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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治安管理局

發布時間: 2021-02-04 12:49:12

㈠ 沈陽市公安局的法制處

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建設總體規劃工作;組織、協調、起草、復核地方性公安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起草;對公安機關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和辦理行政復議、聽證、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負責全市辦理的各種行政、刑事案件損失賠償的裁定;負責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和辦理勞動教養審批工作;承辦刑事案件審核工作。
秘書科:負責全處調研文章的立項、督促和文字綜合工作;負責全處中心工作的組織協調、文秘工作、數字統計、打字工作、控告申訴接待、檔案管理、裝備工作、車輛管理及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本單位的警務公開工作。
協辦室:負責全處的組織、黨務工作;幹部、人事管理、宣傳、教育培訓、表彰獎勵、共青團、婦委會、計劃生育、老幹部及紀檢監察等工作。
勞動教養審批一科:負責受理各分、縣(市)局及市局機關辦案部門呈報的勞動教養案件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勞動教養解除案件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全市勞動教養案件退卷、逮捕、收容投送情況進行指導工作。
勞動教養審批二科:負責受理各分、縣(市)局及市局機關辦案部門呈報的勞動教養案件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勞動教養解除案件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全市勞動教養案件退卷、逮捕、收容投送情況進行指導工作。
理賠、勞教申訴復查科:負責勞動教養申訴案件的復查工作;國家賠償案件的審核工作;承辦強制戒毒、限期所外戒毒、收容教育執行期限變更的審核工作。
行政復議一科: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指導;承辦全市治安、交通、外事、消防、收容教育等各類公安行政復議案件;承擔行政復議後變更或撤銷具體行政行為的公安行政案件訴訟應訴工作。
行政復議二科: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指導;承辦全市治安、交通、外事、消防、收容教育等各類公安行政復議案件;承擔行政復議後變更或撤銷具體行政行為的公安行政案件訴訟應訴工作。
法制研究科:負責指導全局立法工作及立法件的起草、審核和呈報工作;承擔全局性法制調研工作;領導交辦及基層疑難請示案件的審核工作。
刑事案件審核科:負責審核全局各辦案部門呈報的不予立案、撤銷案件、刑拘釋放、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保外就醫、需進行精神病鑒定等十一類刑事「出口」案件;承擔領導交辦、基層請示的刑事疑難案件的審核及嚴打中心工作。
執法監督科:負責全市各分、縣(市)局、市局機關各執法部門的考評、執法檢查;對其中反映的突出性、傾向性問題進行專項調研;承擔領導交辦的個案監督;負責執法過錯案件的檢查、認定,並提出糾正意見等工作。

㈡ 沈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叫什麼名字

沈陽市公安局副局長有5名,分別為:2安錦榮,3張廣善,5劉曉競,6閆守國,咸金奎。
下面為市公安局主要領導職責分工:
1、許文有: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全局工作,分管武警支隊、和平分局;
2、安錦榮: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全局工作,分管後勤裝備部、法制處、控申處、出入境管理處、警察訓練支隊、機關黨委、老幹部處、鐵西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細河分局;
3、張廣善:副局長,分管科技處、通信處、交警支隊、經保分局、消防支隊、消防稽查支隊、「三基辦」、瀋河分局;
4、楊耀戈:黨委委員,負責工會工作;分管渾南分局、棋盤山風景旅遊開發區分局;
5、劉曉競:副局長,分管社區警務支隊、治安支隊、公交分局(便衣警察支隊)、城市管理治安分局、警衛處、皇姑分局;
6、閆守國:副局長,分管網路警察支隊、保安管理處、巡警支隊、特警支隊、反恐支隊、行動技術支隊、大東分局;
7、咸金奎:副局長,分管刑警支隊、監管支隊、經偵支隊、禁毒支隊、公安醫院、東陵分局、法庫縣局;
8、孫建軍: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分管蘇家屯分局、康平縣局;
9、田維: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分管警務督察支隊、於洪分局、北站分局;
10、鞏永利: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分管沈北分局、輝山農業高新分局;
11、寧家彬:黨委委員,國內安全保衛支隊長;分管文保分局、新民市局、遼中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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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沈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職責

