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顧問職責
『壹』 軍事外交官的職責
武官的身份並不神秘,他們是一類特殊的外交官,是一國軍事部門向另一國軍事部門派遣的代表,常駐在各國駐外使館中,服從各國使館館長(一般就是駐各國大使)的領導。與其他外交官一樣,武官也享受國際法規定的各類外交特權與豁免。一般地,在需要的場合,各國都會在協議的基礎上單獨或相互派遣武官,如我國就在約103個駐外使館中設有武官處,同時也接納了74個國家在駐華使館中派駐武官。
武官作為一類特殊的外交官,「特」在哪兒呢?
一、身份和地位特殊。武官是各國的軍事外交官,一般由各國國防和軍事部門進行委派。武官分為國防武官、軍種武官(如海、陸、空各類武官)、副武官等各種等級,在使館中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直接對使館館長負責,其待遇和級別相當於駐外使館中的參贊。
二、特殊的使命。武官的主要任務是保持和發展兩國間軍事交往,同時可以用一切合法手段聯絡駐在國的軍事和國防部門,了解駐在國的軍事發展狀況,向派遣國報告駐在國的軍事動向和所採取的軍事行動。由於外交關系的復雜性,在使館中,武官還是使館館長的軍事顧問,在軍事交往和談判中輔佐館長進行工作。
武官工作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很容易讓人聯想到軍事「間諜」,但是,武官不同於間諜,因為武官是依法從事軍事外交業務的外交官,他們進行國際交往、收集情報和信息的活動都是公開的。如果武官作為外交官從事了與其身份不相符合的活動,根據《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的規定,可以被宣布為「不受歡迎的人」,由其本國召回。2002年11月,日本駐中國大使館武官天野寬雅即由於在中國浙江擅闖軍事禁區被中國宣布為「不受歡迎的人」,由日本政府召回。
三、非職業的外交官。武官是職業軍人,其外交官身份是臨時性的,這一點不同於各國外交部門向外國派駐的職業外交官。在外交實踐中,武官由國家軍事部門根據需要嚴格選拔。武官人選一般有兩個基本要求:一是具有本國國籍;二是須為現役軍人,而且具有一定軍銜。
四、特別的派遣程序。武官的派遣與一般外交官不同,一般外交官的派遣除了使館館長外都由派遣國自由委派,不須徵得接受國(也就是駐在國)同意,而根據《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第七條的規定:「關於陸、海、空武官,接受國要求先得提名,徵求該國同意」。於是在外交實踐中,形成了武官派遣須先徵求接受國同意的慣例。這樣,武官就成為除使館館長外惟一需要事先徵得同意再行派遣的外交官。
●駐外武官的軍銜因許多因素的原因,並沒有統一規定的軍銜制度。比如現在我駐外使館武官有許多都是少將軍官,還有大校、中校等,不全是一樣的。
『貳』 美國駐華使館武官職責是什麼
武官是一類比較特殊的外交官,是國家武裝力量的外交代表,是使館館長(一般就是駐各國大使)的軍事助手,常駐各國駐外使館中。
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定及國際慣例,武官由派遣國國防和軍事部門指定,徵得接受國同意後派出。武官抵達使館後,拜會駐在國軍方主管部門後才能執行任務。
武官的任期主要取決於派遣國的需要和體制,一般為3—4年。武官一般與使館參贊的外交銜級相當,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權。武官分國防武官、軍種武官、技術武官和相應的副武官。各國武官的軍銜不一,校官居多。同一使館派有數名武官時,由國防武官或某一軍種武官擔任「首席武官」。
武官的基本任務是從事軍事外交和軍事情報工作。同時,它還是使館館長的軍事顧問,在軍事交往和談判中輔佐館長工作。
武官的具體職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以本國武裝力量代表的身份與駐在國軍方保持外交聯系,辦理兩國軍隊間的交往和交涉事宜;(2)開展與駐在國軍政官員、社會人士以及外交使團(主要是外國武官)的外交和社交活動;(3)根據兩國協議和上級指示,承辦或者是協辦軍事援助、軍事訓練、軍品貿易、軍工合作和軍事技術轉讓等事宜;(4)以一切合法的手段調查與軍事有關的情況,直接或者間接通過使館將情況報告給派遣國一些相關的軍事部門。贊同1| 評論
『叄』 作為美國武裝力量的最高軍事長官、負責軍事咨詢和作戰指揮的是( )。
D: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
