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處突方案
A. 收集治安行政違法典型案例3個,反恐應急處突工作預案2份, 介紹案情並進行分析,
企業生產、儲存、經營性質不同,規模各異,應編制什麼樣的預案能滿足應急方面的基本要求?應急預案包括哪些基本內容?預案有多少功能?如何進行應急准備、應急響應、應急恢復?本文做粗淺的探討,與大家共同學習參考。
在制定應急預案前首先應對企業生產現狀進行危險辯識與風險評價。危險因素是指:能夠對人造成傷亡對物造成損失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夠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導致疾病或對物造成損害的因素。通常兩者不做嚴格區分。危險有害因素的辯識,是企業編制應急救援預案的前提和基礎。通過辯識確認危害的存在及其特性,找出引發事故後果的材料、系統、過程和特徵,評估可能發生的事故後果。
一、 危險有害因素分類
(一)按導致事故原因分為六類:
1、物理性危害因素(設備缺陷、電危害、雜訊、振動、電磁輻射、明火、高溫、拋物線、粉塵、作業環境等)
2、化學性危害因素(易燃易爆物品、自燃、有毒、腐蝕品)
3、生物性危害因素:(致病微生物、防害動物、致害植物、傳染病)
4、生理、心理性危害因素(心理異常、健康異常、負荷超限、功能缺陷、禁異作業)
5、行為性危害因素(指揮、操作、監護錯誤)
6、其它危險有害因素。
(二)按引起事故的誘導性、致害物、傷害方式進行分類:
1、物體打擊2、車輛傷害3、機械傷害4、起重傷害5、觸電6、淹溺7、灼燙8、火災9、高處墜落10、坍塌11、冒頂12、透水13、爆破14、爆炸(鍋爐、瓦斯、容器、危化品)15、中毒16、其他。
二、風險評價
(一)企業基本情況
廠址、地質、地形、氣象條件、周圍環境、建築總平面布局、功能區分、道路、危險有害物質設施、動力設備分布情況;
生產工藝過程,高溫、高壓、腐蝕、振動等關鍵部位,控制、操作、檢修和故障,失誤時的異常情況;電氣設備,高處作業設備,特種單體設備,壓力容器情況;
作業環境,毒物、雜訊、振動、高溫、低溫、輻射、粉塵及其它有害因素和作業部位情況;
企業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日常安全管理情況。
(二)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後果分析
1、了解主要泄漏設備及泄漏情況。2、分析造成泄漏的原因。如:設計原因,設備原因,管理原因,人為失誤;3、分析預產生的後果。可燃氣體泄漏,有毒氣體泄漏,液體泄漏,泄漏後的擴散及范圍。
(三)危險化學品火災後果
1、燃燒財產、建築損失2、爆炸3、死、傷人4、氣體中毒
三、脆弱性分析
脆弱性分析是要確定,一旦發生危險事故,企業哪些地方能受到破壞
(一)受事故災害嚴重影響的工藝和設備及重大危險源。
(二)預計位於脆弱帶中的人口數量和類型。主要有居民區、學校、醫院、辦公樓、商場等。
(三)可能遭受的財產破壞。主要有基礎設施、變配電站、建築物。
(四)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企業所在地理條件、氣象條件、四周環境等。
四、應急資源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
應急資源主要指:城市應急救援的力量,如公安、部隊、消防、醫療救護、勞動、環保、安監、救援專家,水、電、氣、熱管理部門及通訊、車輛裝備設施和企業應配備的必須設備和物資以及個人防護設備,監測、檢測設備、,應急電力設備,重型起重設備等。
應急能力評估,主要用於評估資源的准備狀況和從事應急活動所具備的能力,確保應急救援的有效性,提高企業應急水平。企業應急評估可與應急資源准備情況結合起來。
五、應急預案編制
編制應急預案必須考慮企業的現狀和需求,在事故風險分析的結果上,大量收集和參閱已有的應急資料,以盡可能的減少工作環節。完整的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六項內容:
(一)方針與原則
無論是何級何類的應急救援體系,首先必須有明確的方針與原則,作為開展應急工作的綱領。方針與原則反映應急救援工作的優先方向、政策、范圍和總體目標,應急的策劃和准備、應急策略的制訂和現場應急救援及恢復,都應圍繞方針和原則開展。
應急救援工作是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應急救援也是預防事故的重要組成部分,主動落實好救援工作的各項准備措施,做好預先有備,一旦發生事故就能及時實施補救,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應急策劃
應急預案最重要的特點是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應急策劃必須明確預案的對象和可用的應急資源情況,深刻分析評價潛在事故類型及其性質、區域、分布、事故後果。根據分析評價的結果,評估企業中應急救援的力量和資源情況,為應急准備提供建設性意見。應急策劃時,還應列出國家、地方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制定預案的依據。因此,應急策劃包括危險分析,應急能力、評估和法律法規三個要素。
(三)應急准備
