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專員崗位職責
A. 施工現場各管理人員的職責
一、項目經理的職責
1、熟悉自己的工作環境、工作責任、工作職責是搞好項目管理的前提。在一個新的工程項目投標伊始,候選的項目經理就應加入投標小組參加工程投標的全部工作,以便熟悉工程的基本情況。
2、對施工現場的施工質量、成本、進度、安全等負全面的責任,這是項目經理重要的責任。工程施工過程中有很多意料不到的問題發生,對於出現的超過自己許可權的范圍的事件,應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人員匯報,請示處理方案或者取得自己處理的授權
3、項目經理日常工作最為繁忙也是應該最細心的事,當工程發生業主違約或其它需要與業主聯系的緊急情況時,要及時代表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要求和通知。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
4、施工項目展開後項目經理應經常召集技術人員溝通信息,依據施工項目管理規劃的具體要求和內容盡可能使經濟效益最大化。時刻督促進度、監督質量、依據施工(概)預算、施工圖紙等控制工程成本。
二、技術負責人的職責
1、具體制訂本部門的生產工藝規程,並經上級部門審定後貫崐徹實施。
2、深入生產現場,掌握質量情況,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工崐藝技術問題。
3、根據工藝需要,設計工裝器具。
4、指導工人熟悉掌握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
5、協助參與新產品開發、試制及外協配套件試裝(用)工作。
三、施工員的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規定搞好安全 防範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做到講效益必須講安全,抓生產首先必須抓安全。
2、認真熟悉施工圖紙、編制各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安全、質量、技術方案,編制各單項工程進度計劃及人力、物力計劃和機具、用具、設備計劃。
3、編制、組織職工按期開會學習,合理安排、科學引導、順利完成本工程的各項施工任務。
4、協同項目經理、認真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保證施工順利進行,維護企業的信譽和經濟利益。
5、編制文明工地實施方案,根據本工程施工現場合理規劃布局現場平面圖,安排、實施、 創建文明工地。
6、編制工程總進度計劃表和月進度計劃表及各施工班組的月進度計劃表。
7、搞好分項總承包的成本核算(按單項和分部分項)單獨及時核算,並將核算結果及時通 知承包部的管理人員,以便及時改進施工計劃及方案,爭創更高效益。
8、向各班組下達施工任務書及材料限額領料單。配合項目經理工作
9、督促施工材料、設備按時進場,並處於合格狀態,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10、參加工程竣工交驗,負責工程完好保護。
11、合理調配生產要素,嚴密組織施工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
12、組織隱蔽工程驗收,參加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評定。
13、參加圖紙會審和工程進度計劃的編制。
四、總工的職責
1、開工報告:按圖紙會審記錄、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市場部備案、工程部備案、主管負責人簽字,辦理開工報告。
2、合同管理:建立工程合同台帳、了解合同條款、搞好合同交底工作、簽訂公司內部施工協議。
3、編制預算:了解合同各種條款、熟悉圖紙、核算工程量、了解材料價格、了解工資標准、了解取費標准、套用合適定額、上機、編制預算造價。
4、圖紙會審:建設方組織、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共同會審,做好會審記錄,簽字蓋章。存檔並上交公司計劃科。
5、技術交底:根據圖紙變更情況和技術要求、操作規范進行書面形式逐級交底。
6、施工組織編制:工程概況、圖紙會審記錄、圖紙變更、圖紙與現實情況,人、機、物、料、法規、現場環境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
7、核報當月工程量:根據當月完成實際工作量,核算出產值一式兩份上報公司計劃科和甲方。
8、工期管理:按簽訂的合同工期安排足夠的人、財、物、進行施工,如有特殊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甲方簽字認可後方可延期,確保工期順利完成。
9、上報工人工資:根據施工隊當月完成實際工程量,核報工資逐級簽字,一式兩份報公司財務科、計劃科,按工人出勤,本人領取。
10、上報項目部管理人員工資:根據管理人員考勤表,製作工資報表上交勞工科,領導審批,轉公司財務科發放工資。
五、生產經營人的職責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並完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與各部門(分公司、車間)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安全生產目標。
2、明確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確保其履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職責。
3、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主動定期接受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取得相關合格證書。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定期(分季度、月度)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和存在問題,研究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6、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7、組織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和人員,並定期組織開展演練活動。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與查處。
9、向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接受工會、股東、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
(1)合同專員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施工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安全事故報告制度,以及各類施工作業規程;對於甲方管理人員則應當注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按規定配備勞動防護和安全防範用品,嚴密監控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行為,發現問題,應及時糾偏。
