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毀職責
1. 急急急!!工廠文控文員的工作職責是什麼一些過期文件該如何作廢銷毀
根據程序文件,保管受控文件,做好文件的收發工作,對於已過保存期的文件可以粉碎
2. 在工作中如果什麼不完善就容易導致員工職責劃分不清晰相互摧毀情況的出現
分工不明確,職責不完善。導致大鍋飯。
3. 檔案管理檔案銷毀程序
檔案管理制度
制度名稱 檔案管理制度 受控狀態
編號
執行部門監督部門考證部門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加強企業檔案管理,提高檔案利用效率,特製定本制定。
第2條管理部門
行政管理部是企業文書檔案的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如下。
(1)制定或參與制定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2)對企業其他部門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做好企業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4)做好永久性檔案向有關檔案機構的移交工作。
(5)提高檔案管理的水平和技術,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科學化。
第二章企業檔案管理體制
第3條歸檔范圍
(1)法規性文件。包括上級頒發、需要企業執行的,或由企業發行的各種標准、規章制度等。
(2)企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企業的各種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批復、批示等。
(4)本企業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5)證件性文書資料。包括法人營業執照、土地許可證、開發資質證、施工許可證、規劃許可證、預售許可證、企業和產品獲得的各類榮譽牌匾和證書、達標證書和證明等。
(6)財務、會計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7)勞動工資、人事、法律事務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8)儀器、設備方面的文件材料。
(9)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竣工、維修方面的文件材料。
(10)科研、技術引進、轉讓方面的材料。
(11)聲像製品資料。包括企業及下屬各部門在其經營活動或政治、文件娛樂活動中,以及在外學習、考察時或外部門提供的,以聲像形式記錄下來的各種資料。
(12)本企業對外的正式發文與相關機構來往的批復。
第4條管理部門
(1)企業檔案工作要實行集中與分散管理相結合的體制。由行政管理部負責主體檔案的管理,並對其他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2)企業設立四個檔案管理點,分管各類文件、資料檔案。工程技術部負責工程建設過程所需各類文件、資料及制度的建檔與管理;人力資源部負責企業所有人員及制度的建檔與管理;財務部負責所有財務文件、資料及制度的建檔與管理;行政管理部負責其他文件、資料及制度的建檔與管理,同時負責其他部門移交檔案的管理。
(3)各檔案點管理的文件、資料及制度各部門不得隨意處置,由行政管理部定期歸檔統一處理。
第三章平時歸卷
第5條各部門都要建立健全平時歸卷制度。對處理完畢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專(兼)職文書集中統一保管。
第6條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業務范圍及當年工作任務,編制平時文件材料歸卷使用的《案卷類目》。《案卷類目》的條款必須簡明確切,並編上條款號。
第7條公文承辦人員應及時將辦理完畢或經領導人員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齊全,並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門專(兼)職文書歸卷。
第8條專(兼)職文書人員應及時將已歸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類目》條款,放入平時保存文件卷夾內「對號入座」,並在收發文登記簿上註明。
第四章立卷
第9條案卷質量總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別不同的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
第10條歸檔的文件材料種數、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第11條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件應合一立卷。絕密文電應單獨立卷,少數普通文件如果與絕密文件有密切聯系,也可隨同絕密文件立卷。
