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黨員職責
❶ 黨員的責任和義務分別是什麼
黨的十五大通過的黨章第四條對黨員的權利作了如下具體規定: (1)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2)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於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 (3)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4)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幹部。 (5)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6)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7)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8)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復。黨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黨員的義務 共產黨員的義務是黨章規定的對黨組織和黨的事業應盡的責任。黨員義務只能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制定的黨章來規定,不能由任何黨的組織或黨的領導人隨意提出。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第三條,對黨員義務作了8條具體規定: (1)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2)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斗,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3)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4)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5)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6)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7)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 (8)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斗爭,不怕犧牲。 黨員的這些義務,是每個黨員對黨應盡的責任,是黨員標準的具體化。每個黨員都必須認真地履行自己的義務,努力做一個合格的共產黨員
❷ 黨員的責任和義務是什麼
黨員的責任是分內應做的事,中國共產黨把中華民族的責任意識提升到了新的境界。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對人民負責,為人民服務,是中國共產黨人責任觀的出發點和歸宿。加強黨員的責任感,是中國共產黨對黨員的一貫要求。
黨章規定黨員的八項義務為:
一是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是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斗,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三是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四是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五是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六是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做斗爭。
七是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
八是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斗爭,不怕犧牲。
❸ 黨員如何履行職責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黨員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權利和義務是辨證統一的,只有切實履行黨員的義務,才能切實有黨員的權利。履行黨員義務是共產黨員的天職,是向黨組織所做的庄嚴承諾。不講義務就是不講責任,不講義務,黨員的權利也就成了一張白紙。那麼,怎樣才能准確把握黨員的權利和義務,爭做合格黨員呢,我認為要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
一、正確履行黨員義務
1、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履行黨員義務的自覺性
認真學習政治理論、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既是黨員必須履行的重要義務,更是黨員全面履行黨員義務的基礎。黨員只有認真學習,提高素質,才能增強履行黨員義務的自覺性。首先要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是無產階級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是我們黨的指導思想,是我們的行動指南。當前要特別加強對鄧小平理論的學習,在當代中國,只有把馬克思主義同當代中國實踐和時代特徵結合起來的鄧小平理論,而沒有別的理論能夠解決社會主義的前途和命運問題。」我們每一個共產黨員只有認真學習,並努力掌握這一先進思想武器,運用它的立場、觀點,方法來分析和解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各種復雜的問題,從而增強履行黨員義務的堅定性和自覺性。其次,要認真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共產黨員不僅要「紅」,而且要「專」,否則就難以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在履行黨員義務的實踐中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2、努力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切實履行黨員義務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宗旨,是共產黨員一切言論和行動的出發點和最高標准,也是中國共產黨區別於其他階級政黨的顯著標志。毛澤東同志曾說過:「共產黨是為民族,為人民謀利益的政黨,它本身絕無私利可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既是由黨的性質決定的,也是黨的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在黨的性質上的具體體現,也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客觀要求。共產黨員只有堅持黨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才能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忠實地、五條件地、始終如一地履行黨員義務。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就要解放思想,大膽探索,創造性地開屜工作;堅持實事求是,不斷深化改革;就要抓住機遇,真抓實干。其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要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看得高於一切。當個人利益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時,要無條件地服從黨和人民利益,毫不猶豫地犧牲個人利益。再次,要密切聯系人民群眾,要積極向群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善於把黨的主張變成群眾的自覺行動;做到遇事同群眾商量,虛心向群眾請教;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勇於同各種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作斗爭。當前特別要堅決反對和克服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取信於民。