『肆』 顧問是什麼職務
顧問是一個職位,泛指在某件事情的認知上達到專家程度的人,他們可以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提供的意見以獨立、中立為首要。
例如品牌顧問、法律顧問、政治顧問、投資顧問、港事顧問、軍事顧問、國策顧問、地產顧問、工程顧問、理財顧問、國家安全顧問等,所以參考顧問報告之前,首先要了解顧問的背景,是否存在利益沖突。
顧問作用。
1、在實現依法管理中發揮助手的作用,促使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納入法制軌道。
2、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發揮咨詢作用,保證企業依法辦事。
3、在實行經濟合同管理中發揮指導作用,實現企業對經濟合同的全面、科學管理。
(4)軍事顧問職責擴展閱讀:
獵頭顧問的能力要求。
1、懂得如何去搜索候選人。
獵頭顧問搜尋候選人通常也就CC、list、網搜等幾種方式,懂得如何去搜尋候選人就是指用最省時省力的方式去尋找最適合客戶公司的人選,關鍵在於懂得什麼樣的人去什麼地方找。
2、避免浪費客戶的時間。
浪費別人的時間等同於浪費自己的時間,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推人推對的人,說話說重點,推薦報告、項目匯報、背景調查報告等盡量簡潔明確。
3、比一般的recruiter更了解行業狀況以及客戶需求。
能用最短的時間懂得客戶的需求方向,能比一般的獵頭顧問了解行業狀態,最短的時間根據企業HR的描述理清尋訪方向。
『伍』 一個公司的顧問到底是做什麼的
顧問分有很多方向,不同方向的顧問有不同的職責,但顧問這一個職位的版主要職責權如下:
在實現依法管理中發揮助手的作用,促使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納入法制軌道;
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發揮咨詢作用,保證企業依法辦事;
在實行經濟合同管理中發揮指導作用,實現企業對經濟合同的全面、科學管理;
在解決糾紛時發揮代理、調解作用,理順企業與外部的關系,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在法制教育中起促進作用,幫助企業職工增強法制觀念。
拓展資料:
顧問是一個職位,泛指在某件事情的認知上達到專家程度的人,他們可以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提供的意見以獨立、中立為首要。
例如品牌顧問、法律顧問、政治顧問、投資顧問、港事顧問、軍事顧問、國策顧問、地產顧問、工程顧問、理財顧問、國家安全顧問等,所以讀者參考顧問報告之前,首要了解顧問的背景,是否存在利益沖突。
『陸』 顧問是做什麼的
根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是證券投資專咨詢業務的一種基本形式,指屬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接受客戶委託,按照約定,向客戶提供涉及證券及證券相關產品的投資建議服務,輔助客戶作出投資決策,並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經營活動。投資建議服務內容包括投資的品種選擇、投資組合以及理財規劃建議等。投資顧問就是從業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的從業人員。
『柒』 大使、公使、代辦、參贊、秘書以及武官的職責是什麼
大使:全稱為「特命全權大使」,是最高一級的外交使節。由一國元首向另一國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兩個等級(公使、代辦)的外交使節更高的禮遇,有權請求駐在國元首接見,與駐在國高級官員談判。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外交代表機關職能的實施和遵照本國政府指令全權處理外交代表機關的事務。駐一國大使可以兼任駐另一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使節,但兼任必須得到接受國的同意,並正式向接受國國家元首遞交國書,定期或不定期前往接受國履行大使職責。 公使:全稱為「特命全權公使」或「全權公使」。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規定,公使為外交使節的第二等級,由國家元首派遣,其所受禮遇僅次於大使,但實質地位、職務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權與豁免同大使相同。其任命需事先得到接受國的同意。此外有些國家在大使館中設有公使,此類公使與特命全權公使不同,不是使館館長,不由派遣國元首向接受國元首派遣,而是使館中僅次於大使一級的外交官,其任命不需事先取得接受國同意。