城市規劃管理行政處罰權;
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行政處罰權;
市政管理行政處罰權;
房產管理行政處罰權;
園林綠化管理行政處罰權;
工商行政管理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環境保護管理行政處罰權,但跨市區、流動性、危險性的行政處罰權除外;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權,但跨市區、流動性的行政處罰權除外;
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管理行政處罰權;
民政殯葬管理行政處罰權;
公用事業管理行政處罰權;
人防工程建設管理行政處罰權;
煤炭市場管理行政處罰權;
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同級人民政府委託的職權。 黨委辦公室:負責起草局黨委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考核、管理工作;負責黨的宣傳工作;負責黨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理論學習的組織檢查工作;負責統一戰線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社會穩定工作;負責黨的督察督辦工作;負責黨的信息工作;負責處級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紀檢監察處:負責行政效能的檢查及監督工作;負責行政效能案件的辦理反饋工作;負責系統內部違紀案件的查辦反饋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行風建設工作;負責系統內紀檢相關規章、制度、計劃、方案的研究起草工作;負責對下級紀檢部門的業務指導考核工作。
行政辦公室:負責年度局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的起草工作;負責領導工作報告及重要講話的起草工作;負責督察督辦件的處理工作;負責人大政協議提案辦復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及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全局性大型會議及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負責局公文辦理工作;負責局文書工作;負責局印章、證件管理工作;負責局宣傳工作;負責年鑒、大事記的編寫工作;負責局固定資產采購、管理工作;負責食堂、辦公環境、車輛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值班安排工作;負責全局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檔案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負責法制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中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收集編撰工作;負責對各區分局及市局各大隊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對全系統案件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聽證、行政復議、訴訟工作;負責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工作;負責案卷審核歸檔工作;負責案件復核工作;負責案件審理委員會會務工作;負責公職律師管理工作;負責執法文書、證件的管理工作;負責執法業務培訓工作。
指揮中心:負責局年度執法業務工作計劃的制定工作;負責我局行政執法業務活動的內外協調工作;負責我局行政執法大型活動的指揮調度工作;負責重大案件的查處和督辦工作;負責電子指揮系統管理工作;負責執法業務統計工作;負責勤務區建設指導工作。
人事教育處:負責局年度人事勞資計劃的制定工作;負責局機構編制的管理工作;負責人員出入管理工作;負責科級以下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工作;負責非領導職務晉升工作;負責人員交流輪崗工作;負責人才庫的開發管理工作;負責全局人員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工作;負責行政獎勵、處罰工作;負責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在職教育、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局人員工資、保險福利的核定申報工作;負責幹部休假組織工作;負責科級以下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財務審計處:負責局年度預決算工作;負責局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全系統財務管理、指導工作;負責罰沒票據、收入管理工作;負責暫扣罰沒(抵費)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各類獎金、補助、補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個人所得稅的核定、申報、匯繳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投訴中心:負責各類群眾信訪投訴案件的受理、辦復工作;負責領導接待日安排;負責系統信訪案件的統計工作;負責下級信訪部門的業務指導考核工作;負責信訪大廳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信訪宣傳工作。城管辦綜合協調處: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計劃編制匯總工作;負責協調城管系統各部門,組織落實城管委工作安排;負責綜合整治活動的協調組織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考核工作。
直屬一大隊:負責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園林綠化、工商行政(無照商販)、廣告、氣象等執法業務的開展、研究、拓展、監督、指導、考核工作。
直屬二大隊:負責城市規劃、建築市場和施工(含房地產開發建設、建築材料應用管理)人防工程建設、城市供水和燃氣(僅限於小區內的地下管網)方面的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及上述方面執法業務的開展、研究、拓展、監督、指導、考核工作。
直屬三大隊:負責公共事業(包括自來水、燃氣、城市公共交通、計程車管理)、房產、環保、民政殯葬、煤炭市場等執法業務的開展、研究、拓展、監督、指導、考核工作。
市容環境執法指導處:負責對全市市容環衛、市政、園林綠化、工商行政(無照商販)、公安交通(侵佔道路)、氣象(施放氣球)方面執法工作的指導,負責市容環境大型執法活動的組織實施,以及執法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
建設市場執法指導處:負責城市規劃、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人防工程建設方面執法工作的指導,負責建設項目大型執法活動的組織實施,以及執法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
公用事業執法指導處:負責對全市公用事業、環境保護(部分)、民政殯葬、煤炭市場、房產方面執法工作的指導,負責公用事業大型執法活動的組織實施,以及執法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