3、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幫助和監督
增強組織觀念,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既是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也是黨員全面忠實地履行黨員義務的重要保證。
共產黨員只有自覺加強黨性鍛煉,不斷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接受黨組織教育、幫助和監督,才能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不斷找出自己的差距,及時發現和糾正自己的缺點、錯誤,從而保證自己切實履行黨員義務,保持共產黨人的先進性。
共產黨員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幫助和監督,保證自己全面、忠實地履行黨員義務,必須做到:
第一,積極參加組織生活和黨內各種會議,認真閱讀黨的文件和黨報黨刊。只有這樣,才能及時掌握黨的方針、政策,提高自己貫徹執行黨的政策的自覺性和水平,及時糾正自己不符合黨的方針、政策的言行,並自覺把自己置於黨組織的監督之下。
第二,經常忠實地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以爭取黨組織的教育和指導,共產黨員決不能對黨隱瞞自己的觀點和括動,更不能對黨組織陽奉陰違,搞兩面派和小集團活動。
第三,積極開展自我批評,勇於糾正自己的錯誤。要經常對照黨員標准,檢查自己履行黨員義務的情況,勇於承認和糾正自己的錯誤,並誠心誠意地爭取和接受黨組織和其他黨員同志對自己批評、教育和幫助。
二.正確行使黨員權利
正確行使黨員權利和認真履行黨員義務一樣,都是一個合格黨員必須做到的。但是,一個時期以來,在行使黨員權利問題上,還存在不正確的認識和行為,主要表現在:有的誤認為黨員只要盡義務就行了,似乎這才是黨性強的表現;有的則超越黨員權利,把黨員權利看成是一種特權;有的不敢行使黨員權利,怕打擊報復;有的不善於行使黨員權利,行使權利時不分范圍和場合,收不到應有的成效。共產黨員要在黨的教育和監督下,一切從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實事求是,堅持真理,堅持原則,行使好黨和人民賦予自己的神聖權利。
1、要樹立對黨的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我們黨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工人階級先鋒隊。共產黨人的一切權利都必須用於更好地為黨工作,更好地為人民謀利益,更好地維護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共產黨員要正確行使黨員權利,必須本著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並努力做到:
第一,解放思想,開動腦筋,積極為黨的工作和決策進言獻策。黨的工作必須通過廣大黨員的共同努力去完成,黨的政策必須通過廣大黨員的創造性勞動去貫徹執行。共產黨員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出發,就要充分發揮自己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經常對黨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倡議,通過參加黨的有關會議和活動闡述自己對黨的政策的觀點,為改善黨的工作,保證黨的政策的正確和完善盡自己的職責。
第二,堅持真理,堅持原則,勇於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對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的不利於甚至損害黨和人民根本利益的言行,共產黨員都要敢於堅持真理,堅持原則。不以感情代替政策,不拿原則作交易,對犯了錯誤的同志,既要進行不講情面的嚴肅的批評,幫助其改正錯誤,也要防止無情打擊,甚至冤枉、誣陷好人;對違法亂紀的人和事,要向黨負責地進行揭發、檢舉並要求黨組織對違法亂紀的黨員和不稱職的幹部以黨紀、政紀和國法為准繩,以行斗爭,從而捍衛黨的利益和原則。
2、學會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去分析問題,辯明是非,認清本質。行使黨員權利,既要有正確的動機和出發點,又要有明晰的是非觀和科學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求達到良好的效果。在新的形勢下,有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我們去解決,共產黨員要正確行使黨員權利,就特別要注意這一點。例如,我們向黨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就一定要經過調查研究,弄清事實,並善於透過現象看到事物的本質,在此基礎上做出正確的結論。而不能把眼光停留在事物表面,更不能為事物假象所迷惑,或以道聽途說甚至以訛傳訛為根據。否則,我們反映的情況就不是實事求是的情況,我們提出的建議就是沒有價值的甚至是對黨的事業有害的建議。再如,我們對黨組織和黨員提出批評,就一定要分清是非,分清性質。批評時要擺事實講道理,以理服人,以團結的願望出發。否則,則有可能達不到理想的效果,甚至事與願違。
(3)嚴格遵守黨的紀律。黨員行使權利一定要在黨的紀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之內進行,超出了這個范圍就是違紀的行為。黨員對黨的政策和決議有不同意見可以充分發表,但一定要在黨的會議上或向上級黨組織提出,不得在公開場合發表與黨的決議相反的言論,一旦黨員自己意見未被採納,個人可以保留,但不得散布不滿情緒,搞非法活動。黨員有權對任何黨員和任何組織提出批評,但要以事實為根據,不能不顧事實,或者誇大事實,更不能誣陷他人
❹ 黨員的責任是什麼
黨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不同年代,不同職位,不同階層的黨員職責是不一樣的,比如戰爭時期主要以保家衛國,抗擊侵略為己任。和平時期那就是發揚無私精神,響應黨和國家號召,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起到先鋒模範作用,為人民服務。當然,具體可以參考《黨章》的規定:
黨員的權利
在黨內生活中,黨員享有黨章規定的各種權利。黨員權利是黨內生活得以正常進行的重要保障。黨員權利只能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所制定的黨章來規定。
黨的十五大通過的黨章第四條對黨員的權利作了如下具體規定:
(1)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2)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於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
(3)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4)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幹部。
(5)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6)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7)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8)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復。黨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一)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斗,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五)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七)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
(八)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斗爭,不怕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