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抓治安
Ⅰ 刑事或治安案件長期抓不到人怎麼辦會不會停止偵察過了六個月的追溯期還會抓嗎
依據《刑法》第八十七條 根據犯罪刑罰的不同,追訴時效也不同,例如,法定刑最高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五年。
Ⅱ 治安拘留能抓人嗎
你說的拘留可能有誤,因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版決定一律由公安局權作出,派出所無權作出拘留決定!你的朋友可能是被派出所「傳喚」,但是限制人身自由達29小時的話,派出所的行為同樣違法,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Ⅲ 治安拘留有對方號碼警察說抓不到人怎麼辦
真要是通過了相應的調查、偵察後抓不到人,也只能等抓到人再處理,警方只要盡力盡責任了,案發後抓不到案犯或嫌疑人屬於正常問題;
同時,被打了一般屬於輕微違法或一般的侵權案件,不具刑事立案標准時也不會發協查通報或通緝的。但要是具備了故意傷害罪,在鎖定案犯時會發協查通報或通緝的。
Ⅳ 治安案件一直抓不到人
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不同,刑事案件嫌疑人逃跑可以列為網上逃犯,治安案件則不行,如果逃跑只能無限期的找,如果始終找不到,那案件永遠不能結案,有的大城市公安機關科技發達,可以將治安案件嫌疑人進行布控,建議你去辦案單位詢問一下吧!
Ⅳ 治安案件一直抓不到人
治安案件在辦理過程當中是沒有繳納保證金這一說法的,但是對於已裁專決的治安案件,如果被處罰人屬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但是被處罰人因其他原因比如復議行政訴訟等,需要暫緩執行的,可以先行按照200元每天的標准繳納保證金,就是如果他被給予行政拘留十日,那麼就交2000元保證金,如果在這個期間被處罰人找不到了,那麼保證金沒收上繳國庫,公安機關繼續找這個人,什麼時候找到什麼時候接著回去蹲拘留。
Ⅵ 我是治安隊,抓到犯罪人簡歷怎麼寫才好,我是一名治安隊員,從2000年至今,犯罪嫌抓了無數,現年底到
哈哈,這你可問對人了,如果是專門有一份表給你填的話直接按內容寫就可以了。寫到工作經歷是應該有以下的幾個信息:
1 工作時間 以年為單位最好 比如2014-2015
2.工作單位 就是你工作的全名 如果忘了寫個大概的就可以了
3 工作職位 你負責做什麼的
4工作業績 就比如你一以前做過什麼成績出來的,就好像你現在的工作抓過幾個犯罪人一樣
5 覺得實在是不行可以找找這方面的 代 寫!我的用戶名就可以幫到你
你應該在簡歷中的工作技能部分強調「勤奮苦幹」、「可適應的技術來彌補你所欠缺的工作經驗」等等。這樣就可以給你未來的僱主留下較深的印象。
希望可以幫到你
Ⅶ 如何有效抓好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一是穩步推進綜合平安建設。強化領導責任制,排查矛盾抓落實,與各國土資源所和局機關中層單位簽訂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狀,對全年維護社會穩定、排查矛盾糾紛工作實行績效考核和一票否決制;狠抓了《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陝西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信訪條例》、《國土資源信訪規定》的學習、宣傳;開展了以排查土地、礦山、地質災害引發的矛盾糾紛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治理活動。
二是突出重點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根據春季是容易滋生土地違法案件,造成矛盾糾紛發生、影響社會治安秩序穩定的多發期和高峰期特點,堅持每年在全縣聲勢浩大地開展以遏制矛盾糾紛案件發生為主要目的的土地執法監察動態巡查工作。組建了以局監察隊和國土資源所為主要骨幹力量的土地執法監察動態巡查工作組,重點對基本農田保護區、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和集鎮周邊、城鄉結合部、新農村建設和減災安居工程示範點、通村公路兩側及村莊周邊等區域進行巡查。
三是認真開展創新社會管理工作。該局從服務社會、依法行政、土地統征、信訪維穩等四個重點層面入手深入開展工作創新,各相關部門分別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並逐月開展對照檢查。進一步增強了班子集體的領導能力、服務社會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Ⅷ 請問你對深圳治安仔抓電動車有多少了解如果你遇到這樣的事情會怎麼處理以下描述我的情況:
剛去深圳的時候,騎電動車等紅燈被治安仔拔鑰匙,拉過去開罰單,取車的時候一看罰單樂了,罰款1600我的車1400買的,去他。媽的
Ⅸ 治安拘留時間是從被抓開始算嗎
1、《拘留所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一個拘留日。
2、行政拘留的時間是從下達《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計算。如果在派出所傳喚時間超過24小時,派出所就應當折抵拘留期限。
沒有超過24小時,則從下達決定書之日起算。比如5月26日被公安機關傳喚,但5月27日才下達了拘留決定,拘留時間為五天,則在6月1號到期。
(9)如何抓治安擴展閱讀
拘留所應當憑拘留決定機關的拘留決定文書及時收拘被拘留人。需要異地收拘的,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出具相關法律文書和需要異地收拘的書面說明,並經異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機關批准。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後,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及時通知被拘留人家屬。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三十二條 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之時或者日不計算在內。
法律文書送達的期間不包括路途上的時間。期間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滿日期,但違法行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間,應當至期滿之日為止,不得因節假日而延長。
