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辦工作職責
1. 公安局禁毒大隊內勤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這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大致是:
1.涉毒人員卷宗的整理歸檔。
2.有關文件的歸檔,建立健全各類基礎工作台帳。
3.有關信訪登記、信息溝通。
4.重點人口管理的歸檔,數字的統計。
5.向財政部門報賬,報銷各類單據。
6.統計有關方面的數字,做好信息傳遞。
7.預交款、暫扣款的收、繳工作,贓款贓物的登記、保管。
2. 有誰做過禁毒輔警,求干過這行的告訴我禁毒輔警的工作到底是干什麼的
一、禁毒輔警首先要輔助警察開展禁毒工作
1、幫助吸毒人進行脫毒治療,挽救生命;
2、防止毒物進入社會,進行強制隔離,減少傳播
禁毒輔警作為輔警的一種,還應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按照相應崗位輔助履行下列職責:
(一)治安巡邏檢查、卡口值守、接處警、維持大型公共活動以及突發案(事)件現場秩序、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糾紛調解、治安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二)疏導交通,勸阻、查糾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三)社區管理、特種行業管理、養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動;
(四)信息採集、數據統計、文字記錄等警務活動;
(五)專業技術、後勤等警務保障活動;
(六)公安機關確認的其他輔助性警務活動。
二、禁毒輔警要協助緝毒,禁毒輔警的工作有一定危險性。
禁毒輔警遇害事例:
2014年08月26日13時許,8月23日13時許,博白縣公安局禁毒大隊輔警蘇興永在該縣東平鎮協助禁毒民警抓捕毒販時,被毒販持刀刺中胸部,經搶救無效壯烈犧牲,年僅25歲。
(2)禁毒辦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輔警隊伍是一支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和管理的隊伍,協助民警執法、維持公共安全,功能與配備介於現在的保安與正規警察之間,賦予基本的執法權,輔警會配備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輔警主要來源於本地市民,採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輔警成為一種新的職業。
輔警的工作原則與方法
原則:依法辦事,執行公安機關及所在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徇私,以理服人。
方法:
1、對一般糾紛或違規情況可通過說明教育的方法解決,主要要分清事非,耐心勸導,禮貌待人
2、對一時解決不了,又有擴大趨勢的問題,應採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緩不可以急,可順不可逆的原則,盡力勸導,耐心調解。
3、對需要治安管理處罰的,交由公安機關的民警處理,對於犯罪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把犯罪分子抓獲、扭送到公安機關。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輔警
中國新聞網-輔警抓捕毒販時英勇犧牲 胸部中刀仍奮力追捕
3. 怎樣發揮地方各級禁毒委的職能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五條明確規定:「 國務院設立國家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國的禁毒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設立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五條明確規定:「 國務院設立國家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國的禁毒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設立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 那麼,地方各級禁毒委的職能是什麼?如何發揮它們的職能作用呢? 下面筆者就簡單談談個人淺見。 明確要了解如何發揮地方各級禁毒委的職能作用,首先必須明確它們的主要職能是什麼,概括地說,有以下四項:規劃職能禁毒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因此,地方各級禁毒委就具有了規劃職能,負責規劃和安排本轄區內短期、長期的禁毒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並隨著社會的發展及時做出戰略調整。組織職能禁毒工作是一項系統的、長期的、復雜的社會化工程,既不是哪一部門的事情,也不是哪一系統的事情。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都要積極參與其中。地方各級禁毒委就擔負著將這些不同的力量進行整合,形成合力的重任。 監督職能上級部門和本級黨委、政府對禁毒工作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和要求,各成員單位的任務完成情況,下級禁毒部門對上級禁毒部門要求的貫徹落實情況等,都需要一個機構及時進行督促和指導。這個機構便是地方各級禁毒委。 保障職能開展緝毒偵查、「無毒社區」創建、禁毒宣傳等都需要大量的經費投入,地方各級禁毒委還承擔著經費保障職能,通過財政預算、向社會募捐、接受社會捐贈等形式,積極籌措經費,保障禁毒工作順利開展。 發揮要發揮地方各級禁毒委的職能作用,筆者認為要做到強化「四個堅持」、做到「四個避免」。強化「四個堅持」堅持調查研究實踐證明,深入調查研究不僅是做好禁毒工作的基礎,也是地方禁毒委履行各項職責的前提。地方禁毒委制訂、規劃轄區禁毒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目標任務,都離不開調查研究,都要因情施策,因地制宜。 堅持典型示範地方各級禁毒委在禁毒工作中,要深入基層,發掘一些禁毒措施得力、效果好的地區作為典型,通過報刊、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作用,組織各鄉鎮進行參觀學習和借鑒。 堅持嚴格考核地方禁毒委要與綜治委緊密合作,把禁毒工作納入各地綜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內容,制訂針對性強、易操作的考核方案,遵照標准,嚴格考核。 