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職責
① 物業管理工作職責有哪些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一、.物業服務企業的職責主要包括:
「(一)共用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二)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措施的建立、公共秩序的維護;
(三)共有綠地、花木等的養護與管理;
(四)物業管理區域內環境衛生的維護;
(五) 其他物業服務內容。」
二、.物業服務企業具體的責任(管理側重點)主要有:
1、物業及其配套設施的維護和保養。對物業來說,機電設備、空調系統、供水供電系統、電訊系統、公用設施等,都必須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才能保障物業的正常、安全使用,不能等發生故障後再去修理。經常進行維護和保養,可以延長物業的使用壽命,為業主和租戶提供基本的使用保證。
2、加強保安和消防管理,向業主和租戶提供生活和辦公的安全保障。必須認真做好治安管理工作,承擔起大樓和小區范圍內的安全、保衛、警戒等,甚至還包括排除各種干擾,保持居住區的安靜。不管是住宅區還是其他類型的物業,只有具有良好的治安保衛環境才能確保業主和住戶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並消除他們的後顧之憂。要搞好消防設備的養護工作,確保消防設備百分之百地處於良好使用狀態。要建立和執行消防制度,加強消防隊伍的管理等。
3、搞好物業及周圍環境的清潔,包括垃圾、各種廢物、污水、雨水的排泄清除等,以求保持一個清潔衛生的環境,向業主或租戶提供一個整潔舒適的居住、辦公環境。干凈整潔的環境給人們以視覺上的美感和心理上的舒適感。
4、做好物業管理區范圍內的綠化建設和保養,以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尤其是草地綠化和花木養護工作對營造一個優美宜人的環境是非常重要的。
5、做好大樓和小區內的交通管理。內容包括小區內的平行交通和大樓內的垂直交通(電梯和人行扶梯)的管理,也包括通道、屋頂等空間的清潔、路燈的保養等。
6、加強車輛管理,防止車輛丟失、損壞或釀成事故,要求小區、大廈行車路線有明顯標志,車輛限速行駛,統一物業轄區內的車輛停放,保持物業轄區的道路、過道的暢通。
7、搞好財務管理工作。一是要搞好維修基金以及儲備金的核收和使用管理,保證物業管理工作的健康順利進行。
8、及時辦理物業及附屬設備的財產保險,避免由於自然災害給業主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
9、搞好社區管理,創造健康文明的社區文化,努力建立友好融洽的新型人際關系。同時協助政府進行社會管理,推進全社會的文明和進步,如在所管物業范圍內從事人口統計、計劃生育、犯罪預防等方面的工作。
10、就公共市政設施的有關事務與政府和公共事業部門聯系。
11、建立物業檔案,隨時掌握產權變動情況,維護物業的完整和統一管理。
如果業主認為所在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不夠盡職,可以向他們提出整改意見,也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如仍無法解決問題,還可以通過召開小區業主大會來決定是否解聘該物業服務企業,重新選擇新的物業服務企業。
② 小區物業的職責是什麼
物業管理企業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和有關專業管理部門的委託,負責下列管理事項:
(一)房屋的使用管理及房屋公用部位的維修、養護。
(二)道路、路燈、停車場(庫)、供水、供電、供氣、排水、有線電視、消防、安全等公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
(三)小區容貌、綠化、環保、衛生的管理、維護。
(四)小區安全、治安、交通、鄰里秩序的維護。
(五)代收代繳房租和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代辦房屋裝修和水、電、氣增容手續。
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根據業主要求,有償提供房屋修繕、保管、運輸、購物、信息中介、接送子女、代購車船機票等特約服務。
③ 小區的物業管理具體職責是什麼
小區的物業管理具體職責有:
④ 物業管理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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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職責:
1、熟悉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管理規定,熟悉本物業公司的各項工作制度、作業流程、收費內容和依據及客戶的基本情況。
2、具體實施客戶的入住檔案登記,入住手續辦理和客戶二次裝修等活動的督辦和跟進。
3、每日對所轄區域進行巡查監督,對所發現問題記錄後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及時處理。對未及時處理的問題,應查明原因,報主管領導解決。
4、定期或不定期對業主進行回訪,向業主宣傳物業管理方面的政策及法規,虛心接受業主的批評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服務質量。
5、每月負責向業主發出物業管理服務費通知單,並配合主管領導作好催繳工作。掌握當月各項應收款項的具體情況,月結月清。
6、負責客戶購電的輸入管理工作。負責客戶物品運出房屋的受理登記和監督工作。
7、清楚所管理服務轄區內環境保潔工作,明確作業任務、標准和要求,掌握各區域清潔工的基本情況,嚴格按照公司制訂的保潔工作要求督促各區域清潔工進行日常清掃保潔工作。負責編制用品需求計劃,監控使用。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⑤ 物業管理應盡哪些職責
完善的物業管理,其職責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1、小區的安全工作。 安全保護義務是小區物業公司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一項職責。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物業管理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業主公約的有關規定。
2、物業的維護。 含房屋維護與修理、設備維護與開啟;園林綠化、道路、路燈、供電設施、供排水管網、自來水加壓站、生活污水處理站、煤氣與供熱等的管理及維修。
