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會辦公室職責
A. 企業安委會主要職責是什麼
企業安全會是為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而專門成立的安全組織機構,其成員回一般由企業答的總經理(第一負責人)為安委會主任,主管安全生產的部門經理為副主任,其他成員為各部部長或者車間主任。
由安委會的名字即可知其關鍵職責是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無事故,主要職責包括以下內容:
1、貫徹落實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和政府;
2、組織制定企業安全生產方針、目標、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措施和階段性安全工作安排,並督促落實;
3、分析、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組織綜合性、專題性的安全生產工作調研;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協調、督導有關部門及時整改;
5、組織實施企業安全生產考核評估;
6、研究決定有關安全生產的表彰、獎勵、懲處,及時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經驗;
7、督促企業制定和實施安全投入計劃;
8、督導企業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作出事故處理決定;
10、企業安委會辦公室一般設在安全生產部門,為安委會職能部門,負責處理安委會日常工作。
B. 安全生產委員會和交通安全委員會職責怎麼劃分
1、安全生產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在國務院領導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全國安全生產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國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
(三)分析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必要時,協調總參謀部和武警總部調集部隊參加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
2、交通安全委員會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交通安全管理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和重要指示。
(二)指導、督促各區縣、各系統制定道路交通事故防範措施,開展交通安全工作,落實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
(三)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四)開展調查研究,對本市交通安全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及時總結推廣區縣、系統交通安全工作先進經驗。
(五)制定下達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控制指標,組織實施對區縣、系統交通安全責任制目標管理的考核、評定。
(六)監督、檢查區縣、系統安委會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消除安全隱患。
(七)落實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分析交通安全形勢,通報交通安全情況。
(八)落實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督促、協調監察、安監部門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九)組織開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增強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守法意識,提高交通文明素質。
(十)對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C. 安全委員會職責及崗位職責
安全管理抄委員會職責
一,研究、協調、指導全院重大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全院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和決定。
二,建立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為調查處理安全事故提出法律依據,落實和追究行政責任。總結經驗教訓,避免同類事故的發生。
三,根據事故的結案規定,對各類事故進行結案和向院提高結案建議。
四,履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
D. 綜合辦公室的具體職能是什麼
公司綜合辦公室復的具體職制能包括:
1、負責公司對內、對外發函,以及申請、通知等文件的起草;
2、負責公司對內、對外公共關系的維護和改善,做好來客接待工作;
3、組織、指導開展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宣傳企業文化,搞好職業道德和員工隊伍思想建設;
4、協助建立公司行政辦公費用的預算並控制行政辦公費用在預算內執行;
5、負責機關辦公用房的日常管理與維護,負責資產的購置與管理工作;
6、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員調配、工資計劃管理、福利保險、人員獎懲、專業技術職稱、教育培訓、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
E. 安委會成員單位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修正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九條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統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F. 鄉鎮安委辦(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主任的職責是什麼依據有哪些
鄉鎮安委辦主任的職責:
(1)認真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定版,組權織廣大幹部群眾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努力增強全民安全意識。
(2)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督促所轄企業、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定期召開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綜合全鄉(鎮)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向鄉(鎮)政府匯報,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主持抓好鄉(鎮)安辦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計劃,籌備鄉(鎮)安全會議,分解下達目標,安排階段性工作任務。
(5)經常檢查所轄單位、企業,特別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農電及重點場所的安全,對發現的重大隱患和問題,要及時上報,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6)本轄區內發生傷亡事故,要盡快趕赴現場,積極參加搶救和做好上報及善後工作。
(7)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