㈣ 沈陽市公安局的社區警隊

戶證室負責全市公安派出所基礎建設,指導、監督、檢查社區安全防範工作,構建社區巡邏防控體系;負責社區警務制度和勤務方式布局的實施;負責各區、縣(市)社區防範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常住人口、流動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管理;負責第二代身份證的製作、疑難戶口、成建制戶口等事項的管理。
秘書科:負責綜合協調業務工作;全處文字和綜合調研工作;戶籍派出所警務建設工作;檔案、控申、對外宣傳及社區警務管理的調查審核工作,以及全處的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本單位的警務公開工作。
政治處:負責政治思想工作,綜合協調;全處組織、黨務,人事管理、宣傳教育,紀律檢查和老幹部、共青團、婦女、計劃生育等方面的組織實施工作。
一大隊:負責對各分、縣(市)局執行公示制進行督察、指導、檢查工作;對市工讀學校的招生及校內日常治安管理和法制教育。
二大隊:負責社區警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負責全市社區防範工作,創建平安社區(村),治保會及群防群治組織工作;負責校園周邊整治等工作。
三大隊:負責各分、縣(市)局社區安全防範隊伍日常監督、檢查、指導、考核和獎懲等工作;負責社區安全防範隊伍的教育培訓、綜合調研、信訪案件的查處及對外宣傳等工作;負責社區安全防範隊員的人事管理、後勤裝備及工資、保險金繳存和發放等工作。
四大隊:負責對各分、縣(市)常住、寄住、流動人口管理的檢查、指導、考核、驗收及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的監察工作;全市戶籍外勤民警人口調查熟悉等業務的指導工作。
五大隊:負責全市人口信息計算機管理系統建設、軟體開發、技術培訓、維護及檢查指導工作;負責全市人口信息數據的統計、上報及綜合分析;負責全市人口信息的查詢及審核工作。
六大隊:負責起草有關自行車管理的政策、法規;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沈陽市自行車治安管理辦法》。負責對自行車的登記、辦理牌證及對自行車進行審驗、停放、交易、運輸、修理等治安管理。
七大隊:負責全市一級巡邏防控網的規劃、指導、檢查和考核等工作。
戶政科:負責指導全市戶口管理工作;調研和擬制戶口管理政策、規章制度;受理審核疑難特困戶口;直辦調工、調干、藍印戶口、城農變戶,易地安置復轉軍人,知青子女回城,佔地招工等戶口;對全市人口統計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工作;戶籍管理地域權歸屬問題的協調工作;對公安派出所的設置和辦公用房等基礎建設的調研工作。
居民身份證管理科:負責全市居民身份證製作;快證的接收發放;指導全市各分、縣(市)局及公安派出所日常居民身份證的頒發、收繳、使用、核查、查驗等管理工作。

㈤ 沈陽市公安局的分工

許文有: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全局工作,分管武警支隊、和平分局;
安錦榮:黨委內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容長抓全局工作,分管後勤裝備部、法制處、控申處、出入境管理處、警察訓練支隊、機關黨委、老幹部處、鐵西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細河分局;
張廣善:副局長,分管科技處、通信處、交警支隊、經保分局、消防支隊、消防稽查支隊、「三基辦」、瀋河分局;
楊耀戈:黨委委員,負責工會工作;分管渾南分局、棋盤山風景旅遊開發區分局;
劉曉競:副局長,分管社區警務支隊、治安支隊、公交分局(便衣警察支隊)、城市管理治安分局、警衛處、皇姑分局;
閆守國:副局長,分管網路警察支隊、保安管理處、巡警支隊、特警支隊、反恐支隊、行動技術支隊、大東分局;
咸金奎:副局長,分管刑警支隊、監管支隊、經偵支隊、禁毒支隊、公安醫院、東陵分局、法庫縣局;
孫建軍: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分管蘇家屯分局、康平縣局;
田維: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分管警務督察支隊、於洪分局、北站分局;
鞏永利: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分管沈北分局、輝山農業高新分局;
寧家彬:黨委委員,國內安全保衛支隊長;分管文保分局、新民市局、遼中縣局。

