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屋治安管理工作會
① 辦理暫住證需要什麼手續
暫住證已經改為居住證。離開戶口所在地到另外的城市居住,需要到當地派出所版辦理居住證。手續如下:
1、持身權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所在城市租住房屋的合同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4、持以上證件材料到你租住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暫住手續,大概一周左右就能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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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辦理要求
居住證是本市對外地來京人員實行暫住登記和《居住證》制度。《居住證》是外地來京人員在本市臨時居住的合法身份證明;外地來京人員到達本市後,應在三日內到其暫住地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參考資料:網路-居住證
② 辦理房屋租賃備案證明都需要什麼資料
您好,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作為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專
① 房屋租賃合同;屬
② 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③ 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④ 特殊情況所需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要真實、合法、有效,不能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③ 外地人在成都辦理暫住證需要帶哪些證件
暫住證已改為居住證,辦理所需資料:
一、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三、近6個月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清單(原件);
四、下列證明材料之一:勞動合同、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原件和復印件);
五、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1、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
3、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六、對於在蓉就業具有正式編制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編制的員工,無法提供社保證明清單或勞動合同的,可以提供市級(含)以上組織人事、公務員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招收(錄用、聘用)正式文件及名單,同時提供單位組織人事(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代替社保清單和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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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登記:
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證明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未取得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申報方式:
1、現場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進行申報。
2、採集點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社區、居(村)民委員會流動人口信息採集點進行申報。
3、網路自主申報:自行通過微信、PC、APP等,登陸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系統如實填報相關信息進行申報。
④ 辦理暫住證需要帶些什麼證件呢
1、居民身份證來或原籍自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2、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需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證件地址與辦證人實際暫住地址不一致的,戶主應註明辦證人的實際居住詳細地址;3、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內部需集體辦證的,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有流動人口姓名、性別、戶籍地、暫住地詳細地址、公民身份號碼、服務處所、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的申領《暫住證》名冊;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店業單位,提交暫住旅店業單位出具的在住證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⑤ 開一個賓館需要哪些手續和流程
開賓館需要的主要手續如下:
1、賓館開辦,首先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
2、向縣、市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3、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4、到公安機關備案,領取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
附;按規定提交的必備資料:
1、消防安全合格證照;
2、開業申請書;
3、方位及四鄰平面圖;
4、房屋質量鑒定證明;
5、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6、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7、衛生執照復印件;
8、法人近期免冠相片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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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賓館需要哪些條件:
1、房屋建築質量符合國家商業用戶質量標准;
2、以每隻床位實際使用面積4平方米以上,總床位30隻以上;
3、旅館業的住宿登記、計算機信息管理、會客登記、旅館貴重物品寄存管等安全管理制度;
4、達到環要求:樓上沒有居民居住,且距離周邊居民住宅20米。
⑥ 租店面簽合同有什麼注意問題和技巧
租店面簽合同注意問題和技巧總結為以下幾點:
1、在簽訂合同時,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
2、承租方還要審查,出租的房產是否已經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統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對出租的房屋不擁有產權,只是接受各位業主的委託統一對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內有個別業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場攤位自己做生意,由此發生糾紛如何處理,在簽訂此類合同時承租方應當要求出租方對此有承諾或保證。
4、在房屋租賃期內,公司作為出租方如果發生了破產、企業轉制、公司歇業或被注銷等情況,如何補救,承租方如不能繼續租賃房屋由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如何補償。
5、在房屋租賃期內,承租人作為自然人死亡後,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可否沿續原來的房屋租賃合同,繼續居住使用該房屋。
6、在房屋租賃合同中,要求寫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間數層數、建築面積,房產證編號,並把房地產的規劃紅線圖及房產平面圖作為合同附件。還要寫清楚房屋的附屬設施。有時合同中最好要標明租賃房屋的用途是居住,還是用作經營場所。
7、合同中應當約定房屋的交付時間。租賃房產交付時,雙方應約定派代表到現場檢查房產的完好情況,應當結清前期的水電費、通訊費、閉路電視費等有關費用,並簽署房產交付確認書及有關財物移交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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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中應注意的相關法條:
第七條 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責任:
(一)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二)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並辦理暫住證;
