方式,也是政協工作最有力度的抓手,一定要做實。
3、參加視察。
視察是政協履行職能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委員行使民主權利、開展民主監督的重要渠道。視察具有以下作用:一是委員們通過這種層次高、參與廣、影響大的視察活動,了解情況,開闊眼界,達到知情明政的目的,並得到學習和提高;二是發現和了解一些重要情況和問題,為領導機關決策提出參考意見,同時也對黨政部門工作產生直接或間接的督查和促進作用;三是促進不同黨派和不同界別委員之間的聯系和溝通,加強團結合作。
4、參加專題調研。
專題調研是政協履行職能的基礎環節,是政協發揮優勢的重要途徑。政協的各項報告、建議、提案都應當建立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專題調研要有深度,調研報告質量要高,重在掌握實情、提出真知灼見。
5、反映社情民意。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中央的要求,是政協履行職能的又一重要基礎和關鍵環節。通過政協委員發現其他渠道不易發現的問題,聽到其他渠道不易聽到的聲音,使群眾中個別、分散的意見得到系統、綜合地表達,把社會中的真實情況和人民群眾的意見、要求搜集上來,及時、如實地向當地政府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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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產生過程:
1、要想當政協委員,首先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各團體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在社會上享有較高的聲譽。政協委員的產生程序是:參加各單位政協的提名推薦,中共黨委有關部門對推薦的名單進行綜合評定,並同各推薦單位協商,形成建議名單,再將建議名單報到政協常務委員會進行協商,經全部常務委員過半數同意通過,才能成為政協委員,
2、政協委員的任期是5年。政協委員的產生機制是邀請制。這種被動的形式無疑折損了政協委員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政治自覺,只剩下一種榮譽,正因為這樣,我們很少看到有誰拒絕了政協委員的邀請,更沒看見誰主動辭職。顯然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都為他們承擔了成本。
3、因此,關鍵的是要改革政協委員產生機制,即使不能立即採用人大代表的選舉制,也可以先行申請批准制——既尊重了委員的主體意願,也有益於調動委員們的積極性,並借諸准契約的形式約束委員行為,完善制度且有利於提高政協委員的政治素
4. 縣級市政協委員是做什麼的
密切聯系群眾,了解和反映群眾的願望和要求,參加政協組織的會議和活動。專政協委員的民屬主權利有:在本會會議上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通過本會會議和組織充分發表各種意見、參加討論國家大政方針和該地方重大事務;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對違紀違法行為檢舉揭發、參與調查和檢查;有聲明退出政協的自由;在受到警告或撤銷參加資格的處分時,可以請求復議。政協組織依法維護政協委員履行職能的民主權利。
5. 政協委員主要做什麼工作
政協委員的工作包括:
1、密切聯系群眾,了解和反映群眾的願望和要求,參加政協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2、政協委員就國家和地方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中進行協商,主要通過政協全體會
議、常務委員會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協商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等會議形式。
3、民主監督方面,政協委員既可以通過提出提案、社情民意等方式履行民主監督職能,也可以將民
主監督寓於視察、參與工作檢查等活動之中,有效提高民主監督質量和成效。
4、參政議政方面,政協委員就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
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黨和國家機關
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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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條規定: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
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台灣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
別邀請的人士組成,設若干界別。
全國政協委員即參加全國政協的各單位的代表和特別邀請的人士。
各級地方政協委員即參加各級地方政協的單位的代表和特別邀請的人士。
6. 政協委員是個什麼工作
中國人民政治協復商會議制的成員。包括全國政協委員和地方各級政協委員。由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無黨派人士反復醞釀協商推舉產生,經全國或地方人民政協常務委員會同意成為政協委員。政協委員的權利有:在本次會議上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參加討論國家和地方的重大事務,對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參加本會組織的視察、參觀和調查研究等。政協委員的義務有:遵守人民政協章程和通過的決議;如有違反人民政協章程和決議,由本會常務委員會視情況給予處分或撤銷其政協委員的資格。
7. 什麼是政協委員,政協是什麼單位,它的職責是什麼
政協不是人民政府哦,它是愛國統一戰線,它啊,呵呵,你去看高三的政治常識那本書就會明白哦.
