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課題
① 安徽大學法學院的科研平台
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源於1993年成立的安徽大學法學研究所和2002年4月成立的安徽大學經濟法研究中心。2002年9月,在整合這兩個專門研究機構的基礎上正式成立了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作為專門研究經濟法制問題的學術機構並申報安徽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並於2003年10月正式獲得批准。中心的首任主任為法學博士王源擴教授,第二任主任為法學博士王先林教授,現在有華國慶教授擔任中心主任。中心建立了主要由校外專家組成的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會主任由王源擴教授擔任。
中心的支撐力量是安徽省省級重點學科——安徽大學經濟法學和安徽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民商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國際法學等相關博、碩士學位授權點。中心現有專職研究員20人。專職研究人員中13人具有教授職稱,18人在國內著名高校獲得法學博士學位。2人被評為首屆「安徽省優秀中青年法學法律專家」。
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自成立以來,在科研項目申報和完成、成果產出和獲獎、學術交流、咨詢服務、基地管理、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
在學科和學位點建設方面,結合省級重點學科和相關碩士點、博士點的建設和申報工作,較全面地研究了中國經濟法制的各種理論和實踐問題,並以宏觀調控法律制度、市場規製法律制度和涉外經濟法律制度這三個有一定優勢和特色的領域為研究重點。二級學科經濟法學博士點申報成功並開始招生。這為中心的進一步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在科研項目方面,中心先後獲得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司法部法治建設和法學研究項目、國家發改委項目、中國法學會部級項目、民政部項目、安徽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等多項,並接受科技部、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學會等委託,從事專題對策性項目的研究。以中心研究人員為主體申報的「經濟法前沿問題研究」於2005年4月被安徽大學批准為首批學術創新團隊項目之一(文科A類,經費為30萬元)。中心完成的國家社科規劃項目「中國反壟斷立法研究」的成果摘要被編入供中央領導參閱的《成果要報》上,並在全國社科規劃辦網站上登載,《經濟參考報》等媒體也有專門的介紹,還被編入《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選編》(第一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12月版)。
在學術交流方面,中心與法學院合辦的《安徽大學法律評論》每年出刊兩期,並固定開設「經濟法制論壇」專欄,在學術界影響不斷擴大。同時,中心專兼職研究人員參加了多次的全國性或國際性的學術會議,在全國性學術團體擔任了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等職務。
在對外咨詢服務方面,多人擔任省、市人大、政府、法院、檢察院以及有關協會的法律顧問、立法咨詢員、執法監督員、專家咨詢員等,直接參與了全國與本省一批重要立法調研、咨詢論證和委託起草工作。
在中心管理方面,制定了包括《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管理辦法》、《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科研成果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建立了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學術秘書組成的日常管理機構。
安徽大學經濟法制研究中心將按照省教育廳的要求,建立一套嚴格、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形成知識創新機制和自我發展能力,建立起機構開放、人員流動、內外聯合、競爭創新、自我發展的良性運行機制,力爭將本中心建成全省經濟法制方面的學術研究中心、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學術交流和圖書情報基地以及研究咨詢服務基地,並爭取在全國有一定影響。
② 道德與法治課題研究的題目有哪些
道德與法治課題的研究,那肯定是跟道德和社會法治有關的
③ 想看看司法部2010與2011年度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立項課題名單
據我所知,那兩年項目評審沒有進行。也就是說根本就沒有立項。
④ 請問,有什麼法律課題可以研究,作為論文
法律的不可替代性 ``以法治國
研究中國目前 為什麼不能成為法制國家 而大多是人治
還有行政干預 ``這些都臨架於法律之上
⑤ 張林海的項目及課題和獲獎情況
張林海參加全國社科基金項目兩項,司法部委託課題一項,承擔省級課題多項,院內級課題多項;2008年主持容院級重點課題「關於河南省農民工權益維護法律支持系統的調研報告」一項;2009年中標主持省政府決策研究招標課題課一項:「轉型期非制度化信訪問題研究」;2009年主持與金水區司法局橫向課題「金水區法治城區指標測評體系」。上述課題均已完成,並獲好評。
張林海副研究員2008年被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河南省人事廳評為河南省立法先進個人;2004年《論鄧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及其歷史貢獻》一文獲全省「紀念鄧小平同志誕辰100周年理論研討會」一等獎。2009年參加第四屆中部法治論壇,提交論文「論中部崛起金融合作機制」獲三等獎;多次參加全國和省法學研究學術會議,經常接受省、市人大、政府等有關部門委託,對法律、法規的草案、修正案等提出修改意見。
⑥ 開展初中道德與法制的習題課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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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關於法制節目的選題依據怎麼寫啊比如法律講堂這個欄目的選題依據
不知是誰提出來的,只知是商鞅留下的千古流芳的「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典故
《禮記.曲禮上》記載的「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我國奴隸社會刑事立法指導思想的體現。奴隸制的刑法是公開的不平等,大夫和庶人在刑法上的待遇是各不相同的,這就成為奴隸社會刑事立法的指導思想。戰國時期,新興地主階級登上政治的歷史舞台,其政治代表為李悝、申不害、商鞅、慎到、韓非等人,在反對奴隸社會刑事立法指導思想的同時,提出符合地主階級利益和要求的刑事立法指導思想。依據法家的主張:「繩不繞曲,法不阿貴」,違法犯罪,一律繩之以法。商鞅佐秦孝公變法時,太子的師傅公孫虔為阻止商鞅變法,唆使太子違法,商鞅以太子系國之儲君,不能加刑,遂刑其師傅公孫虔,劓其鼻。這就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諺語的由來。
分析:僅就法律而言,古代是從不承認「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從史籍的記載來看,王子犯普通的罪行和平民同樣按照法律處罰的事例也實在是太少有了。
敢於明顯和法律對著乾的俗諺是很少會被記錄在小說、戲曲里的。如果仔細查閱古代的小說、戲曲材料,就會發現在明朝以後的文藝作品中,「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才成為常見的俗諺。
給現代觀眾留下深刻印象的《秦香蓮》、《鍘美案》等包公戲實際上是在將近20世紀時才出現的劇目,裡面宣傳的法律觀念實際和故事所描繪的宋代社會差別很大。元代雜劇里的包公戲,如《遭盆弔沒興小孫屠》、《林招得三負心》、《包待制三勘蝴蝶夢》、《包龍圖智勘後庭花》、《包待制智勘灰闌記》、《包待制陳州糶米》、《包待制斷叮叮當當盆兒鬼》、《包待制智賺生金閣》、《神奴兒大鬧開封府》等等,都是把包公描繪成一個能夠偵破疑案的大偵探。和權貴斗爭、執法如山的故事僅有《包待制智斬魯齋郎》,這部戲的台詞里引了一句「王法無親」的俗諺,說的是法律不可偏私包庇,和「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意思有所不同。
在明代小說里很難找到「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這句俗諺,而清代的戲曲小說中「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俗諺就很常見。比如講宋太祖趙匡胤故事的《飛龍全傳》第二回、講元末輪回報應故事的《燈草和尚》第四回、講本朝愛情故事的《比目魚》第八回(寫做「皇親犯法,庶民同罪」。但在清初劇作家李漁所寫的該書原作《連城璧》第一卷「譚楚玉戲里傳情 劉藐姑曲終死節」里並無此語)等都引了這條俗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