㈥ 公安局裡有幾個部門都是管什麼的

公安局的業務可以簡單劃分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國內安全保衛等等。

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機關業務處(如政治處、法制處、裝備財務處、信通處等等),派出所(按職能可分為刑偵、治安、戶政、特業),若干工作隊(如刑警隊、巡警隊、治安隊、交警隊。

公安局的級別不同,具體稱呼有別,如××總隊、××支隊、××大隊等),現役機構(具體有邊防、消防部門、警衛局)等。

拓展資料:

1、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等

2、指揮中心:負責受理「110」接報警工作等。

3、政治部:市公安局黨委主管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是負責全市公安機關隊伍建設的職能部門。內設秘書處、組織處、人事處、宣傳處等和4個處級機構。

4、監察室:負責紀檢、監察及審計工作。

5、警務督察中隊:負責對全市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紀守法情況進行監督。

6、法制支隊: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

7、警務保障處:負責機關財務、器材裝備、房產、基建、安全保衛及警務保障工作。

8、信訪工作處:負責貫徹落實信訪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機關群眾來信來訪的辦理等工作。

9、經濟保衛支隊:負責指導重點企業和單位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10、文化保衛支隊:負責指導高等院校等單位和部門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11、經偵支隊:負責全市重大經濟詐騙、走私、侵犯知識產權、漏稅、騙稅等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12、處置突發事件支隊(環境犯罪偵查支隊):負責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的防範處置,以及打擊環境犯罪工作

13、特警支隊:負責處置暴力恐怖犯罪、嚴重暴力犯罪,以及暴亂、騷亂、大規模流氓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

14、警察訓練支隊:負責全局在職民警的任職訓練、晉升警銜訓練、警務技戰術訓練、專門業務培訓工作。

15、視頻偵查支隊:負責公安視頻監控系統的管理、使用,以及大案要案視頻偵查技術支撐等工作。

16、物流寄遞犯罪偵查支隊:負責物流寄遞行業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處理工作。

17、信息通信處:負責公安有線、無線、衛星、計算機等信息通信網路的管理工作。

18、出入境管理支隊:負責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

19、強制醫療管理處:負責對危害社會治安的精神病患者實行治安監管和醫治等工作。

20、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隊(公交分局):負責全市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租賃汽車、長途客運車輛的治安管理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偵破查處工作。

21、食品葯品犯罪偵查支隊:負責重大、特大食品葯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工作

22、治安管理支隊(治安管理局):負責全市社會治安管理的職能部門。內設政秘處、特種行業與旅遊治安處、大型活動處、戶政與基層基礎工作處和保安工作管理處等5個處級機構。

23、刑事偵查支隊(刑事偵查局):負責偵破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的職能部門。內設政秘處、一處、二處、三處和刑事技術處等5個處級機構。

24、交通警察支隊(交通管理局):主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職能部門,內設秘書處、政治處、警務監督處、秩序處、事故處、科技處、宣傳法制處、車輛管理處、郊縣業務處、特勤大隊和11個交警執勤大隊等21個處級機構。

