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❶ 問120:預案應明確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有哪些
預案抄應明確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組織機構應包括: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滅火救援的各種行動)、通信聯絡組(負責火災現場通信聯絡)、滅火行動組(實施現場滅火、搶救被困人員)、疏散引導組(引導被困人員自救,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及時將被困人員疏散至安全區域)、火災現場警戒組(控制各出人口,無關人員不允許進入,火災撲滅後保護現場)、安全防護救護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並視傷情轉送醫療機構)、後勤保障組(供電控制、水源供應、滅火物資裝備保障等)以及機動組(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展開行動)等。
❷ 應急處置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哪些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總工程師
黨委書記
生產副礦長
安全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礦長助理
成員:
採掘副總
機電副總
調度主任
地測部主任
技術部主任
通風隊長
機電隊長
安監站長
救護隊隊長
設備管理部主任
綜合辦主管
經營管理部主管
各採掘隊長
應急指揮部下設技術方案組、搶救實施組、供風供電通訊組、後勤保障組、安全監督協調組等五個救援小組和一個應急救援辦公室,簡稱礦應急辦(設置在礦調度室),由礦調度主任兼任應急辦主任。
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發生事故時,發布、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2)會審、決策救援方案和措施,指揮救援工作。
(3)向上級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4)必要時向各有關單位發出緊急救援請求。
(5)負責事故調查、總結。
(6)負責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7)保證應急救援費用正常投入,救災物資儲備充足。
總指揮職責
(1)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指揮,按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發生事故進行應急救援時,發布、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3)決策救援方案和措施。
(4)審查向上級匯報材料和對外報道材料。
(5)下達救援任務和命令,調集救援力量和物資。
(6)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向上級匯報。
(7)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2.3副總指揮職責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制訂具體營救遇難人員及應急救援的作戰方案和行動計劃,協調、組織和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設備,全力支援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安全及時完成總指揮下達的任務。
❸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6.3.1.1成立公司(局)水害事故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公司總經理(局長);
副總指揮:公司分管生產、安全、技術副總經理;
成員:公司(局)其他領導、生產安全副總,調度中心、生產技術部、機電動力部、通風管理部、安全監察部、綜合辦公室、規劃發展部、財務資產部、天宇公司、供銷公司、救護大隊、醫療中心等部門(單位)負責人及事故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專業技術人員。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協調生產礦井水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根據水害事故性質,制定現場處置具體方案,全力營救被困人員。
3)做好礦區秩序穩定和傷員的安撫等善後工作。
4)負責水害事故報告,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分析水害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制定具體防範措施。
6)應急結束後,組織協調恢復生產正常秩序。
6.3.1.2水害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調度中心
主任:生產技術部部長;
副主任:調度中心主任;
成員:生產技術部、機電動力部、通風管理部、調度中心、安全監察部等部門有關人員。
主要職責:
1)負責編制煤礦水害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日常應急管理工作。
2)負責水害防治技術措施的落實工作,及時收集水害防治工作信息,綜合各類應急資源,為指揮部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提供決策依據。
3)負責對水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技術指導。
4)負責各有關部門應急處置工作的聯系,傳達應急指揮部的指令,發揮組織協調樞紐作用。
5)負責向上級報告應急救援有關事項,督促落實指揮部決定的事項和領導批示、指示精神。
6)負責應急值守、信息匯總、應急救援工作書面總結。
❹ 應急救援系統的組織機構包括哪些 職責是什麼
在本級政府及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系統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防控工作。實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防控工作主要領導負責制、防控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任務、目標和責任。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疫情應急處置小組,根據職責分工和衛生行政部門指派,負責開展本單位及本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疫情應急處置工作。農村鄉鎮(村)和城市社區衛生機構在疾控中心的指導下,開展本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