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職責
Ⅰ 責任與義務的區別
區別如下來:
義務:
公民或法自人按法律規定應盡的責任。
法律義務是指法律規定的法律關系主體應該這樣行為或不這樣行為的限制和約束;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由於違約行為、違法行為或者由於法律規定而應承擔的某種不利的法律後果。
責任:
分內應做的事。
法律責任必是與不利後果相關的,需要由國家機關來追究。
拓展資料:
義務是「權利」的對稱。
①又稱「社會責任」、「直接社會義務」。
社會普遍認為的為了滿足一定社會關系參加者享受直接社會權利,其他人應作出的一定作為或不作為,是客觀的社會規律、人們曰常的生產活動和生活活動以及其他各種條件直接作用的結果,一般為習慣、道德等社會規范所確認。
這種意義上的義務是法律義務的直接基礎和社會內容。
②「法律權利」的對稱。又稱「法律義務」。
法律規定權利主體應作出一定行為或不作一定行為的責任,是保證法律權利得以實現的條件,是國家對一定的直接社會責任的確認,有鮮明的階級性,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
法律關系的主體一般都應履行法律義務,但並非所有法律主體都必然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義務並不必然同不利後果相關,只有違反法律義務者才承擔不利後果;
Ⅱ 承擔責任的名人故事
(一)美國前總統里根小時候,一次在外面踢球,不小心把一家商店窗戶上的玻璃打碎了。老闆找到里根的父親,要求賠償損失。老里根照價賠償後,把兒子叫到跟前說:「玻璃窗是你打碎的,應該由你來承擔責任(本文來自博銳鄧正紅專欄)。由於你現在沒錢,所以我先暫時替你墊上這筆賠償款。你要利用暑假去打工,把錢還上。」結果,整整一個暑假,里根拚命幹活,才還清這筆總共15美元的賠償款,為打碎人家玻璃付出了代價。
(二)
拓展資料:
有一種力量是從你那個跳動的心中發出的,它會指引你去做你認為重要的事,並且一定會竭盡全力,這就是責任心。——朱明然
責任就是對別人和自己負責。——李增陽
每個人應該有這樣的信心:人所能負的責任,我必能負;人所不能負的責任,我亦能負。 ——林肯(美)
我們不是為自己而生,我們的國家賦予我們應盡的責任。——西塞羅
一人做事一人當,男子漢應該有的就是責。——朱成偉
高尚、偉大的代價就是責任。——丘吉爾(英)
責任心就是做任何事所需的一種平常而力求完美的心態。——龔靖贇
責任是與生俱來的,不可推卸的。——張麗麗
每個人都被生命詢問,而他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才能回答此問題;只有以「負責」來答復生命。因此,「能夠負責」是人類存在最重要的本質。——維克多·費蘭克(英)
要使一個人顯示他的本質,叫他承擔一種責任是最有效的辦法。——毛姆
Ⅲ 法律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包括懲罰和什麼
法律責任的承擔方式主要包括懲罰和補償。
法律責任根據追究責任的目的分為補償性責任和懲罰性責任:
1、懲罰,即法律制裁,是國家以法律的道義性為基礎,通過強制對責任主體的人身和精神實施制裁的責任方式。
2、補償,是國家以功利性為基礎,通過強制力或當事人要求責任主體以作為或不作為形式彌補或賠償所造成損失的責任方式。
(3)承擔職責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的 構成
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指構成法律責任必須具備的各種條件或必須符合的標准,它是國家機關要求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時進行分析、判斷的標准。根據違法行為的一般特點,我們把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概括為:主體、過錯、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五個方面。
1、主體。法律責任主體,是指違法主體或者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責任主體不完全等同於違法主體。
2、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違法行為是指違反法律所規定的義務、超越權利的界限行使權利以及侵權行為的總稱,一般認為違法行為包括犯罪行為和一般違法行為。
3、損害事實。損害事實即受到的損失和傷害的事實,包括對人身、對財產、對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損失和傷害。
4、主觀過錯。過錯即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觀故意或者過失。
5、因果關系。因果關系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它是存在於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的各種因果關系的特殊形式。
Ⅳ 青少年應承擔哪些責任
一、對國家的責任: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廣大青年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社會理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二、對社會的責任:提高服務社會的能力。和諧社會需要大家共同建設,而青年是社會中的重要群體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和諧社會未來發展的方向。
青年應珍惜目前得天獨厚的學習和研究環境,既學理論知識,又學修身做人,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社會實踐能力,為自身和社會的未來發展打下堅實的智力基礎。
