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登記
⑴ 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旅客登記保存後如何再查詢旅客信息
查詢」功能查尋的范圍是在本賓館做過登記的所有旅客信息。本節的「過濾查找」功能查找的范圍是「查詢」功能的子集,即如圖3-5-1中最近10天(顯示天數可以修改)的旅客登記信息。此業務支持對查詢結果進行修改、退房、取消退房、換房等功能操作,不同的業務提供不同的功能操作。下面以國內旅客登記業務為例進行說明,操作方法如下:
圖3-5-1
選擇主界面系統菜單→「編輯(E) 」→「過濾查找」,彈出輸入查詢條件窗口如圖3-5-2。如果在圖3-5-1中用戶選擇的是「全部」按鈕,在圖3-5-2中「查找范圍」預設為「全部」,用戶可以根據需要選擇「查找范圍」。
圖3-5-2
輸入合適的查詢條件後,點擊「查詢」按鈕,在「結果顯示區」中顯示符合查詢條件的查詢結果如圖3-5-3。
圖3-5-3
在「查詢結果顯示區」中選擇一條旅客信息,右鍵彈出菜單,選擇「修改當前選擇記錄」將信息恢復至輸入區中,即可進行相應欄位的更改(如下圖3-5-4)。
⑵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旅店管理人員對住宿的旅客不按照規定登記的 有什麼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
第五十六條 旅館業的工作人員對住宿的旅客不按規定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將危險物質帶入旅館,不予制止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旅館業的工作人員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員或者被公安機關通緝的人員,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 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⑶ 旅館業治安管理制度
旅館業治安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住宿登記制度、全天24小時值班制度、財務保管制度、報告制度(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形跡可疑人員、違禁物品以及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部門,並採取措施保護現場。不得知情不報或縱容、隱瞞、包庇)等。主要法律依據是《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3)治安登記擴展閱讀: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批准公安部發布的《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我省境內經營接待旅客住宿,列入《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范圍的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客貨棧、車馬店、浴池等(以下統稱旅館),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各級公安機關是旅館業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門,具體工作由其治安職能部門負責。鐵路系統在鐵路站、段、廠(場)內開設旅館的治安工作,由鐵路公安機關負責管理。
第四條開辦旅館,應由主管部門批准,經當地縣(市)、區公安機關進行安全檢查,合格者發給《安全許可證》,並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方准營業。
第五條開設旅館,應與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廠區、庫房保持安全距離。
第六條旅館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符合有關建築標准,並應有安全、消防等設備,其出入口、通道應便於人員疏散和通過。季節性、臨時性旅館,包括接待遊客住宿的帳篷、板制房以及單位臨時接待旅客住宿的房舍,應具有保證旅客安全的條件和設備。在居民住宅樓內或院內開設的旅館,其出入口、通道及安全設施必須單設,不得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安全。
第七條旅館應制定旅客須知,建立門廳驗證、會客登記、值班值宿等制度,實行安全崗位責任制,切實做好防特、防盜、防火以及防其他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
第八條旅館接待旅客住宿時,應由專職接待人員查驗其身份證件,認真填寫旅客住宿登記簿。未經公安機關指定的旅館,不準接待無證件的旅客住宿。旅館應定期將旅客住宿登記簿送往當地公安派出所查驗。《旅客住宿登記簿》由公安機關統一印製。使用後的登記簿須保留一年以上,經當地公安機關同意後方可處理。
第九條旅館安排旅客住宿,應指定房間和床位。旅館具備加床條件准備臨時加床的,必須事先徵得公安機關同意。
第十條租用旅館客房設立辦事機構和經營單位,應有主管部門的批准證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租用的房間應與客房劃開,有條件的應單開通道、出入口,租用單位應指定人員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公安機關應對旅館從業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管理業務知識的教育和培訓。對安全管理或預防、發現違法犯罪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表彰。培訓、表彰所需費用由旅館業提取,具體辦法由當地公安機關與有關部門商定,報請當地政府批准執行。
第十二條旅館及其職工違反本規定的,公安機關應依據《管理辦法》有關罰則處理。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⑷ 受理治安案件登記表和受案登記表是兩回事嗎
受案登記表是正式法律文書,表明該治安案件已經被公安機關受理。受理治安案件登記表並非法律文書,只是一個登記表而已,無任何法律效力。需要明確的一點是:治安案件並無立案之說,只有刑事案件才存在立案的問題。一個案件是否立案以有無《立案決定書》為判斷依據,不以有無所謂的立案登記表為判斷依據。
⑸ 違反治安管理法,警察登記了個人信息,錄了筆錄,對後期有影響么,會有違法記錄么
我認為如果你往後沒有類似事件發生,對你後期工作或生活是沒有影響的。
⑹ 15年前的治安處罰有公安網路登記嗎
15年前的治安處罰有沒有,應該是因地而異,但是在如果受到的處罰較為嚴重有可能記入檔案
⑺ 治安拘留出來半年後要登記什麼
不用辦手續。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⑻ 治安巡邏工作登記表是什麼意思
巡邏警察大隊是公安局的行政職能部門,是全區巡邏警察的業務機關,受分局黨委直接領導。治安巡邏工作登記表主要是對發現情況及處置的記錄。
治安巡邏工作登記表如下:
⑼ 報警案件登記表,受理治安案件登記表,受案登記表有何區別
當公安機關接到報警人口頭或者電話報警的時候,就需要填寫報警案件登記薄,不管是何種案件類別,只要是報警就填,報警案件登記表有一聯是給報警人的回執,報警人可以憑回執查詢案件進展情況。
案件經初查屬行政(治安)案件范疇,需要受案調查的,需製作受案登記表,一般是行政(治安)案件卷宗的第一頁。
受理治安案件登記表是專指受理屬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政案件。治安案件屬於行政案件的一種。
⑽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於酒店登記這一項是怎麼規定的,具體在第幾條
具體在第五十六條和五十七條。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 旅館業的工作人員對住宿的旅客不按規定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將危險物質帶入旅館,不予制止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旅館業的工作人員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員或者被公安機關通緝的人員,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 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0)治安登記擴展閱讀
案例:
入店住宿,如實登記,法律有明文規定,行業規矩也當如此。可是仍有些賓館的工作人員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總不落實到位。11月3日晚,湖北黃石市公安局黃石港分局紅旗橋派出所治安巡防隊(社區警務隊)隊長馮光送帶領民警在轄區進行治安檢查,一夜查處三家違規賓館。
民警調查發現,三家賓館入住的旅客中,有一家是一個人登記兩個人住宿,問起另一個人不登記的原因,前台工作人員文某竟然回答「客人說那是他的隱私,所以我就沒有堅持」。另外一家賓館負責人表示,生意不好,能有人住就不錯了,不想太麻煩客人。
看到這些奇怪的解釋,民警哭笑不得。經過調查取證,民警依法分別對三家賓館的負有直接責任的三名工作人員給予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同時,責令賓館業主組織所有工作人員重新學習《治安管理處罰法》及旅館業治安管理相關法規,確保不再出現類似違法行為。
民警提示,旅館業從業單位一定要按規定落實實名登記工作,拒不落實的,公安機關將嚴格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可吊銷其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造成其他嚴重後果、觸犯刑律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未如實登記住客信息 黃石三家賓館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