代辦:代辦是使館館長因故缺位時,由代辦擔任駐該國的最高代表。代辦的擔任者一般是作為首席館員的政務參贊。 參贊:外交官的一種職銜。其外交地位僅次於大使、公使。有些國家參贊還分為公使銜參贊、參贊,或一等參贊、二等參贊等。參贊的主要任務是協助使館館長進行工作,使館館長因故缺位時,通常由作為首席館員的政務參贊擔任臨時代辦,代為主持館務。有些使館除政務參贊外,還設有商務參贊、經濟參贊、農業參贊、科技參贊、教育參贊、文化參贊,分別由派遣國有關部門派出,協助使館館長分管有關業務。 秘書:收集各項業務知識,比如,首先是駐在國的一些基本法律、法規、制度,如有關房屋買賣、修建、維護以及消防的規定,交通規章,銀行法規,稅務制度,衛生規定等;其次是外交禮賓方面的慣例和規定,節假日的規定和習俗,政府機關的作息時間,甚至包括駐在國特殊的民族風俗,宗教的忌諱,如哪些行為會被認為觸犯禁忌,哪些地方千萬不可涉足,哪些時候應當送禮;還有當地政府部門辦事的各種手續,機場海關辦事的種種程序,以及如交通、銀行、通訊、保險、采購、市政、水電、綠化、醫療、氣象等等各個方面的地址、電話、人物情況、辦事手續以及諸如此類的信息。有些事情幾乎天天辦或者月月辦,如上郵局,去銀行,到海關,采購物品,洗滌東西,修理設備等。 武官:保持和發展兩國間軍事交往,同時可以用一切合法手段聯絡駐在國的軍事和國防部門,了解駐在國的軍事發展狀況,向派遣國報告駐在國的軍事動向和所採取的軍事行動。由於外交關系的復雜性,在使館中,武官還是使館館長的軍事顧問,在軍事交往和談判中輔佐館長進行工作。
『捌』 簡述軍機大臣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軍機大臣】軍機大臣始稱「辦理軍機大臣」,後來又改為「軍機處大臣上行走」、「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簡稱「軍機大臣」,俗稱「大軍機」,雅稱「樞臣」,是軍機處的官職之一。軍機處的編制,大臣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充任,無定員,一般六、七人。其中資歷最深者為「首席軍機大臣」,或稱「領班軍機大臣」,但沒有正式的名義。
【設立時期】雍正時期
【工作內容】
發折;奏事處將官員奏摺下發軍機處。
接折:軍機章京將奏摺送軍機大臣閱。
見面;軍機大臣將奏摺送皇帝處請旨。
述旨:將皇帝旨意擬成諭旨再交皇帝御覽。
過朱:皇帝朱筆改定奏摺。
交發:將諭旨下發有關衙門實施。
開面:諭旨以年月日為序抄錄備案。
交折:將原奏摺交內奏事處。
月折:將奏摺復本每月一編。
隨手:將諭旨、奏摺重點二季一編。
封櫃:將月折、隨手檔收櫃題封。
【具體工作】
①、負責皇帝下達諭旨的撰擬和參與官員上報之奏報文書的處理。
②、凡國家之施政方略、軍事謀略以及官員的重要陳奏意見,或對官員的懲處、彈劾事件等等,皇帝批交軍機大臣議,或會同各有關衙門議,並著提出處理意見,奏報皇帝裁奪;
③、某些重大案件,皇帝專交軍機大臣審理定擬,或會同三法司審擬;
④、文武官員上至大學士、各部尚書,各省總督、巡撫,以至道府、學政、關差,以及駐防將軍、都統,駐各邊疆地區的參贊、領隊、辦事大臣等的補放,均由軍機大臣開列應補人員名單,呈皇帝擇用。遇科考,亦由軍機大臣開列主考、總裁官名單及考試題目,請皇帝選用。復試、殿試,軍機大臣負責核對試卷、檢查筆跡或任閱卷官;
⑤、軍機大臣常侍皇帝左右,以備顧問;
⑥、軍機大臣可奉皇帝之命,以「欽差」的身分,往各地檢查或處理政務,稽查各省、各部院之匯奏事件。此外,軍機大臣還兼任方略館的總裁,內閣書房管理大臣及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
『玖』 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的作用和職責