8. 如何在政協舞台上履行好委員職責
一要提高自身綜合素質。政協委員履職的主要方式是提案、調研報告和會議發言。提案、調研報告質量以及發言水平的高低,直接體現了政協委員參政議政能力的強弱。由於政協委員履職能力與自身素質息息相關,因而特別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對科學發展觀、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政治制度的認識;要多讀書看報,關心時事,通過學習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先進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和政治把握能力;要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提高理論及寫作水平,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使自己的思想、工作和能力緊跟時代前進的步伐,適應新時期政協工作的新要求。
二要增強自身責任意識。政協委員這個稱呼是與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既是崇高的政治榮譽,還是一種神聖的職責和使命。因此,政協委員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關心國家大事,把握時代脈搏,有很強的政治意識和強烈的責任意識,這種責任來源於心繫大局、情系大眾的熱忱。政協委員要擔起這份責任,及時、真實、准確地反映社情民意,為上級有關部門決策提供詳實的數據和可靠的依據,為解決群眾反響強烈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把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中去。
三要樹立自身良好形象。政協委員要解放思想,勇於面對挑戰,把繼承傳統與開拓創新結合起來,將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要堅決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遵紀守法,以身作則,堂堂正正做人,兢兢業業做事,不為名利所累,不為金錢所惑;要團結群眾,做好本職工作,起好表率作用,對社會上的不良現象決不聽之任之,對原則問題決不妥協;要圍繞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發揮特色和優勢,積極建言獻策、履行職責,努力樹立政協委員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
四要心系廣大人民群眾。政協委員要心系廣大群眾,通過自身耳聞目睹、網路等渠道及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了解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和群眾所關心的事情,多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多思考、勤寫作,形成參政的意見和建議,真正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要充分發揮協調關系、服務大局的作用,以大多數人的利益為重,引導人們正確認識和處理各種利益關系,協助黨和政府化解社會矛盾,努力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的局面,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貢獻智慧和力量。
五要提高參政議政實效。政協委員要突出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積極探索新時期、新形勢、新要求下政治協商、民主監督的新途徑、新方法;要高度重視、充分利用好參政議政這個平台,積極建言獻策,把真知灼見奉獻給社會;要不斷提高提案、調研報告及會議發言的質量,努力提高參政議政實效,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施展自己的才華,展現政協委員的風采,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9. 政協委員會的職責是什麼
政協的作用就是參政議政。
10. 政協的職能和政協委員的職責是什麼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本會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土參政議政。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可根據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提議,舉行有各黨派、團體的負責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參加的會議,進行協商;亦可建議上列單位將有關重要問題提交協商。政治協商的內容十分廣泛,就政協全國委員會而言,國家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和改革開放中的重要方針政策及重要部署,政府工作報告、國家財政預算、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重大事項,國家的重要法律草案,中共中央提出的國家和其他重要領導人人選,國家省級行政區劃的變動,外交方面的重要方針政策,關於祖國統一的重要方針政策,群眾生活的重大問題,各黨派之間的共同性事務,政協內部的重要事務以及有關愛國統一戰線的其它重要問題等,都是政治協商的重要內容。人民政協各級地方委員會則可參照上述內容的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確定政治協商的內容。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民主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憲法與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中共中央與國家領導機關制定的重要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遵守法紀等方面的情況,參加人民政協的各單位和個人遵守政協章程和執行政協決議的情況等。民主監督不同於法律監督和行政監督,它不具有強制性,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由於人民政協的組織構成和智力構成的特點,民主監督較之於一般的群眾監督視野更寬,影響更大,更具有權威性。它與行政的、法律的、輿論的監督相輔相成,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
參政議政是人民政協的優良傳統,也是衡量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標准。政協全國委員會八屆二次會議通過的《政協章程》,把參政議政列為政協的主要職能之一,進一步強調了參政議政的重要性。李瑞環主席說:「參政議政與政治協商、民主監督是一致的。人民政協參政議政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特徵就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又不簡單等同於政治協商、民主監督,而是它的拓展和延伸。一般說來,政治協商、民主監督以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重大問題為中心議題,以各級領導機關為具體對象,以會議為主要形式,並依據一定的程序和規則進行。參政議政則不完全受上述條件的局限,對象更加廣泛,內容更加豐富,形式更加多樣,方法更加靈活。把參政議政列入政協的主要職能,拓寬了政協工作的渠道和領域,為廣大政協委員及其所聯系的各界人士參與國事、發揮專長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同時也為各級政協切實有效地組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從題目的選擇、信息的收集、材料的積累、人員的組織等方面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作為人民政協的組成人員,政協委員在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三項主要職能基礎上,依法享有相應的政治權利。實際工作中,政協委員就國家和地方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中進行協商,主要通過政協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常務委員專題協商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等會議形式。這種具有中國特色的「協商民主」形式,是馬克思主義民主政治理論與中國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對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民主監督方面,政協委員既可以通過提出提案、社情民意等方式履行民主監督職能,也可以將民主監督寓於視察、參與工作檢查等活動之中,有效提高民主監督質量和成效。參政議政方面,政協委員就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