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編的職責
發布時間: 2021-01-18 05:37:56
Ⅰ 主編和執行主編的職能區別
抄主編是某種出版物 (包括叢襲書、辭書、報紙、期刊、學報、年鑒、文集、選集等) 編輯事務主持者的稱謂。主編一詞既可以作職務解,也可以作行為解。屬於公司編輯部門。
主編的職責是:在編委會或總編輯領導下,按編輯方針實施某個方面的具體業務。其工作內容為研究、制訂某一方面的工作計劃,組織並領導日常編輯事務,如審稿、審樣、撰寫重要言論等。有些編輯部門不設總編輯,主編是該部門的負責人,其職權相當於總編輯。除新聞、出版部門外,編纂專著有時也設主編,由編纂委員會指定專家擔任。專著主編召集有關編務會議,主持擬定編輯計劃,審定書稿。
執行主編履行主編的職能,但不一定具備主編職稱,由單位聘任即可。一般情況下,相對於副主編,執行主編是指特定的人而從事某項工作。副主編是在任職務,而執行主編是臨時指定的。是根據需要指定某編輯為某書出版的執行主編。其實際職位未變。
Ⅱ 什麼是管理管理有哪些職能
中國學者周三多綜合國內外各種定義而得出對管理做出的定義是:
管理是指組織為了內達到個人容無法實現的目標,通過各項職能活動,合理分配、協調相關資源的過程。
這一定義可做進一步解釋:
1、管理的載體是組織。
2、管理的本質是合理分配和協調各種資源的過程。
3、管理的對象是相關資源。
4、管理的目的是為了實現既定的目標。
周三多認為管理的職能有五種:
1、決策與計劃
2、組織
3、協調
4、控制
5、創新
參考資料:《管理學》第三版
主編:周三多
副主編:陳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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