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重點地區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將改善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社會治安狀況,作為大力改善民生、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基礎性工作和「平安雲陽」建設的攻堅戰來抓,始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動員全社會參與,狠抓基層基礎工作,著力解決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的問題,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為我社會經濟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條塊聯動」原則。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屬地為主,部門配合,實行「條塊聯動」。明確劃分條塊責任,凡屬村(社區)解決的問題,由村(社區)解決;凡屬鎮部門解決的問題,由鎮部門解決。
(二)堅持「因地制宜」原則。從本地實際出發,針對性的開展排大查大整治工作,哪裡治安混亂就重點整治哪裡,哪些治安問題突出就重點整治哪些治安問題。
(三)堅持「標本兼治」原則。著眼基層基礎建設,因勢利導,疏堵結合,以市級「平安社區」創建和「基層基礎突破年」為載體,進一步創新管理手段,夯實管理基礎,提升服務水平,努力從源頭上消除產生治安亂點和突出治安問題的土壤和條件。
(四)堅持「注重實效」原則。通過大排查大整治,找准和整治治安亂點和突出治安問題,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單位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
(五)堅持「嚴格考核和責任查究」原則。對排查、整治不到位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惡性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村(居)、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工作重點
(一)重點地區:案件高發區,邊界村社,宗族勢力作祟的地方,宗教場所,流動人口較多的得分,公路沿線,校園和企業周邊等治安不好的地區。
(二)重點行業:容易發生公共安全事故的交通運輸和食品葯品等行業,以及廢品收購站點。
(三)重點場所:娛樂休閑場所,集貿集市,旅遊景點等公共場所,以及出租房屋等。
(四)重點領域:容易滋生黑惡勢力的物流運輸、建築工程、礦產開發等。
(五)重點人群:容易造成現實危害的刑釋解教人員、監外執行人員、吸毒人員、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攜帶艾滋病毒的違法犯罪人員等。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入開展大排查活動。3-4月為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大排查階段。我鎮要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經常性地開展轄區內的社會治安大排查,了解和掌握我鎮境內的治安亂點和突出治安問題,查找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薄弱環節;廣泛收集和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群眾反映;通過發布公告、設置舉報電話和建立獎勵制度等,組織發動群眾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和突出治安亂點、治安問題。鎮安監辦要聯合各村居兩委逐村逐戶地排查,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和「盲點」,切實摸清轄區內存在的矛盾糾紛和治安混亂區域部位,摸清可能引發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安全隱患,摸清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突出治安問題和導致混亂的原因。
(二)集中開展大整治行動。5-9月確定為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大整治階段。實行社會治安重點區域台帳管理,根據問題的性質和管轄許可權分類建立台帳,落實人員管理,明確整改時限。堅持排查和整治兩手抓。對排查出的治安混亂地區和治安突出問題,要認真查找分析原因,提出工作對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實整治措施,逐一明確責任人。要採取「一個亂點、一名領導、一個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和分級掛牌整治的辦法,多方聯動,集中整治,確保在今年內取得階段性明顯效果。要始終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集中開展專項打擊行動;嚴厲打擊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嚴重暴力犯罪和「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案件;嚴厲打擊黑惡勢力和團伙犯罪,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和黃賭毒等犯罪活動。對情況復雜,經反復整治,仍得不到解決或效果不明顯的地方,要及時向鎮領導小組匯報,由鎮黨委政府組織強有力的工作組駐點整治。
(三)著力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強化鎮村組三級社會治安防控網路作用。進一步規范義務治安巡防員、治安信息員、平安建設志願者、護樓守院隊等相關人員的管理、培訓工作,充分發揮群防群治作用。
(四)注重源頭治理。把解決和改善治安重點整治地區群眾民生問題作為重要工作,特別是要幫助在生產、生活方面有困難的村(居)民和流動人員改善民生,讓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排查整治成果,不斷減少誘發違法犯罪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利因素,努力建設新型社會。
(五)切實加強對以流動人口為重點的特殊人群的服務管理。要按照「公平對待、服務至上、合理引導、完善管理」的原則,大力推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創新。要有針對性地做好無業人員、生活困難人員以及不在學、無職業等重點青少年的教育、服務和救助工作;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做好吸毒人員的排查、登記、管控和挽救工作;加強對有現實危害和暴力恐怖傾向的高危人員、容易肇事惹禍的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
(六)大力加強基層政權建設。鞏固我鎮平安建設成果,繼續深入推進「平安細胞」創建,完善鎮「六位一體」運行機制,村社「七位一體」運行機制。充分發揮他們在化解矛盾和維護穩定工作中的作用。
(七)建立健全大排查大整治長效機制。建立定期例會制度,及時通報工作進展,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和重大情況;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切實做到對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早預防、早控制、早解決;建立台帳管理機制,對社會治安重點地區中的各類重點人員、安全隱患、矛盾糾紛等進行分級分類,逐一進行登記造冊;建立進度報告制度,鎮要做到每半月向縣整治辦上報排查整治情況。
(八)認真開展驗收總結工作。10月為驗收總結階段。要認真總結大排查大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尤其要總結出好的經驗和做法,鎮綜治辦於10月25日前書面報給縣整治辦。
B. 如何強化屬地責任,加強社會面治安巡邏防範和對重點地區,重點部位的防範控制
制定好責任歸屬措施
安排好人員的配合
劃分各自的責任區域
C. 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機制有什麼內容
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建設:
1、工作例會制度;
2、信息報送制度;
3、掛鉤聯系制度 ;
4、督查指導制度;
5、目標責任制度;
6、考核評估制度;
7、責任追究制度;
8、台帳管理制度 ;
D. 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履行哪些責任 求答案 急!!謝謝咯
根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經2004年9月13日國務院第64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16條規定:
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單位制定、完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落實治安防範措施,指導治安保衛人員隊伍建設和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治安保衛機構建設;
(二)檢查、指導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發現單位有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或者治安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
(三)接到單位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警,及時出警,依法處置。
第十三條關系全國或者所在地區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單位是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按照下列范圍提出,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
(一)廣播電台、電視台、通訊社等重要新聞單位;
(二)機場、港口、大型車站等重要交通樞紐;
(三)國防科技工業重要產品的研製、生產單位;
(四)電信、郵政、金融單位;
(五)大型能源動力設施、水利設施和城市水、電、燃氣、熱力供應設施;
(六)大型物資儲備單位和大型商貿中心;
(七)教育、科研、醫療單位和大型文化、體育場所;
(八)博物館、檔案館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九)研製、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或者實驗、保藏傳染性菌種、毒種的單位;
(十)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單位;
(十一)其他需要列為治安保衛重點的單位。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遵守本條例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的一般規定和對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特別規定。
第十四條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確定本單位的治安保衛重要部位,按照有關國家標准對重要部位設置必要的技術防範設施,並實施重點保護。
第十五條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在公安機關指導下制定單位內部治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並定期演練。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單位制定、完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落實治安防範措施,指導治安保衛人員隊伍建設和治安保衛重點單位的治安保衛機構建設;
(二)檢查、指導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發現單位有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或者治安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
(三)接到單位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警,及時出警,依法處置。
第十七條對認真落實治安防範措施,嚴格執行治安保衛工作制度,在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有關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二)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E. 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有哪些問題
形成「公安為主、部門配合、上下聯動、群眾參與、強化排查、重點整治」工作機制
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動員全社會參與,狠抓基層基礎工作,著力解決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的問題,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