威廉·丹尼爾·萊希成為陸軍和海軍的參謀總長(1942年7月日至1949年5月21日),事實上並不是參謀長聯席會議的主席,而是參謀長聯席會議職務的前身。1947年,根據國會法案確定建立永久性的參謀長聯席會議,並於1949年設立了主席職位。奧馬爾·納爾遜·布萊德雷上將是參謀長聯席會議的第一任主席。近40年來,該機構一直指揮著美國軍隊,其體制根據法律偶爾有所修改。例如,1952年,海軍陸戰隊司令被批准參加參謀長聯席會議的大部分會議,並在1978年成為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正式成員。2012年根據國防授權法案的規定,國民警衛隊局長成為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正式成員,奧巴馬總統於同年12月31日簽署法令生效。
這一制度有著嚴重的缺陷。除了主席以外,每個參謀長都是本軍種的首長,而政府卻指望他會拋棄為本軍種謀利益的本位主義,以國家利益為重。要平衡和兼顧兩方面的利益是困難的。參謀長們要調制「紫色」是不勝其難的,「紫色」是五角大樓採用的一個隱喻,意即把綠色(陸軍)、藍色(空軍)和白色(海軍)軍服的顏色摻和在一起,達到水乳交融的紫色境界。把這些有雙重頭銜的領導人放在一起,期望他們能達到「聯合一致」,這根本是痴心妄想的目標。
參謀長聯席會議還有責任向國防部長和總統提供軍事方面的建議和意見。但這必須是參謀長們一致的看法,而不是某個人的意見。所有參謀長要達成一致看法,惟一的途徑幾乎就是相互遷就,彼此照顧。結果,為參謀長聯席會議工作的1600人的聯合參謀部花費了成千上萬個工時,拿出來的是冗長的、誰也不得罪的大家都高興的文件。這種文件每一位參謀長都能接受,但對國防部長或總統卻幾乎毫無用處。這一鬆散的組織機構部分地說明了為什麼參謀長聯席會議從未提出明確的主張,以防止在越南的泥沼中越陷越深。
這種有缺陷的機制一直運行到第九任主席戴維·瓊斯上將任上,他於1982年剛退休後不久,直言不諱地痛述其弊端。瓊斯上將提出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應成為國防部長和總統的「最重要」軍事顧問,並應被授予更大的權力來領導為各參謀長服務的參謀部。當時的陸軍參謀長夏伊·邁耶上將曾想要完全取消參謀長聯席會議,代之以成立國家軍事委員會,其成員不對特定的軍種負責,因而可以把全部精力致力於協調整個武裝部隊。這些建議引起了一場爭論,其結果是參議員巴里·戈德華特和眾議員比爾·尼科爾斯提出倡議,並使國會於1986年通過了國防部重組法,通常稱為「戈德華特-尼科爾斯法」。
該法第一次賦予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以真正的權力。作為「最重要的軍事顧問」,他有包括制定軍事戰略、指導國防預算、作戰及聯合演習計劃等,分享國防部長部分職權,他可以直接向國防部長和總統陳述他自己的主張。他不再局限於先呈報參謀長們摻了水的一致性建議,然後再小聲地談他個人的看法。然而,參謀長們仍然是顧問,要鼓勵他們提出自己的主張,甚至可以不同意主席的意見。戈德華特-尼科爾斯法還將聯合參謀部的1600名人員置於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而不是多頭的參謀長法人團體的領導之下。即使進行了這種改組,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仍未置身於指揮系統之中。但國防部長可以要求各項軍事命令通過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下達給野戰司令官,理查德·布魯斯·切尼就是這樣做的。
小威廉·克勞上將是一位過渡時期的主席,因為戈德華特-尼科爾斯法是在他任職期到一半時生效的。科林·鮑威爾是掌有戈德華特-尼科爾斯法案所賦予的權力的第一位主席了。因為他的魅力及其手腕,造就成為美國戰後空前的軍事強人,時人喻為德懷特·艾森豪威爾第二。但美國政治體制是不允許軍事強人出現的,他退休以後的歷屆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即不再有他的權利及威望。
現在,他們的首要職責是確保人事的准備,政策,規劃和培訓為各自的軍隊服務和作戰指揮官利用,參謀長聯席會議也為美國總統和國防部長提供軍事建議。另外,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還是美國總統和國防部長的首席軍事顧問。作為如此重要的咨詢顧問,除了包括美國總統和其他非參謀長聯席會議的官員組成的國家安全委員會之外,參謀長聯席會議成了制定軍事政策的第二要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