3、綜合服務。 含治安--防盜、防火與消防、值勤、照看停車;環衛--維護區容、區貌,所屬范圍內室外公共地方的清潔衛生的打掃與保護及蓄水池定期清洗等;生活服務,含家務勞動、代送病人去醫院、代送接幼兒上學與回家、家用電器修理、代換煤氣、代收代交水電煤氣供熱費用、代辦保險與交稅、代收與分送信件報刊雜志、傳呼電話,宣傳合理使用房屋與設備的知識,不準污染環境(發出噪音、垃圾亂倒)、不準損壞園林綠化及康樂設施、不準載重汽車進入小區通道、不準在中小學、幼兒園、醫療所門前設攤擺點叫賣等。
4、地產管理。 主要禁止在所屬范圍內私搭亂建、亂占、亂堆等非法使用土地。
一、業主裝修房屋期間,需按照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的裝修協議按規定的時間和方案進行裝修施工。如違規施工帶來影響的,需按照裝修協議解決,物業公司是無權強行停用業主的水電供應的。
⑥ 物業公司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公司的責任主要有:
①安全工作。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物業管理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業主公約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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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物業的養護工作。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業主、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物業管理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業主、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管理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⑦ 小區物業的職責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公司的責任主要有: ①安全工作。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物業管理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業主公約的有關規定。 ②物業的養護工作。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業主、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物業管理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業主、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管理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對物業服務合同中物業管理服務條款作出了示範性規定。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下列服務事項:(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二)公共綠化的維護;(三)公共區域的保潔;(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五)車輛的停放管理;(六)物業使用中對禁止性行為的管理措施;(七)物業維修、更新、改造和養護費用的帳務管理;(八)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九)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服務事項。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將物業服務合同中的專項服務事項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一並委託給他人。同時第二十二條要求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物業服務,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技術標准、規范;(二)及時向業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業的注意事項;(三)定期聽取業主的意見和建議,改進和完善服務;(四)配合居(村)民委員會做好社區管理相關工作。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物業管理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不得侵害業主的合法權益,不得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禁止下列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一)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二)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三)破壞房屋外貌;(四)擅自改建、佔用物業共用部分;(五)損壞或者擅自佔用、移裝共用設施設備;(六)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性物品,或者存放、鋪設超負荷物品;(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八)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雜訊;(九)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去房管局物管處投訴小區物業。
⑧ 物業管理的基本職責是什麼
1、遵守物業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工作職責,對待工作主動認真,服務態度熱情周到。搞好同志間團結,顧全大局,按時節點完成各項維修任務。
2、日常工作任務單派發、登記及與維修人員間的協調聯系。
3、零星維修材料采購、入庫、領用嚴格遵循中心的有關制度,把好數量關、質量關,增收節支,杜絕浪費。
4、配合部門經理定期檢查、維修供水系統的正常運轉,建立正常用水、供水、排水管理制度和記錄。
5、建立高壓配電房巡視制度,每天巡查兩次,每月細查一次,半年檢修一次,並做好記錄。
6、切實做到持證上崗,遵守操作規則,保證二十四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發生故障及時解決,保證水電正常運轉。
7、各維修點、工場間清潔,工具、物品堆放整齊。安全生產,文明維修。
