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與責任制
㈠ 職責和責任的區別
職責:指任職者為履行一定的組織職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負責的范圍和承內擔的一系列工作任務容,以及完成這些工作任務所需承擔的相應責任。
責任:
1、指分內應做的事,如職責、盡責任、崗位責任等。
2、指沒有做好自己工作,而應承擔的不利後果或強制性義務。
㈡ 崗位職責與崗位責任制一樣嗎
崗位職責指一個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回。
崗位責答任制是指明確規定其職責、許可權,並按照規定的工作標准進行考核及獎懲而建立起來的制
度。
一個是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一個是崗位責任制是指明確規定其職責、許可權,並按照規定的工作標准進行考核及獎懲而建立起來的制度。
其本質是一樣的,都是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標准。
㈢ 責任制,負責制和問責制的區別
責任復制:
各項工作由制專人負責,並明確責任范圍的管理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第十四條:「國家通過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和技術水平,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完善經濟管理體制和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實行各種形式的社會主義責任制,改進勞動組織,以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發展社會生產力。」《河南日報》1981.8.20:「這次來主要是了解三中全會後農村的新變化,幫助穩定、完善各種受群眾歡迎的責任制,進一步發展農村大好形勢。」
負責制,是指由負責一類事件或主管全權負責的領導責任制。
負責制,即在對事件進行最終承擔責任的制度。
㈣ 崗位責任制與崗位職責有什麼區別
崗位責任制與崗位職責有3點不同:
一、兩者實施范圍不同:
1、崗位責任制的實施范圍實在辦公室內。根據辦公室各個工作崗位的工作性質和業務特點,明確規定其職責、許可權,並按照規定的工作標准進行考核及獎懲而建立起來的制度。
2、崗位職責的實施范圍更加廣泛。一個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內容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無論兼任還是兼管均指不同職務之間,崗位職責是一個具象化的工作描述,可將其歸類於不同職位類型範疇。
二、兩者的體系構建不同:
1、崗位責任制的體系構建:
(1)、清晰有效的崗位描述;
(2)、完備的崗位責任定位;
(3)、系統的員工能力發展體系;
(4)、有效及時的員工激勵計劃;
(5)、明確的崗位成本預算;
(6)、准確的崗位考評制度。
2、崗位職責的體系構建:
(1)、確定職位目的;
(2)、分解關鍵成果領域;
(3)、確定職責目標;
(4)、確定工作職責。
三、兩者的制定原則不同:
1、崗位責任制的制定原則:才能與崗位相統一的原則(人職匹配程度);職責與權利相統一的原則;考核與獎懲相一致的原則。
2、崗位職責的制定原則:首先要讓員工自己真正明白崗位的工作性質。崗位工作的壓力不是來自他人的壓力,而是使此崗位上的工作人員發自內心自覺自願的產生,從而轉變為主動工作的動力,而要推動此崗位員工參與設定崗位目標,並努力激勵員工實現這個目標。
其次,企業在制定崗位職責時,要考慮盡可能一個崗位包含多項工作內容,以便發揮崗位上的員工由於長期從事單一型工作而被埋沒了個人的其他才能。
第三,在企業人力資源許可情況下,可在有些崗位職責里設定針對在固定期間內出色完成既定任務之後,可以獲得轉換到其他崗位的工作的權利。
㈤ 工作職責與崗位責任制有什麼區別
1,含義不同
工作職責:在工作中所負責的范圍和所承擔的相應責任,包括完成效果。
崗位責任制:指根據辦公室各個工作崗位的工作性質和業務特點,明確規定其職責、許可權,並按照規定的工作標准進行考核及獎懲而建立起來的制度。
2,作用不同
工作職責: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勞動用工的科學配置,有效地防止因職務重疊而發生的工作扯皮現象;
崗位責任制:把崗位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工作目標責任之中,保證崗位責任制的切實落實。
(5)職責與責任制擴展閱讀:
工作職責的劃分
管理層的工作職責又可分為生產經營直接管理職責和生產經營間接管理職責兩大類。
1,生產經營直接管理是指直接參與生產經營活動,作出的決策對企業效益與各項生產經營指標有直接影響。
2,生產經營間接管理職能是指不直接參與生產經營活動,但從事諸如各項管理程序的政策制定、監督執行、協調管理及信息溝通等工作,其決策對企業效益與各項生產經營指標有間接影響的職能。
生產經營的直接管理職能與間接管理職能,因其工作的著力點不同,在績效管理系統的設計中應針對其不同特點,選擇適宜的指標進行考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_工作職責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_崗位責任制
㈥ 負責制和責任制的區別
責任制:
各項工作由專人負責,並明確責任范圍的管理制度。《中華人民共回和國憲法》第答一章第十四條:「國家通過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和技術水平,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完善經濟管理體制和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實行各種形式的社會主義責任制,改進勞動組織,以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發展社會生產力。」《河南日報》1981.8.20:「這次來主要是了解三中全會後農村的新變化,幫助穩定、完善各種受群眾歡迎的責任制,進一步發展農村大好形勢。」
負責制,是指由負責一類事件或主管全權負責的領導責任制。
負責制,即在對事件進行最終承擔責任的制度。
簡單介紹一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㈦ 職責和責任有何區別
職責與責任的區別:
一從社會道德的方面:責任體現的是個體內應該做的事。身處社會的個體成員必須遵守的規則和條文,帶有強制性。它伴隨著人類社會的出現而出現,有社會就有責任。責任感是衡量一個人精神素質的重要指標。責任產生於社會關系中的相互承諾。
二從職業崗位的方面:職責是在某一崗位上,需要履行的工作職能或者工作使命。兩者最明顯的區別就是兩者所處的層面不同。責任是在社會道德上的。但職責是一個任職者的職能。
三從針對的對象方面:責任是任何人身上都背負著責任,如家庭、學習、父母、國家等方面;而職責所針對的是就職人員,要求履行自已崗位上的應做的責任,是對自己的崗位的一種尊重一種負責。
(7)職責與責任制擴展閱讀:
責任對責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為兩個意義。一是指社會道德上,個體份內應做的事,如職責、盡責任、崗位責任等。二是指沒有做好自己工作,而應承擔的不利後果或強制性義務。責任意識,是「想幹事」; 責任能力,是「能幹事」; 責任行為,是「真幹事」; 責任制度,是「可幹事」; 責任成果,是「干成事」。責任心就是關心別人,關心整個社會。
職責:是指任職者為履行一定的組織職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負責的范圍和承擔的一系列工作任務,以及完成這些工作任務所需承擔的相應責任。
參考資料:
責任-網路 職責-網路
㈧ 制度和職責的區別
制度和職責的區別:指代不同、出處不同、側重點不同
一、指代不同專
1、制度: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屬的辦事規程或行動准則。
2、職責:職務上應盡的責任。
二、出處不同
1、制度:範文瀾、蔡美彪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一章第三節:「他自己乘坐高四層的龍舟, 蕭皇後乘坐制度較小的翔螭舟。」
2、職責:浩然 《艷陽天》第八二章:「他時時刻刻都在這樣小心謹慎、兢兢業業地執行著自己神聖的職責。」
三、側重點不同
1、制度: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體系。
2、職責:任職者為履行一定的組織職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負責的范圍和承擔的一系列工作任務,以及完成這些工作任務所需承擔的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