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區分局。

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公安局-網路

㈦ 沈陽市公安局的指揮中心

指揮中心:負責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綜合分析社情和社會治安情況;研究制訂工作計劃;組織並指導市局公安工作及與公安工作相關的實踐和理論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會議報告,輔助局領導開展全局性中心工作;規劃、指導開展社會治安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文件收發、印製及公安統計和檔案管理;負責公安業務的專題研究及全市公安機關史志編研工作的指導、檢查;負責全局警務公開工作的組織指導、監督和檢查;負責我市「110」報警服務台的接警處理工作;掌握並報告社會治安情況和公安系統重要動態信息;受理市民投訴;分析研究治安形勢;先期處理全市發生的重大案件和事件。
秘書科:負責文件印製、收發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揮中心的後勤保障及辦公用品的管理、發放工作。
協辦室:負責指揮中心的組織、黨務、宣傳、教育培訓、幹部調配、晉職(銜)晉級、工資福利、紀檢監察、共青團、老幹部、文體等工作。
調研一科:負責全局計劃、總結、報告和領導交辦的各種綜合材料的撰寫工作;負責市局公安簡報的編輯刊發工作;協調、督察各職能部門完成上級部署的工作任務。
調研二科:負責公安工作及與公安工作相關問題的立項、研究;開展督促、指導有關文字綜合工作;有組織地開展和指導市區兩級公安機關開展調查研究,為研究工作提供資料服務等工作。
調研三科:負責全局中心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及文字綜合;統一清查行動等嚴打專項活動工作。
防控科:負責全市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規劃、指導、協調和有關工作情況的調研、綜合;負責對全市各公安執勤站(卡、點)工作情況的檢查和情況掌握;負責公安基層基礎等工作情況的調研和協調、指導;負責對重、特大案件防範和作案人管理責任查究工作。
指揮一科:負責協助局領導現場指揮調度;預案擬制及健全預案庫;全局指揮調度工作的檢察、指導;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協調、處置等工作。
指揮二科:負責110警情綜合分析和研判;動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編撰;犯罪舉報、市民投訴的受理、協調、考核等工作。
指揮三科:負責合同制接警員日常管理和培訓;接警員接處警情況的檢查和考核;指揮、接警大廳的日常維護和保障等工作。
檔案科:負責全局各單位檔案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和指導;收集、整理、保管檔案;為局內外提供檔案查詢利用;開發檔案資源、編史修志。
統計科:負責全局公安業務統計工作,定期編輯公安統計資料;對全市社會治安狀況進行分析;負責向有關單位、部門提供有關統計資料;對市局各單位公安統計工作檢查指導、協調綜合工作。
接待辦:負責公安部處長、外市公安局長以上領導幹部,帶團來我局進行綜合考察時的接待工作。
督辦科:負責上級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網路信息科:負責公安網頁的更新與維護;辦公自動化系統的清理工作。
警務公開科:負責全局警務公開工作。

㈧ 沈陽鐵路公安局屬於什麼單位

屬於公安系統。

鐵路公安局系原鐵道部公安局,又稱公安部十局,負責領導全國國有鐵路路內的公安業務工作。

2013年3月,鐵道部撤銷,中國鐵路總公司掛牌成立,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原鐵道部公安局更名為鐵路公安局。

鐵路公安機關為公安部統一領導管理,鐵路公安局列為公安部內設機構,垂直管理所屬鐵路公安局,鐵路公安處。

鐵路公安機關擔負著鐵路的公安保衛工作,其主要任務是圍繞黨在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鐵路運輸生產,預防和制止危害鐵路運輸生產的一切破壞活動,維護政治、治安穩定,開展反間防特斗爭,依法打擊敵對勢力、敵對份子和各種刑事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

維護「站、車、線」和鐵路內部單位的治安秩序,進行消防監督,進行計算機安全監察,保衛首腦機關、要害部位及首長乘車安全,保證鐵路運輸生產和旅客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8)沈陽治安管理局擴展閱讀

鐵路公安基層有以下主要職責:

1、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受理並調查群眾報警案件,查緝通緝犯、抓獲現行犯、潛逃犯;

2、處置治安案件。查處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維護公共秩序。

3、保衛國家警衛對象在車站乘降的安全;

4、接受處理列車乘警交站事項;

5、領導車站治安保衛委員會、義務消防隊和治安聯防組織的工作。會同地方和鐵路有關部門,在車站和關內鐵路沿線組織開展群眾護路聯防活動;

6、協同公安、司法、國家安全機關在車站執行偵查、逮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任務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軍運、特運的安全保衛工作;

8、對旅客進行防爆、防火災、防盜竊、防自然災害事故和法制宣傳工作;配合車站客運部門查堵旅客非法攜帶、托運的危險品;

9、協助車站領導落實內部安全保衛責任、負責車站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10、會同安全監察部門,調查處理車輛肇事、路外傷亡等事故;

11、其他轄區內涉及的安保方面的業務。(鐵路公安警種繁多,包涵乘警、網安、交警、治安、刑偵、技偵、特警、刑事技術等多個警種,因此其業務量多而繁雜。)

㈨ 沈陽鐵路公安局線路警務區治安管理工作到底干什麼的.待遇怎樣,當初報也是亂報的

幹活很多,很累人,身體差的受不了,待遇也低,很多人都跳槽了

㈩ 原沈陽市公安局局長楊加林的現狀如何

2003.6---2005年,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正廳級) 05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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