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治安案件
Ⅰ 派出所在接到輕傷簽定之後,治安案件轉刑事案件有時間限制嗎
接到輕傷鑒定結論後,辦案民警即按故意傷害向上級裁決部門請示對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有時間限制,如過程超時可申請延長辦案時間。
Ⅱ 重傷一個輕傷,當時是按治安案件處理,也賠給對方錢了,現在公安局又開始查辦這個案件,還會被抓起來嗎
這個要看偵查結果,理論上輕傷以上就可以立案追訴,所以當初按治安案件處理是錯誤的,應該糾正。而且已經立案的不受追訴時效限制,所以公安局做法沒問題。
Ⅲ 錢賠夠了,輕傷被害者不做傷情鑒定,可以當治安案件處理嗎
如果是經法醫鑒定為輕傷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那就是刑事案件。當事人同意,你又把錢專賠夠了,屬當治安案件處理當然可以。但必須有公安機關的處理結論,或者組織你們雙方簽定協議,要明確是一次性的處理完畢。否則,就怕對方情況有變化而反悔。
Ⅳ 建議報警並驗傷,如果輕傷以上,則公安要抓人;如果是輕微傷,則屬於治安案件報警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一、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二、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三、民事賠償的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Ⅳ 治安事件導致對方輕傷,會如何判刑
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造成輕傷以上的後果涉嫌傷害罪,要根據具體情節追版究刑事責任。具體規定如下權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Ⅵ 治安案件、輕微傷。如何處理
查明案情後(如果經鑒定屬於輕微傷),先對當事雙方進行調解,經調解無效,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對當事雙方進行處罰。
Ⅶ 被人打成輕微傷,警方一般如何 處理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且鑒定為輕微傷,屬於治安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章
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有關規定,社會上發生的治安案件一般由當地公安派出所負責查破;發生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的治安案件,由本單位保衛組織查破,沒有保衛組織的單位,由所在地公安機關負責查破。
另外,在農村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中需要給予警告、5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委託鄉(鎮)人民政府裁決。
1.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條例及釋義)
2.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辦理治安案件,不嚴格執法或者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處理。
3. 受害人有權知道處理結果。
(7)輕傷治安案件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章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和處罰規定,打架斗毆處罰如下: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Ⅷ 輕傷害案件已按照行政治安案件處理完,可以再追究嗎
輕傷,還是輕微傷?如果是輕傷(依據法醫鑒定),那必須是刑事案件,要判刑的。如果是輕微傷,那就按治安案件處理了。結果天上地下,因為造成對方輕傷,要判刑,所以對方會著急私了,沒個一二十萬是說不成事的。
Ⅸ 輕傷案件作治安案件立案違法嗎
如果派出所已經對抄行為人進行了治安處罰,說明該案為治安案件,不是刑事案件。 治安處罰,是最終的處罰結果,不在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如果是刑事案件,派出所應在鑒定意見出台後,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或者其它強制措施,而不應該治安處罰。 派出所說是輕傷,但鑒定意見可能鑒定為輕微傷。因此,派出所才會對行為人進行治安行政處罰。 受害人可以就有關民事賠償,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鏈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條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行為人或者其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Ⅹ 治安案件造成的輕傷怎麼處理。
如果打架致人輕傷就涉嫌故意傷害罪,就不是治安案件,屬於刑事案件。如果的確是治安案件,應當行政拘留15天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