應急准備是應急策劃的結果,要明確所需要應急組織及其職責許可權,應急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應急物資的准備、預案的演習、公眾應急知識培訓和簽訂必要的互助協議等。
(四)應急響應
企業應急響應能力的體現,是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的核心功能和任務。這些核心功能具有一定的獨立性、關聯性,構成應急響應的整體,共同完成應急救援的目的。應急響應的核心和任務包括:接警與通知、指揮與控制、警報與緊急公告、通信、事態監測與評估、警戒與治安、人群疏散與安置、醫療與衛生、公共關系、應急人員安全、消防和搶險、泄漏物控制等。
(五)應急現場恢復
現場恢復是事故發生後期的處理,包括泄漏物的污染處理、傷員救助、保險索賠、死者撫恤、生產程序恢復等一系列問題。
(六)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在事故後或污染後,對預案不適宜的部分進行不斷的修改和完善,適應企業應急工作的需要。
總之,編寫應急預案,應成立編制小組,對企業工藝、設備、作業場所環境、危化品、防護品、醫療救護條件、消防與治安 等多方面進行危害辯識與風險評估,充分考慮各種應急救援的人力、物力、財力和社會應急處置的能力,確定方針目標和編寫計劃,明確工作職責,工作任務,不斷的提高和改進應急預案的時效性、適應性、實用性。
B. 上海公安機關如何強化夏季社會治安防控
6月30日消息,申城即將入夏,針對夏季社會治安特點,上海公安機關按照「警力跟著警情走」的原則,持續強化社會面治安巡邏防控、武裝應急處突和群防群治力量守護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擺上街面、壓到一線,切實提高見警率、震懾力和控制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在第一時間有效處置,全力維護申城社會治安持續安全有序。
執勤民警增強主動履職意識、強化主動管事能力,切實加強街面盤查工作,加強對人員密集區域出現的可疑人員和車輛的盤查,對無法查明真實身份、當場無法排除嫌疑的,第一時間帶至屬地派出所進行審查,努力將各類可能引發違法犯罪案(事)件的隱患苗子遏制在初期、消除在萌芽。
上海公安機關表示,將從嚴從實從細落實各項安保工作措施,嚴密對軌交、商圈、學校、醫院等重點區域的安全守護措施,完善各項應急處置預案,確保全市社會穩定、城市安全有序。
來源:澎湃新聞網
C. 居委會工作中,發現了治安案件怎麼處理
同時必須遵循以下 原則:
(一)堅持依法辦事原則,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置各類 突發事件,必要時,可採取以下現農場管制措施。
1、封閉相關地區,未經檢查批准,任何人不得出入。
2、設置警戒線,劃定警戒區域。
3、查驗現場人員身份證件,檢查嫌疑員隨身攜帶物品。
4、未經批准,任何人不準在現場進行錄像、拍照、采訪報道、 演講等活動。
(二)堅持不輕易運用警力的原則,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 矛盾,要根據事件的性質、原因、規模、危害程度和事態發展, 決定採取不同的處置措施,講究政策和策略。
(三)對非暴力性突發事件,堅持「宜散不宜聚、宜順不宜激、 宜解不宜結」的原則,即要維護法律尊嚴,又要盡可能不激化矛 盾,採取下列措施。
1、責令圍觀人員立即離開現農場。
2.責令聚集的人員在限定時間內離開現農場。
3.對超過限定時間仍滯留在現場的人員, 可以使用各類必要的 非致命性警械、強行驅散。
4.對強行驅散仍不離去的人員,可以強行帶離現場。
5.對非法攜帶的武器、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和用於非法 宣傳、煽動的工具、標語、傳單等物品、予以收繳。 (
四)堅持爭取大多數,孤立極少數的原則,緊緊依靠各級黨 組織和有關部門,做好大多數群眾的工作。
分類處置辦法
(一)處置有政治背景的突發事件的辦法: 處置有政治背景的突發事件的辦法:
1、 對於由敵對勢力、 敵對分子策動, 發起和參與的非法遊行、 示威、請願事件,一旦現苗頭,可以適當的名義將其策劃者預先 調離,對『鬧事者企圖或可能占據的主要公共場所和街道,可以 適當名義或形式先行佔用或加以封鎖。
2.當出現打、砸、搶、燒、殺等嚴重違法犯罪時,必須採取封 鎖現場等一切手段,迅速平息。
3.對在公共農場所公開進行演講、呼喊反動口號、散發、張貼 反動標語、傳單或製造其他不良政治影響事件的人員,一經發現, 要立即制止,當場取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並收繳其反動宣傳 品和宣傳工具,帶離現場進行審查。
4,對因宗教, 民族問題引發的群眾上訪靜坐等事件,立即向上 級部門匯報,可由上級領導和宗教、民委、統戰等有關部門出面, 統一組織進步宗教人士做好教育疏導工作,宣傳有關法律、法規 和宗教、民族政策,責令撤離現農場,解散人員。
5、對未經許可而舉行的非法集會、遊行、必須堅決制止,責 令組織者立即解散,拒不執行解散命令的,可強行驅散,有嚴重 違法犯罪行為證據確鑿的,可以當場抓獲,對組織者,為首分子 強行帶離現場,一時難以抓獲的,可設法獲取證據,待事態平息 後依法查處。 六、要求 服從命令,忠於職守。 「處突」行動必須在社區黨工委、社區 「處突」領導小組的高度集中統一領導下進行。實行領導逐級負 責制,各社區「處突」領導小組向上級「處突」指揮部負責
