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員的職責是什麼
『壹』 法院書記員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人民抄法院襲以及基層人民法院的基本職能是:(1)審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2)通過審判活動,懲辦一切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3)保衛無產階級專政制度,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4)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5)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6)保障國家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貳』 法院書記員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書記員擔負辦理案件的記錄工作和有關事項,並協助辦理一系列司法輔助工作。
在中回國,各答級人民法院的書記員由本院院長任免,主要擔任審判庭的記錄工作、並辦理有關審判的輔助性事項,如開庭的准備工作,保管證據、整理卷宗、處理文書工作,司法統計工作,接待來訪、處理來信工作,協助審判人員進行調查以及對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等。
書記員也是人民檢察院的輔助人員之一,由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任免,其職責與法院書記員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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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員分類
委任制書記員
也稱書記員或書記官,是審判員(法官)的必經階段,為政法專編的行政編制,一般在司法機構從事內務和司法輔助工作,納入公務員考試;
聘任制書記員
納入公務員考試,但會特別標注「聘任制」,在合同期內享有公務員身份,在我國大部分地區通過司法考試後可以轉任助理審判員;
聘用制書記員
不納入公務員考試,由用人單位自行招聘,不佔用任何編制。
速錄員
嚴格來說不是書記員的一種,與聘用制書記員相似,但僅從事司法庭審等的速錄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書記員
『叄』 書記員工作職責有什麼
1、協助檢察員(助理檢察員)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和審判活動的監督工作;版
2、協助檢察員權(助理檢察員)製作各類法律文書,並負責各類文書的記錄、復印、校對、送達等日常性事務;
3、負責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裝訂和其他有關事項工作;
4、配合檢察員(助理檢察員)出庭抗訴記錄工作。
(3)書記員的職責是什麼擴展閱讀:
在各級人民法院的書記員由本院院長任免,主要擔任審判庭的記錄工作、並辦理有關審判的輔助性事項。
如開庭的准備工作,保管證據、整理卷宗、處理文書工作,司法統計工作,接待來訪、處理來信工作,協助審判人員進行調查以及對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等。書記員也是人民檢察院的輔助人員之一,由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任免,其職責與法院書記員相似。
『肆』 書記員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書記員的工作職責:
1、協助檢察員(助理檢察員)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和審判活動的監督工作;
2、協助檢察員(助理檢察員)製作各類法律文書,並負責各類文書的記錄、復印、校對、送達等日常性事務;
3、負責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裝訂和其他有關事項工作;
4、配合檢察員(助理檢察員)出庭抗訴記錄工作。
(4)書記員的職責是什麼擴展閱讀:
在中國,各級人民法院的書記員由本院院長任免,主要擔任審判庭的記錄工作、並辦理有關審判的輔助性事項,如開庭的准備工作,保管證據、整理卷宗、處理文書工作,司法統計工作,接待來訪、處理來信工作,協助審判人員進行調查以及對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等。書記員也是人民檢察院的輔助人員之一,由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任免,其職責與法院書記員相似。
『伍』 法庭上的書記員主要負責什麼
法庭上的書記員主要負責以文字形式把庭審過程記錄下來,包括每個人說的每一句話(當然,只需要大概意思一樣即可,不必要每字每句都一樣)。
二、書記員的工作職責
根據《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書記員工作職責有以下五個方面:
(1) 辦理庭前准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2) 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3) 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4) 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5) 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及審判實踐中的要求,書記員的工作職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記錄工作
記錄工作就是對審判庭審理案件活動的全過程進行筆錄。筆錄是人民法院在按照法定程序辦理刑事、民事經濟和行政訴訟案件的過程中,以文字的形式記載的如實反映訴訟活動的法律文書。製作好筆錄是書記員基本的工作職責。根據筆錄的適用范圍可分為三大部分:一是各類案件通用的筆錄,如調查筆錄、勘驗筆錄、法庭審理筆錄、合議庭評議筆錄、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筆錄、宣判筆錄;二是部分案件中使用的筆錄,如適用於刑事自訴、民事、經濟糾紛和行政賠償案件的調解筆錄,適用於刑事案件和各種執行案件的搜查筆錄,適用於強制執行財產案件的執行筆錄和查封、扣押財產筆錄;三是僅適用於特定案件的筆錄,如刑事案件的送達起訴書副本筆錄、死刑案件的驗明正身筆錄和執行死刑筆錄。書記員應當系統地了解筆錄的性質、作用、特點和要求,熟悉製作各種筆錄的具體方法。
(二)訴訟中的工作