第12條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請示與批復,應放在復文立卷;沒有復文的,放在請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規劃放在針對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針對的最後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文件放在會議開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13條卷內文件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
第14條永久、長期和短期案卷必須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填寫的字跡要工整。卷內目錄放在卷首。
第15條有關卷內文件材料的情況說明,都應逐項填寫在《備考表》內。若無情況可說明,也應將立卷人、檢查人的姓名和時間填上以示負責。
第16條案卷封面,應逐項按規定用毛筆或鋼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晰。
第五章檔案借閱、利用工作
第17條企業內檔案利用的方式
(1)提供檔案原件。
(2)提供檔案復印件。
(3)提供文獻索引資料。
第18條借閱管理
(1)凡需使用檔案者,均須填寫《文件調閱單》,依據調閱許可權和檔案密級,經各級領導簽批後方能調閱。
(2)案卷一般僅供在檔案室閱看,立卷的文件、資料可外借。外借的須辦理登記手續。
(3)借閱期限不得超過____天,到期歸還;如需再借,應辦理續藉手續。
(4)借閱檔案者應愛護檔案,確保檔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塗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借閱檔案交還時,須當面查看清楚,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5)外單位借閱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閱,且不得帶離檔案室。其摘抄內容也須總經理同意且審核後方能帶出。
第六章檔案銷毀管理
第19條對已失效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登記造冊,經相關領導共同鑒定,報總經理批准後,按規定銷毀。
第20條經批准銷毀的檔案,可單獨存放半年,經驗證確無保留價值時,再行銷毀,以免誤毀。
第21條銷毀文件必須在指定地點進行,並指派專人監銷,文件銷毀後,監銷人應在銷毀注冊上簽字。
第七章附則
第22條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補充,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4. 文控的職責是什麼
工作職責:
主要負責文件與資料的簽收發放和登記工作;過期無效文件的作廢銷毀工作,受控文件的電腦化管理;定期對文件進行有效性檢查;文檔的日常管理和保管工作。
也就是文件、辦公室日常事務管理
1、文件的制定、修改與廢止權責
2、文控中心負責文件的編號和所有質量體系文件原件管理工作。
注意的是辦公軟體的熟練操作,打字速度快(視工作崗位、業務范圍不同而要求不同),電腦的維護和保養。
文控中心既是公司文件、資料工作的行政職能管理部門,又是永久保存和保護文件資料的機構,同時又是開發利用文件資料資源的信息交流中心。
主要職責:
1、負責規劃、協調全公司文件、資料工作,對各部門文件、資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檢查。
2、制訂和組織實施公司關於文件、資料工作的規章制度。
3、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收集、整理、分類、存檔、保護、統計等工作。
4、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做好文件資料密級劃控和守密、解密工作。
5、開展文件、資料宣傳、咨詢活動,做好文件、資料的利用工作,主動為公司各項工作和員工服務。
6、開展文件資料編研工作和信息開發交流工作,發揮文件資料的信息源作用。
7、做好防火、防盜、防蟲等工作,確保文件資料安全。
(4)銷毀職責擴展閱讀:
ISO指管理者代表,企業請求咨詢是為了按照GB/T19000一IS09000系列標准建立本廠適用的質量體系,編制質量手冊,掌握內部質量審核的方法,從而確保產品質量持續穩定地滿足規定的要求,並獲得認證資格。
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立卷歸檔制度,確立歸檔范圍、歸檔時間、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永久保存、保存10年、3年、1年等);註明文件的版本號。
2、對遺缺不全的文件資料,採取不同措施,積極收集齊全;
3、及時催辦理完畢的文件上交回收,在檢查齊全後整理立卷歸檔。
參考資料:
網路-文控文員
5. 銷毀煙花爆竹收費標准
銷毀煙花爆竹是公安部門的職責,費用應由所在地的同級財政來承擔。
6. 請問有誰知道劇毒化學品的管理方法及銷毀方法。非常感謝,謝謝!