D. 一個治安支隊有多少人
支隊就其正常編制來說,一般是一個團。但是,特警的話,就看是武警還是公安了,還有看所在地區治安情況或者部隊的實際情況了,有可能規模不到一個支隊,但是也稱支隊的情況。所以不能貿然下結論。 說說我服役的部隊參考吧,我們在的武警特警支隊,規模也就是接近400人,相當於部隊的一個營,但是也叫武警特警處突支隊。
E. 如何建立村級年度任期目標台賬及公示內容
綜治台帳是記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基本薄冊,其主要採用文字、圖表、影像資料等方式記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范圍廣、觸角伸,它不再單獨包含社會治安工作內容,更涉及社會管理方方面面內容。綜合台帳的建立,直接反映單位綜治工作的水平和實際工作效果。如何體現綜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除了看防止發生案件、事件、事故等硬性指標外,重點看綜治台帳建的怎樣,是否反映綜治工作,是否做到綜治工作內容與記錄綜治工作形式的統一。如何建立綜治台帳,結合近幾年綜治工作實踐,筆者就其所建立的內容及基本方法探討如下:
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台帳。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是綜治的一項重點工作,其台帳建立主要有七方面:
(一)組織網路。各單位以書面文件形式制定下發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領導小組組長由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有關部門負責同同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綜治辦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綜治辦副主任兼任,並明確若干名工作成員。
(二)工作制度。各單位應制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其內容包括:排查的重點(含內部矛盾、周邊矛盾)、排查的時限,調處責任等。
(三)排查模底。各單位需制定詳細的排查工作計劃,將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分門別類,逐一疏理,登記造冊,了解發生矛盾糾紛的原因、時間和地點等。
(四)調處化解。各單位應將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分解到有關單位和部門去化解,落實化解單位、部門和具體責任人,明確化解時限,反饋化解情況。對重大矛盾糾紛,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應親自化解。
(五)督查督辦。對「急、大、難」矛盾糾紛,各單位應制定下發「抄告單」,告知相關單位、部門,盡快予以化解;對遲遲未化解,可能引發重大事件的矛盾糾紛,各單位應制定下發「督辦單」,要求相關單位、部門限期化解。
(六)工作預案。各單位應制定「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疏導」,以有利及時預防和處置因矛盾糾紛引發的突發事件。工作預案主要包括:處突領導機構、預警等級、職責劃分、處置原則、處置程序等。
(七)情況報送。根據贛綜治辦[2010]9號文件要求,各單位應將當月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包括台帳及分析報告),於次月10日前報送省綜治辦排調室。內部單位也應按此規定和要求,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
二、治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台帳。治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台帳是綜治的經常性工作,其台帳的建立方法是:
(一)工作制度。各單位應分別建立治安隱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使治安隱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經常化、常態化。
(二)排查整治重點。治安隱患排查整治的重點是:工作、生產、經營、教育、科研場所的安全管理隱患;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重要物品使用、管理、儲存、運輸的安全管理隱患;消防、交通安全管理隱患;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傳染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和傳染性菌種、毒種以及武器彈葯的安全管理隱患;周邊治安隱患及突出的治安問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重點是:消防安全隱患、食品衛生安全隱患、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網路傳媒安全隱患、水電氣管理使用安全隱患等。
