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處罰故意傷害
⑴ 故意傷害他人,情節尚不構成犯罪的,會受到怎樣的治安管理處罰
廣東胡律師:
最高15天的
治安拘留
,外加罰款,具體多少要依情節來處理。
⑵ 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故意傷害怎樣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不是罪名,是治安傳喚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根據提供的《傳喚證》內容,八十二條是公安局給你發《傳喚證》的法律依據,和如果不接受傳喚飛法律後果。所以,這一條與所說的「故意傷害」無關。
(2)治安處罰故意傷害擴展閱讀: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違反治安管理,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人有四種: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3.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婦女。
拘留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而採用的強制措施,不是一種處罰。治安拘留是依據《治安處罰條例》採用的一種處罰辦法。司法拘留是強制措施,同時也兼有處罰性質,它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
⑶ 毆打他人治安管理處罰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與毆打他人有關的條款有:第二節第二十六條,第三節第四十三條。
1、第二節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2、第三節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3)治安處罰故意傷害擴展閱讀:
故意傷害,表現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對人體組織完整性的破壞,一種是對人體器官機能的損害。而一般的毆打行為,通常只造成人體暫時性的疼痛或神經輕微刺激,並不傷及人體的健康。當然,毆打行為不傷及人體的健康並非絕對,而只能是相對而言的。
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臉腫的後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損傷。但這種行為都不屬於犯罪,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
⑷ 故意傷人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故意傷害賠償標准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
◆不構成傷殘,賠償以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項目;如構成傷殘,按傷殘等級賠償第十七條第一、二款規定項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⑸ 治安處罰法中毆打他人和故意傷害兩者區別
治安處罰法中毆打他人和故意傷害兩者主要區別在於傷害的後果。內如果傷情達到輕傷以容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達不到輕傷標准,只是輕微傷的,按治安案件處理。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⑹ 毆打他人,故意傷害治安案件如何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經鑒定造成他人輕傷及以上的傷害,可能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⑺ 故意傷害罪----致使他人輕微傷,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應該怎麼處罰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回傷的,處三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致人重傷手段特別殘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傷害罪屬於結果犯,被害人身體所受到的損害必須達到輕傷以上(包含輕傷),行為人才有可能構成該罪!
雖然造成他人輕傷,在法律還要看有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或情節嚴重。
所以不能完全說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上的。
⑻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故意傷害」和《刑法》中的「故意傷害」有什麼區別
刑法中的故意傷害必須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程度。
⑼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刑法第八十二條故意傷害輕微傷
故意傷害致人輕微傷,不構成刑事犯罪。《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內或者故意傷害他容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