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會委員職責是什麼
1. 社區居委會的職責有那幾種
社區居委會職責和任務:
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協助辦理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調解民間糾紛;做好生活安全,社會治安宣傳;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可以興辦有關的服務事業。
(1)居委會委員職責是什麼擴展閱讀:
社區居委會設立原則:居民委員會按照居民的居住狀況和便於居民自治的原則設立。一般以100~700戶居民設立一個居民委員會。
居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5~9人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本居住地區全體有選舉權的居民或者由每戶派代表選舉產生;根據居民意見也可以由每個居民小組選舉的2~3名代表中選舉產生。居民委員會根據需要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
同城市基層政權的關系居民委員會同城市基層政權的關系是:居民委員會在市轄區人民政府、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街道辦事處的指導下進行工作,市、市轄區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也可以對居民委員會有關的下屬委員會進行業務指導。
2. 居民委員會工作職責
社 區 居 委 會 職 責
社區居委會主任職責:
社區居委會主任是社區居委會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區黨委的領導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在社區居委會的貫徹實施;
二、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指導和社區黨委的領導下,團結、組織、領導社區認真履行社區居委會職責,密切與轄區內各單位的聯系,對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負責,自覺接受社區成員和居民的監督;
三、以身作則,模範遵守社區各項規定和社區成員代表會議的各項決議、決定,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管理好社區的各項事務,並接受社區成員代表大會和黨支部的建議和監督;
3. 社區居委會職責
社 區 居 委 會 職 責
社區居委會主任職責:
社區居委會主任是社區居委會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區黨委的領導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負責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在社區居委會的貫徹實施;
二、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指導和社區黨委的領導下,團結、組織、領導社區認真履行社區居委會職責,密切與轄區內各單位的聯系,對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負責,自覺接受社區成員和居民的監督;
三、以身作則,模範遵守社區各項規定和社區成員代表會議的各項決議、決定,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管理好社區的各項事務,並接受社區成員代表大會和黨支部的建議和監督;
四、全面負責本居委會工作並督促檢查其他成員的工作,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協調各工作委員會處理好日常事務;
五、協調副主任、委員之間的關系,充分調動和發揮各工作委員會成員和居民小組長的作用,積極完成各項任務;
六、管理社區居委會的固定資產及財務賬目,定期向社區成員代表大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七、經常組織社區居委會成員開展政策和業務學習,熟練掌握社區工作知識,提高居委會成員的整體素質。
社區居委會副主任職責:
一.協助主任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的法律、法令,處理好日常工作。
二.協助主任制定年、季、月工作計劃和完成工作的措施。
三.組織管理的工作委員,實施居民委的決議和居民公約。
四.負責總結分管方面的工作情況,並向居委會進行報告。
五.按照居委會的決定完成臨時確定的任務,接受主任的委託,召集與主持有關會議。
六.協調分管工作的關系,處理存在的矛盾,組織有關人員保證完成任務。
七.及時向主任反映工作中的問題,及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社區居委會工作職責:
社區居委會是黨領導下的依法開展 「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 和履行 「 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 的群眾性自治組織。社區居委會具有以下基本職責:
一、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教育公民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愛護公共財產,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二、動員和組織社區居委會共駐共建,資源共享,發展社區文化、教育事業,普及科技知識,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三、辦理本社區居民的公共事務,發展本社區的公益事業,管理和維護本社區集體資產。
四、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興辦社區的福利事業,指導、管理社區養老、助殘等社區服務機構。
五、做好社區內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
六、向城市基層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構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的建議。
七、組織社區居民,對城市基層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機構的各項任務進行民主評議、民主監督。
八、協助城市基層人民政府開展各項工作。
4. 社區居委會的職責是什麼
1、管理職責。 在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組織社區成員進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區的衛生、物業、計生、流動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社區議事委員會制定的社區管理目標。 2、服務職責。 組織社區成員進行便民服務(包括網點服務、家政服務、保潔服務、治安服務、醫療服務等),開展以勞動就業為重點的社會事務性服務,為社區特殊群體提供社會福利性服務。 3、教育職責。 組織引導社區成員開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職業培訓等,組織社區成員開展各種文化娛樂和體育活動,評選「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形成具有社區特色的文化氛圍,增強社區成員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4、監督職責。 受社區議事委員會指派或社區成員委託,對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社會組織履行社區服務的職責進行監督,並將監督意見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或投訴部門進行反饋。 http://211.91.111.179:81/ShowArticle.asp?ArticleID=4