(三)排查整治方法。對上述隱患,可採取集中排查整治或邊排查邊整治的方法進行。集中排查整治時,應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本著「什麼問題突出就整治什麼問題,哪裡問題突出就整治哪裡」的原則,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排查整治,消除治安、安全隱患。邊排查邊整治時,對排查出來的治安、安全隱患,應責令其單位立即整改,需要時間整治到位的,應下達《責令期限整改治安(安全)隱患通知書》(自檢查完畢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送達被檢查單位),詳細列明具體隱患及相應整改期限,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2個月。單位在整改期限內整改完畢的,可以向主管部門申請復查,主管部門應及時復查並送達《復查意見告知書》;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到位的,應向上級主管部門說明情況,需延期整改的最長不超過1個月;整改後逾期不整改的,對單位責任人實行懲處,並予以通報。
三、和諧平安創建工作台帳。和諧平安建設是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重要舉措,是全面落實綜治工作措施的有效載體。和諧平安創建工作台帳主要有:
(一)制定實施意見。主要包括:指導思想、目標任務、組織領導、創建形式與標准、考核評比、命名表彰等。
(二)制定創建規劃。一般按三年為一周期制定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創建工作,分階段、分批次的達到和諧平安單位的標准。
(三)工作試點。各單位組織開展和諧平安創建初期,通常選擇1—2個組織機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安防設施完備、基層基礎工作扎實的單位先行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採取召開現場會的形式,全面鋪開單位和諧平安創建工作。
(四)檢查考核。單位綜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應掌握和諧平安建設進展情況,加大檢查考核力度,及時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發現並糾正問題。綜治領導小組每年對和諧平安建設進行考核評比,對照創建標准驗收。
(五)獎勵處罰。對達到和諧平安創建標準的單位,由綜治領導小組予以命名表彰,實行獎勵;對未達到創建標准並出現重大問題的單位,實行處罰,責任追究。
四、治安防範工作台帳。治安防範是預防違法犯罪的一種事前的、積極主動的治本舉措,它主要有人防、物防和技防三種防範措施。
(一)人防。指通過人力進行安全防範,如人員巡邏、站崗、門衛值守等防範措施。
(二)物防。指通過物力進行安全防範,如在重點要害部位安裝「三鐵一器「等防範措施。
(三)技防。指通過現代科技手段進行安全防範,如在重點要害部位和公共場所安裝紅外報警裝置、視頻監控系統等防範措施。
五、綜治例會工作台帳。綜治工作例會制度規定,單位綜治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主要是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研究事關本單位全局性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解決涉及人、財、物等方面的重大實際問題。單位綜治辦每月召開一次會議,主要是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精神,研究提出工作落到實處的具體措施,分析前段工作情況,部署後一階段工作。
兩個例會應分別記錄保存,記錄內容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與會人員、主持人、記錄人、會議議程,以及所涉及的會議內容。
六、綜治宣傳和幹部培訓工作台帳。
(一)綜治宣傳。一是將每年3月份開展的綜治集中宣傳月活動情況記錄下來,主要包括:集中宣傳月活動通知,集中宣傳月活動啟動儀式,宣傳板報、牆報,綜治知識競賽或文藝演出等方面的文件、圖片、影像資料。二是法制宣傳教育方面的資料,包括普法教育、警示教育、涉及法制的主題班會等內容。三是報刊、書籍、網路等宣傳方式。
(二)綜治幹部培訓。省里規定,每年各單位對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綜治幹部全員培訓3天以上。其台帳主要有:培訓通知、課程安排、培訓人員花名冊等資料。
七、組織領導工作台帳。它主要有五個方面的內容應建立台帳。
(一)綜治組織網路。各單位以書面文件形式制定下發綜治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領導小組組長由單位黨政一把手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配備專(兼)職主任、副主任,其級別等同機關其他處室正、副職,公辦高校配備10人以上專職綜治保衛幹部。