三、對個人的責任:培養自強自立的社會責任感.和諧社會必定是權利和義務總體平衡的社會。廣大青年應樹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自立意識、效率意識、競爭意識、法制意識等現代觀念。
在積極投身經濟與社會發展的人生實踐中,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在建設和諧社會的大潮中,勇於自任,敢於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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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在承擔責任中應學習的正確心理
(1)應該學習基本哲理和道德的理論,使自己變成一個高尚的人。做到心胸開闊,知足常樂,不患得患失,不自尋煩惱。具有正確的思想方法和道德觀是青少年健康心理的基本要素。
(2)科學地、客觀地、勇敢地面對現實、適應現實。當受到挫折時不悲觀失望,妄自菲薄,應當從中找到光明和溫暖及令人鼓舞的一面;同樣,在勝利和成功的面前,也不可忘乎所以,妄自尊大。要正確協調自己和環境的關系,保證速寫的心理反應。
(3)能和周圍的人建立起良好的關系。在學習、生活與工作中,逐漸學會以誠懇、平等、謙虛、寬厚的態度對待別人,學會欣賞別人的長處和容忍他人的短處和缺點。在與人交往中,處處與人為善,並信任尊重他人,不要輕易對人表示忿怒或怨恨的態度。
(4)要充分了解自己,愉快地接納自己,即要有自知之明。一個人生活在客觀環境中,就要使自己和環境相適應,做一個能全面了解自己的人。
Ⅳ 什麼叫做承擔
一個人的成長過程中,每個人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很多。其中學會承擔責任,是我們人生成長過程中必經的一個重要步驟,是人生旅途中非常重要的一堂課。有一個故事發生在1920年。有一天,一名11歲的美國男孩兒踢球時,不小心打碎了鄰居家的玻璃,鄰居向他索賠12美元。在那個時候,12美元可是不小的數目啊,足足可以買120隻下蛋的雞了!闖了大禍的男孩兒向父親承認了錯誤,父親讓他對自己的過失負責。男孩兒為難地說:「我哪有那麼多錢陪給人家?」父親看了看他,拿出12美元說:「這錢可以借給你,但一年以後你必須還給我。」從此,男孩開始打工賺錢。經過半年的努力,終於掙夠了12美元,還給了父親。這個男孩兒就是日後成為美國總統的羅納德·里根。小男孩兒里根之所以成為總統,「責任」二字應該起了很大的作用。 生活需要責任感,學習也需要責任感。萬里學子當以回報社會為已任。做人是要有責任的,我們在這里生活和學習,代表的不僅僅是我們自己,我們要對家人、對關愛我們的人們、對國家、對社會負責。英國王儲查爾斯曾說:「有很多事情我們都不喜歡做,但我們不但要做,而且要做好,這就叫做『責任』。」 「做好你不願做的事情」是人成熟的標志之一,這話不假,沒有興趣也要用心去學,絕不可放棄,這依然是責任。語文的閱讀、英語的單詞、數學的運算、物理的公式等,在我們每天的學習、生活和工作當中,甚至在我們的一生當中,都要記住:任何時候,責任高於一切! 同學們,所有的人都在努力,你們的同齡人都在拼搏,這是一個靠實力說話的時代,世界是屬於你們的,你們還在等什麼呢?勇敢地挑起肩上的重擔,從今天起學會承擔起責任,做一個有責任心的人! 學會承擔責任,做負責任的公民 責任是一個人應當做的事,責任是一個人不應該做某些事。 作為初三的學生,我們應該遵紀守法,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為明年的中考沖刺;作為一名團員,我們應以身作責,樹立榜樣;作為集體中的一員,我們要關愛集體,為集體負責;作為子女,我們應該主動承擔力所能及的家務事,為父母分擔解憂;作為公民,我們要遵守社會公德,關愛社會,一心系於國家興亡,時時牢記天下興亡,我的責任……將愛心奉獻給社會,將責任心奉獻給集體,將孝心奉獻給父母。 全國勞動模範徐虎,是一個水電維修工。他十幾年如一日為居民解決水電急修的困難,把溫暖送到千家萬戶,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績。他曾說:「你不奉獻我不奉獻,誰來奉獻?你也索取我也索取,向誰索取?」「辛苦我一個,方便千萬家。」這些朴實的話語表達了一個普通勞動者的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我們這個時代需要干大事業的人,但更需要千千萬萬在平凡崗位上扎扎實實做好本職工作的人。 我們的生活的社會應該是一個互幫互助的社會,更應該是一個人人相互關愛的社會。在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的過程中,我們既承擔著社會責任,又在幫助他人,並使自身的價值在奉獻中得以提升。社會公益活動是一種無償的付出,但有利於他人與社會,有利於自身道德水平的提高。而我在熱心公益活動上要進行自我反思:「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參加公益活動的意義和價值並不在於年齡大小,時間早晚,投入精力多少,而在於參與的熱情和實際行動,我們應積極參與,以實際回報社會。 生活中責任處處存在。面對可以選擇的責任,我們應該對承擔責任的代價與回報進行正確評估,做出最合理的選擇,並對選擇負責任;面對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應該以積極的態度,全身心地投入,主動承擔責任,也只有人人盡到自己的責任,才能共建和諧的社會,共享美好的生活。 成熟就意味著責任,我們只有樹立遠大的理想,把個人的奮斗目標與國家、民族的前途命運結合起來,自覺承擔起時代賦予我們的歷史使命。在生活中,從關愛所處的集體和身邊人做起,進而熱心公益事業、關愛社會,把奉獻作為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學會自覺承擔責任,作責任的主人,信守承諾,勇擔過錯及所造成的後果,學會反思自己的言行,更好的履行責任,在承擔責任中不斷的成長。 我們的生命雖然短暫而渺小,但是偉大的一切都是由人的雙手所造成的。人生在世,意識到自己的這種崇高的任務,那就是生命中最無尚的快樂!
