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法賭博
❶ 賭博被抓,一般會罰款多少
賭博被抓之後,如果只是一般違法行為,一般是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但要是認定構成刑事犯罪的,那麼是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最高院、最高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
第一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賭博罪;開設賭場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治安管理處罰法賭博擴展閱讀:
構成賭博罪的條件:
(一)參與賭博的動機和目的。
賭博罪的構成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出於直接故意,並具有獲取錢財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並不是為了營利,而僅僅是為了消遣娛樂、打發無聊、聯絡感情等,不能成立賭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只要以獲取錢財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於是否實際獲得了錢財,不影響本罪的構成。
(二)涉賭數額及參賭次數。
有些親戚朋友、鄰居之間偶爾賭博也有輸贏,但輸贏不大;有些經常聚賭,但涉賭數額很小,參賭者並不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的。對此可視情節給予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等行政處理,但不宜認定為犯罪。
(三)行為人系賭頭、賭棍、賭場業主還是一般參賭群眾。
賭頭是指聚眾賭博的人,即為賭博提供賭場、賭具,組織、招引他人參加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賭頭可能參與賭博也可能不參與賭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賭棍是以賭博為常業的人,即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賭棍有的無正當職業,專事賭博;有的有業不就,主要從事賭博;有的有正當職業,但以賭博為兼業,賭博輸贏的數額大大超過其正當收入的數額。
賭場業主是指開設賭場的人,即以營利為目的,營業性地為賭博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籌碼、資金等組織賭博的行為。對這三種人應當以賭博罪追究刑事責任,但對於一般參賭群眾,可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視情節給予治安處罰,但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❷ 賭博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哪一條
賭博來違反了《中華人源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具體內容如下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2)治安管理處罰法賭博擴展閱讀:
除了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有對賭博的懲罰,我國刑法中還規定了賭博罪,開設賭場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開設賭場罪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❸ 治安管理處罰法提供賭博場所有什麼後果
1、對於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2、一經認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3、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4、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❹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中賭資較大具體是多少
治安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
1、北京市規定:個人賭資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500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2、《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准(試行)》第10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賭資較大」
(一)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的;
(二)現場查獲的人均賭資在400元以上的。
3、《河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准》第140條規定,賭資較大,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
4、《山東省公安廳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准(試行)》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1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400元以上。
5、深圳市規定: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算賭資較大。
6、《浙江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一章第一節第98項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屬「賭資較大」
(一)以個人賭資200元至500元為起點(具體數額由各市公安機關根據當地執法實際確定;
(二)個人單次賭博輸贏額20元以上的。
7、吉林省規定:《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標準的指導意見》第四條關於《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的「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情形是指: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或者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
8、《四川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准》規定,現場收繳賭資價值合計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屬賭資較大。
(4)治安管理處罰法賭博擴展閱讀
賭博罪就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犯賭博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
(三)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五)其他聚眾賭博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業的,應予立案追訴。
❺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對賭博
參與賭博屬於治安案件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版賭博賭權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❻ 參與賭博 犯什麼罪,受何種處罰
參與賭博處罰情況如下:
1、構成賭博罪的,根據具體情節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零三專條 以營利為目屬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治安處罰 。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❼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賭博案件中數額較大具體指多少
治安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具體以當地政府規定為准,以下是舉例介紹:
北京市規定:個人賭資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500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市規定:《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准(試行)》規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100元以上的,屬賭資較大;
河北省規定:《河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准》規定,賭資較大,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
山東省規定:《山東省公安廳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准(試行)》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1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400元以上;
深圳市規定: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算賭資較大;
江蘇省規定:起罰點是個人賭資或人均賭資達到200元。賭資2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7)治安管理處罰法賭博擴展閱讀
賭博的危害性介紹:
賭博的危害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 擾亂正常的工作秩序、影響企業形象:
參與賭博的人,不但非上班時間賭,甚至上班時間也賭,該休息的時候不休息,而是加班玩賭,白天沒精打采,無心上班,影響工作。上班時間玩賭,不但影響一個單位的形象,而且不能正常的工作。企業員工將大部分心思放在賭博上,上班時間必定精神不足,令企業形象大受影響。
二、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參與賭博的人今天贏,明天輸,不可能天天贏,贏的時候大手大腳,揮金如土,輸了就想辦法把損失找回來,只能是連續賭,若輸了無賭資,就有可能引發搶劫、盜竊、殺人、放火等行為,引起社會的不穩定。就企業員工而言,如果輸得太多,就有可能向客戶借,不能及時還上,影響了客戶的正常經營,令企業的良好形象大打折扣。
三、破壞家庭幸福。
一個人若染上賭博的惡習,夜不歸宿,無心上班,整天沉溺於撲克牌、麻將桌中,不聽父母、親友的好言相勸,就會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賭博還易誘發父子賭,哥弟賭,親戚賭,沒有長幼、尊卑之分,彼此任意嘲笑,隨便稱呼。
一旦染上惡習,失去家教的同時,工作也會不求上進,無所作為,在家中不管妻兒、父母的冷暖,久而久之,一個幸福和睦的家庭就會不歡而散。家庭方面若不如意,自然也會將這種情緒帶到工作當中,這樣勢必會影響到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影響朋友、同事之間的友情。
朋友、同事之間玩一玩、樂一樂不無可非議,但一涉及到賭,就有文章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為了幾個小錢,贏了的贏要、輸了的不給,自然就影響到朋友之間的友誼,同事之間的感情。企業員工,若不處理好工資的使用,朋友、同事之間勢必就會以自己輸了多少等借口影響彼此的關系。久而久之,也將會使人的價值觀、人生觀發生扭曲。
反賭博教育需要企業和員工共同努力。企業要加強對賭博危害的宣傳,並制定相關措施,在適當時候,對典型事件進行通報,以起警示作用;員工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提高思想政治修養,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習慣,自覺抵禦不良習氣的誘惑,堅決與賭博歪風作斗爭;同事之間要互相監督、互相幫助,發現有賭博等不良現象,及時批評、制止。
❽ 治安處罰條例關於賭博的詳細處罰有什麼規定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不會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具體情況要根據所在地公安局《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准》來看。
例如北京市公安局《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准(試行)》規定,賭博賭資較大的設定:
1、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以下;
2、處五日以下拘留,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
3、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1500元以上。
(9)治安管理處罰法賭博擴展閱讀:
《中華人名共和國治安處罰管理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制定本法。
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條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序,適用本法的規定;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