對高空作業、交叉作業等,應進行安全交底;監督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應設立各種安全警示標志,對「洞口」、「臨邊」等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場所,應採取嚴密的防護措施;同時管理人員應當對施工作業人員實施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須做好《培訓記錄》
網路-施工員
B. 輔助崗位是什麼個意思啊
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在招聘用人時,用工單位可以經由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為其服務,稱做為勞務派遣員工。
與正式員工沒什麼大的區別,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的勞動報酬數額和支付方式。
輔助崗位定向招聘的勞動合同制員工,與建設銀行簽訂勞動合同。
拓展資料
崗位是一個詞語,讀音為gǎng wèi,其本指軍警守位的地方,由於語義變化有時也泛指職位。崗位跟職位還是有明顯不同的:首先,按照「職位」的定義,職位是組織重要的構成部分,泛指一個階層(類),面更寬泛,而崗位則具體得多。職位是按規定擔任的工作或為實現某一目的而從事的明確的工作行為,由一組主要職責相似的崗位所組成。
職位是隨組織結構定的,而崗位是隨事定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因事設崗。 崗位是組織要求個體完成的一項或多項責任以及為此賦予個體的權力的總和。一份職位一般是將某些任務、職責和責任組為一體;而一個崗位則是指由一個人所從事的工作。注意:企事業單位招收殘疾人也應明確其崗位職責,使其有明確目標。切記,既不可由於其特殊情況忽略其崗位職責,使其工作毫無歸屬感和定位;也不能不考慮其特殊情況而亂定崗位職責,使其承擔不應承擔的工作職責。
崗位與人對應,通常只能由一個人擔任,一個或若干個崗位的共性體現就是職位,語義拓展則代表職務,即職位可以由一個或多個崗位組成。比如:製造型企業的生產部門的操作員是一個職位,這個職位由很多崗位的員工擔任。如果具體到某個工序的,即是崗位了,比如鑽孔操作員,操作員的職位可能由鑽孔操作員、層壓操作員、絲印操作員等崗位組成。
C.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考核分為哪些
您好!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專核工作績效。考核應屬當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聘期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 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編制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 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謝謝閱讀!
D. 采購專員是什麼
采購員,除批發、零售農產品:采購機器、設備、工具、零件和服務,購買用於生產的原材料或半成品。
采購員職責:
1、 編制各項目采購計劃,保證采購物品的質量;
2、 材料購買或代用經質檢部確認並書面證明之後方可辦理入庫;
3、 采購的原材料按時入庫;
4、 盡可能辦理所有采購物品的合格證;
5、 采購物品入庫後將發票附入庫單交給財務部;
6、 采購計劃變更時,填寫采購附頁給倉庫審核後遞交財務部;
7、 及時將采購進度反饋給各相關部門;
8、 外協加工時,明確加工進度,經質檢員檢驗合格方可入庫;
9、 定期咨詢材料價位,在尋找新供應商或新加工配件單位時,辦理費用要有總經理審批手續;
(4)合同專員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企業采購流程一般有比選、競爭性談判和單一來源三種形式。
比選采購方式的主要流程:
1、采購人發出采購信息(采購公告或采購邀請書)及采購文件;
2、供應商按采購文件要求編制、遞交應答文件;
3、采購人對供應商應答文件進行評審,並初步確定中選候選供應商
(中選候選供應商數量少於遞交應答文件供應商數量,具體數量視采購項目情況而定);
4、采購人保留與中選候選供應商進一步談判的權利;
5、采購人確定最終中選供應商,並向所有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發出采購結果通知;
6、采購人與中選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競爭性談判的主要程序:
1、采購人發出采購信息(采購公告或采購邀請書)及采購文件;
2、供應商按采購文件要求編制、遞交初步應答文件;
3、采購人根據初步應答文件與所有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進行一輪或多輪談判,供應商根據采購人要求進行一輪或多輪應答;
4、采購根據供應商最後一輪應答進行評審,並確定成交供應商;
5、采購人向所有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發出采購結果通知;
6、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采購流程:
1、發現問題:此階段由使用部門提出需求。只有具體的使用者知道他們的需求是什麼,而不是決策者。這是工業品銷售的基層環節。
2、項目可行性研究:這個階段使用者已經將發現的問題向上層匯報,客戶內部在醞釀要不要采購計劃、考慮預算等問題。
3、項目立項:這一階段一般會組建有使用部門、技術部門、財務部門、決策部門等人員共同組成的項目采購小組。
4、確定采購的技術標准:在這一階段,是客戶關於采購標准制定階段。通常由客戶使用部門和技術部門分析需求,再把需求轉化成采購標准。
5、招標:采購標准制定好以後,客戶將以標書的形式發布出來,准備投標的廠家拿到標書就可以制定方案了。此時,不管銷售人員如何推薦本產品的優點,客戶一般不會改動采購方案,除非發現了致命的缺陷。因為對他們來說,采購方案的改動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成本很高。
6、項目評標:客戶一般會與兩家以上的銷售廠家進行洽談,以便進行評估和比較,得到更好的商業條件。這個階段會確立首選供應商。
7、合同審核:這一階段客戶會通過商務談判,努力爭取一些附加價值。產品的技術標准和規格、數量以及付款方式等都是合同審核的內容。
8、簽訂協議:本階段是簽訂合同,交付產品,實施安裝。合同的簽訂並不意味著交易的結束。真正的銷售這個時候才真正開始。銷售人員要按合同認真履行承諾,准時交貨,按進度完成。了解客戶內部采購流程,是工業品營銷說對話、找對人、做對事的前提。
E. 房地產外勤人員是做什麼的
房地產外勤人員工作職責:
1、證件辦理所需資料的准備與提交工作。
2、《商品房買賣版合同》的簽訂、審查與備權案、移交工作。
3、 合同的整理與存檔。
4、客戶領取合同的登記工作。
5、按揭客戶統計工作。
6、督促按揭客戶及時提交貸款資料。
7、與融資對接按揭辦理情況將客戶提交按揭資料及時提交融資部。
8、及時與銀行溝通對接掌握客戶按揭辦理動態協助銀行處理部分不及時簽字和不給予配合客戶的情況。
