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1. 治安案件與刑事案件的區別詳解
治安案件與刑事案件的區別主要是治安案件受社會治安處罰法調整,刑事案件受刑法調整。刑事案件的社會危害性大,治安案件社會危害性較小。刑事案件是犯罪行為,治安案件只是一般的違法行為。刑事案件最重刑罰可以剝奪兇手的生命權(死刑),而社會治安案件最重也就是剝奪違法者一定期限的自由權(拘留)。
2. 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有什麼區別
治安案件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構成的案件。根據《中華人專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屬定,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必須是:(1)情節輕微,尚不構成刑事處罰,如果情節嚴重,已經觸犯了刑事法律並夠刑事處罰的,則按刑法處理;(2)依照條例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行為。
3. 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聯系與區別
一、對社會的影響
兩者的聯系是由於產生矛盾或糾紛也包括經濟糾紛所帶來的極端作用。只是治安案件的程度較輕,刑事案件則包括:故意對對方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或者涉及金額較大。
二、是否有罪及大小
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都是違法行為,但性質不同。違法行為輕微,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違法行為嚴重,違反刑法的,構成犯罪,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是刑事案件。兩者之間的界限是「有罪的」和「無罪的」。
三、社會危害性
治安案件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應當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並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的行為。治安案件與刑事案件相對應。刑事案件,是指公安機關和基層安全組織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規定,需要依法給予處罰的案件,通過立案確認、調查的案件。
四、法律法規規定
刑事案件是指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違反了刑法保護的社會關系,和國家文件情況調查和試驗和實施刑事制裁(如罰金、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的,等等),以探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擴展閱讀
治安案件查處原則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應當遵循「以事實為依據」、「錯罰相當」、「公開」、「公正」、「保障人權」、「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治安管理處罰依據公開。就是公安機關據以認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規范和依據,應當公之於眾。
治安管理處罰的程序、內容、結果公開:
第一, 實施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身份要公開,即辦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調查和實施處罰時,應當向相對人出示證件,以表明其執法人員的身份;
第二,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要給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機會;
第三,處罰決定公開,即決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應當製作處罰決定書並向被處罰人宣布、送達,同時抄告被侵害人。
4. 到底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
對於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反,屬於治安案件(一般違法);對於刑法的違反,屬於刑事案件(犯罪)。兩者的區別主要就是違法的程度,當違法的程度較低的時候,是一般違法行為,承擔的是行政責任,一般不進入個人檔案。而當違法程度較為嚴重的時候,達到刑法規定的程度時,構成犯罪,承擔的是刑事責任。
5. 治安案件轉為刑事案件
首先,樓主這起案件肯定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定性是只要作完法醫簽定並簽內定為輕傷,容就可立為刑案件。當地派出所不應該上開始以治安案件立案。
其二,對方在打架過程中有聚眾的情節。因為樓主說了,當時他們來有3人,但後來通過電話又叫人來,這在刑法規定中已經是聚眾了。只要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對方喊人來,那麼就是聚眾沒跑。
再有,所有案件都是不看起因看後果。說白了,就是你罵對方一千句,對方打了一你一下,就把你打骨折了。那麼也是對方有的責任。所以樓主所說的派出所處理方式是不合理的。
6. 哪些屬於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治安案件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構成的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必須是:(1)情節輕微,尚不構成刑事處罰,如果情節嚴重,已經觸犯了刑事法律並夠刑事處罰的,則按刑法處理;(2)依照條例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行為。
7. 治安案件可以轉成刑事案件嗎
「37天之內不放人的話就判刑了。」 這有誤會,
37天是刑事拘留,如果發現情節嚴重,要立即轉為逮捕追究刑事處罰;如果在37天內刑拘期間,查沒有嚴重問題,不構成刑事處罰,那就轉為治安案件進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