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責
① 警察的職責使命是什麼
人民警察法
第六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專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屬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②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主要許可權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主要許可權
(1)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版2)實施行政處罰;(3)對特定人權員實行人身強制;(4)當場盤問、檢查和繼續留置盤問;(5)按照規定使用武器;(6)按照規定使用警械;(7)執行刑事強制措施和搜查;(8)優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優先通行和優先使用機關團體、企事業組織和個人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場所和建築物;(9)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採取保護性的約束措施;(10)限制通行、限制停留和交通管制;(11)依照有關規定採取技術偵察措施;(12)依照法定程序實行現場管制;
③ 論述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職責
要答要點
第一個回答不完整
第二個回答有一半與問題無關
公安機關的職責,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在管轄范圍內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就是公安機關的職業責任。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時間,遇有其職責范圍內的緊急情況,應當履行職責。
④ 公安機關的法定職責解釋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4)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責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的性質是,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是具有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認識公安機關的性質是確定公安機關職能、任務、職權等問題的重要根據。公安機關的性質體現在公安機關的一切公安實踐之中,體現在全體公安民警執行公安任務、行使公安職權的行為之中。
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
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這是公安機關的階級屬性,也是它的根本屬性,因為它表明了公安機關的階級本質,是公安機關性質的核心內容和本質特徵。
在任何一個社會中,警察機關都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統治階級維護統治的暴力工具,國家的性質決定警察機關的性質。我國《憲法》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就決定了公安機關只能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性質。
⑤ 論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如何正確履行職責行使權利
全面正確履行職責是服務大局的關鍵。只有全面正確履行職責,才能服務好大局。工作中要正確處理好以下三個關系:
首先,要正確處理好服務大局與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關系。服務大局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是依法正確履行職責,既不能離開法定職能去"服務"大局,甚至干一些明顯超出政法機關法定職能的事,也要防止不顧大局孤立地抓政法工作的錯誤思想和做法。
其次,要正確處理好全局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系。始終把全黨全國工作大局和整體利益放在地方和部門的局部工作和利益至上,絕不能以局部代替全局,為了某個地方、部門、單位的局部利益,置全局利益和法制統一於不顧,搞執法特殊化,破壞社會主義法治,妨礙和影響大局。
再次,要正確處理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之間的關系,追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具體執法活動受限應當以執法的質量和水平來衡量,法律效果是最基本的標准,堅決不能做違法的事。但也決不能就案辦案,造成企業和社會的不穩定,經濟發展受影響,人民群眾不滿意。執法活動必須統籌考慮具體公平正義與社會公平正義,統籌考慮執法活動的社會評價和導向作用,既要反對只講法律效果不講社會效果,機械辦案、機械執法,也要反對只講社會效果而不講法律效果,甚至損害法治原則和權威。
⑥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履行職責有哪些要求
1、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2、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版
3、維護交通安全權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4、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5、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6、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7、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8、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⑦ 人民警察的任務和主要職責是什麼求答案
人民警察的任務是執法、維持公共安全,保護性命及保障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7)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責擴展閱讀
人民警察的任職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擔任人民警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滿十八歲的公民;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體健康;
(五)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願從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⑧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有什麼許可權
人民警察法
第六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版防、制止權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⑨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務的分類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分類是按照職位類別跟工作特點進行分類的。一共有3大類,分別是:綜合管理類、執法勤務類、警務技術類。
1、綜合管理類
綜合管理類主要是指履行政、文秘、審計、財務、科技管理、信訪、後勤保障等職能的崗位。計算機網路維護、通訊、影視製作、警犬養護、船艇駕駛、警航設備維護、展陳設計等。
2、執法勤務類
執法勤務類主要是指履行指揮處警、國內安全保衛、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偵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監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務督察、法制等職能的崗位。
3、警務技術類
警務技術主要是指專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為公安機關履行職責提供刑事技術、行動技術、網路安全技術、警務信通技術等專業技術支持的崗位。
(9)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責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務序列:
(一)調研員套改為一級警長;
(二 )副調研員套改為二級警長;
(三 )主任科員套改為三級警長;
(四 )副主任科員符合下列條件,可分別套改為三級警長、四級警長、一級警員:
1 、工作年限滿 25年且擔任現職滿 3年的副主任科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可套改為三級警長 ;
2 、工作年限滿 10年且擔任現職滿 3年的副主任科員,可套改為四級警長 ;
3 、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副主任科員,套改為一級警員。
(五)科員符合下列條件,可分別套改為一級警員、二級警員:
1 、工作年限滿 20年且擔任現職滿 3年的科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可套改為一級警員 ;
2 、不具備上述條件的科員,套改為二級警員。
(六 )辦事員符合下列條件,可分別套改為二級警員、三級警員:
1 、工作年限滿 15年的辦事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可套改為二級警員;
2 、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辦事員,套改為三級警員。