9、定期向財務提供合同報表。
(5)合同專員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房產銷售外勤工作職責:
熟悉房地產法律法規,銷售許可證,房產合同登記備案、貸款、產權辦理等相關手續流程,形象氣質佳,親和力強,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1、辦理面積測繪相關手續。
2、《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的辦理;辦理測繪備案手續的。
3、辦理項目初始登記。
4、辦理項目登記備案手續。
5、CRM系統房屋基礎信息的建立及價格導入工作。
6、《商品房買賣合同》審核、存檔、領取等工作。
F. 公務員是干什麼的。
公務員是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
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6)合同專員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下列人員人事關系所在部門和單位不屬於本規定第三條所列機關的,不列入公務員范圍:
(一) 中國共產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委員會委員、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二)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專門委員會成員;
(三)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常務委員、委員;
(四) 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常委和專門委員會成員。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和地方工商聯執行委員、常務委員會成員和專門委員會成員。
G. 買賣合同糾紛:公司業務員的行為如何認定是否為職務
認定是否屬於職務行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把握:
一是行為是否有經營者的授權,是否是有僱傭關系的工作人員所為。
二是行為是否發生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
三是行為是否以經營者的名義或身份實施。
四是行為與職務是否有內在聯系,如行為的內容是否是工作需要,是否符合僱主僱用的目的,行為是否具有為法人謀利的意思。
(7)合同專員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職務行為通常是指工作人員行使職務的行為,是履行職責的活動,與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相對應。
行為特點:
一是職權性。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根據法律賦予的職責許可權實施的行為履行職務行為。超越職權的行為不是職務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二是時空性。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履行職責的時間、地域范圍內實施的行為通常都認定為職務行為。比如某市的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不能糾正另一城市公務員管理中的錯誤。
三是身份性。即在通常情況下,凡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和名義實施的行為都是履行職務的行為。如公務員人員著裝、佩戴標志、出示證件、宣布代表機關實施的行為一般都以職務行為論。
四是目的標准。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了履行法定職責和義務,維護公共利益而為的行為,通常都認定為是職務行為。
職務侵權行為:職務侵權損害行為,是指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害的違法行為。
所謂職務侵權行為是指職務行為的實施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第三人構成侵權的職務行為。例如,公司甲的法定代表人乙驅車前往談判地點與公司丙洽談一筆房屋租賃事宜,在乙與丙公司簽訂完租賃合同回來途中,乙不慎將行人丁撞傷。在此,乙撞傷丁的行為則屬於職務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的發生必須是執行職務所致。法人、其他組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是代 表或代理所在單位實施,因而應由其所在單位承擔民事責任。法人、其他組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及工作人員的行為如果與執行或履行職務無關,則不構成職務侵權。
H. 公司要派我到國外工作,需要簽一個外派人員合同,誰有這方面的範本啊多謝幫助!
外派勞務合同書
(合同編號: )
甲方全稱: XX市對外經濟貿易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護照號碼: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工資帳戶:中國建設銀行XX支行
工資帳號:
丙方全稱:中國XX建設集團(馬)有限公司巴貢2&3標項目經理部
丙方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配套法規,為保障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系,經甲、乙、丙三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書。甲方向乙方說明了丙方用人要求、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勞動條件、職業危害及其後果、社會保險、規章制度等情況,乙方已認真閱讀本合同書,同意按甲方及丙方有關規定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及工作地點
本合同期限:乙方願意根據丙方的工作安排,從2006年 月 日起,為期20個月。如有續約,由三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的工作地點:馬來西亞沙撈越洲巴貢水電站施工現場。
本合同的貨幣單位:馬幣(RM)。匯率按1馬幣兌2.15人民幣固定計算。
二、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丙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丙方所屬馬來西亞巴貢工地工作。
2、乙方的具體工作內容由丙方安排。
3、乙方同意並服從丙方所安排的崗位、工種、工作;丙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4、乙方必須按照丙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的責任制的要求,保證按質按量地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生產(工作)條件
