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調解筆錄
A. 治安案件調解筆錄派出所沒蓋章有效嗎
有效力,這是你們之間的調解書
B. 治安調解協議書和治安案件調解筆錄(模板)
你可以找網站下載
治安案件的筆錄最好做了,照著以前的筆錄看上倆回,瞎問唄,熟能生巧么,再就是多請教老民警。調解筆錄也比較多見,過來過去就是老三條,照搬就OK了。告知筆錄也一樣,反正得多看以前整好的卷。
D. 治安案件的筆錄保存多長時間
不會永久保存 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調解處理的傷害案件,結案後卷宗交檔案部門保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分級管理檔案。超出保存期限就會銷毀。
E. 治安案件調解時派出所可以不做筆錄嗎
根據《公安機關治安調解工作規范》治安案件調解公安機關必須做筆錄。
即公安機關必須詳細詢問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情節、結果等情況,並做好記錄。
F. 派出所在治安案件調解時的治安案件調解筆錄有法律效力嗎
調解筆錄只要不存在違反法律的地方,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般來說,公安機關本身就是執法機關,辦案人員都懂法律的,調解筆錄一般不會存在違法情形的。
G. 治安案件調解不成功的話怎麼辦警方會怎麼處理
調解以兩次為限;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調解不成的,及時對違反治安管理人裁決治安處罰;對損害賠償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案件處理
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機關和基層保衛組織依法對需要給予治安行政處罰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和不夠立為刑事案件的輕微違法犯罪行為,通過立案確認、進行查處的案件。
根據有關規定,社會上發生的治安案件一般由當地公安派出所負責查破;發生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的治安案件,由本單位保衛組織查破,沒有保衛組織的單位,由所在地公安機關負責查破。
另外,在農村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中需要給予警告、5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裁決。
1.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條例及釋義)
2.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不嚴格執法或者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處理。
3. 受害人有權知道處理結果。
(7)治安案件調解筆錄擴展閱讀
(一)除具有下列情形的外,治安案件要公開處理:
1、涉及警務秘密的;
2、涉及個人隱私的;
3、當事人未滿18周歲的;
4、辦案單位認為不宜公開處理的其他情形。
(二)對報案、控告、舉報、群眾扭送或者投案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機關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應當及時受理,進行登記,並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1、對屬於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2、對屬於其它公安機關單位管轄的,應當在受理後的二十四小時內移送,並告知當事人;
3、對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范圍的事項,告知當事人向其它有關主管機關報案或者投案。
(三)情節比較簡單,事實清楚的案件7個工作日內辦結,案情比較復雜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上述所限不包括聽證,當事人傷情鑒定以及涉案物品估價時間;因特殊原因不能辦結的向當事人作出解釋。
(四)將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案件的查辦、復議、訴訟程序,以及裁決治安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告知當事人。
(五)設立案件查處結果公開專欄,每周將所辦治安案件的查處結果向社會公布。
(六)治安調解由辦案民警主持,召集雙方當事人參加,調解應製作調解筆錄和《治安調解書》;公開調解的案件,允許群眾旁聽。
1、適用治安調解的范圍
(1)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造成輕微傷害的;
(2)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故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輕微的;
(3)其他民間糾紛引起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輕微的;
(4)違法行為造成傷害或損害,受害方要求賠償損失,負擔醫療費用的。
2、治安調解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進行,調解前必須先立案並查明案件基本事實,分清當事人責任。
3、調解以兩次為限;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調解不成的,及時對違反治安管理人裁決治安處罰;對損害賠償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賠償的損失費或者負擔的醫療費用是指由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造成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包括:因傷害造成誤工的工資和獎金、損失的物品、治傷的醫療費、因傷害看病所乘合理的交通工具費以及公安機關認為應當賠償的其他損失、費用,醫療費用以公安機關認可的醫院所開具的收據為准(急診除外)。
被侵害人是城鎮個體經營者、農民和其他無固定工資收入的人員,需要賠償其誤工收入的,以行為人所在縣(市)區上年度人均收入為標准按時計算。
(七)查處涉黃、涉賭、涉娼案件以及辦理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中涉及刑事犯罪案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公安部《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
參考資料:網路-治安案件網路-治安調解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H. 和人吵架打架打110報警後一起去派出所做了筆錄後回家,這調解記錄派出所會保持多久啊
調解記錄永久儲存,不可消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第十三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國家檔案局關於檔案移交的規定,定期向有關的國家檔案館移交檔案。
屬於中央級和省級、設區的市級國家檔案館接收范圍的檔案,立檔單位應當自檔案形成之日起滿 20 年即向有關的國家檔案館移交;屬於縣級國家檔案館接收范圍的檔案,立檔單位應當自檔案形成之日起滿 10 年即向有關的縣級國家檔案館移交。
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檢查和同意,專業性較強或者需要保密的檔案,可以延長向有關檔案館移交的期限;已撤銷單位的檔案或者由於保管條件惡劣可能導致不安全或者嚴重損毀的檔案,可以提前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8)治安案件調解筆錄擴展閱讀
法院的人民調解筆錄:
人民調解筆錄的要素應該齊全,缺一不可。記錄要點為:
1.調解人員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告知;
2.調解人員對調解原則、方式和方法以及參與調解人員身份的告知;
3.當事人雙方對爭議事實的陳述;
4.調查情況的核實和質證;
5.調解結果的風險告知;
6.調解協議內容或調解不成的原因,以及不能達調解協議,解決糾紛的途徑告知,或是依法起訴、申請仲裁或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等;
7.調解員、參加人員、當事人各方都要在調解記錄上簽字,並加蓋調解委員會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