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院的職責是
❶ 中國長城書畫院的主要機構、成員職責
(1)參與選舉畫院組織機構和主要領導成員及制定和修改畫院章程。
(2)籌劃畫院的運營方向和運營模式、市場開拓和有償服務等工作。
(3)審查和監督院務日常工作及主要經濟運營情況。
(4)審批並參與畫院各項重大活動。
(5)推選對畫院有貢獻者作為理事會名譽理事、理事長、副理事長等職。
(6)負責畫院經費籌集工作。
(7)理事長負責理事會召集工作,研究決定理事會的重大事項,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完成份內的職責。 (1)制定階段性方針政策,確定經營管理、研究重要事項,總結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召集理事、院務會等重要會,研究大政方針,制定解決辦法。
(3)審議、管理經費預算決算,檢查落實情況。
(4)副院長在院長領導下,負責分工內工作和院長臨時分派工作。 (1)執行院長、理事會會議決議、制度
(2)管理院務工作
(3)提交總結、制定計劃、制度草案
(4)選定辦公人員,制定經費預算、決算方案 (1)積極參加學會、書畫院公益性活動。
(2)為書畫院的建設獻計獻策。結合實際情況,指導書畫院工作。 (1)積極參加中國長城學會和書畫院的各項活動,支持其各項工作。
(2)每年為學會無償提供2幅作品,如有為保護長城捐獻藝術作品者,收益計入作者貢獻冊。 (1)主要是會員管理;
(2)組織不同畫種畫家活動;
(3)編寫會員通訊錄(出版會員錄);
(4)組織成立會員之家(在各地與當地聯系、業務基地以便會員在聯絡及寫生上提供方便);
(5)組織長城書畫院的代表大會;
(6)建立會員制及推動資金活動;
(7)評選長城書畫院優秀藝術家。 組織以長城書畫院為主的每年一次展覽,編輯出版年展書畫集,組織長城沿線城市書畫展,宣傳沿途長城旅遊景點。
每兩年舉辦一次書畫長城的優秀作品展,出版畫集和教育聯系,宣傳和推出優秀書畫家 組織書畫家開展萬里長城寫生活動,舉辦各種創作室研究、交流活動,以提高書畫家藝術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