1、丙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准,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丙方制訂的勞動安全衛生等各項規章制度,有確保安全生產的責任。
四、各方職責
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辦理乙方的體檢、護照、簽證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應費用。
2、甲方提供給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具備如下條件:
1)年齡為18-45周歲,熟練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機械操作手及管理人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體健康(經體檢合格)的男性,乙方的專業技術能力要盡可能滿足丙方要求。
2)甲方必須安排和組織乙方參加健康體檢、出境培訓並取得有效期為三年的"外派勞務(研修生)培訓合格證",若體檢或培訓不合格,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3)甲方必須向丙方擔保乙方在馬來西亞的工作時間不得低於1年。
3、甲方必須按每100名勞務配備1名現場管理人員。甲方管理人員配合丙方對乙方進行工作現場管理,負責對乙方離開工作現場後的管理。
4、甲方負責乙方的後勤保障與管理,甲方應按100人配1名炊事員的標准配備炊事員,炊事員的工資由甲方承擔,中方炊事員的進、退場費用、准證費用由丙方承擔。甲方須按合理的標准提供伙食給乙方,伙食費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甲方對食堂管理不善,引起不良後果,丙方有權干預直至收回食堂管理權,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5、甲方向丙方保證乙方辦理手續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6、甲方派駐丙方工地現場的管理人員必須駐在工地,若要離開或更換需徵得丙方的同意並自行承擔有關費用,否則按5000RM/次進行扣款,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參加馬來西亞的安全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若因自身原因被遣送回國或自己申請回國的,其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交納丙方為其辦理的工作準證、安全准證、保險費用等相關費用以及來馬來西亞交通費用後才准以回國,其回程機票由乙方自己承擔。
3、乙方來到馬來西亞後,需將護照、工作準證等證件交給丙方統一保管。若乙方回國,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丙方並獲得丙方批准,方可領取護照回國。
4、乙方在馬來西亞期間,需服從甲方及丙方的統一管理。
5、乙方須嚴格執行丙方的施工工藝,正確操作施工設備和工具。如果乙方在工作當中發生人為的質量事故,丙方將根據有關質量管理條例,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和評估後,對乙方進行扣除一定工時的處罰,嚴重的將追究乙方的責任。
6、乙方須嚴格遵守丙方有關安全規范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條例。如果乙方違反工地有關安全規范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管理條例時,丙方將根據有關安全管理條例,對乙方進行扣除一定工時的處罰,事態嚴重的將根據有關法規追究乙方的責任。
7、乙方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不得做出有損中國人形象的行為,並自覺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丙方職責:
1、丙方協助甲方辦理乙方的正常進、退場,進退場的交通費用由丙方承擔,若發生乙方在到馬來西亞機場後被馬來西亞海關阻止入關並遣送回國,則發生的交通費用由丙方承擔。丙方在乙方連續在馬來西亞巴貢工地工作滿24個月後,應根據生產需要安排乙方回國探親並承擔交通費用。交通費用指長沙市到甲方工作地點的路費及住宿費(如果有)。
2、丙方負責組織乙方參加當地的安全培訓,並承擔合格人員的工作準證費用及安全培訓費用等相關的費用。
3、丙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住宿及其它條件:
1) 通電並安裝有吊扇的住宿用房,住宿標准為上下鋪8人間或集裝箱式住房7x2人間;
2) 水電設施齊全的食堂,其他食堂用具由甲方自行承擔;
3) 到施工現場的交通;
4) 提供安全防護用品和正式職工同等的勞保用品;
5) 每人一套的床上用品;
6) 現場通訊:提供2個手機號和對講機1部,電話費用由甲方承擔。
4、丙方負責乙方在工作現場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合理安排,或者勞動態度不好,丙方經與甲方協商可以採取警告、扣記工時、罰款直至辭退乙方。被辭退的乙方需在交納丙方為其辦理的工作準證、安全准證、保險費用等相關費用以及來馬來西亞交通費用後(根據該勞務實際已工作時間按比例分攤)才准以回國,其回程機票由乙方自己承擔。
5、丙方指派專人對乙方每日出勤記錄簽字並進行現場考核,負責用工費用的核算及支付。
五、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
1、計時工單價:星期一至星期六6馬幣/工時,時間按乙方實際工作小時計;每天工作時間如果超過十小時則超出時間按加班計算,若加班,加班時間按實際工作小時計,工時單價按9馬幣/工時。星期天或其他節假日(指中國國家法定節假日10天)工作,全部按加班計算,時間按乙方當天實際工作小時計,工時單價按12馬幣/工時計。丙方每月及時為乙方勞務人員進行結算,結算時間與丙方內部結算時間相同。丙方每月於工作地當地發放600馬幣/人給乙方勞務人員,工資餘款人民幣由丙方及時支付給乙方勞務人員在前述工資帳戶。丙方支付工資給乙方勞務人員的時間不得滯後3個月,若超過 3個月,丙方按乙方勞務人員當月工資的0.5 %作為月利息支付給乙方勞務人員。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工單價:1400馬幣/每月,(水泵工、發電機工、食堂幫廚等崗位工種),工作小時為12小時/天。其日工資標准為月工資/30.5天。
3、若乙方工作能力突出,丙方可根據工程現場施工組織管理的實際需要將乙方提拔為工長和大工長,具體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