(二)領導責任制。各單位應依據贛發[2004]24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單位《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及維護社會穩定領導責任制實施意見》,內容包括:領導責任劃分、考核內容方法、考核成果運用、完善工作機制等。
(三)綜治責任人績效檔案。各單位應分別建立班子成員的綜治績效檔案。主要包括:責任人述職報告、綜治維穩責任人履行職責情況鑒定表,綜治維穩責任人獎勵情況登記表,綜治維穩責任人處罰情況登記表等內容。
(四)目標管理制。各單位應建立綜治目標管理考核評比制度。一是每年初由單位黨政一 把手簽發並層層下達綜治目標管理責任書;二是各單位每半年組織檢查綜治工作落實情況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包括上半年的檢查通知、上半年工作總結或通報、年度考評通知、年度考評標准、年度考核獎懲等內容。
F. 請問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與治安學專業有何區別,就業從事的崗位有何區別,那個更好一些
一、警務指揮與戰術:偏向外勤,屬動手型。
本專業著重培養警務實戰能力和嚴重暴力犯罪案件現場處置指揮能力,全面系統掌握警務指揮與戰術學理論,具備先進的警察執法理念和警察安全執法的實戰技巧,能夠在公安一線從事防暴處突以及警務實戰訓練組織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有:公安指揮學、警務戰術學、公安通信與指揮中心技術、警務地形學、警務參謀工作、警用武器裝備與使用、警察防衛與控制、警務實戰心理、警務實戰法律法規、警務實戰訓練指導方法、反劫持爆戰術談判、警務救生、攀降越障技術等。
二、治安學:偏向內務。屬動腦型。
本專業培養方向: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科學素養和人文素養,熟悉黨和國家關於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具備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等實際工作所需的專業核心能力和創新精神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治安學專業下設治安學與警察法學兩個專業方向。
1.治安學專業方向。本專業方向主要培養能在各級公安機關治安系統從事決策和管理實務的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有:治安學導論、治安案件查處、治安勤務、戶政與人口管理、社區警務、公共安全危機管理、安全風險評估。
2.警察法學專業方向。本專業方向培養具備開展公安執法工作的專業核心能力和創新精神,能夠在公安機關從事公安執法或在其他政法機關從事相關工作的應用型公安高級法律人才。
主要課程有: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商法學、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學、警察法學、犯罪學、刑事偵查學、治安管理學等。
G. 警察和公安有什麼區別
一、警察和公安二者的定義不同,
1、警察是指根據國家和統治者階級的意志,按照確定標准設置的警察機關及其警務人員。一般指按照具有武裝性質的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在警察機關中行使警察職權,履行警察職責的國家公職人員。
2、公安一般稱為人民公安,在中國一般稱為公安的警察特指的是公安機關中的人民警察。
二、警察和公安二者的性質不同,
1、警察是一種職業,一般是指使用暴力打擊和防範違法犯罪的公務員(或政府雇員)。
2、公安是一個部門,從上至下,分別是公安部,公安廳,公安局,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
三、警察和公安二者的范圍不同,
1、警察是在全世界范圍內都存在的,並且伴隨著國家的產生而出現的,警察與國家共存亡,只要國家存在,統治階級需要完成其組織管理形式,就必定有警察這種維護統治階級統治的暴力工具。
2、公安則是我國對於近代以來從事公安安全職能的機構的統稱,是近代以來才出現的產物,公安機關是作為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中具有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執法機關,是我國的一種特色的稱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警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安
H. 公安滿意度和安全感提升培訓方案
