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管理所職責
1. 北京市密雲水庫懷柔水庫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的第四章
管理部門職責
第二十一條密雲縣、懷柔縣人民政府和京密引水渠沿線的其他區、縣人民政府職責:
(一)依照本條例加強對兩庫一渠水源保護管理工作的領導,按照《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保護水源,發展經濟;
(二)建立健全實施本條例的各項責任制度,監督檢查本區、縣各部門落實責任制度;
(三)嚴格控制兩庫一渠一級保護區范圍內人口的機械增長。加強庫區移民搬遷工作,妥善安排庫區移民生活。密雲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統一安排,有計劃地組織好密雲水庫一級保護區內的人口搬遷工作;
(四)向人民群眾進行自覺遵守水源保護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第二十二條市和有關區、縣環境保護局應當按照規定的職責許可權負責兩庫一渠水源保護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審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參加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組織水體水質監測網路,匯總監測資料,定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水質情況,並負責調查處理水污染糾紛和事故。
第二十三條市城市規劃管理局對兩庫一渠保護區內建設工程項目依法進行統一規劃管理。對按規定可以在一、二級保護區內建設的工程項目,應當嚴格審批管理,批准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必須先徵得市環境保護局同意。
三級保護區內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由市和區縣規劃、環境保護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審批。
第二十四條市水利局職責:
(一)領導兩庫一渠管理處做好水源保護管理工作;
(二)參與兩庫一渠水體水質保護的規劃和污染防治計劃的制定;
(三)對兩庫一渠進行水質監測,並向市環境保護局提供水質水文資料;
(四)每年會同市環境保護局對兩庫一渠進行一次或者兩次水質評價;
(五)兩庫一渠管理處應當合理布設水庫水質監測點,定期監測水質,對進入保護區內的人員進行宣傳教育,對釣魚者進行管理。
第二十五條市公用局應當會同市水利局、市衛生局在密雲水庫和懷柔水庫生活飲用水取水口周圍劃定衛生防護區,並採取嚴格管理措施,加強水質監測,確保取用水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當取水口衛生防護區內水質受到污染時,要採取緊急措施,並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報告。
第二十六條市公安局應加強兩庫一渠治安秩序的管理和治安保衛工作,維護兩庫一渠飲用水源的公共安全。
第二十七條兩庫一渠各項保護管理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管理部門應當密切協作和配合,並按照本條例規定的職責建立健全和落實管理責任制度,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八條市人民政府設立庫區移民發展基金,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