4、工時數量的計算:按勞務人員抵達工作地點進行指定的工作開始至停止工作為止計算,但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時間。若遇早上上班前下雨,甲方可以在7:00之前通知乙方不做工,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誤工費。若在上班過程中遇到下雨而導致整班無法做工,則按每人4小時計算,若超過4小時,則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六、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因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為一個月,停工醫療期間,憑醫院診斷證明,丙方按每天9.5馬幣支付病傷假補助。若超過1個月,經民都魯醫院證明不能勝任馬來西亞工作的,由甲方負責將乙方送返國內,丙方提供返回長沙機票,其他費用及後續費用安排由甲方負責。 由此給丙方帶來的辦理工作準證損失,丙方按照乙方已工作月數進行分攤後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乙方享受與丙方正式職工同等的工地作業勞保待遇,享有按人員比例參加丙方評選先進的權利,先進人員獎金額與丙方正式職工相同。
3、丙方為乙方提供最高保額每人人民幣200,000元(大寫:人民幣貳拾萬元整)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投保受益人為投保人。若乙方在保險期內因工遇有工傷、人身意外,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所得賠償金在扣除丙方為其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等相關費用後的剩餘部分交給乙方或其親屬。甲方及丙方不再另外承擔其它一切費用。
乙方因工負傷經醫院證明不能繼續工作的,在治療期間由丙方按照每月1152馬幣支付其病假工資,若超過三個月仍不能工作,甲方應負責將乙方送返國內,丙方提供返回長沙機票。
合同期間如勞務人員發生病故或意外身亡,遺體由甲方協助丙方按所在國有關法例處理,如火化處理,骨灰及遺物則由甲方負責托送到乙方家屬手上,並協助家屬處理好善後事宜。
4、乙方連續三個月的工作小時應不得低於576小時,若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致使乙方連續三個月的工作總小時低於576小時 ,在乙方服從丙方其它工作安排的前提下,丙方將按每人每月1152馬幣保底工資發給乙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無法工作,則在計算工作小時數時及保底工資時須扣除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無法正常工作小時數及相應保底工資數。
5、合同期滿經三方協商同意就地延期的情況下,乙方為丙方在馬來西亞巴貢工地連續工作滿24個月後,乙方可申請探親假,報丙方批准,由丙方根據工地生產任務情況安乙方休假,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丙方安排。丙方負責乙方獲准探親假的路費(由工地至長沙往返)。
七、勞動紀律
1、丙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並依法實施。
2、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勞動紀律和丙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丙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罰。
4、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丙方安排合理的工作,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消極怠工以及罷工行為,否則按違約處理。
5、乙方因事需要在現場休假時,必須提前向丙方請假且得到許可後才能休假,每月休假不得超過4天且不能累計。
6、丙方有權針對乙方勞務人員發生如下情況進行罰款、警告等處罰:
遲到/早退:不到半小時按半小時算,超過半小時不到1小時的按1小時算,遲到超過2小時的,不享受當天加班小時待遇,工作小時按實際工作小時算。
警告:每書面警告一次,扣當天工作小時4小時,不享受當天加班小時待遇。當月警告超過3次的(含3次)加扣一天的工資(8小時),同時丙方有權予以辭退,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停工:每次停工最少1天,最多為3天。每停工一次,從當天宣布開始起算,在被停工天數內,沒有工時。當月停工超過2次的(含2次)加扣一天的工資(8小時),同時丙方有權予以辭退,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曠工:遲到/早退超過4小時而沒有及時通報丙方而得到批準的,被視為整天曠工,沒有工作小時。當月曠工超過5天的(含5天)加扣一天的工資(8小時),同時丙方有權予以辭退,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因上述原因(或將來工地補充的有關規定)被處罰的人員,丙方將不承諾其保底工資,直到當月工資被處罰為零。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變更、續訂和解除
1、本勞動合同期滿或三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本勞動合同在有效期間內因生產經營工作發生重大變化,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解除勞動合同。
3、本勞動合同臨近終止期間時,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滿前30天內續簽勞動合同。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及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和丙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3)不服從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的或以各種理由逃避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4)泄漏甲方和丙方的商業秘密,造成重大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5)在合同期間內以病、事假、工傷、長假等為由從事第二職業的;
6)被開除、除名、辭退、勞動教育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和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考核仍不能上崗或經丙方調整工作仍不能擔任或不服從安排的;