5. 社區居委會的職責
1、管理職責。
在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組織社區成員進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區的衛生、物業、計生、流動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社區議事委員會制定的社區管理目標。
2、服務職責。
組織社區成員進行便民服務(包括網點服務、家政服務、保潔服務、治安服務、醫療服務等),開展以勞動就業為重點的社會事務性服務,為社區特殊群體提供社會福利性服務。
3、教育職責。
組織引導社區成員開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職業培訓等,組織社區成員開展各種文化娛樂和體育活動,評選「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形成具有社區特色的文化氛圍,增強社區成員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4、監督職責。
受社區議事委員會指派或社區成員委託,對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社會組織履行社區服務的職責進行監督,並將監督意見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或投訴部門進行反饋。
http://211.91.111.179:81/ShowArticle.asp?ArticleID=4
6. 社區居民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什麼,它向誰負責
1、管理職責。 在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組織社區成員進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區內的衛生、物業容、計生、流動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社區議事委員會制定的社區管理目標。 2、服務職責。 組織社區成員進行便民服務(包括網點服務、家政服務、保潔服務、治安服務、醫療服務等),開展以勞動就業為重點的社會事務性服務,為社區特殊群體提供社會福利性服務。 3、教育職責。 組織引導社區成員開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職業培訓等,組織社區成員開展各種文化娛樂和體育活動,評選「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形成具有社區特色的文化氛圍,增強社區成員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4、監督職責。 受社區議事委員會指派或社區成員委託,對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社會組織履行社區服務的職責進行監督,並將監督意見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或投訴部門進行反饋。
居委會向全體居民負責。
7. 社區和居委會有什麼區別職責是什麼
1、社區是若干社會群體或社會組織聚集在某一個領域里所形成的一個生活上相互關聯的大集體,是社會有機體最基本的內容,是宏觀社會的縮影。社會學家給社區下出的定義有140多種。社區是具有某種互動關系的和共同文化維系力的,在一定領域內相互關聯的人群形成的共同體及其活動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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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區職責
社區是基層居民自治的組織,實際上歸街道辦事處領導指揮。2015年之前,社區的重點工作為:
1、計生(對口單位為計生局,負責計劃生育、實住人口登記);
2、民政(對口單位為民政局,負責高齡補助、低保、殘疾人救助、留守兒童、傷殘退役軍人等);
3、衛生(對口單位為愛衛辦,主要負責管區內無物業管理的居民區衛生);
4、勞動保障(對口單位為就業局、社保局,主要為負責4050人員補助、五七工、新農合的辦理並提供合法就業崗位);
5、醫保(對口單位為醫保局,社保局,主要負責辦理病退、醫療救助和社區醫保的繳費);
6、黨建宣傳(對口單位為組織部、宣傳部,主要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發展優秀居民入黨、管理退休黨員並積極宣傳黨的政策方針);
7、綜治(對口單位為安監局、消防隊、信訪局,負責排查管區內居民安全隱患和安全生產隱患,有居民上訪需配合信訪部門摸底,了解情況);
8、統計(對口單位為統計局,負責摸底社區內各類統計工作如商鋪、華僑、健身場所、教育機構等);
9、武裝(對口單位為武裝部,主要負責招募民兵預備隊及每年的徵兵工作)。
10、教育;
11、民族宗教;
12、住建;
13、城管;
14、環保;
15、地方稅收
除上述的工作外,社區工作還包括團委、婦聯、關工委、文化、老年體協、司法普查等大大小小最多120個項目。
二、居委會職責
根據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居民委員會的基本職能和任務是
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
2、辦理本居住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3、調解民間糾紛;
4、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5、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項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8. 社區居民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什麼,它向誰負責
社區居民委員會作為社區日常事務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回一是在城區政府答的指導下,組織社區成員進行自治管理,做好社區衛生、社區環境、社區治安等各項工作。
二是組織社區成員進行便民利民服務;開展以勞動就業為重點的社會事務服務;組織志 願者服務隊伍,面向社區特殊群體,提供社區特殊服務;發展社區服務業,發展中介組織,辦好「三產」,壯大社區經濟;管好社區服務站,為社區成員提供優質服務。
三是經常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群眾性文化教育、科普、全民健身活動,引導和組織社區成 員共建文明社區;組織評選文明小區、文明樓院、五好家庭等。 社區居民委員會作為社區日常事務機構,主要向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同時接受社區全體成員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