8、主動上門征詢聽取業主意見,做好日常及時率和滿意率的統計,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經理反映,並妥善解決。
9、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參考二:
1、在物業管理部主任領導下,具體行使管理、監督、協調服務的職能。
2、負責管理公司清潔、綠化、治安、維修、接待、回訪等項服務工作。
3、全面掌握區域物業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過程。
4、協調主任送發物業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參加主任主持的部門例會,總結當月工作,制訂下月計劃。
6、負責發現運作中不合格的服務項目,進行跟蹤、驗證,處理業戶投訴。
7、收集有價值的物業信息,為推動公司物業管理工作 的發展出謀劃策。
8、負責公司業戶接待工作,做到儀表端莊、態度和藹、熱情大方、反應敏捷、處事穩健。
9、負責為業戶辦理入伙、入住、裝修手續。
10、按接待來訪規定,做好來訪登記,對電話預約的來訪要及時通知有關領導或部門,對突然來訪者,要報告有關領導或部門後,再約時間接待。
11、負責接待及處理業戶咨詢、投訴工作,並定期進行回訪。
12、負責為公司業戶商務、票務收發等項服務工作。
13、完成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工作。
物業管理員崗位職責
1.在物業管理部經理領導下,具體行使管理、監督、協調服務的職能。
2.負責管理大廈清潔、綠化、治安、維修、接待、回訪等項服務工作。
3.全面掌握大廈物業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過程。
4.協調經理送發物業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參加經理主持的部門例會,總結當月工作,制訂下月計劃。
6.負責發現運作中不合格的服務項目,進行跟蹤、驗證,處理業戶(業戶)投訴。
7.收集有價值的物業信息,為推動公司物業管理工作的發展出謀劃策。
8.完成經理交辦的各項任務。
四、物業管理文員崗位職責
1.向部門經理負責,主持辦公室全面工作,嚴格執行經理各項指令,有權詢問、檢查、督促各部門工作執行情況。
2.負責安排公司各類文稿的草擬,審核工作,有權檢查、督促崗位責任制在操作層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落實獎懲制度。
3.加強與各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對工作中的具體問題不扯皮推諉,有權協調各部門工作運作和人際關系。
4.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能力,促使各部門工作實施標准化、科學化、現代化,有權向公司領導提出創新改革的意見和建議。
5.恪守保密原則,督促有關部門及辦公室工作人員加強文件管理,嚴格會議制度,增強保密觀念,凡屬公司尚未正公式布的決定、決議、指導等,無權傳播。
6.從節約出發,審批各部門辦公用品的購置。
三、物業管理部經理崗位職責
1.以身作則,調動員工積極性,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工作。
2.檢查、監督大廈紅線范圍內的道路,綠化等公共區域地面清潔。
3.熱情接待業戶,及時處理顧客對服務的投訴,並做好記錄。
4.定期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培訓和考核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5.協調本部門與各部門的關系,合理調配人力和物力資源。
6.負責清潔用品采購計劃的編制和進貨物品的驗證工作,並控制其合理的使用,協助倉庫管理員合理貯存和使用保管。
7.負責業戶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用的催收工作。
8.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任務。
二、物業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1.協調經理完成本管理處的各項工作。
2.認真完成所分管的各項工作。
3.當經理不在時,代理經理進行工作。
4.有權向經理提出建議對下屬人員進行獎懲。
5.遵照勞動部門人事有關規定,在公司編制計劃,按程序辦理管理處招、調員工的事務工作,對部門中的私招濫雇行為進行處理。
6.有權處理顧客對其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投訴。
7.有權處理分管工作范圍內的突發事件。
8.有權自行安排下屬工作人員的各項工作。
一、物業經理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對所管轄的物業實施一體化綜合管理,貫徹執行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及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完成與公司簽訂的年度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2.制訂管理處年度、月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業務上接受總公司和上級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3.負責檢查、監督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4.合理調配人員,協調各崗位的分工協作,責任到人,同時關心員工生活,確保管理處員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積極的工作態度。
5.負責所管轄物業的裝修審批,協調違章和投訴的處理工作,落實安全、防火工作。
6.協調本部門與供水、供電、工商等和物業管理有關部門的關系,便於開展各項工作。
7.認真完成管理處其他工作職責內容和公司安排或委託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物業商務管理員崗位職責
1.負責大廈業戶接待工作,做到儀表端莊、態度和藹、熱情大方、反應敏捷、處事穩健。
2.負責為業戶辦理入伙、入住、裝修手續。
3.按接待來訪規定,做好來訪登記,對電話預約的來訪要及時通知有關領導或部門,對突然來訪者,要報告有關領導或部門後,再約時間接待。
4.負責接待及處理業戶咨詢、投訴工作,並定期進行回訪。
5.負責為大廈業戶商務、票務收發等項服務工作。
6.完成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工作。
七、物業清潔員崗位職責
1.負責本轄區的清潔衛生工作。
2.負責公司及管理處業戶的服務工作。
3.負責大廈各區域的垃圾收集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