3)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6、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及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7、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丙方,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及丙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或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丙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九、甲乙丙三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1、乙方必須向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1000馬幣,若乙方沒有能力交納保證金,丙方將在乙方每月的收入中按100零吉特/月進行扣除, 直到扣滿1000馬幣;在合同期滿後,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10天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返還給乙方。
2、乙方違約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和丙方帶來的全部損失(出國體檢、培訓、簽證、進出場路費、工作準證費及相關費用、個人所得稅擔保金等甲方損失),並遣送回國。
3、甲方在乙方出國前進行出國前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訓,丙方對乙方上崗前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及勞動紀律、安全生產、法制、職業道德等各項規章制度的進場教育;
4、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能未經甲方和丙方允許與另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否則按以上九、(二)條處理。
5、乙方所欠甲方及丙方任何款項,甲方及丙方有權在乙方應得收入中扣除,若仍然不足,甲方及丙方有權通過法律追索。
6、丙方有權根據將來工地的實際情況對乙方所從事的工作按照完成工程量的數量進行結算,其目的既是保證丙方所承擔工程的及時完工,避免出現消極怠工的現象,同時也鼓勵積極工作的勞務能多勞多得。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並簽定相關協議後, 三方按協商後的量化標准即工程量單價進行結算,相關工時及單價條款不再適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任何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根據責任和經濟損失情況,按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經濟賠償。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在長沙市提出仲裁,仲裁結果對三方有約束力。
十二、其他
1、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執行。
3、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和支付完畢終止。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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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條例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一、第一章 總則
1、第一條 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發展,制定本條例。
2、第二條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准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3、第三條 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4、第四條 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二、第二章 崗位設置
1、第五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2、第六條 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准和任職條件。
3、第七條 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三、第三章 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
1、第八條 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2、第九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3、第十條 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4、第十一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四、第四章 聘用合同
1、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2、第十三條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3、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4、第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5、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6、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7、第十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8、第十九條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系終止。
五、第五章 考核和培訓
1、第二十條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應當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
2、第二十一條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聘期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
3、第二十二條 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4、第二十三條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編制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5、第二十四條 培訓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
六、第六章 獎勵和處分