堅持獎懲分明地方禁毒委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要始終做到獎懲分明、表彰先進、激勵後進,積極、有效地推動工作。做到「四個避免」 發揮地方各級禁毒委的職能作用,還要求真務實,力爭「做到四個避免」。避免職責不清地方禁毒委要明確職責,其各個成員單位的職責和任務也必須明確,避免出現職責不清、任務不明,人浮於事的現象。避免盲目跟風禁毒工作是一項長期的、系統的、復雜的社會化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地方禁毒委在確立禁毒工作目標時,必須因地制宜,考慮可行性,避免盲目跟風。 避免監督不力地方禁毒委對其監督職責范圍內的事情必須加強監督,避免因監督不力導致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無法順利落實。 避免獎懲不兌現地方各級禁毒委對制訂的禁毒工作年度考核計劃,要堅決兌現,該獎勵的堅決予以獎勵,該懲罰的絕不能姑息遷就。(吳小斌)
4. 各級禁毒委員會的職責是什麼
一、江岸區人民政府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設立江岸區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
二、江岸區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是江岸區禁毒委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執行國家、市禁毒委的各項決定,開展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
1、掌握轄區禁毒工作情況,就禁毒工作的政策、計劃、項目、措施和毒品違法犯罪情況向市禁毒委提出建議和對策。
2、根據區禁毒委的工作部署,對轄區禁毒工作的開展進行督促、指導。
3、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各街道禁毒工作中的具體合作事項及需要解決的問題。
4、組織安排轄區禁毒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新聞單位對本轄區有關禁毒工作的采訪活動,對報道稿件、影視內容進行審查。
5、指導轄區禁毒執法隊伍的建設,加強對禁毒專項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與檢查。
6、做好上傳下達,及時如實地反映、總結轄區禁毒工作情況。
7、完成省禁毒委、市禁毒委。區禁毒委及其領導成員交辦的其他事項。
5. 各級禁毒委員會的職責是什麼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設立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
6. 我國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什麼
我國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毒品預防教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規定如下:
1、第四條禁毒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並舉的方針。禁毒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2、第十一條國家採取各種形式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教育,普及毒品預防知識,增強公民的禁毒意識,提高公民自覺抵制毒品的能力。國家鼓勵公民、組織開展公益性的禁毒宣傳活動。
3、第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禁毒宣傳教育。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應當結合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4、第十三條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禁毒宣傳教育。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5、第十四條 新聞、出版、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等有關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禁毒宣傳教育。
6、第十五條 飛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碼頭以及旅店、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負責本場所的禁毒宣傳教育,落實禁毒防範措施,預防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在本場所內發生。
7、第十六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禁毒宣傳教育。
8、第十七條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機關等部門,加強禁毒宣傳教育,落實禁毒防範措施。
9、第十八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進行其他毒品違法犯罪活動。
(6)禁毒辦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禁毒工作關繫到國家和民族的興衰存亡,歷來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家先後制定了一系列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和進行毒品管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如1990年12月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關於禁毒的決定》。
