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處罰詐騙
A.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詐騙120元,應該拘留多長時間啊
根據具體案情,可以處5日~15日。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已經在《治安管理處罰法》施行時廢止了!
詐騙120元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B. 200元詐騙能報警嗎
200元詐騙可以報警。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七條,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並進行登記。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報案、控告、舉報、投案後,認為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認為不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投案人,並說明理由。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2)治安管理處罰詐騙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四條,公安機關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作出治安管理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權陳述和申辯。公安機關必須充分聽取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意見,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公安機關應當採納。
公安機關不得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陳述、申辯而加重處罰。
第九十五條,治安案件調查結束後,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一)確有依法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處罰決定;
(二)依法不予處罰的,或者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處罰決定;
(三)違法行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發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在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作出處罰決定的同時,通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第九十六條,公安機關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應當製作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被處罰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件的名稱和號碼、住址;
(二)違法事實和證據;
(三)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處罰的執行方式和期限;
(五)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的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決定書應當由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加蓋印章。
第九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第一百零二條,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C.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盜竊,詐騙情節較重的指幾元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盜竊情節嚴重是指:盜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2輛(次)以上或者價值300元以上的;在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上實施盜竊的;使用專用工具或者技術性手段盜竊的;入室盜竊的;攜帶可能傷害他人的器具盜竊的;
盜竊殘疾人、低保人員、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救濟、移民等款物的;盜竊其他公私財物,價值500元(貧困山區縣300元)以上的,或者盜竊數額雖未達到前述標准但後果較為嚴重的。
(3)治安管理處罰詐騙擴展閱讀:
盜竊罪量刑標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數額較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稱《解釋》)是指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以及盜竊國有館藏一般文物。
此外,《解釋》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准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本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根據《解釋》,是指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以及盜竊國有館藏三級文物。其他嚴重情節,根據《解釋》規定,是指:
(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以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數額達到本解釋規定的「數額巨大」百分之五十的情節。
D. 治安管理處罰法里「詐騙行為」這個名詞具體什麼意思
1、詐騙行為,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騙內取少量公私財物,尚不夠容刑事處罰的行為。
2、 與詐騙罪的區別。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騙取公私財物的多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社會治安狀況,在2000元到4000元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的具體數額標准,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因此,侵犯數額能否達到2000元到4000元是區分詐騙行為與詐騙罪的主要標准。
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的規定,對構成本行為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E. 治安案件詐騙可以不予處罰嗎
只要沒有《治安抄管理處罰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情形,又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就可以不予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九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第二十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一)有較嚴重後果的;
(二)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四)6個月內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F.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關於詐騙行為是怎麼處罰的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已廢止,現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回處罰法》第四答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G. 治安管理處罰法會怎麼處罰詐騙400元的人
如果是詐騙的話會被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五日以上包括5日。
H.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詐騙處罰起點數額數是多少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詐騙處處罰起點沒有規定具體數額,換句話說,只要實施詐騙行為,公安機關就可以對行為人進行處罰。
對於詐騙數額較小,或者情節輕微的,可以從輕處罰或者免於處罰。
法律鏈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十九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
(三)出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
(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
(五)有立功表現的。
I.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網路詐騙構成該條項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釋義:本條是關於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罰規定。本條規定了以下幾種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一、盜竊。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二、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得公私財物的行為。
三、哄搶。行為人明知是國家、集體、公民所有的財物,出於非法佔有的目的,一哄而上,乘亂或者乘危急搶走公私財物的行為。
四、搶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公然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五、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勒索公私財物的行為。
六、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是指非法毀滅或者損壞公共財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物的行為。
J. 治安管理處罰涉嫌詐騙的怎麼處理
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10)治安管理處罰詐騙擴展閱讀:
案例:
江蘇崑山一男子想洗"霸王"澡 涉嫌詐騙被拘留
春節期間,崑山市公安局長江派出所接到一家浴場服務員小王報警,稱有一名男子消費後沒錢買單,民警接警後立即趕赴現場。據了解,這名男子是案發前晚來到浴場洗澡的,之後一直休息到次日凌晨。
男子打算離開時,服務員小王讓其支付洗澡、按摩等各項費用合計500多元,卻被告知身上沒錢,於是趕緊報警,隨後民警將朱某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詢問。
據查,當天下午,朱某從太倉來到了崑山,經過朝陽路時看到有一家浴場,朱某想著過年了自己也該舒服一下洗個澡享受享受,明知自己身無分文還是走了進去。洗完澡之後他還點了茶水、香煙,在浴場包廂內休息期間,更是分三次叫了三個技師幫其按摩。
一直休息到次日凌晨看著浴場沒多少人,朱某打算悄悄離去,服務員見朱某要離開讓其買單,得知朱某沒錢立即報警,朱某承認了自己消費後沒錢買單的事實。
目前,朱某因涉嫌詐騙被崑山警方依法治安拘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參考資料:人民網-江蘇崑山一男子想洗"霸王"澡 涉嫌詐騙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