(三)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並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四)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五)對出租的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六)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
(七)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託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責任;
(一)必須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件;
(二)租賃房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員,必須按戶口管理規定,在三日內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
(三)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的,應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發現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準用於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
(六)集體承租或者單位承租房屋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條 違反本規定的行為,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處罰: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或者未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出租房屋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承租人的,處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罰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現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或者發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的,責令停止出租,可以並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罰款;
(四)承租人將承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未按規定報告公安機關的,處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沒收物品,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罰款。
第十條 對出租或承租的單位違反規定的,依照本規定第九條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處罰,同時對單位的主管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處以月工資兩倍以下的罰款。
第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被處罰人和單位對依照本規定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條例》的有關規定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處罰決定的執行。
第十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可以依據本規定製定實施辦法。
⑦ 住宅的房子可以辦理營業執照嗎
辦個體營業執照一般都是需要「商用」房產或者商住房產才行的。但是有些地方允許「住改商」政策,也就通過一些手續,把住宅性質的房子拿來辦營業執照。
1、在你當地允許「住改商」的情況下,可以去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的,同時向他們咨詢「住改商」所需要的手續或者材料。
住改商」需要的材料大致如下:出具業委會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住所(營業場所)登記表》。
2、如果你那裡已經禁止了「住改商」,那麼就沒辦法辦營業執照了。具體情況,請你咨詢當地工商局,因為不是全國各地的工商局都允許住改商政策的,因為這只是一項臨時性質的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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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登記
應具備的條件
1、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 體工商業經營;
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應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報告;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1、城鎮待業青年和其他無業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待業證明;
2、退、離休人員應持退、離休證,提前退休憑單位退休證明;
3、辭退職(包括留職停薪)人員,應持有原單位批準的證明;
4、下崗職工,應持有勞動部門的下崗證;
5、農村村民,應持有當地鄉(村)證明。上述人員登記時須持身份證,外地人員還須持有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證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18周歲以上,50周 歲以下)。
(三)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表;
(四)經營場地證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應遞交房產產權證明,產權人把此房作為經營用房的證明;
2、利用自用公房應遞交房管部門的住改非證明;
3、經營場地租用的,應遞交房屋租憑協議和房屋產權證明;
4、經營場地在路邊弄口,應遞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門的佔用道路許可證或批准件;
(五)申請從事國家有關專項規定的行業或品種的生產經營,應提交許可證或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
(六)聘用從業人員的,應提交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從業人員的身份證明;
(七)登記機關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
⑧ 在長春辦理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
1、住房居委會證明;
2、房主身份證復印件;
3、房主房產證復印件;
4、暫住人員身份證原件;
5、暫住人員一寸照片一張。無論房主本人自辦暫住證,房主親屬和朋友辦證都需提供上述材料。
另外合同租住人員除須提供以上5個資料外還須提供租賃合同原件。
《暫住證》是外地人員在本市臨時居住的合法身份證明,在本市暫住時間擬超過一個月的或者擬在本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的外地人員,應當在辦理暫住登記的同時申領《暫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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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制度將替代暫住證
2014年1月,剛剛出台57項措施全面深化首都改革,其中明確提出,落實人口調控屬地責任。實施居住證制度。市政協委員、市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書記周繼東說,居住證制度將替代暫住證,居住證將附加公共服務,隨著使用者在京生活、工作的時間越長,公共服務也將隨之「升級」。
居住證主要功能
居住證採用CPU晶元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證的以下社會服務功能:
1. 金融服務。可以綁定銀行賬戶,利用居住證查詢賬戶余額以及省內外銀行間匯款、支付業務。
2. 公交服務。可以「刷證」乘坐貼有居住證服務標識的公交車輛。
3. 電子政務。通過自助申報平台,在申領居住證以及申請居住證項目變更、續期等功能的自我實現。
4. 小額消費。通過載入電子錢包功能,居住證可以在商戶POS終端上進行小額消費。
5. 電信充值服務。可綁定移動、網通、電信號碼,並對該號碼隨時進行充值,可以自動獲得消費積分。
6. 公共服務。持證人可以預訂地鐵、火車以及飛機航班票務。
7. 門禁應用。通過載入門禁功能,可以有效識別小區居住人口。居住期滿,自動阻斷持證人在小區的出入。
8. 企業一證通。企業或單位可以根據實際,利用居住證對員工進行考勤登記、出入識別以及內部消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