訴訟,是一個案件從收案、審理、審判到執行的全過程,它完全依據程序法的具體規定進行。書記員在整個訴訟中的工作具體包括五個方面:一是收案的審查與登記工作。接到案件起訴後,書記員應對案件的材料是否齊備、是否完整進行全面審查,經檢查無誤後進行收案登記,辦理收案的各種手續。二是庭審的准備及庭審工作。一個案件經過收案審查之後,一旦確定審理,書記員就要依法做好開庭前的各項准備工作,它包括各類訴訟文書的填寫和送達、張貼公告、布置法庭、宣布法庭注意事項、檢查應到庭的人員是否到庭並向審判長報告;同時,在開庭審理中書記員要根據法官的部署及安排,細心做好各項工作,重點是將法庭審理的全部活動完整、如實地記錄下來。在閉庭後,書記員還要協助法官將開庭中出現的情況和需要辦理的事項一一處理好。三是裁判文書的送達及案件的移送工作。對已經依法審理作出裁判的案件,書記員應當及時地將裁判文書送達當事人;對於上訴、抗訴或者依法需要報請復核的案件,書記員要辦好送交上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移送手續;同時,上級人民法院的書記員要依法辦好審查、接受手續。四是執行工作。對於需要執行的案件,書記員要具體辦理有關執行的各種法律手續並協助執行官做好執行工作。五是訴訟文書的立卷、裝訂與歸檔工作。立卷是從訴訟活動一開始就應當進行的,隨著訴訟活動的進行,各種訴訟材料都應隨時整理。訴訟活動一結束,就應當將所有訴訟材料分別裝訂成冊並及時歸檔。
(三)有關審判的其他工作
在實踐當中,書記員應當辦理的有關審判的其他工作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文書、材料的收發工作;2.司法統計工作;3.法律文書的列印、校對工作;4.信訪接待工作;5.協助法官起草司法文書;6.在法官指導下調處輕微的刑事糾紛和簡易的民事糾紛、調查案件事實工作;7.有關領導或法官交辦的其他工作。
『陸』 法院書記員的職責是什麼
人民法院以及基層人民法院的基本職能是:(1)審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2)通過審版判活動,懲辦一切犯罪分子權,解決民事糾紛;(3)保衛無產階級專政制度,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4)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5)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6)保障國家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柒』 法院書記員是干什麼的
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
為了建立一支專業化的人民法院書記員隊伍,實現版對書記員的科學管理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有關法律,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書記員是審判工作的事務性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工作。
書記員實行單獨序列管理。
第二條書記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辦理庭前准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三)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四)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捌』 書記員的職責
職責如下:
1、協助檢察員(助理檢察員)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和審判活動的監督工作;
2、協助檢察員(助理檢察員)製作各類法律文書,並負責各類文書的記錄、復印、校對、送達等日常性事務;
3、負責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裝訂和其他有關事項工作;
4、配合檢察員(助理檢察員)出庭抗訴記錄工作。
(8)書記員的職責是什麼擴展閱讀:
人民法院書記員可以按規定正常晉升職級。各級人民法院書記員的最高職級配備為:
最高人民法院書記員的職級最高配備為正處級。
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的職級最高配備為副處級。
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 的職級最高配備為正科級。
基層人民法院書記員的職級最高配備為副科級。
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部分書記員的職級配備可以略高於本條第四、五款的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書記員
『玖』 法院的書記員是做什麼的
書記員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司法工作人員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內擔任辦理案件的記錄工作和有關事項的人員,並協助辦理一系列司法輔助工作。
書記員是國家司法工作人員之一,是以擔任案件的記錄工作為主要職責並協助檢察院辦理其他事項的工作人員,是檢察院人員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除了人們印象中的開庭記錄外,更包括從收案、閱卷、提審、研究、起訴、出庭,直到案卷的裝訂、歸檔和登記備查等每個環節的參與。
有的書記員還需承擔司法統計、宣傳報道等其他事務性工作,可以說,他們不僅是開庭期間的「記錄人」,更是關涉案件審理全程的「跟蹤儀」。
(9)書記員的職責是什麼擴展閱讀:
以下是書記員的工作內容:
1、協助檢察員(助理檢察員)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和審判活動的監督工作。
2、協助檢察員(助理檢察員)製作各類法律文書,並負責各類文書的記錄、復印、校對、送達等日常性事務。
3、負責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裝訂和其他有關事項工作。配合檢察員(助理檢察員)出庭抗訴記錄工作。
職業要求:在專業方向和學歷要求上,書記員需要具備法律、文秘、法學等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一名合格的書記員應具備堅實的法律基礎知識、良好的文字表達能力、相應的整合歸檔能力、迅速的反應辨識能力及較強的判斷自控能力等基本素質。
尤其是在電腦日益普及、網路迅速更新的今天,無論是審判庭上快速高效准確地完成記錄,還是在此之外各項文檔資料的整理歸檔,都越來越趨向「無紙化」方向發展。因此,熟練的計算機操作能力對於書記員來說也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