1、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2、第二十六條 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3、第二十七條 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
4、第二十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處分:
(一)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二)失職瀆職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紀律的。
5、第二十九條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24個月。
6、第三十條 給予工作人員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7、第三十一條 工作人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由處分決定單位解除處分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七、第七章 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1、第三十二條 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2、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3、第三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4、第三十五條 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5、第三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八、第八章 人事爭議處理
1、第三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發生人事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2、第三十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提出申訴。
3、第三十九條 負有事業單位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處理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與本人有利害關系的;
(二)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4、第四十條 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投訴、舉報,有關部門和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九、第九章 法律責任
1、第四十一條 事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或者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2、第四十二條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處理違反本條例規定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3、第四十三條 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第十章 附則
1、第四十四條 本條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9)合同專員崗位職責擴展閱讀:
1、《條例》適應事業單位改革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將崗位設置、公開招聘、競聘上崗、聘用合同、考核培訓、獎勵處分、工資福利、社會保險、人事爭議處理,以及法律責任作為基本內容,確立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
2、《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對於建立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符合事業單位特點和人才成長規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3、《條例》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准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4、《條例》明確,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5、《條例》規定,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明確崗位類別、等級。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6、《條例》規定了聘用合同的期限、初次就業人員的試用期,明確了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條件、列明了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以及合同解除、終止後人事關系的終止。
7、《條例》規定,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對工作人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
8、《條例》明確了獎勵的情形,確立了獎勵的原則,明確了獎勵種類。《條例》規定了處分的情形,明確了處分種類,提出了處分工作的要求,確立了處分解除制度。
9、《條例》規定,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10、《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發生人事爭議的,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11、《條例》特別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可以申請復核、提出申訴。
1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公布,並將於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J. 房地產公司的合同專員崗位職責任是什麼要詳細的
做任務的,不算內行,愚見如下
我覺得吧房產公司的合同分三塊:一是與當地政府的,比如土地出讓合同;二是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約定合同;三是和業主和物業公司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