條拘留所發現被拘留人可能被錯誤拘留的,應當通知拘留決定機關,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處理決定;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不應當被執行拘留的,拘留所不予收拘,並通知拘留決定機關。
Ⅹ 如何搞好社會治安工作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指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動員和協調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種手段整治社會治安,建立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對社會治安實行綜合治理。它既是保證我國長治久安的戰略方針,也是一項改造社會、改造人類的具有深遠意義的社會系統工程。它將貫穿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各個歷史發展階段,涉及社會各個領域和各層面,因此,完成這樣一個具有長期性、廣泛性、復雜性和綜合性的艱苦任務,必須確立並遵循符合自身規律和特點的基本原則,才能保證其高效運作。
一、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社會治安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和政治穩定,是當前全黨全社會的重要工作之一,它關繫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關繫到改革開放發展穩定的大局,關繫到黨的執政地位的鞏固。因此,全黨、全社會要充分認識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首先,各級黨委、行政的主要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扎扎實實地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其次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納入議事日程,跟整體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做到黨、政、工、團齊抓共管,持之以恆。
二、大力加強防範工作。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是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方針。要堅持打擊與防範並舉,治標和治本兼顧,同時重在防範、重在治本。預防犯罪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要進一步把嚴打、嚴管、嚴防、嚴治有機結合起來,堅決糾正「重打輕防」的錯誤傾向,切實把思想觀念、工作重點、人員配置、經費投入、考核獎懲機制真正落實到「預防為主」上來;要集中力量,切實解決好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重點、難點問題;要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會的防控體系,下大力氣做好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工作。
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突出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首先要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加強調查研究,了解群眾關注的治安難點、熱點問題,及時發現和掌握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矛盾糾紛,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妥善處理。要充分發揮信防、人民調解等組織的作用,明確責任,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和制度,並把這項工作納入經常化、規范化的軌道。其次,加大對重點部門、要害部位的管理力度,做好安全檢查督促工作,有效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第三,深入開展基層安全創建活動。要把基層安全創建活動作為單位建設的重要內容,從群眾關心的問題入手,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重點抓好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方面的預防工作,不斷探索和深化各種形式的基層安全創建活動,鞏固和擴大基層安全創建成果。第四,切實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工作的重點是要進一步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因此,各部門各單位要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教育活動,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健全相互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在全社會形成關心青少年健康成長,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良好氛圍。
三、嚴格執行責任制,確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嚴格執行責任制是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的重要保證。各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制等各項制度。要建立健全落實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並把各級黨政領導幹部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實績,列為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各部門也要層層抓落實,切實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