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處罰孕婦
Ⅰ 淺談孕婦如何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
孕婦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需要處罰的,無法定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依據,與其他違法嫌疑人一樣,但是在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時,不執行該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Ⅱ 孕婦或正在哺乳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婦女適用行政拘留處罰么
孕婦或正在哺乳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婦女不適用行政拘留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Ⅲ 行政處罰拘留的女性因懷孕可以不執行嗎
1、是的,懷孕抄的婦女依法不給予行政拘留處罰,同時做出罰款決定的執行罰款。
2、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二)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Ⅳ 治安拘留懷孕暫緩處理以後還處理不處理
根據法律規定,治安拘留的暫緩執行是指被拘留人符合法定條件暫時不執行,如果暫緩執行的條件消失後要依法執行原拘留決定 。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標准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第一百一十一條 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被撤銷,或者行政拘留處罰開始執行的,公安機關收取的保證金應當及時退還交納人。
Ⅳ 孕婦毆打他人的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估計等她生下孩子之後,才會受到懲罰
Ⅵ 孕婦與人打架,派出所下達了行政處告書,孕婦會被拘留么
孕婦不會被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違反治安管理行內為人懷孕的,依照容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章 處罰的種類和適用
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二)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Ⅶ 懷孕40天會治安拘留嗎
孕婦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不執行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內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容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