一、突出主業,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以打擊刑事犯罪「五大戰役」行動為主線,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集中打擊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經濟領域犯罪和食葯領域犯罪,做到「命案必破、黑惡狠除、盜搶嚴打」。特別是對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的「兩搶一盜」侵財案件,要進行不間斷地打擊,決不能有任何放鬆。同時強化追贓返贓工作,盡最大努力為人民群眾挽回損失,以追繳戰果通報會和集中退贓大會的形式,及時返還財物,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滿意。
二、多措並舉,強化治安防範。
完善巡防方案,科學布置警力,推動警力進一步向社會面延伸,切實提高見警率、管事率和抓獲率。主城區科學合理劃分為14個巡邏路段,局領導帶隊,由城區分局、巡控處突大隊和機關警力合成巡邏,巡邏中對可疑人員、車輛和物品依法進行盤查,打擊各種現行違法犯罪活動,震懾、預防、制止、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同時,向沿街商戶發放治安防範宣傳資料,提示有關單位、居民消除隱患,組織指導群眾性巡邏力量開展好巡邏工作。
三、完善規范,不斷提升執法公信力。
進一步深化警務公開,繼續堅持公安行政法規政策、行政主體、行政行為、辦事(案)程序等信息的公開,不斷擴大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定期向群眾公開各類治安信息,擴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以教育培訓為依託,提高民警執法水平;推行民警執法崗位資格認證制度,實行執法崗位資格認證與民警任職資格、職級待遇掛鉤制度。
四、便民高效,切實提高服務水平。
提升服務意識做好服務群眾工作,嚴禁出現冷、硬、橫、推現象。戶政、出入境等服務窗口完善服務態度,簡化辦事程序,優化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群眾滿意度。嚴格規范接處警流程,確保接警及時,處警迅速,處置規范,堅決杜絕因處置不當、處理不公引發群眾投訴。
五、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深入走訪群眾。
創新分包走訪機制,每名民警至少包保走訪10戶。加強參與走訪民警培訓,將民調的有關知識、方法宣講到位,正確引導群眾客觀公正回答問題。組織民警深入居民小區、村組訪民情、察民意、幫民困、解民難,並通過舉行警營開放日等活動,誠懇徵求群眾對社會治安和公安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
六、豐富形式,強化公安宣傳工作力度。
充分發揮公安宣傳的正面引導作用,通過公安網路平台、微信微博實時播報和發放宣傳單、張貼宣傳布告等方式,廣泛宣傳公安機關打擊犯罪、保護群眾的舉措和成效,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積極應對突發涉警輿情,及時回應群眾的關注關切,快速有效搶占輿論制高點,堅決打擊造謠傳謠違法行為,正本清源,正面引導,防止造成負面影響。
I. 古代沒有警察怎麼維持治安
你講的清朝,那就以清朝為例來說明吧,清朝的地方官員,上至巡撫總督等封疆大吏,下至七品縣令,都對轄地的治安民風負有責任,要監管下級對地方治安的治理,及時協助解決超出下級職權范圍內的治安案件。再說警力,一個縣衙分有管治安和緝查的巡捕,有專門在交通要道城門碼頭設路卡盤查追捕的巡檢,還有負責公文傳遞的驛丞。在非常時期可以增加幾十個人的團練作為協助,實在倒霉遇到應付不了的大盜賊或者起義造反之類,就可以上報給上級,上級的也有巡捕團練,加上還解決不了,那就跟朝廷申請調用部隊來剿滅鎮壓。
至於民間日常治安,清朝實行的是保甲制度,比較成熟時期的政策為:十戶立一牌頭,十牌立一甲頭,十甲立一保長,如果偏僻村莊人少,也可以就其少數來編。保甲長的主要職責是:查明並登記轄區內每一家的家長姓名、職業、家口數量,報告給官府備案,然後由官府發給每戶紙牌懸掛門口,出入時要在紙牌上註明出入情況,對面生可疑的外來人口要盤查清楚才能收留,對客店寺廟等地還要發登記冊,定期收發報官備查。政府官員還要監督各保甲長,及時處理保甲長上報的各種資料民情,對不負責任不好好貫徹保甲法的保甲長予以懲罰,對認真負責的保甲長進行嘉獎。保甲法對社會基層治安管理是十分有效的。
中國古代又是農業社會,人員不像現在那麼流動迅速,像北京那樣的老城,居民大多都是世世代代的老鄰居,保甲長一般都是大家公選的德高望重熱心負責之人,而且維護的又是大家的安全和利益,因此一般街坊鄰居都是很團結互幫互助的,無事時大家互相注意警戒,防火防盜,有事了互相救應,遇到可疑人物、治安案件或火警之類,趕緊通知保甲長,保甲長再酌情報告官府求援。而衙門里的巡捕也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街道人頭黑白兩道都熟,滿城都是他的眼線,不像現在警民關系那麼緊張。
另外那時候的商旅也大多有固定的路線,外出行商的或探親訪友的,都要到本地政府申請路引,類似介紹信,詳細介紹你的籍貫、出門事由、行動路線等等,以應付路過關卡客店的檢查登記,到一個陌生地方,如果你沒有當地居民或者有分量的人作擔保,你都別想找工作做。
說了這么多,是不是能幫助到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