Ⅵ 法律中的自行承擔責任是什麼意思
法律中的自行承擔責任是指由行為人或者當事人本人自己承擔損害的後果。
Ⅶ 怎樣承擔自己選擇的責任我有以下幾點
心理學上有一種觀點是,當你做出一種選擇時,不管表面上看這種選擇是多麼的不應該,它一定曾經給你帶來過好處。比如,在婆媳關系中,你選擇對霸道無理的婆婆忍氣吞聲許多年,讓你因體內過多的情緒積累而患上多種疾病,並且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蒼老許多。而即便如此,你仍然在婆婆面前持續著逆來順受的角色。周圍知情的人都支持你去反抗,包括你的兒女。而你始終都沒有邁出這一步。是你天生善良、賢惠嗎?是婆婆的太強勢了,你根本就沒有一丁點反抗的餘地嗎?或許有這些方面的原因,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它更多的是你的一種選擇。而這種選擇,是在對你有利的情況下的一種選擇。因為你想做一個賢惠的兒媳婦,讓所有的鄰里和親戚都誇獎你,所以你選擇了逆來順受。而最終你也的確獲得了此種「殊榮」。而你之所以一直持續堅持這樣做,是因為你始終不願意放棄這一好處。存在主義有一種觀點是:人有自己選擇自己的自由,人在被投入到世界以後便會進行自由選擇,並為自己做出的選擇承擔責任。而既然選擇做賢惠的兒媳婦,就該承擔你自己的責任,即面對霸道的婆婆,只能逆來順受。當然,你也可以選擇與婆婆針鋒相對,那你也要承擔「不孝兒媳」的罵名。
其實,生活中的許多事情都是這樣的。你選擇當領導,勢必會獲得更多的權利和利益,那就要承擔更多工作的辛苦與繁雜;你選擇做普通的員工,這樣工作會沒有那麼費心費腦,但你要承擔做一個「小人物」,並且過清貧平淡的生活的後果;你選擇自己經營企業,這會給你帶來財富的自由,但你就要承擔一定的風險……
當然,這里的選擇不光是指選擇一種生活狀態,也包括選擇一種情緒狀態。比如說內疚。有的人,不管是在工作中還是在日常生活中,總是時時的處於一種內疚狀態。身邊發生的所有不好的事情,都覺得是因為自己造成的。孩子學習成績不好,怪自己從小沒有給孩子養成好習慣;老公得了胃潰瘍,怪自己照顧得不精心;領導在大會上批評某種現象,他就往自己身上對號入座;剛給別人提出點意見,馬上就又解釋一番,生怕刺傷了對方……
甚至,即便身邊沒有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情,只是自己的工作比別人輕松,或者是自己的生活過的比兄弟姐妹好一些,就時時感到內心不安。總之,他覺得自己對整個世界都是虧欠的,內心始終不得安寧。於是,他活的很辛苦。他為什麼總是處於內疚狀態呢?這仍然是他自己的選擇。因為他想做一個「好人」。而內疚是讓他感覺是個「好人」的方式之一。因為只有壞透了的人才會做了「壞事」而不受良心的譴責。而他至少是對此感到不安的「好人」。他選擇內疚,是因為內疚給她帶來了成為一個「好人」的好處,他理應承擔「活的很累」這一後果。
而一個人一旦懂得了「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的道理,並且真正能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那他就再也不會抱怨別人了。因為你的生活狀態是你自己的決定,跟別人沒有任何關系。婆婆強勢,你可以選擇反抗;不想讓自己活得那麼累,你就選擇做個「壞人」,而不去苛責自己去做一個時時內疚的「好人」。所謂「好人不長命,壞人活千年」。況且你所認為的「壞人」也許並不是真正的壞人,只不過是人家向這個世界要了該要的東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