危險化學葯品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嚴格危險品的保管、發放、使用、處置,防止意外流失,造成不良後果和危害,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本公司所有使用危險品的場所及相關人員
3、職責
3.1倉儲部對危險品的存放以及發放負責。
3.2各部門經理對危險物品的領用及使用控制負責。
3.3各使用人員對危險品的使用負責。
4. 定義
4.1屬於危險品的化學葯品
4.1.1易爆和不穩定物質:如濃過氧化氫、有機過氧化物等。
4.1.2氧化性物質:如氧化性酸,過氧化氫也屬此類。
4.1.3可燃性物質:除易燃的氣體、液體、固體外,還包括在潮氣中會產生可燃物的物質。如鹼金屬的氫化物、碳化鈣及接觸空氣自燃的物質如白磷、酒精、丁酮等。
4.1.4有毒物質:奈酚、苯類物質等
4.1.5腐蝕性物質:如酸、鹼等。
4.1.6放射性物質。
5. 管理制度
5.1危險品的存放要求
5.1.1易燃易爆試劑應貯於有通風口的鐵櫃(壁厚1mm以上)中;嚴禁在化驗室存放大於20L的瓶裝易燃液體;易燃易爆葯品不要放在冰箱內(防爆冰箱除外)。
5.1.2 相互混合或接觸後可以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稱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這種化合物系多為強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
5.1.3 腐蝕性試劑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1.4 要注意化學葯品的存放的期限,一些試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甚至形成危害。
5.1.5 葯品及葯品櫃均應避免陽光直射及靠近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於暗櫃中。
5.1.6發現試劑瓶上標簽模糊或掉落時應立即更換標簽。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辨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鑒別後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後果。
5.1.7化學試劑應定位放置,用後復位節約使用,但剩餘的化學試劑不準倒回原瓶。
5.1.8劇毒品倉庫和保存箱必須由兩人雙鎖管理,取用時兩人同時到場開鎖。劇毒品保管人員必須熟悉劇毒品的有關物理化學性質,以便做好倉庫溫度控制與通風調解。
5.1.9嚴格執行化學試劑在庫檢查制度,對庫存試劑必須進行定期檢查,發現有變質或有異常
現象要進行原因分析,提出改進貯存條件和保護措施,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5.2 危險品的發放
5.2.1對危險品發放本著先進先出的原則,發放時有準確登記(試劑的計量、發放時間和經手人),且必須有部門經理簽字。
5.2.2對劇毒品的領用必須是雙人領取,雙人送還,且必須有部門經理簽字,否則劇毒品倉庫保管員有權不予發放。
5.2.3領用危險品試劑時做到用多少領多少,並一次配製成使用試劑,若有剩餘須立即退庫。領用劇毒品試劑時必須提前申請上報,做到用多少領多少,並一次配製成使用試劑。
5.3 危險品的使用
5.3.1進行有危險性的工作,如危險物料的現場取樣、易燃易爆物品的處理、焚燒廢液等應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應處於能清楚看到工作地點並觀察操作的全過程。
5.3.2打開濃鹽酸、濃硝酸、濃氨水試劑塞時應帶防護用具,在通風處進行。
5.3.3夏季打開易揮發溶劑瓶塞前,應先用冷水冷卻,瓶口不要對著人。
5.3.4稀釋濃硫酸的容器,燒杯或錐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將濃硫酸慢慢倒入水中,必要時用水冷卻。
5.3.5操作人員在紫外燈滅菌前,應確認室內無人後方可開啟。
5.3.6分析人員在做碳酸線CO2壓力操作時,應選離人處以免撞傷人。
5.3.7蒸餾易燃液體嚴禁用明火。蒸餾過程不得離人,以防溫度過高或冷卻水突然中斷。
5.3.8化驗室內每瓶試劑必須貼有明顯的與內容物相符的標簽。
5.3.9操作中不得離開崗位,必須離開時要委託能負責任者看管。化驗室中的劇毒品應鎖在專門的毒品櫃中,由品控經理加鎖保管、實行領用經申請、審批、雙人登記簽字的制度。
5.3.10進行有危險性的工作要戴防護用具(如戴上防護手套、防護眼鏡、防護衣服等)。
5.3.11對使用有毒品後產生的廢液不準隨便倒入水池內,應倒入指定的廢液桶或瓶內。廢液必須當天處理不得存放。產生的廢液要在指定的安全地方用化學方法中和處理。要建立廢液處理記錄,記錄內容包括:廢液量、處理方法、處理時間、地點、處理人。
7. 會計銷毀會記賬薄如何定罪
會計法--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
(二)私設會計賬簿的;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四)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
(五)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
(八)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
(九)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
(十)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四條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五條 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 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以降級、撤職、調離工作崗位、解聘或者開除等方式實行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受打擊報復的會計人員,應當恢復其名譽和原有職務、級別。
第四十七條 財政部門及有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施監督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條規定,將檢舉人姓名和檢舉材料轉給被檢舉單位和被檢舉人個人的,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