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教練員職責
① 駕校教練個人招的人,可是不按合同規定履行職責,怎麼辦駕校方面說不是到學校報的名,他們不管!讓自己
② 駕校教練員職責是什麼
不罵人
③ 駕校總教練的職責有哪些
簽字哈哈
④ 汽車教練隊長的職責是什麼
教練隊長,顧名思義,是教練員隊伍的班長,負有管理、培訓、教育、引導教練員實施正規、安全教學,培養優秀合格駕駛員的責任和義務,同時肩負著駕校管理的職責,有其本身的崗位特徵
教練隊長,顧名思義,是教練員隊伍的班長,負有管理、培訓、教育、引導教練員實施正規、安全教學,培養優秀合格駕駛員的責任和義務,同時肩負著駕校管理的職責,有其本身的崗位特徵。
1、駕校生產、經營的管理者。
就駕培企業的組織架構而言,教練隊長,即是企業的管理人員,又是教練員隊伍的直接管理者。對上為校長負責,傳達、落實企業的各項經營指示、指標以及各項要求規定,提供教練員在工作中的所有數據,為校長決策提供參考和依據,對下擔負著教練員在培訓工作中技能指導及思想教育等工作,准確把握員工思想動態、培訓效果,是企業與員工、學員之間建立良好溝通的有效紐帶。
2、教練員技能培訓、思想教育的實施者。
駕校的組成主體是教練員。教練員隊伍的技能和素質決定著駕校的生存,所以做為教練員隊伍的班長-----教練隊長,他的作用直接關系著企業的發展命運,教練隊長在擔負著駕校管理責任的同時,必須嚴肅認真地做好教練員隊伍的技能培訓工作,結合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學習領會精神,將具體培訓要求落實到日常工作中,同時對全體教練員的思想教育工作也是其職責之一,由於教練員隊伍的組成實際、素質等相關問題的存在,思想教育引導工作必須探索有效的方法,經常性地做好此項工作,使之在工作中服從管理、認真負責、建立良好的學員關系,為優質服務提供基本保障。
3、法律、法規正確執行的實踐者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制度法規不斷完善,僅就駕訓行業而言,近五年來,修改完善的法律法規達6部,同時結合123號令的實施,對駕培行業的經營帶來一次新的機遇和挑戰,這些法律法規的執行落實,要求教練隊長必須做先行者,要吃准吃透每一條規定,每一項標准,將其灌輸給所有的教練員,標准才能得以落實,才能實施正確的教學和培訓,所以應對規定標準的變化,是教練隊長責無旁貸的責任和義務,要求教練隊長必須做法律法規正確執行的實踐者。
4、創新教學,優質服務的引導者
教無定法,貴在得法,這是教育學中最常見的提法,教練員在教學培訓中所面對的培訓對象其差異性是巨大的,所以創新教學方式,提高優質服務,是駕培企業口碑樹立的良好方式,從對教練員的素質調查看,有絕大多數教練員存在著文化基礎偏低的現象,這就在表象上要求教練隊長結合工作實際不斷研究探討教學模式的變革,認真聽取不同意見,吸納學員及教練員在教學培訓中好的方法,不斷升華,形成困人而宜的教學新方法,在理性認知的基礎上,加以總結推廣,以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使學員滿意,同時引導所有教學管理者勤學習、多思考,在本職崗位上與時俱進,為學員提供一流的服務。
⑤ 開駕校需要辦理那些手續
開駕校需要辦理手續如下:
1、首先要有交管部門的批文,以籌建駕校。
2、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3、到稅務辦理登記證書。
4、建訓練場地,並配置相關的教練車和教練員,讓省運輸管理局驗收,並獲取省運管核發的培訓資質證書。
(5)駕校教練員職責擴展閱讀:
駕校的教學設施、設備和場地。具體要求按照行業標准《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JT/T433)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租用教練場地的,還應當持有書面租賃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證明,租賃期限不得少於3年。
一級教練場面積不得少於4000平方米,道路長度須在750米以上;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教練車不得少於50輛。
⑥ 上班時間突發腦出血能算工傷嗎
不算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十五條規定的應當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主要是「受到事故、意外傷害或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因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您父親的情形不符合認定工傷的情形,也不屬於視同工傷的情形。因此作出不予工傷的認定。
(6)駕校教練員職責擴展閱讀:
工傷認定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網路_工傷保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