1997年3月修訂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所增加的懲處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的專門章節、1995年1月和2005年8月國務院先後頒布實施的《強制戒毒辦法》、《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管埋條例》等,這些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加強禁毒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隨著毒品問題全球化趨勢加劇,我國的禁毒工作形勢仍然比較嚴峻,境外毒。品滲透嚴重,國內涉毒違法犯罪活動屢禁不止,登記在冊的吸毒人數不斷增加,因吸毒感染艾滋病病毒及其他嚴重傳染性疾病、誘發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問題不斷發生。進一步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有必要制定一部專門的禁毒法律。
在總結多年來禁毒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7年12月29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這是一部綜合規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共7章71條,對禁毒工作的方針體制、禁毒宣傳教育、毒品管制措施、戒毒措施、禁毒國際合作等作了全面規定。
7. 禁毒民警如何履行政法工作主要職責
禁毒民警在履行好查處禁毒案件、抓獲涉毒人員的同時,要配合社區做好社區戒毒等工作,從源頭上減少涉毒違法犯罪。
8. 禁毒中心戶長職責
禁毒中心戶長職責 為充分發揮聯戶中心戶長再在禁毒工作中的作用,特製定本職責。一、中心戶長要定期組織禁毒聯戶學習黨和國家的禁毒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知識。二、中心戶長每月要組織召開禁毒聯戶會議,聽取各禁毒聯戶成員匯報情況,研究本禁毒聯戶的禁毒工作。三、中心戶長必須參加村委會召開的禁毒工作例會,如實報告本禁毒聯戶禁毒工作情況。四、中心戶長要配合本村禁毒領導小組開展本村禁毒聯戶中心戶中涉毒人員的幫教工作和尿檢工作。五、做好群眾禁毒宣傳工作。六、中心戶長要加大對本村聯戶外出務工人員的公里,做好外出前簽字。再外出期間催促寄回務工證明。七、帶領本禁毒聯戶自覺遵守禁毒村規民約和禁毒公約。八、完成村禁毒領導小組及祖幹部交辦的禁毒工作任務。九、接受村禁毒領導小組的處罰。
9. 禁毒戒毒所輔警主要職能是什麼
1、幫助吸毒人進行脫毒治療,挽救生命;
2、防止毒物進入社會,進行強制隔離,減少傳播;禁毒是指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禁毒的工作。或者說,運用行政法令和群眾監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鴉片和代用麻醉劑者戒絕癮癖,限制和取締種植、收貯、製造、轉運、販賣毒品和毒具行為的一項社會風俗改造工作。
3、戒毒是指吸毒人員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惡習及毒癮。對吸毒者進行戒毒治療,一般應包括三個階段:脫毒——康復——重新步入社會的輔導。現在一般採用自然戒斷法、葯物及非葯物戒斷法。
(9)禁毒辦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輔警濫用職能獲刑案例:一戒毒所輔警利用職務便利斂財近9萬元獲刑
一名毫不起眼的戒毒所輔警抓住了強制戒毒人員希望早日被解除強戒的心理大做文章,以為他們辦理提前解除強制戒毒手續為名,短短一年多的時間里共收受賄賂款近9萬元。
近日,這名輔警溫某被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合並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別看溫某隻是某戒毒所一名小小的輔警,平時只是負責所內菜地協勤工作,可這個小人物卻有著大「能量」。他深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道理,通過平時觀察,他發現戒毒所里很多強制戒毒人員都很渴望能夠早日走出戒毒所,
很快,溫某就認准了裡面暗藏著「商機」,他設法讓所里的強戒人員知道他有辦法幫忙提前解除強戒手續,然後坐等願者上鉤。
2012年10月至11月,溫某夥同戒毒所另一名輔警湯某(另案處理),利用湯某職務上的便利,在為三名強制戒毒人員辦理提前解除強制戒毒手續的過程中,收受了三名戒毒人員家屬所送的賄賂款,其中溫某個人分佔25000元。
此外,在2011年6月至12月期間,溫某還利用其與一些國家工作人員存在較密切關系等便利條件,在為四名強制戒毒人員辦理提前解除強制戒毒手續的過程中,收受這四名戒毒人員家屬的賄賂款,其中溫某個人實際分佔63000元。事後,溫某向檢察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並退出其個人分佔的全部贓款。
10. 縣文明辦作為禁毒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一、基礎工作。准確掌握社區戒毒(康復)人員的基本
情況,按規定上門家訪和談心工作並做好記錄(每月不少於
一次)
,了解戒毒(康復)人員思想、生活、交友情況,保
持經常性的聯系溝通。
二、
社區康復。
落實動態管控措施,
查找失控吸毒人員,
及時納入幫教,提升社會康復實效,實現實有吸毒成癮人員
「零增長」
。
三、
社區戒毒。
按照社區戒毒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開展
工作,與戒毒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協議書、戒毒保證書等相關
文書,規範文書資料和戒毒工作台帳。
四、社區治療。積極糾正吸毒人員心理、行為,動員吸
毒人員參加葯物維持治療,提高葯物治療的覆蓋面;對臨時
中斷的治療人員進行聯系,提醒督促其參加治療。
五、禁毒宣傳。開展每月不少於一次禁毒宣傳,按要求
落實宣傳月和上級部署的禁毒宣傳工作,有效提升群眾拒
毒、防毒能力。
六、幫教監護。制定幫教尿檢、社區康復和社區戒毒工
作計劃,成立監護小組,督促履行戒毒(康復)協議,通知
戒毒(康復)人員進行尿檢,落實日常監護工作並作好台帳
記錄。
七、
服務矯治。
為監護人員提供戒毒治療服務機構的信
息,幫助修復其家庭關系,協助有關部門對社區戒毒人員開
展專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挽救吸毒人員回歸社會。
八、
監督管理。
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社區戒毒人員進
行批評、教育或發出告誡書。發現戒毒人員嚴重違反社區戒
毒協議或者在社區戒毒期間又有吸毒行為的,及時向公安機
關報告。
九、評估認定。對接受社區戒毒(康復)期滿的人員,
及時進行綜合評估,認為已經戒除毒癮的,報請決定機關批
准解除社區戒毒或解除社區戒毒康復(脫毒認定)
。
十、其他事項。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禁毒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